●主辦單位:芝加哥華文寫作協會、北美世界日報副刊。 ●特別贊助:廖美鳳女士、李信雄先生、林麗淑女士、郭耿南先生、章詣遠先生。 ●目的:提倡海外華文文學風氣,鼓勵文藝創作,發掘文壇新秀,反映華人社會時代精神。 ●徵文種類:在移民社會所見、所聞、所思,或個人移民生活之經驗,以散文形式表達之作品。 ●作品字數:四千五百字以內。 ●徵文題目:應徵者自訂。

●參加比賽資格:海外愛好寫作者皆可參加(不含台灣、中國大陸、香港地區)。 ●獎金:錄取前三名各一名。首獎一名,獎金一千美元;第二名一名,獎金七百美元;第三名一名,獎金五百美元。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三百美元。各得獎人並可獲獎狀 一紙。應徵作品如未達評審水準,有關名次可從缺。

●收件、截稿、揭曉及贈獎日期: 1自即日起開始收件。 2收件截止日期:2003年9月20日(以郵戳為憑)。 3主辦單位將盡快評審,得獎名單將在「世界日報」副刊及美、加地區主要華文報刊公布。得獎作品將在「世界日報」副刊刊登。 4贈獎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能前來現場領取者,以掛號寄出獎金及獎狀。

●注意事項: 1凡合乎前述資格者,皆可參加,惟需以中文寫作。 2主辦單位會員及工作人員不得參加。 3應徵作品需用有格稿紙謄寫,打字、影印、複寫亦可。 4稿件上請勿填寫各人資料,請另以單張稿紙條列:真實姓名、筆名、聯絡電話、地址(有傳真號碼或e-mail,亦請列上)、職業。 5個人資料未填寫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評審。 6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芝華徵文比賽」字樣,逕寄「1912 Chatfield Lane. Lisle, IL 60532 U.S.A.」收。 7各參賽稿一律不退還。 8應徵作品以未曾在海內、外報刊及雜誌,以及網路上發表過的作品為限。 9應徵者於本徵文比賽期間,不得以應徵本徵文比賽之相同作品參加其他相同種類文學比賽,否則取消參賽資格。 10應徵者每人以一篇作品為限。 11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出版權,出版發行專書,不另支版稅、稿費。

●評選作業: 1稿件寄達後,將分初審、複審及決審三級程序辦理。 2主辦單位將邀請知名作家及評論家擔任評審工作。 ●其他: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公布。如有需要,可寄貼有回郵之信封向「3404 Falkner Dr. Naperville, IL 60564 U.S.A.」索取本辦法,如未附回郵,恕不寄送。亦可上世界日報網站 www. worldjournal. com或www.chineseworld.com網上文緣區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