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俗人的新《圣经》

南方周末   2004-07-08 16:25:30

  新译本《圣经》的不同寻常之处,在于得到了坎特伯雷大主教威廉斯的激赏。

  不谈深受《圣经》影响的西方哲学、宗教、法律等比较深奥的学问,单是从更基本的语言来看,《圣经》也是西方文学语言的源头。《动物农庄》的作者乔治·奥威尔写过一篇著名论文《政治与英语》,他说,政治写作(相当于我们讲的“党八股”)是最烂的文字,充满了垂死的隐喻、套话的假肢、装模作样的腔调和没有意义的字词。奥威尔举了几个例子,与那些句子冗长、意义含糊的政治英文作对比的正面例子,就是简明有力的《圣经》引文(英王詹姆士一世钦定英译本)。事实上,早期英国文人,包括简·奥斯汀这样的女作家,文字中都有明显《圣经》风格。比如,李安拍过电影的奥斯汀小说《理性和感性》里,有段才女傲凡男的妙语,女主角之一的玛丽安娜在背后这样批评她的一位求婚者:“他的理解很平庸,他的感情很平淡,他的声音很平板。”如果你看英文原文①,完全是《圣经》式的简洁独断,男人般的直截了当。

  也正因为奥斯汀的文字有《圣经》影响,一些女权主义者批评她是“假嗓子”,笔下的女性角色说话时有“男人味”(似乎这些女权主义者活在当时就能天才地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女性声音)。她们又进一步攻击《圣经》有性别歧视,为什么上帝要用男性称呼?有些激进的神职人员也觉得这是个问题,而且《圣经》有着太多的不符合西方当今“政治正确”的语句,通常所用的钦定本,已有四百年历史,词汇比较陈旧,似乎该有一个新译本了。

  有位叫做约翰·亨森(John Henson)的退休浸礼会牧师,搞了一部《新约》英文新译本,上个月(6月23日)在英国出版了。拜亚历山大大帝军事征服之赐,在《新约》成书的年代,地中海东部通行希腊语,《新约》的初始文本是用希腊文记录的(时间上更早的《旧约》是用犹太人的希伯莱

  文记录的),但后世教会通用拉丁文本。亨森倒是下了许多工夫,从希腊文直接翻译。他是一个名为“1”(ONE)的宗教组织的成员,该组织由一群思想激进的基督徒组成,过去20年来,他们一直想用较为通俗的语言改写《圣经》,让文字比较接近当今信徒的现实生活。

  亨森新译本把很多基督教专有名词扩展为他所理解的“说明”。例如,洗礼被称为“浸入水中”;“天堂”这一关键词,被译为“时间和空间之外的世界”;“救世”则成了“治疗”(疾病)。今日的英国国教(圣公会)已是国际性教团,新译本在一定程度上为西方文明之外的信徒和对基督教感兴趣的人提供了阅读便利,但是,这类“解释”也难免令经义狭隘而失去相当的灵活性和解释空间。亨森还把古人较长的完整称呼配上小名,方便人们——特别是非洲人和亚洲人——记忆。例如,抹大拉的玛利亚(Mary Magdalene)被称为“玛吉”(Maggie);使徒彼得(本名西蒙,耶稣赋予他新名“彼得”,希腊语里意为“磐石”)虽然名字简短,也被改为“洛基”(英语“石头”Rocky),《马太福音》中耶稣说的“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就不必再辗转解释了。另外,亨森大量应用当今俚语,尽量让俗人读着舒服。

  但最大的改变是在性别和性事上。原来的“上帝的儿子们”的叫法,一律改为“上帝的孩子们”。《哥林多前书》中圣保罗鼓励基督徒结婚的话,被改为“寻找伴侣”。钦定本讲得很明确的“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被改为同性恋也适用的“让每人有一个固定伴侣”。圣保罗谴责同性恋的语句则被删除。

  基督教允许信徒按自己的理解去阅读《圣经》,如今言论自由,教会也无法阻止私译本的出版。亨森译本的不寻常之处,在于坎特伯雷大主教罗恩·威廉斯博士(Rowan Williams)为该书写了序,称赞亨森清理了旧译本中陈旧的、技术性的、潜意识里排他性的语言,让《圣经》重新以真面目启示当代人。坎特伯雷大主教是全球七千万圣公会信徒的领袖,虽然他以私人身份为新译本背书,也必然在基督教团体内引起很大反响。

  这位坎特伯雷大主教,大概可算宗教领袖里最为“开明”的人物。一年前,英国圣公会允许同性恋牧师杰弗里·约翰(Jeffrey John)提升为主教,威廉斯还发表谈话,认为这一提名并不违反基督的教导。保守派激烈反对,不是后来杰弗里·约翰在压力下辞职,圣公会大概就要分裂了。但是,今年4月,杰弗里·约翰又被提拔为教长(dean,比主教bishop低一级)。威廉斯对美国圣公会允许吉恩·鲁滨逊(Gene Robinson)担任有史以来第一位同性恋主教的事件,也抱默许态度。威廉斯说,阅读亨森新译本时,“我们不是被带入某个特定的宗教参考系,而是有了一部思考和礼拜的载体——它是充分显露的、明白地有关于我们的人性。”这是把《圣经》当哲学书籍了,倒是和美国总统布什的名言“耶稣基督是我最认同的政治哲学家”有一比。

  亨森的新译本,虽然照顾到了许多激进观点,却仍然保留了上帝的男性人格。这显然无法令女权主义者满意。《约翰福音》曰,“太初有言,言与神同在,言就是神”②———如果这里的“神”仍然只是男人,女权主义者会认为是贬抑了女性言说的权利。至于亨森的那些名词扩展,奥威尔地下有知,当为《圣经》不再简洁而一恸。

  【注释】
  ①原文为“His understanding has no brilliancy,his feelings no ardour,and his voice no expression.”
  ②此段《圣经》中译本为“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英文钦定本为“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the Word was with God,and the Word was God.”此段第一句常被英文作者引用来论证语言和文字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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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谈《圣经》,正好南方周末有一篇,转来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