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克写了一篇大论,我胡评两段,显得很浮躁。这里敲一段叔本华的
精彩论述,恰应和易经“遁而不闷”之先见。
此文摘自《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第四篇:世界作为意志再论第
六十五节-真善之论余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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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在一有机会而没有外力阻拦的时候,总有做出非义之行的
倾向,我们就称他是恶。按我们对于非义的解释,这就叫做这个人不
仅是按生命意志在他身上显现的程度肯定这意志,而是在这肯定中竟
至于否定了那显现于别的个体中的意志。而这又表现于他要求别人的
各种力量为他服务;如果别人和他的意志的趋向对抗,还表现于他要
消灭别人。高度的利己主义是这里的最后根源,而利己主义的本质前
面已分析过了的。这里立即可以看到两件事:第一,在这种人心里透
露出一种过分强烈的,远远超过肯定他自己身体的生命意志;第二,
这种人的认识完全忠实于根据律而局限于个体化原理,呆板地守着由
此原理在他自己本人和所有别人之间所确定的全部区别;所以他单是
求自己的安乐,对于别人的安乐则完全漠然;别人的生存对于他毫不
相干,和他的生存之间有着鸿沟为界。是的,真正说起来,他只是把
别人看作一些没有任何真实性的假面具。--所以这两种特性就是坏
性格的基本因素。
但是,欲求的那种高度激烈性本身就已真接是痛苦的永久根源。第一
,这是因为一切欲求作为欲求说,都是从缺陷,也即是从痛苦中
产生的。(所以一切欲求在刹那间的沉寂,就已正是审美怡悦中的一
个主要因素。从第三篇里还可回忆欲求的这种暂时沉寂,是我们作为
认识的主体,纯粹而不具意志,[即理念的对应物]每次聚精会神于美
的观审时就会出现的。)第二,这是因为事物的因果关系使大部分的
贪求必然不得满足,而意志被阻挠比意志畅遂的机会要多得多,于是
激烈的和大量的欲求也会由此带来激烈的和大量的痛苦。原来一切痛
苦始终不是别的什么,而是未曾满足的和被阻挠了的欲求。即令是身
体受伤或遭到残害时,肉体的痛苦所以也能够是痛苦,就单是由于身
体不是别的,而是已成为客体的意志本身。--就是这一缘故,就因
为大量而激烈的痛苦是和大量而激烈的欲求分不开的,所以在大恶人
的眉宇之间都打上了内在痛苦的烙印。尽管这些人已经获得一切表面
上的幸福,可是只要不是他们正在欢愉的那一刹那,或是没有伪装的
时候,他们经常有一付不幸的可怜相。从这种内在的痛苦中,从完全
真接是他们本质上的痛苦中,最后甚至还产生一种不是从单纯的自私
出发,而是于自己无利单是基于别人的痛苦的快意,这就是真正的恶
毒。恶毒又可再进而演变为残忍。就恶毒说,别人的痛苦已不再是自
己意志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就是目的本身。下面是对于这一现象更详
细的说明:因为人是最清晰的认识所照明的意志现象,所以他总是拿
现实的,他的意志所感到的满足去和“认识”给他指出的,仅仅只是
可能的满足较量长短。由此就产生妒嫉:自己的每一缺陷都会由于别
人的享受而显得无限地加强了,相反由于知道别人也忍受着同样的缺
陷,则自己的又将为之减轻。凡是人所共有的,和人生不可分的苦难
都不怎么使他们难受,属于气候或整个乡土方面的缺点也是这样。回
忆那些比我们自己的痛苦更大的痛苦会有镇静和止痛的作用,看到别
人的痛苦景象会使自己的痛苦减轻。现在假如一个人有着过份激烈的
意志冲动,他以火热的贪心要攫取一切,以便解除利己主义诛求无厌
的饥渴,而这时又如势所必至的,他一定要经历到一切满足只是表面
上的假象,所获得的东西从未实现过它在我们追求它时所作的诺言-
使强悍固执的意志冲动得到最后的宁静,而是在获得满足之后只是那
愿望改变了自己的形相,又在另一形相之下来折磨人;最后如果这愿
望再没其他形相可变了,意志冲动也没有了已认识到的动机而止于自
身,而现为可怕的荒凉空虚之感,而带来了无可救药的痛苦;如果从
这一切一切之中,那在一般激烈程度上的欲求只是比较轻微地被感到
,也就只产生一般程度的忧郁感;而在另外一人,他已是到了显著恶
毒程度的意志现象,则必然产生一种过强的内在痛苦,永远的不安,
无可救药的创伤;那么,他就要间接来寻求他无力直接获得的慰藉,
也就是要以看到别人的痛苦景象,同时还认为这痛苦是他的势力起了
作用的表现,来缓和自己的痛苦。对于他,别人的痛苦现在已是目的
自身了,已是他可以趁心饱看的一付景色了。真正的残忍现象,嗜血
现象,就是这样产生的。这是历史上屡见不鲜的,如在尼禄,图密善
这些皇帝,非洲那些巫师,罗伯斯庇尔这类人,都可看到。
报仇心理已类似恶毒,它是以怨报怨而不是为将来着想。为将来想那
是惩罚的性质。报仇只单纯是为了已经发生了的,已经过去了的事情
本身,也就不是为了于已有利,不是以之为手段而是以之为目的,以
便“欣赏”人们自己加于仇人身上的痛苦。使寻仇报复不同于纯粹恶
毒而又可为报仇行为原谅一些子的,是报仇在表面上有些正义意味;
因为这种行动在这里固然是报仇,但如依法执行,也就是在一个集体
中按集体所批准的,事先规定而为众所周知的规则执行,就会是惩罚
,也就会是正义。
除开那已描写过的,和恶毒从同一根子,从极强的意志中产生的,因
而和恶毒分不开的那种痛苦之外,现在还要加上一种与此完全不同的
,特殊的痛苦与恶毒相连在一起。这就是干任何恶毒行为时都可感到
的痛苦,不管这行为是出于自私的单纯非义或是真正的恶毒;而按这
痛苦持续的久暂,就可分别叫做良心不安或良心责备。--谁要是对
于这第四篇前此的内容,尤其是对于篇首已阐明了的那真理,说生命
本身作为意志的写照或镜子,永远是生命意志确实保有的;并且对于
永恒公道的论述--都还记忆犹新的话,那么他就会发觉,按这些考
察说,良心责备除了下述意义外不能有别的意义;即是说良心责备的
内容,抽象说来,就是下述这个内容:--在这内容里人们又区分两
部分,而这两部分又得完全融合一致,必须当作完全统一了的来设想
。
尽管摩耶之幕是这么严密地蒙蔽着恶人的心窍,即是说尽管这恶人是
这么呆板地局限于个体化原理,以致他根据这一原理把自己本人看作
绝对不同于其他任何一个,中间是由一条鸿沟分开来的;而这种认识
,因为唯有它符合他的利已主义,是利已主义的支柱,所以又是他以
全力抓住不放的,犹如“认识”几乎总是被意志所收买的;--尽管
这样,可是在他意识的最深处仍然有一种潜伏的冥悟在蠕动着。所悟
到的是:事物这样的一种秩序究竟只是现象,在本体上可完全是另一回
事。也就是说时间和空间虽是这样把他和其他个人以及这些人所忍受的
无数痛苦,甚至是由于他而忍受的痛苦分开来,把这些显示为和他全
不相干的东西,然而本体上,除开表象及其一些形式不论,显现于所
有他们那些个体中的仍然是同一个生命意志,这生命意志在这里误认
了它自己,拿起自己的武器对付自己。并且当这意志在它的某一现象
中寻求激增了的安乐时,就正是以此把最大的痛苦加于它的另外一些
现象时,而他,这恶人,又恰好是这整个的意志自身,因而他就不仅
是加害者,同时也正是受害人了。把他和受害人的痛苦分开,使他得
以幸免于痛苦的,只是一个以时间和空间为形式的幻梦;如果这幻梦
一旦消逝了,那么,按真实情况说,他就必须以痛苦为代价来抵尝欢
乐。并且一切痛苦,他认为仅仅只是可能的痛苦,都实际的到了作为
生命意志的他身上来了;因为可能性和现实性,时间上和空间上的远和
近只是对于个体的认识,只是借个体化原理才是有区别的;在本体上
却并不是这样。这个真理就是以神话表达的,也就是使之合于根据律
,由此转入现象的形式而以轮回之说表达出来的那一真理;不过这真
理不带任何副产品的最纯净的表现却在那模糊感到而又无可慰藉的痛
苦之中。这痛苦,人们就称为良心不安。--但是,良心不安在此以
外又是从第二个直接的,和那第一个密切联系的“认识”中产生的,
即是由于认识到生命意志在凶恶的个体中用以肯定它自己的强度,远
远超出了它的个体现象之外,以致完全否定了显现于其他个体中的同
一个意志。所以,一个恶棍对于自己的行为那种内心的,要向自己隐
瞒的厌恶和痛恨,除了是模糊地感到个体化原理和由此树立的人我界
限这两者的虚无性,表面性之外,同时包括有对他自己意志的激烈性
、暴力的认识;这种激烈性也就是他用以把握生命,将自己紧紧吸住
在生命上的。正是这生命,它那可怕的一面就是恶棍在被他压迫的人
们的痛苦中所看到的,然而这恶棍又是那么紧密地和这痛苦交织为一
体的,以致恰好是由于这一点,然后作为他更充分地肯定他自己的意
志的那手段才是由他自己发起的最惨酷的事。他认识到自己是生命意
志集中显现的现象,感到自己陷入生命已到什么程度;因为生命有着
无尽的时间和无穷的空间以取消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的区别,以使现在
只是他认识到的一切痛苦变为感觉到的痛苦。千百万年的生生不已固
然只在概念中存在,和整个的过去,未来一样;但具有内容的时间,
意志显现的形式,却只是“现在”。时间对于个体是常新的:个体觉
得自己永远是新发生的。原来生命是不能从生命意志分开的,而生命
的形式又只是“现在”。死好比是太阳的西沉(请原谅我又重复使用
这一比喻)。太阳只是看起来好象被黑夜吞噬了,其实它是一切光明
的源泉,不停地在燃烧着,给新的世界带来新的日子;无时不在上升
,无时不在下沉。起和止都只涉及个体,是借助于时间,借助于个体
这现象的形式为了表象而有的。在时间以外的就只有意志,亦即康德
的自在之物,和意志的恰如其分的客体性,亦即柏拉图的理念。因此
自杀并不提供什么解脱:每人在他内心的最深处欲求什么,他就必须
也是这个什么;每人是什么,他就正是欲求这个什么。--所以说把
良心刺痛了的,除开那仅仅是感到的认识,认识到使个体分立的表象
之形式的表面性和虚无性之外,还有对于自己意志及其强烈的程度的
自我认识。生活过程编织着验知性格的肖像,这肖像的蓝本则是悟知
性格。恶棍看到这副肖像必然要吃一惊,不管这肖像是以那么庞大的
轮廓织成的,以致这世界得以和他共有一个深恶痛绝之感,或只是以
那么纤细的线条织成的,以致单只有他自己看见,因为同这副肖像有
关的就是他自己。要是性格在它一天不否定它自己的时候,果然不觉
得自己是超然于一切时间之外的,不觉得自己是历尽一切时间而不变
的话,那么,过去的往事,作为单纯的现象就也许是不足轻重的了,
也许就不能使良心不安了。然而这是不可能的,因此,过去好久了的
事总还是要压在良心上面。譬如这恳祷:“求主不要使我受试探”,
就等于是说:“不要让我看到我是什么人”。--恶人在他用以肯定
生命的暴力上,在从他加于别人的痛苦中对他显现出来的暴力上,他
估计着和他距离有多远的就正是这意志的放弃或否定,放弃或否定生
命意志也就是对于这世界及其疾苦唯一可能的解脱。他看到自己依附
于这暴力的程度,看到自己是如何牢固地被束缚在这暴力上。在别人
身上认识到的痛苦将不能使他有动于中,他只是掉在生命和感到的痛
苦的手心里。而这一点能否摧毁而克服他意志的激烈性,则尚在未定
之天。
关于恶的意义及其内在本质的这一分析,如果作为单纯的感受,亦即
不作为明确的抽象认识,便是良心不安的内容;并且这一分析,由于
以同样方式考察作为人类意志的属性的善,和在最后由于考察这属性
达到最高程度之后,从这属性中产生彻底的无欲和神圣性,就会获得
更大的明确性和完整性,这是因为相反的对立面总是互相阐发的,斯
宾诺莎说得非常好:“白昼既显示它自己,同时也显示了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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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些道理在中国哲学,佛教哲学中都不少,借叔本华的口说出来
,有白话文的难言之隐。另外叔氏的概念不多,体系优美。-xw)
- 谢象罔posted on 04/03/2004
我还在写一个附录,本来想全写完才贴,但实在写得慢。而且两部分基本可以分开,所以先贴上这个。 - posted on 04/05/2004
唉,难得象罔费心敲出。
痛苦,恶毒,邪恶 。。。哲学家中似乎只有叔本华将人性恶的本源阐述得如此通透澈底。我想,这大概还是由于他深得东西方古老智慧之真味(东方佛家思想,西方古希腊,苏格拉底的求知和内省,柏拉图的“理念”等)。
“所以一切欲求在刹那间的沉寂,就已正是审美怡悦中的一个主要因素。从第三篇里还可回忆欲求的这种暂时沉寂,是我们作为认识的主体,纯粹而不具意志[即理念的对应物],每次聚精会神于美的观审时就会出现的。”这几句尤其好。由此我们知道为什么审美不具功利性(包括欲望)。而且,人必须在觉知和认识上到达一个高度后才会具备这种审美能力,由此,我们又知道美是真的延续。世上哪有什么离得开真的唯美。善也一样,自觉的“善”是“知”到达一个高度后的产物,所以柏拉图有言,在知识的世界里,善的观念出现在一切观念的最后,只有经过艰难的努力才能认识。
“另外,这种人的认识完全忠实于根据律而局限于个体化原理,呆板地守着由
此原理在他自己本人和所有别人之间所确定的全部区别;所以他单是求自己的安乐,对于别人的安乐则完全漠然;别人的生存对于他毫不相干,和他的生存之间有着鸿沟为界。”这个鸿沟便生出利己主义和它派生的痛苦和恶毒。听由时空将自己与他人隔开,痛苦便永远无法解除。所以罗素说,the essence of wisdom is the emancipation from here and now. 智慧的目的是什么呢?不过是解除人的痛苦。
写作的一个valid cause是自我治疗,但经历了这个阶段后,就得拓展写作者的思想和感受了。否则便永远囿于自我,作品的层次难得上去。当然,这是题外话,与叔本华无关了。
感于象罔费心费力敲这许多字,胡说几句相和,以示appreciation.
- Re: 叔本华对恶的论述分析,以应吃人讨论posted on 04/05/2004
写作的一个valid cause是自我治疗,但经历了这个阶段后,就得拓展写作者
的思想和感受了。否则便永远囿于自我,作品的层次难得上去。当然,这是题
外话,与叔本华无关了。
其实叔本华也说过完全类似的话呢。不过他衍生出天才的概念,这个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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