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人生


流浪汉小说是西方叙事文学中较为突出的文学体裁。提起流浪汉,人们往往向上追溯至古希腊荷马诗史中的《奥德赛》,称其中的俄底修斯是流浪汉们的祖先,如果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那么固然和俄底修斯流浪汉般的十年漂流生活有关,然而更重要的应该是二者所承传的一种只有人才具有的 “人性的光辉”。简言之,荷马在古希腊众神中发现了人类社会中的英雄,而流浪汉小说则承载了英雄背后的处于社会底层的平凡人。

在漫长的变迁的长河中,人类把自己的信仰寄托给了无数的神和英雄,为他们的故事或感动流泪,或崇拜敬畏,乃至顶礼膜拜。然而,不断地仰视是因为自身的渺小和低微,是因为自身的软弱和怯懦,是因为人类永远无法在现实生活中创造英雄的神话。卸去人类为自己加冕的光环,而单纯地审视挣扎于天和地之间的自己时,才发现人总是在无奈中让步,在妥协中成长,在磕磕绊绊中蹒跚而行,甚至踯躅不前。于是,当英雄的悲壮隐没于人生的苍凉,流浪汉作为一种真实的人生存在状态,往往比英雄的史诗获得更加强烈的共鸣。



一. 流浪汉小说



流浪汉小说真正形成于十五、十六世纪中叶的西班牙。当时,盛及一时的骑士文学进入衰落,但是就广义上的流浪汉小说来讲,依然残存着骑士文学的影响。例如西班牙著名作家塞万提斯所写的《鼎鼎大名的洗盘子姑娘》,就被列入流浪汉小说之中,而其中骑士小说的味道不言而喻。但对绝大部分的流浪汉小说,尤其是作为其鼻祖的流浪汉小说《小癞子》来讲,就和骑士文学风马牛不相及了。骑士的高雅,宗教信徒般的虔诚,以及骑士的长矛与盔甲护卫之下的西班牙艳丽长裙,在作品《小癞子》中找不到丝毫踪迹。



《小癞子》原名《托美思河的小拉撒路》。拉撒路取材于《圣经》新约,路加福音第十六章的一个故事:有一天,耶酥对他的门徒说:“一个财主,穿着紫袍,天天宴乐,在他的门口,有一个讨饭的叫化,依靠讨他家的残羹冷炙生活,叫化的身上张满了癞疮疤,狗每天来舔他身上的疮疤。但当他们死后,财主下了炼狱,忍受烤炙,而叫化却升入了天堂。拉撒路便是生着癞疮疤的叫化。《圣经》的原意是通过这段叙述劝导人们皈依宗教,以求得死后或来世的幸福。然而,拉撒路用在了《小癞子》中,却完全失去了其浓厚的宗教韵味,而增添了世俗和异教的色彩,其中饱含的对于来世的质疑和对虚幻的天堂的讥诮也更是尽在不言中了。正如作者在前言中提到的“贵公子们想想,自己何德何能,无非靠运气占了便宜;苦命的穷人全凭自己挣扎,居然历尽风波,安底港口,成就比起来要大得多呢。”为流浪汉立传,为穷苦人代言,对命运的质疑和对于社会不公的讥诮,成了一种传统,为此后的西班牙流浪汉小说承袭。

就成熟的程度而言,《小癞子》无疑并不是一部极为成熟的流浪汉小说,然而就其文学地位上来讲,其精神意蕴,内容模式,结构模式,乃至语言形式都对以后的西班牙文学及欧洲文学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二、 不完美世界中的正常的人生选择



西方的文艺复兴,承传了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人性观念,重视个体、关注命运的自我意识极为强烈。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的西班牙,随着商品经济的出现,大量的流浪汉们依照他们的理解淋漓尽致地发展了这种自我意识,并把其发展成为一种绝对自我的人生哲学——以自我我轴心,采取任何可行方式向上爬。这种人生哲学来自于严酷的现实。



在作品《小癞子》中,小癞子的父亲被人控告在磨粉的麦子中打了偏手,在毒打之后上了天堂。他的妈妈没了丈夫,无家可归,认为“要依傍有钱的人,这样自己也会有钱”,于是找了一个黑鬼又生了一个孩子,后来小癞子的后爹——黑鬼,也因为偷窃吃了鞭子,为了继续生活,他的妈妈不得不让他自己谋生,于是他有了一系列的主人——恶毒的瞎子、吝啬的教士、虚荣的侍从、狡猾的买赎罪券的商人……在吃尽了苦头之后,他成为了一个大神父女佣的名义上的丈夫,他虽然明白自己是一个开眼的乌龟,遮羞的丈夫,可是笑骂由别人,人生攒钱养老,有了温饱的生活毕竟可以得到满足了,正如小癞子自己在文章的最后说的:“我那阵子很富裕,正是运道最好的时候。”



同他复杂的充满挫折的人生相比,小癞子的人生哲理,似乎也颇令许多人费解,然而让我们细细想去,又有几个人可以打败饥饿而不向命运低头呢?在面对无奈的人生时趋利弊害是人和动物一样的天性。在大部分人的观念中,生存往往是第一要务。正如你在一只行将沉没的船上,所能做的只是把船中的东西全部扔出,以求自保;同样,在决定生死的人生的小船上,在危难之时,扔出的往往是自尊、荣誉等诸如此类对于现实的生存毫无任何意义的东西。于是在生存和荣誉尊严等虚无飘渺的问题上,选择生存而放弃其他是一个人出于本能的选择,也是最为正常的选择。实际上,处于社会最下层的流浪汉们比一般的人更具有敏锐的对社会的洞察力。在他们的眼中,教士不过是一群唱着圣词的却对穷人无比吝啬的魔鬼,不过是借着别人的掩护纵欲的禽兽;那些似乎地位高级的侍从也不过在人生的夹缝中高昂着他们虚伪的头颅;赎罪券救赎的更加不是人们的灵魂,而是那些可鄙的商人们的腰包……面对着命运的无可奈何,作为流浪汉的小癞子为自己选择的这一条似乎并不光彩的道路,和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们相比实在是好太多了。



当我们回首反顾一下小癞子的选择,我们不难发现他的道路和他的妈妈、生父、继父有诸多的类似——他们的座右铭都是“依傍有钱人”向上爬。上一代和下一代选择的巨大相似性,不禁让我想起了老舍的《月牙》。其中的小主人公月牙和小癞子一样,在和命运的周旋中,都在人生的旋涡中间无力地旋转,可是无论怎样,他们都无法摆脱命运的捉弄和紧紧缠绕着他们的苦难,去寻求另一种别样的人生,而只有无奈地接受命运的轮回,承袭了世代代共同的命运,在浊流中偷生,他们承认了自己的命运,并且适应了自己的命运,不是不想试图改变,而是无力改变。对于那些对命运本身没有任何选择权的人,更没有任何资本和命运抗争的人来讲,选择无条件接受似乎是一种最为恰当的方式。小癞子是一个穷人、流浪汉,也是一个骗子;他是一个受害者,同时也是一个害人者。他依据一种赤裸裸的自我的规则来判断人生,为了生活,他对瞎子和教士八面玲珑,假意逢迎;他用最动听、最可怜的言辞去乞讨;他也可以在离开瞎子时令他脑浆迸裂……但是,他也同情可怜的侍从,笑穷侍从没有饭吃却不忘记虚荣的同时,他并没有抛弃侍从,反而给他食物……于是,这种性格上的复杂性就具有了文学上的可观性,和可思考性。



事实上,小癞子所持的这种“绝对的自我原则”可称为一种极为坚定的信仰,这种信仰就是以没有任何精神上的信仰为核心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和文艺复兴中纯粹意义上的“人性的解放”有异曲同工之妙,然而这种没有信仰的信仰并没有给他带来任何的好处,更没有帮助他摆脱接连不断的厄运,相反,只会让他在人生的旋涡中越陷越深。这不禁让我质疑,到底一种真正的人性的精神的解放,应当进行到何种程度?失去了精神家园的人生,是否还具任何意义?对于一个失去了几乎全部物质财富的人来讲“人的解放”具有多大的现实可行性,这种可行性是否足够大到可以让他们放弃对于“肚子”的思考,而转向更高级的精神的层面?一种精神的解放,例如西方的文艺复兴、中国的新文化运动,当然不能否认其在文化上的巨大力量,可是在精神和物质的选择上存在的巨大的艰难性无疑会给一种精神的传播带来阻碍,而文艺复兴和中国的新文化运动虽然在思想界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影响,可是,随着时代的发展,二者都走入了低谷,可见,精神力量并不是一个万能的概念,人之于一片自己的精神领地也绝非因为其本身的自由太少了,而只是在寻求心目中的根本不可得的自由而已。



对于流浪汉小说的批判者们,我不以之为然,正如作者在前言中所说“各人口味不同:你不吃的,他却贪得要命;某些人瞧不起的东西,另有些人却很重视。”人和人之间的喜好不同,选择自己喜欢的就好,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