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将意大利一城市名译为翡冷翠,阿城极其欣赏;不仅音似,而且意思恰当。因那城市的官邸和教堂专用一种绿纹大理石,将城市点缀得如同一粒翡翠。然而,这么美的译名却始终没有流传开。而那座城市却以佛罗伦萨著称。为什么?我虽然没有去过那里,也能够想象翡冷翠更有代表性。但它输给佛罗伦萨,其中的道理使我想谈谈译音之必要和译音的原则。
最早提及译音之必要并订立原则者是唐僧玄奘。他总结多年翻译佛经的经验,建立了“五不翻”,指导译坛众多佛教学者集体译经。他说的“不翻”并不是不翻译,而是“不意译”。他认为在以下五种情况下要译音:
1)秘密故(也就是佛教的秘密,如咒语,要译音)
所以唐僧的紧箍咒若译成了汉语还是白搭。不学梵语,就想拿住孙悟空?非得用那拗口饶舌、难为发音、贴近原文的声音才能生效。难怪无论你说“芝麻,开门!”还是“Sesame,open!”都不管用。那原本是阿拉伯魔法,不学人家的语言,就是不灵。
2)含多义故(不是指一词多义,而是指需要长篇大论解释的概念,应先译音,再讲解普及)
比如将梵语bhagavat译音为薄枷梵。原词虽指佛陀,还含有“自在、炽盛、端严、名称、吉祥、尊贵”六义,光说佛陀,不足以表达其世尊。同理,功夫的英译现在是Kongfu,以别于martial art,方显出功夫之“耗时、耗力、守元、固本”等要义。
3)此无故(中国没有的东西)
与其它四类相比,此类不同之处大概是指我们没有的具体事物和人名地名,也是下文要详加讨论的一类。此不赘述。
4)顺古故(既已有的译音,不再重译)
在唐僧译经之前,梵语Anuttarasamyaksambodhi已经译音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其意为能够觉知佛教的一切真理,并如实了知一切事物,从而获得无所不知的智慧。但这个词实在太长,虽然唐僧沿用了,后来还是被简化为阿耨菩提。现代的典型例子是莫斯科,这是根据英语发音翻译的。虽然俄语念作莫斯科瓦,但由于中国人已经习惯了莫斯科,现在仍然顺古。
5)生善效(既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者,要译音)
梵语Prajna的意思和智慧差不多,但佛教徒认为它和一般智慧不同,认为它是直接了解一切事物本质的特殊智慧。我等不信佛者,大概体会不到,无法苟同。不管怎样,既然译者认为不同,就译音为般若,让和尚、尼姑和居士们潜心揣摩这可望而不可及的能力。“推拿”现在译音为Tuina,也许可以算作此类译音的现代范例。以前推拿曾译作massage,不仅贬低了这种疗法,还容易和性行业混淆,难怪保险 公司不肯纳入承保范围;而chiropractic therapy(脊椎按摩疗法)另有一套理论,虽有相似的手法,亦有格格不入之处。其间差异,让常人看来,远大过智慧和般若的差别。
唐僧订立的这五条法则指导译音上千年。很多中国原来没有的概念,始于译音,通过讲解,逐渐普及,终于化入中文。久之,我们甚至不知道它们原来是外来语。比如:“万劫不复”这一成语里的劫字,就是从“劫波”缩略来的,而劫波是梵语kalpa的译音,这是个极为久远的时间单位。古代印度人认为,梵天,即众生之 父、婆罗门教的主神,他一个白天就是一劫,等于人间43亿2千万年(另一说等于432万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及“洞中方数日,世上几千年”等说法都来自佛教这一观念,但是比例小多了。古代其他民族皆没有“劫”这么大的数词和概念,这与印度人喜爱思考远在天边的事物和事物的本质有关。佛教还认为,劫有 “成”、“住”、“坏”、“空”四个时期。到“坏劫”时有水、风、火三灾,要烧毁一切,然后重创一切。所以“劫”又引申为巨大的灾难,遂有劫难、浩劫等词汇。中国人还创造性地运用“劫波”的概念,有了成语“劫后余波”。上中学时,老师在解释此成语时糊弄我们说,劫道也有在水上干的,如混江龙李俊的勾当。多年后我才知道此“劫”与劫道毫无关系。
近代的例子有“幽默”的概念。这是上个世纪才进入中文的,仍在融入的过程中。不知是否有人考证过究竟是谁最早从什么语言译音而来?由于法语humeur的发音比英语humor更接近“幽默”的读音,我猜想是从法语译入的。西文的原意是“体液”。在近代西医发展起来以前,欧洲人认为人有四种体液:血、痰、黄胆汁、黑胆汁。血多了会活泼;痰多了会迟缓;黄胆汁多了会暴躁;黑胆汁多了会忧郁。如果四种体液积量适中,人的禀性就平和,脾气就好,出言就诙谐。鲁迅和林语堂对此译音曾有争论,代表了两种主要意见。一方认为“幽默”会误导读者,让人想到《楚词·九章·怀沙》里的“孔静幽默”,以为是描绘寂静无声,所以还是译作“诙谐”为好。另一方认为“诙谐”不足以表达这一与人禀性有关的概念,为了“生善效”,应该译音,再普及。为此,林语堂身体力行,写了不少文章,做了很多讲演,推广幽默。虽逢国难当头,不甚适时,但在文化交流发展上,其功不可没;硬是把这一概念普及了。现已常见“幽他一默”的发展用法。再过几百年,没准哪位误人子弟的先生会把幽默解释为“幽然心会,默然领略”之简要。
其实,更多的译音并不是外来的概念,而是人名地名。尽管不少外国名字有意义相同的中国名字,译者一致认为,还是译音好,且便于交流。比如我们熟悉的大英雄佐罗,西班牙语原名是Zorro,意思是狐狸。虽然英文的Fox和中文的狐都是姓,但 没有人这样意译其名。不仅因为Fox和“狐”难以传达Zorro这个名字的声音给人的雄健的印象,而且一个名字若在不同语言中有如此不同的发音,不易于名声的传播。更不用说很多姓名在其它语言中不一定有意义相同的名字,有时虽能译意,但其意作为名字在另一种文化中可能令人感到好笑。比如意大利著名作曲家威尔第,原文Verdi意思是绿色。英文倒是有Green这个姓,但若有人说他喜欢Green或绿先生写的歌剧《失足女青年》(La Traviata乃《茶花女》之意译),肯定会让人迷惑 不解。美国民权运动的先烈马丁·路德·金Martin Luther King若译成王先生,那连 他是哪国人都会搞错。大名鼎鼎的撒切尔夫人Mrs.Thatcher要是译成“茅棚匠”夫人,那就不仅是好笑,而且威风扫地了。
译音显然是必要而且是重要的,但现代从西文到中文关于人名地名译音的三原则并非广为人知,甚至一些专业译员都不清楚。这三条原则是:名从主人、名无意义、名当简洁。中文和大多数语言不同,它不是拼音文字;在译音时,往往不能象欧洲语言相互译音时那么方便、准确,但也不尽然。欧洲语言虽然可以把姓名里对应的字母搬过去,但按各自语言念时,发音可能颇为不同。中文要按原文,也就是主人自己的发音来译,有时可能更准确。比如古罗马最Caesar,中文译作凯撒,保持了拉丁语发音的雄壮,而英语抿嘴念出来的声音接近西撒,远不如原文洪亮。俄国前总统的名字有译作叶利钦,也有译作叶尔钦。叶尔钦是按英语Yeltsin译的,但俄语里的L在此发音仿佛其后跟有元音i,译作叶利钦更接近俄语的发音。又如墨西哥Mexico中的x,西班牙语发音如h,中文的译音,至少中间的音节要比英语念得准些。这当归功于名从主人的译法。
第二条原则的目的是避免误解。由于中文没有大小写之分,没有印刷符合提示,人名和地名完全靠读者自己判断。上世纪前50年,当人们还不大熟悉西方名字时,有的出版社曾在译名下加横杠,帮助读者认别。这种作法早已不见了,这就更要求译者不把人名和地名译出意思来,以便读者第一次看到新名字,就会因为它没有意义而想到它是人名或地名。比如中美洲的哥斯达黎加Costa Rica,要是意译为富饶海岸,人们当然不会认为那是个国家;如果译音成高思达丽佳,恐怕也会令人迷惑。当年我偷读《飘》,时间有限,只得一目十行,恶狼屯是什么地方?我一直以为是个荒郊野村,可总觉得有点不对劲。读了好几章,才琢磨出来那是大西洋Atlantic加了意思的译音。翡冷翠这么美的名字之所以流传不开,就是因为它有意义,可能产生误解,让人以为是某种玉石之类的东西。《华夏文摘》曾经刊载过一篇拿美国地名开玩笑的短文,其中Washington译作“花生屯”、Maryland译作“麦里烂”、Ohio译作“饿还饿”,非常有趣,同时也表明名字的译音不应有意义。
译名要简洁,这似乎不言而喻,但其中还有个道理,往往被译者忽略。英文名字有的较长,但元音未必很多。而中文每个字都有元音,按汉语拼音的说法是就韵母,如果用汉字把英语名字的每个音都表现出来,可能是在用元音表现辅音,往往费力不讨好。比如反抗罗马统治的起义英雄Spartacus,有译作斯巴达克,也有译作斯巴达克思。原文结尾的s是轻辅音,不译似乎更好。另如把McDonald译为麦克唐纳尔德就不如麦克唐纳,近年又被麦当劳代替了。Mc看上去没有元音,因是Mac的简写,念起来有元音,加上Donald共有三个音节。开始我对麦当劳这译音不以为然,习惯后想想,这个名字译得既简练,又贴近原文发音,还上口,难怪店主采纳并为大众接受。维克多Victor与维多利亚Victoria是同源的一男一女两个人名。不译作“维多”是为了避免误解成“只多”,不译作“维克多利亚”,是为了简洁。我曾将一位总裁的名字Fairchild照搬字典译为费尔柴尔德,校对建议改为费尔柴德,成为我的一字师。如果念着顺口,与原名发音近似,只要不会产生误解,就应该尽量简洁。犹如阿耨菩提的原始译音,译者虽然忠实,读者也会省略。与其浪费了无数笔墨,最终还是让时间淘汰掉那些多余的字,还不如让译者从一开始就节笔。
顺便提一句,Mc是苏格兰语sonof之意,有人曾把McDonald音意结合译为“唐诺子”,未能流传。一是因为它太象中国名字,二是不能将这种译法推广。否则,姜子Johnson听上去象是一位先秦的哲学家;拐子McQuire惨点儿,残废了;骡子MacLure更惨,不是人了;兔崽子O'Toole或O'Hare就是骂人了(O'在爱尔兰名字里意思是sonof;第一次飞到芝加哥,我不禁莞尔)。
译音有时也须和译意结合起来,比如芒果,译自英语mango,源于马来语manga,音既相似,意思又明确,一望而知它是某种水果。翻翻字典,此类佳译不胜枚举:有译自尼泊尔语palinga的菠菱菜-菠菜;译自女真语xeko,源于哥尔德语seko的西瓜;译自美式英语taffy(toffee英)的太妃糖;译自蒙语xaba的哈巴狗;译自英语的保龄球(bowling)和扑克牌(poker);还有个转译自英语typhoon的台风,这个词其实源于粤语发音的“大风”,到西方绕了一圈,俨然披着气象术语的外衣回了娘家。明眼人看得出来,这些词都是具体事物的名称,它们与人名地名不同,需要最后那个字来帮助表明“身份”。正是为了和这类普通名词有所区别,译自外来语的专有名词不应含有意义,以免误解。
任何原则、规矩都有例外的情况。语言是活的,破例尤其多见,比如商品或厂家名称:奔驰Benz、星巴克Star Buck、可口可乐Cocoa Cola,等等。但这类译名不同于一般译音,而更象用中文起名,要找几个好字搭配在一起,叫得响才行。客户如果明智,会给译者更多自由和时间,积极创造、仔细甄选,甚至开会讨论决定。这就远远超出一般翻译的职责范围,自然不受上述原则约束。从事商业翻译,译者要清楚自己的作用,是在帮助交流?还是在帮助推销?交流需要准确,推销需要美。从事文学翻译也有准确和优美的矛盾,有时“信而不美,美而不信”,令人感叹:翻译如同女人,漂亮的不忠实,忠实的不漂亮(女士们的板子举起来了)!这是意译的题目了,但与译音也不无关系。写诗作文,把意大利城市Firenze译作翡冷翠的确优美。但一般交流还是用毫无意义的佛罗伦萨才不易误解,尽管那是按英语Florence译音。若依照现代人名地名译音三原则当译为“斐伦萨”,但佛罗伦萨既已通行,就只好顺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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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D上有时会有些好文章。这位廖先生大概是翻译行家。不过他提到玄奘是最初制定佛经翻译原则的人可能有些不精确,象罔先生可以进行补正。:)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9/04/2004
好文!谢兰姐转来。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9/04/2004
谢兰舟,你不搬我也搬了。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9/15/2004
1 《闲话闲说》,阿城著,作家出版社,北京,1997年。第133页。
2 以上“五不翻”见《唐玄奘三藏传史汇编》,光中法师编,东大出版社,台北,民国78年。第509-510页。
3 以上各汉字外来语见《汉语外来词词典》,刘正琰等编,上海词书出版社,上海,1984年。
我对佛学一窍不通,以上游戏文章若有不敬,还请谅恕。在此文中,我只提到唐玄奘对译音原则的贡献,希望象罔先生指正。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9/15/2004
高兴老廖终于找到地方了。
在读你的《反刍》。 - posted on 09/16/2004
这篇挺有意思的。我想补充一点,Firenze古名Florentia,英、法语作Florence完全是有道理的,倒是意大利语的发音与拉丁语差异大些,比较的“嘎嘣脆”。
刚刚买到东方出版社尤瑟纳尔文集的《遗存篇》,里面有篇《皮哈莱兹的黑色头脑》。皮哈莱兹何许人?读下去才猜出是意大利建筑家、版画家Piranesi,一般译成比拉内西。这个名字法语里是写作Piranèse,念起来确实接近“皮哈莱兹”,但我觉得人名地名最好还是遵从原籍,否则很可能让人摸不着头脑。
所以我觉得“达芬奇”好过旧译“达文西”。后者也是来自法语。傅雷先生《世界美术名作二十讲》第一讲写到“圣法朗梭阿大西士”,想必也是直接译自法语Saint François d'Asise,如此音译并不是个好办法,虽然“茅棚匠夫人”不可取,有时候适当来一点意译还是有必要的:把“圣法朗梭阿大西士”改成“阿西西的圣方济各”,阿西西是个地名,圣方济各是个圣人,这样就清楚得多了(在意大利语里,是San Francesco d'Assisi)。
我曾写过一篇东西,涉及康斯坦丁·卡瓦菲和他的城市亚历山大,后来有人质疑“卡瓦菲”是否应为“卡瓦菲斯”,亚历山大应为“亚历山大里亚”,我是这样答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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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是现代埃及第二大城的标准中文译名,拙文写的正是这个地方,采用的是辞海和中国地图出版社的地图上的译名。一般来说,现代外国地名的翻译应尽量接近当地现代语言的发音,但例外很多,比如“开罗”就不是阿拉伯语对那个城市的称呼,又比如“慕尼黑”和“巴伐利亚”都不是现代德语的发音。近年出现了一个“拜仁”,似乎只用在足球队的名称里,它带来了些混乱:既有“巴伐利亚”,何必再弄出个“拜仁”?虽然“拜仁”比较接近德语发音,见惯了“巴伐利亚”还是觉得别扭。
地名的翻译是笔糊涂帐,不光中文里有这个问题,别的语言也一样。Beijing现在已近乎标准译名了,但Peking在英文里仍然常见,意文则是雷打不动的Pekino。伊斯法罕的英文译名有Esfahan、Isfahan等,所谓标准不一定就是合理,我以为只要能使读者看了清楚哪是哪谁是谁,就没有大的问题。
出现“孟修斯”之类笑话则是不可原谅的。
“亚历山大里亚”在一些史学著作译文里出现,它应该是指伊斯兰占领前那个希腊化/罗马时期的埃及城市。西方语言里这个城市的名称从古到今没有改变,我个人认为中文里也没有必要区别古称和现代地名,不如统一叫“亚历山大”。
对读书人而言,古代地名往往要中听一些。拜占廷帝国覆灭后,小亚细亚的许多古代地名都被“突厥化”了。土耳其人修改地名的办法通常是缩减某些音节,再把音素稍微变形,比如,以弗所变成艾菲斯,士麦拿变成伊兹密尔,幼发拉底变成菲拉特,哈德良堡变成艾迪尔内,安条克变成安塔基亚,塞琉西亚变成锡利夫凯。在小亚转来转去,一直留意着这种地名的变化,到目前为止只发现一个地方是和古称完全一致的:塔尔苏斯。它简直让我惊喜,因为塔尔苏斯是希罗多德、阿利安和吉本书里的地名啊。
扯远了。再来说说“卡瓦菲”和“卡瓦菲斯”。我可以肯定这个差异是来自希腊语不同的拉丁化拼写。诗人姓Καβαφηζ,其中第二个元音α带调(现代希腊语有音调,古希腊语是不带调的),念起来是有那个“斯”的,如果按现今希腊政府颁布的标准拉丁拼写规则应当写成Kavafis。但是──人名地名翻译的糊涂性又来了──到书肆里看看,十之八九却是无“斯”。多数英、法译本均作Cavafy。中文的“卡瓦菲”可不是我发明的,早几年它就在中文书刊里出现了,我猜测是从Cavafy来的,而不是希腊语。
那十之一二,译作Cavafis。半年多前上市的中文译本作“卡瓦菲斯”,其母本并不是希腊语版,而是一个英文译本。
“卡瓦菲”是先出现的,被非希腊语读者叫惯了,然后又冒出个“卡瓦菲斯”,好像是有些奇怪。但我看有“斯”没“斯”其实无关紧要。还是那句话,只要读者明白说的是什么地方什么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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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我孤陋寡闻,上面关于卡瓦菲应不应该有“斯”没说对。正好在读尤瑟纳尔《遗存篇》里的一篇关于卡瓦菲的评论,她讲得很清楚:“传统上写作Kavafis,音译为法语时有多种不同译法;诗人的子女偏爱Cavafy,这种译法去掉了现代希腊语中不再发音的S字母。”——没弄清楚,终因我不懂希腊语之故!
手头这本尤瑟纳尔译文实在看不下去。现在国内出的翻译书往往连“信”都做不到,东方出版社这套书就像掺了很多沙子的米饭,吃一口,硌半天牙。年初我看了小说The Hours的译本,骇笑之余,发了个帖子在网上,这里再贴一次以博各位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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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看翻译小说,这次拿起译林出版社的《时时刻刻》倒是一页一页翻了下去,遇到不甚解处就跳过,直到第138页。
是这样一段:
“不,你是在佯装仁慈。什么东西都比过去学校里出来的同性恋者强。瞧她们一个个像老婆老公那样过日子,打扮得花枝招展从你身边走过,其实鄙俗到了极点;哪怕做个坦率而豪爽的混蛋,或像约翰干韦恩那样,也比一个衣冠楚楚、有一份好工作的女同性恋要强。”
什么是“过去学校里出来的同性恋者”?不懂,且跳过。
什么是“约翰干韦恩”?差点儿跳过,又被拽了回来。
拽我回来的是一个“干”字。干……干?忍不住猜原文会是什么样子,猜了一会,有了。找出坎宁安的原文一对照,哈哈,果然。“干”在这里应该是动词,读去声。确切说,是现在分词。
小说序言前引了一段“J. L. 博格斯”的文章(实际上是诗),这个“博格斯”,也让我想了一会,估计是“博尔赫斯”。
再来看“约翰干韦恩”那段的原文:
No, screw charity. Anything’s better than queers of the old school, dressed to pass, bourgeois to the bone, living like husband and wife. Better to be a frank and open asshole, better to be John fucking Wayne, than a well-dressed dyke with a respectable job.
这下不但明白“过去学校里出来的”是什么了,还顺带着发现“打扮得花枝招展从你身边走过”的原文是dressed to pass,另外,bourgeois等于“鄙俗”?
约翰干韦恩,笑死了。没白读这138页。
------> - posted on 09/16/2004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读英文原著,尽量回避中文译本。若原著不是英文,俺找英译本。现在的中文译本垃圾太多太多,以至阅读成为不愉快的经历。
前些时读傅雷译艺术哲学,那份文采酣畅读来之痛快,一扫以前读蹩脚译文的窝囊气。可惜老傅老查等都作古,他们的译笔今天是再也看不到了。TNND。
今天这些人也不知咋个想的,外文如此不通还青天白日地译名作,胆子之大脸皮之厚真是一绝。最恶劣的后果却是误人子弟。下面两段,Virginia Woolf的原文多么简洁漂亮大气,译文简直是歪曲糟蹋。谁读了这样的译作,还会倾心Woolf?她若天上地下有知,真要向这些中文学者打躬作揖求他们放过她的文字了。
“不,你是在佯装仁慈。什么东西都比过去学校里出来的同性恋者强。瞧她们一个个像老婆老公那样过日子,打扮得花枝招展从你身边走过,其实鄙俗到了极点;哪怕做个坦率而豪爽的混蛋,或像约翰干韦恩那样,也比一个衣冠楚楚、有一份好工作的女同性恋要强。”
No, screw charity. Anything’s better than queers of the old school, dressed to pass, bourgeois to the bone, living like husband and wife. Better to be a frank and open asshole, better to be John fucking Wayne, than a well-dressed dyke with a respectable job.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9/16/2004
昏头了,才想起来The Hours作者不是Virginia Woolf, 跟Mrs. Dalloway搞混了。不过那种简洁有力的语言还真像她。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9/16/2004
赋格来了,稀客稀客,大作亦称稀论呢。
谢谢你带来了诗人卡瓦菲,我找了一下网上有一些他的介绍,就转过来了。
(既是现代希腊人,按现代希腊语的发音,估计不错吧。)
廖先生大作再容我作答,翻译是个很不错的讨论呢,尤其是对于海外写作
的人,无论是科学哲学、文学艺术还是游记,很值得一讨论。三年前我和
赋格就有些讨论,私下里一直还与许多朋友讨论,直到廖先生将此公开提
出来,总得好好讨论。
只是我写惯了诗,怕讨论的语调不够文章,明天吧。
- posted on 09/16/2004
同感。如果读中文译本必须小心选择译者,而且垃圾文字读多了,就容易受到污染。
adagio wrote: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读英文原著,尽量回避中文译本。若原著不是英文,俺找英译本。现在的中文译本垃圾太多太多,以至阅读成为不愉快的经历。
前些时读傅雷译艺术哲学,那份文采酣畅读来之痛快,一扫以前读蹩脚译文的窝囊气。可惜老傅老查等都作古,他们的译笔今天是再也看不到了。TNND。
今天这些人也不知咋个想的,外文如此不通还青天白日地译名作,胆子之大脸皮之厚真是一绝。最恶劣的后果却是误人子弟。下面两段,Virginia Woolf的原文多么简洁漂亮大气,译文简直是歪曲糟蹋。谁读了这样的译作,还会倾心Woolf?她若天上地下有知,真要向这些中文学者打躬作揖求他们放过她的文字了。
“不,你是在佯装仁慈。什么东西都比过去学校里出来的同性恋者强。瞧她们一个个像老婆老公那样过日子,打扮得花枝招展从你身边走过,其实鄙俗到了极点;哪怕做个坦率而豪爽的混蛋,或像约翰干韦恩那样,也比一个衣冠楚楚、有一份好工作的女同性恋要强。”
No, screw charity. Anything’s better than queers of the old school, dressed to pass, bourgeois to the bone, living like husband and wife. Better to be a frank and open asshole, better to be John fucking Wayne, than a well-dressed dyke with a respectable job. - posted on 09/17/2004
这一篇一直没有回,昨天写了几个字,回家查询印顺导师《妙云集》,又
都涂掉了。
“最早提及译音之必要并订立原则者是唐僧玄奘。”-也然也不然。
中国古代佛经翻译始自东汉,白马寺迎高僧摄摩腾、竺法兰两位尊者翻译
《四十二章经》。以后三国两晋多有传译,及至后秦鸠摩罗什始成大局。
曾经写过一首长诗简述这里面的过程:
…
安息世高译小乘经卷
天竺支娄迦谶传译般若
康僧铠译大无量寿经
月氏支谦译大阿弥陀
朱士行研究般若经典
佛法在汉地才渐渐兴起
竺逆佛、安玄、康僧会
译经传教的僧才辈出
成经中有许多误涩难明
敦煌竺法护译光赞般若
正法华、平等觉三百多卷
质量优胜,大乘始弘
十六国时代汉地纷乱
僧人们致力于佛教弘传
整理解释发现经卷的问题
文辞生涩,经义不统一
道安释经致力于著述
感慨、苦思、无可奈何
慧远求迎西土的高僧
派遣弟子西域寻原典
法显一行跋涉到天竺
千难万苦九死一生
如饥似渴求高僧与原典
终于迎来大师罗什…
除《四十二章经》因以引介,尽量使用老庄对应词,余译都使用了大量的
译音。究原因,一则是汉印风土迥然,二则汉语哲理词汇不够,既使《四
十二章经》的小乘四果位亦全用音译。
鸠摩罗什的译经,创作性的成份很大,因为当时经典的版本和编制都不一
样,故而需要天才的译经家来统一。龟兹国师罗什担任了这个使命,在汉
地后秦(姚兴)首都长安“逍遥园”展开中国历史上最大的译经事业。
译经的人员很多,有时各地僧学几千人荟粹,以口传书,经时耗力,过程
中综汇出许多译音的原则,玄奘所列条目,尽在其中。
……
译经盛大为国家事业
工序多道,分职精细
译主-证义-证文-书字
笔受-缀文-参译-刊定
润文的重要仅次于译主
译主署名,留芳千古
一部经典往往历年而成
字字审慎句句修润
……
同期北凉昙无谶主持的“闲豫宫”译场,南朝有佛陀跋陀罗、求那跋陀罗
、真谛、法显等人。译出的经典有大小乘经论、大小乘禅经、密教经、律
典等,内容广泛,涉及印度佛教各个流派,特别是当时在印度盛行的大乘
空、有两大学说,直接促进当时佛学思潮的发展。
及至唐初,中国译经的第三个时期。大量的佛经已经成译,包括通称的金
刚、法华、维摩、华严、涅盘、楞伽、般若、阿含诸经。玄奘译的多为论
藏,现在说都是学术论文性的东西,音译的讲究并不重,况且意译更重要
。比如说“观自在”,就比“观世音”更传意,但“观世音”更朗然上口
成思成韵。
这里恐怕关涉到诗人之译与学者之译的区别,但在“经”这一点上诗人之
译是传诵千古的。因为考虑到念诵记忆,考虑到语言的境界。再说讨论音
译,这一点不能不提。
中国古代三个主要的译经期是:汉魏西晋时代译经的初期,东晋南北朝时
代译经的进展,唐朝时代译经的全盛。一般所说的四大译经家是:鸠摩罗
什、真谛、玄奘、义净。(义净也是唐初的高僧)
玄奘经译:地藏十轮,药师本愿和心经,基中以心经影响最大,也是用鸠
摩罗什的基本布局。把通称大智舍利弗译作舍利子,唐译卷稍有传承。另
外重译金刚经,因为罗什译文之语言上的优美而不得流通。这里再提几部
他的论藏:俱舍论,成唯识论,瑜伽师地论,摄大乘论,因明入正论等。
大师译笔信实,讲究逐字逐句符合原典的原则,主张“五种不翻”,一直
为后世译经家所遵。着有《大唐西域记》,在佛教史学及古代印度、西域
文化上,乃至中西交通史料上,富有极高的价值。
后义净于三十七岁西去印度求法,参与实叉难陀译场,译出《八十华严》
,后来又译戒律、唯识、密教等典籍,历时十二年,共译出五十六部二百
三十卷经典,其中以律部典籍居多。
新译《八十华严》,《地藏菩萨本愿经》文彩飞扬,唐另一部要典《楞严
经》亦译成。
写到这里把中国译经的主要脉络整理一下,因为廖先生说不熟悉佛经,故
而有此一列。目的只在于把来龙去脉理清楚,经名,译者理一理。
“薄枷梵”在佛经中并不常见,为玄奘创建。一般佛经依旧用:如来。应
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间解。无上士。调御丈夫。天人师。佛。
世尊。
“梵语Prajna的意思和智慧差不多”,是因为汉语里面的智慧一词
衍化到六朝儒教的繁褥,仿佛沦落到古希腊的诡辩术的境地。故而要以般
若重启“智慧”之意,此般若,亦高于目前经验实证类的“智慧”。
“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佛经中依旧使用,“阿耨菩提”倒是很少被提
起。
“劫”,牵涉到佛教中的时间观念,我这里抄一段圣严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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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是梵文劫簸(kalpa)的音译,它在印度,并不是佛教创造的名词,
乃是古印度用来计算时间单位的通称,可以算作长时间,也可以算作短时
间,长可长 到无尽长,短也可以短到一刹那。(注七)
不过,通常所称的劫,是指我们这个娑婆世界的长时代而言。
佛经中所说的劫,分为三等:
第一、小劫:依我们地球的人寿计算,从人类八万四千岁的长寿,每一百
年减短一岁,减至人类的寿命仅有十岁时,称为减劫;再从十岁,每一百
年增加一岁,又增加到人寿八万四千岁,称为增劫。如此一减一增的时间
过程,总称为一小劫。
第二、中劫:经过二十个小劫,称为一个中劫。因为,据佛典中说,我们
所处的地球,共分「成、住、坏、空」的四大阶段,每一阶段的时间过程
,均为二十个小劫,在这四大阶段中,唯有「住」的阶段,可以供人类生
存。初「成」的阶段是由气体而液体。再由液体而凝固,所以不堪人类的
生活。到了「坏」的阶段,正在 剧烈的破坏之中,也不适合人类的生存;
据说是经过四十九次大火灾,七次大水灾,一次大风灾之后,地球便归消
失。坏劫终了,「空」劫开始,在空无一物中再经过二十小劫,另一新的
地球便又逐渐形成,进入另一期的「成」的阶段。佛教把这 成、住、坏、
空的四大阶段,称为四个中劫,分别称为成劫、住劫、坏劫、空劫。
第三、大劫:经过成、住、坏、空的四个中劫,便是一个大劫;换句话说
,地球世界的一生一灭,便是一个大劫。然而,坏劫中的每一次大火灾,
可从无间地狱,一直烧到色界的初禅天;每一次大水灾,可从无间地狱,
一直淹到色界的二禅天;最后一次大风灾,可从无间地狱一直吹到色界的
三禅天。也就是说,每一次大劫的范围,除了色界的第四禅天及无色界的
四空天,三界之内的动植飞潜,一切万物都是在劫难逃。不过,不用悲哀
,当坏劫来临,此界的众生,或者已转生他界,或者已直升第四禅天,不
会有一个众生没有安身之处。
佛经上所称的劫,如不标明中劫或小劫,通常是指大劫而言。在三界的众
生,未了生死之前,最短的寿命短到即生即死,最长的寿命是修四空定的
无色界众生,最长的有想无想天寿命长到八万四千大劫,他们的生命,相
当于地球的八万四千次 生灭的过程,所以在他们自以为已经是不生不死,
其实,八万四千大劫终了,仍然要接受生死,在佛眼看来,八万四千大劫
,也仅刹那之间的时光而已,唯有修持解脱道,空去了「我」,才入涅盘
──不生不死的境界。唯有再进一步空去了「法」,才能称为菩萨,自己
解脱生死仍不住于涅盘,随类应化众生,走向成佛之道。
大家也许要问:我们的地球还有多少长的寿命呢?这个嘛!可有一个比喻
,如果地球的「住」劫寿命是一百岁的话,那末,如今的地球,尚在四十
五岁的阶段,住劫共有二十小劫,目前是在第九小劫的减劫时期,所以,
请大家安心地生活下去,不用担心耶教所说的「地球末日到了」。不过,
在每小劫的减劫减到十岁的寿命之前,也有疫疠、饥荒、刀兵的三灾降临
人间,由于减劫人心的日益堕落,自作自受,可是,这三种小灾是局部性
与暂时性的,人类虽将死亡惨重,但不会消灭。相反的,倒有一个好消息
报告大家:在此以后的十个半小劫之中,尚有九百九十六位佛陀,将在我
们的地球世界成佛,今后第一位来此成佛的,就是弥勒佛,所以佛教称弥
勒为「当来下生弥勒尊佛」。弥勒下生地球成佛,是在第十小劫的增劫人
寿八万岁时,大约距离现在是五十六亿年(以千万为亿计算)。(注八)
至于人寿的增减,乃至增长到八万四千岁,我们不妨信为事实,因为大小
乘经中,都有如此的记载,并说「其寿减至十岁时人,女生五月便行嫁;
是时世间酥油、石蜜、黑蜜诸甘味,不复闻名」。又说:「八万岁时人,
女五百岁始行出嫁;时 此大地坦然平整,无有沟坑丘墟荆棘,亦无蚊虻
毒虫,瓦石沙砾变成琉璃;人民炽盛,五谷平贱,丰乐无极。」(长阿含
经卷六)
注 七:劫与三世劫的千佛。时间参看佛祖统纪卷三○(大正藏四九册二
九七~三○二页)。
注 八:阿僧祇为华严经中百二十四个大数的第一○五个。若以万万为亿
,万亿为兆,则一阿僧祇相等于一千万万万万万万万万兆,又各为无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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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果,译自英语mango”,佛经中译作庵摩罗果(amra),此事见
大唐西域记:庵没罗果,虽同一名,而有两种:小者生青熟黄,大者始终
青色。
翡冷翠,我不喜欢这个译名,包括赋格的圣方济各也都太玫瑰岛了!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我大胆涂这几个字,以和廖先
生与赋格的讨论。
- posted on 09/18/2004
赋格君幸会。很喜欢你的文章,你的网页经Adagio推荐,我已经放在我的收藏夹里,虽说不上天天读,但一周总会读上一两篇。不知是否有集子?纸上读还是比屏幕上读来得舒服。
看了这段对“The Hours”的翻译,我很吃惊。译林出版社是很有声誉的出版社,怎么会出版如此滥的译作?我近些年来读中文新书甚少,看来有对中国读书业有理想化的倾向。
The Hours是部写得很聪明的小说, 不光是结尾,还有它的结构。说聪明是从肯定的方面说,不客气地说,是有点取巧。我觉得全书最有原创性的部分是Laura 和Richard的部分,据作者说Laura有他母亲的影子。关于Clarissa 和Virginia Woolf的部分基本是一种rewrite。Laura在旅馆订房间独处那一段,和Doris Lessing的短篇小说To Room Nineteen惊人地相似,Lessing的小说写于1963年,对英国文学非常熟悉的Michael Cunningham不可能没读过Lessing。我很纳闷美国文坛怎么没人指出这一点?也可能指出了我没读到。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9/18/2004
若之来了。常来给我们上上课,我这不学无术之辈也可以少些胡说。
赋格的网页是象罔推荐的,我去过一次,没存下来,后来就找不着门了。还是若之细心。给赋格介绍一下,若之,小说家,居美国。主修英美文学专业,这方面是专家,玛雅也知道的。她对你的散文语言很是欣赏。我是谁?知不知道不打紧,不必自我介绍了。反正是玛雅象罔的朋友。
象罔辛苦了。都怪我多句嘴,结果搞得你费心写了这么一大篇。罪过罪过!鞠个躬,谢了。也代廖先生谢了。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9/19/2004
兰舟(还是这个名字容易打),你给我戴了这么多高帽子,俺得回头看老方来了没有。:-)原来赋格还是象罔推荐的。象罔推荐了不少好东西,只是佛经俺是一时半刻地入不了门地,慢慢来吧。
顺便把你在那条线上的贴也回了:小说向其他形式靠拢已经很有些时候了,这当然也是小说的许多功能被其他形式分化后的结果,还有很多其他的原因,现在受到的威胁更多了,小说恐怕最后也会象京剧歌剧古典诗歌一样,成为极少数人的hobby.
哎,打字累坏了,就在你这里偷偷懒吧。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9/20/2004
多谢诸位大师,尤其是象罔先生的指正、补充、和宽容,让我受益不浅。 - posted on 09/20/2004
赋格,fucking不是动词也不是现在分词,是形容词:他妈的John Wayne.
诗人们不知道John Wayne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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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约翰干韦恩”?差点儿跳过,又被拽了回来。
拽我回来的是一个“干”字。干……干?忍不住猜原文会是什么样子,猜了一会,有了。找出坎宁安的原文一对照,哈哈,果然。“干”在这里应该是动词,读去声。确切说,是现在分词。
小说序言前引了一段“J. L. 博格斯”的文章(实际上是诗),这个“博格斯”,也让我想了一会,估计是“博尔赫斯”。
再来看“约翰干韦恩”那段的原文:
No, screw charity. Anything’s better than queers of the old school, dressed to pass, bourgeois to the bone, living like husband and wife. Better to be a frank and open asshole, better to be John fucking Wayne, than a well-dressed dyke with a respectable job.
这下不但明白“过去学校里出来的”是什么了,还顺带着发现“打扮得花枝招展从你身边走过”的原文是dressed to pass,另外,bourgeois等于“鄙俗”?
约翰干韦恩,笑死了。没白读这138页。
------>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9/20/2004
Exactly. Yet this should be a feedback to the translator, not Fuge. :)
Susan wrote:
赋格,fucking不是动词也不是现在分词,是形容词:他妈的John Wayne.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9/21/2004
Sorry, my mistake.
I have another good one I read it on a newspaper long time ago about a movie called 板球手. Turns out it is Batman.
adagio wrote:
Exactly. Yet this should be a feedback to the translator, not Fuge. :) - posted on 09/21/2004
Susan wrote:
I have another good one I read it on a newspaper long time ago about a movie called 板球手. Turns out it is Batman.
susan的两个帖子把我逗坏了。fuge贴子举了有趣的例子,我一眼扫下来,还真没注意John Fucking Wayne是个骂人俗话,让susan一揪,才注意到。哈哈。
翻译是个问题,那方言也是个问题。John Fucking Wayne要让王朔嘴里翻译出来,那大概就是“X丫的John Wayne”了。不知到四川和上海俗骂狠话是什么。
Batman是板球手,哈哈哈。翻译看来真不是个查字典的问题,倒更是个culture mapping的问题。有些概念说法如果对方文化中压根就没有对应,恐怕还得底下注释三行。所以,外翻中大概更适合有国外生活经验的中国人来做,中翻外要由外国人来做比较好。
想想,也不一定。CND上曾有网友贴出美国某城中国店的横幅照片,上写第一行中文“某某干货店”,下跟一行英文,“XX Fucking Goods Shop”。即使对于心灵健康的美国人,最好情况下,也只能给理解成“垃圾店”。这大概是某个美国人翻译的,只知“干”意之其一,投己所好。哈哈。
- Re:板球手. Turns out it is Batman. :))posted on 09/22/2004
都是简化字惹的祸。 :)
想想,也不一定。CND上曾有网友贴出美国某城中国店的横幅照片,上写第一行中文“某某干货店”,下跟一行英文,“XX Fucking Goods Shop”。即使对于心灵健康的美国人,最好情况下,也只能给理解成“垃圾店”。这大概是某个美国人翻译的,只知“干”意之其一,投己所好。哈哈。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7/01/2006
谢阿姗推荐。这条线好看极了,又好玩儿,顶上来。
我们汉语也不知得益于梵文得有多少?象过去,现在,和未来,这样重要又普通的概念我们原先没有,都从译佛经来。
里面提到赋格的网页,在哪呢?廖康老师的呢? - posted on 07/01/2006
釋道安《摩訶懔_若波羅蜜經鈔序》。按論“譯梵爲秦”,有“五
失本”、“三不易”,吾國翻譯術開宗明義,首推此篇;《全三國文》卷
七五支謙《法句經序》僅發頭角,《學記》所謂“開而弗達”。《高僧傳》
二集卷二《彦琮傳》載琮“著《辯正論》,以垂翻譯之式”,所定“十
條”、“八備”,遠不如安之扼要中肯也。嚴氏輯自《釋藏跡》,凡琮引
此《序》中作“胡”字者,都已潛易爲“梵”,如“譯胡”、“胡言”,今爲
“譯梵”、“梵語”,琮明云:“舊喚彼方,總名胡國,安雖遠識,未變常
語”也。又如“聖必因時,時俗有易”,今爲“聖必因時俗有易”,嚴氏
案:“此二語有脱字”;蓋未參補。至琮引:“正當以不關異言,傳令
知會通耳”,今爲:“正當以不聞異言”云云,殊失義理。安力非削
“胡”適“秦”、飾“文”滅“質”、求“巧”而“失實”;若曰:“正因人不通
異域之言,當達之使曉會而已”;“關”如“交關”之“關”,“通”也,
“傳”如“傳命”之“傳”,達也。“五失本”之一曰:“梵語盡倒,而使從
秦”;而安《鞞婆沙序》曰:“遂案本而傳,不合有損言游字;時改倒
句,餘盡實録也”,又《比丘大戒序》曰:“於是案梵文書,惟有言倒時
從順耳。”故知“本”有非“失”不可者,此“本”不“失”,便不成翻譯。
道宣《高僧傳》二集卷五《玄奘傳之餘》:“自前代以來,所譯經教,初
從梵語,倒寫本文,次乃迴之,順向此俗”;正指斯事。“改倒”失梵
語之“本”,而不“從順”又失譯秦之“本”。安言之以爲“失”者而自行
之則不得不然,蓋失於彼乃所以得於此也,安未克圓覽而疏通其理
矣。“失本”之二曰:“梵經尚質,秦人好文,傳可行模俏牟缓稀保痪
一六六闕名《首楞嚴後記》亦曰:“辭旨如本,不加文飾,飾近俗,質
近道。”然卷一六〇釋僧叡《小品經序》:“梵文雅質,案本譯之,於麗
巧不足,樸正有餘矣,幸冀文悟之賢,略其華而幾其實也”,又《毗摩
羅詰提經義疏序》:“煩而不簡者,貴其事也,質而不麗者,重其意
也”;卷一六三鳩摩羅什《爲僧叡論西方辭體》:“天竺國俗,甚重文
藻。……但改梵爲秦,失其藻蔚,雖得大意,殊隔文體,有隨嚼飯與
人,非徒失味,乃令嘔穢也。”則梵自有其“雅”與“文”,譯者以梵之
“質”潤色而爲秦之“文”,自是“失本”,以梵之“文”損色而爲秦之
“質”,亦“失本”耳。意蘊悉宣,語跡多存,而“藻蔚”之致變爲榛莽
之觀,景象感受,非復等類(the principle of equivalent or approx-
imate effect)。安僅譏“斷鑿而混沌終”,亦知其一而未知其二也。
慧皎《高僧傳》卷六《僧叡傳》記其參羅什譯經,竺法護原譯《法華
經·受決品》有云:“天見人,人見天”,什曰:“此語與西域義同,但
此言過質”,叡曰:“得非‘人天交接,兩得相見?’”什喜曰:“實然!”
“辭旨如本”,“質”而能“雅”,或如卷一六五僧肇《百論序》:“務存論
旨,使質而不野”,叡此譯可資隅反。安《鞞婆沙序》謂“求知辭趣,
何嫌文質?”流風所被,矯枉加厲,贊寧《高僧傳》三集卷三《譯經篇·
論》遂昌言“與其典也寧俗”矣。“失本”之三、四、五皆指譯者之削
繁删冗,求簡明易了。梵“丁寧反復,不嫌其煩”,“尋説向語,文無
以異”,“反騰前辭,已乃後説”。此如蜀葵之“動人嫌處只緣多”,真
譯者無可奈何之事;苟求省淨無枝蔓,洵爲“失本”耳。歐陽修《文
忠集》卷一三〇《試筆》:“余嘗聽人讀佛經,其數十萬言,謂可敷言
而盡”,語固過當,未爲無故。安《比丘大戒序》:“諸出爲秦言,便約
不煩者,皆蒲萄酒之被水者也”,意同《全宋文》卷六二釋道朗《大湼
槃經序》:“隨意增損,雜以世語,緣使違失本正,如乳之投水。”皆
謂失其本真,指質非指量;因乳酒加水則見增益,而“約不煩”乃削
減也。又按羅什“嚼飯”語,亦見《高僧傳》卷二本傳,文廷式《純常
子枝語》卷一三申之曰:“今以英法文譯中國詩、書者,其失味更可
知。卽今中國之從天主、耶穌者,大半村鄙之民,其譯新、舊約等
書,亦斷不能得其真意。覽者乃由譯本輒生論議,互相詆訾,此亦
文字之劫海矣!”卽所謂:“誤解作者,誤告讀者,是爲譯者”(com-
monly mistakes the one and misinforms the other)①。此猶指説
理、記事;羅什專爲“文藻”而發,尤屬知言。蓋迻譯之難,詞章最
甚。故有人作小詩,託爲譯詩者自解嘲云:“譯本無非劣者,衹判劣
與更劣者耳”(Es gibt nur schlechte Uebersetzungen/und weniger
schlechte)②。西萬提斯謂翻譯如翻轉花毯,僅得見背(el traducir
de una lengua en otra...es como quien mira los tapices flamencos
por el reves)③;可持較《高僧傳》三集卷三:“翻也者,如翻寰_,
背面俱花,但其花有左右不同耳。”雨果謂翻譯如以寬頸瓶中水灌
注狹頸瓶中,傍傾而流失者必多(Traduire,c'est transvaser une
liqueur d'un vase a col large dans un vase a col etroit;il s'en
perd beaucoup)④;“酒被水”、“乳投水”言水之入,此言水之出,而
其“失本”惟均,一喻諸質,一喻諸量也。叔本華謂翻譯如以此種樂
器演奏原爲他種樂器所譜之曲調(Sogar in blosser Prosa wird
die allerbeste Uebersetzung sich zum Original hochstens so
verhalten,wie zu einem gegebenen Musikstuck dessen Transpo-
sition in eine andre Tonart)⑤;此喻亦見吾國載籍中,特非論譯
佛經爲漢文,而論援佛説入儒言,如《朱文公集》卷四三《答吴公
濟》:“學佛而後知,則所謂《論語》者,乃佛氏之《論語》,而非抠Y现?
《論語》矣。正如用琵琶、秦箏、方響、觱栗奏雅樂,節拍雖同,而
音韻乖矣。”伏爾泰謂,倘欲從譯本中識原作面目,猶欲從板刻複
製中睹原畫色彩(Qu'on ne croie point encore connaitre les
poetes par les traductions;ce serait vouloir apercevoir le colo-
ris d'un tabIeau dans une estampe)①。有著書論翻譯術者,嘗
列舉前人醜詆譯事、譯人諸詞,如“驢蒙獅皮”(asses in lions’
skins),“蠟製偶人”(the Madame Tussaud's of literature),“點金成
鐵”(the baser alchemy)之類頗夥②:余尚别見“沸水煮過之楊梅”
(a boiled strawberry)、“羽毛拔光之飛鳥”(der gerupfte Vogel)、
“隔被嗅花香”(smelling violets through a blanket)等品目,僉不
如“嚼飯與人”之尋常而奇崛也。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7/02/2006
此抄书当为抄钱钟书的书,多谢!
还是有权威说话重要,钱夫子毫无疑问是这里的权威。
这一篇去年读过。《管锥编》第四册中钱的佛学造旨不一般,全在悟性
。《谈艺录》中禅与悟,艺术创作的玄机也谈得好。
再谢抄书!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6/22/2009
Julie谈译名,我把这篇旧文翻出来,这线上还有赋格和象罔等许多人的好贴,重温再次受益。第一次听到美国人说Okla-fucking-homa,那叫一个干脆,我一口咖啡差点儿喷出来。 - Re: 翡冷翠vs.佛罗伦萨 - 译音及其原则 (廖康)posted on 06/22/2009
这篇文章网上都转载滥了,很美很学术.
liaokang wrote:
Julie谈译名,我把这篇旧文翻出来,这线上还有赋格和象罔等许多人的好贴,重温再次受益。第一次听到美国人说Okla-fucking-homa,那叫一个干脆,我一口咖啡差点儿喷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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