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三女性
王开林
 


乱世自有乱世的凶险,乱世自有乱世的美丽,乱世自有乱世的凄凉,乱世自有乱世的荒诞。相对于中国女性而言,乱世至少具有双重意味:其一,她们要遭受比男性更多的苦难和欺凌;其二,她们在寻求生机和出路的过程中被造就或被毁灭的几率非常接近。一大堆民国史料摆在眼前,有三位女性的事迹格外吸引我的视线,她们身上均具备非同凡庸的男儿胸襟和须眉气概,智慧之出众,勇毅之超群,甚至连某些饮誉国中的“奇男子”和“伟丈夫”亦稍显逊色。但她们的心性和志向迥异,所选择的人生路径也截然不同,一个成了疾走狂呼的女权主义者,一个成了报仇雪恨的侠客,还有一个则成了卖国求荣的汉奸。在乱世中,她们的传奇故事宛如沾染了泪光和血色的霜天风景,特别醒目,也特别惊心。

一、唐群英:女权和女拳

1912年,清王朝彻底覆亡,中华民国取而代之,中国妇女的命运开始出现千载一遇的大转机。但男权社会依然是一个牢不可破的坚固堡垒,当权者并不急于给还女性被剥夺达数千年之久的诸多权利。迟至1923年,在某些地方,女学生剪齐耳短发、穿齐膝短裙仍要受到责罚。迟至1928年,妇女骑自行车引起路人围观,还会被抓到警察局,课以“仿佛率众游行,究竟有伤风化”的罪名。1936年春夏之交,国难日殷,山东军阀韩复榘不思秣马厉兵,抵御外侮,竟然舍本逐末,下令将街上穿短袖衣、露胳膊肘的摩登女郎抓到军法处关、禁、闭,一时间,济南城中时装为之敛迹。前路固然千难万险,但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者们却并没有望而却步,秋瑾的同窗好友唐群英(她俩是东京青山实践女子学校的同学)便适时地挺身而出,决意为女性争权利,其内容包括求学的权利、就业的权利、恋爱婚姻自由的权利、追求幸福的权利,此外,还有重中之重的一项,即妇女参政议政的权利。唐群英认为,中国女性理应冲到政治舞台的聚光灯下去,与男性政治家并肩治国。


唐群英(1871~1937),湖南衡山新桥黄泥町人,其父是湘军将领。家风所致,唐群英从小性情豪爽奔放。她在家做闺女时便骑马,击剑,吟诗,“常以不能易髻而冠为恨”。二十岁那年,迫于母命难违,唐群英嫁到湘乡荷叶冲,与曾国藩的远房侄儿曾传纲结为夫妇。此后,她与同样雄心万丈、深感闺中寂寞的秋瑾一见如故,两人常在一起饮酒赋诗,一吐胸中的郁闷。


1895年至1897年这两年间,唐群英迭遭不幸,先是女儿夭折,然后是夫君病故,她的情绪一落千丈。但她很快就振作精神,决定“不再嫁人,但要重新做人”。为了彻底改变自己的弱者形象,她博览群书,希望能从中找到一条思想出路。有一次,她偶然读到维新派领袖康有为的《大同书》时,其中有一句话的意思是:“女人应该有权利跟男人一样接受教育,获得荣誉,管理社会。”那一瞬间,唐群英的心眼仿佛接通了电源,倏然为之闪亮,于是她立定信念,今生今世一定要为妇女争权利、争自由、争幸福。五言绝句《读〈大同书〉抒怀》即透露出她当时的心迹:

斗室自温酒,钧天谁换风?
犹在沧浪里,誓作踏波人!

1904年,唐群英在秋瑾的感召下,仗剑去国,漂洋过海,考入东京青山实践女校。在日本,她毫不犹豫地加入了由黄兴、宋教仁领导的华兴会,成为革命队伍中不可多得的智勇双全的女将。1905年8月,中国同盟会成立,唐群英敢为人先,成为第一个在花名册上签字的女会员(她还是秋瑾加入中国同盟会的介绍人)。1907年,秋瑾在绍兴被捕牺牲,唐群英既为痛失好友和同志而悲痛,又为革命仍有继起者感到欣慰。这一层意思从她撰写的挽联中不难看出:

革命潮流是秋风吹起;
自由花蕊要血雨催开。

唐群英留学日本期间,曾被推举为中国留日女学生会书记和会长。她创办杂志,激励女界同胞,在国家内忧日深、外患日亟的危险关头,疾走狂呼,与热血男儿奋袂争先,同尽爱国救民的天职。唐群英精力旺盛,魄力巨大,其一呼百应的凝聚力也非常人可及。辛亥革命爆发后,她统领一支全由志愿者组成的“上海女子北伐敢死队”,追随革命军总司令黄兴前往武汉,担负起战地救护伤员的重任。1912年2月,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召开庆功会,唐群英以“女界协赞总会”的代表出席,受到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孙中山接见,并被授予“二等嘉禾章”。


在中国近代,女子关心政治不仅需要勇气,也需要契机。1901年3月24日,为抗议沙俄侵占中国东北,由著名报人和社会活动家汪康年组织,在上海张园举行集会。会上,花季少女、年仅十六岁的薛锦琴登台发表即兴演说,引起上海舆论界的强烈震动。保守派认定“少年女士当众演说殊为可鄙”,改良派则盛赞“薛女士在张园演说,实为我国从来未有之事……若人人能如薛女士,又何患国家不强也”。英国人办的英文报纸《字林西报》同样表示激赏:“此女士对大众演说,通晓事理,热心爱国,实足令我西人钦佩。”无论如何,薛锦琴登台发表政治演讲,既是中国女性破天荒的举动,也是中国女性不遑多让、直接介入国家政治生活的开端。


中华民国初建,万象更新,百废待举,再加以南北局势紧张,男女平权仍然只是一句停留在纸上的空谈而已。尽管如此,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毕竟为女子参政创造了较为宽松的外部条件,因此各地妇女纷纷组织参政团体,从中涌现出一批职业政治活动家,例如林宗素、吴木兰在上海发起“女子参政同志会”和“女子同盟会”,王昌国、沈佩贞在湖南组织“女国民会”和“女子尚武会”。唐群英无疑是这些妇女运动领袖中最勇敢最果决最刚毅的一位。她对当局的虚与委蛇十分不满,于是四处奔走,多方呼吁,在各种场合发表演说,鼓动妇女奋起争取自身的政治权利。1912年2月20日,唐群英做出了一个举世瞩目的大动作——在南京组织“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其直接动机便是“要求中央政府给还女子参政权”。


1912年2月26日,唐群英牵头向参议院递交了《女界代表唐群英等上参议院书》,阐明“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的全部主张和要求。然而,宋教仁领导的法制局对女界一波强似一波的吁求并未引起足够重视,其后由该局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竟删掉了“男女平等”的条款,女子参政同盟会的成员对此感到极为愤慨。同年3月21日,唐群英率领女界代表二十人参加参议院旁听,对“男女平等”一项展开唇枪舌剑的辩论,在会上双方固执己见,互不相让,发生了正面冲突。1912年4月8日,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正式成立,唐群英被推举为会长兼文事部长,会议通过了由她主持起草的十一条政纲,明确提出“本会以实行男女平等、实行参政为宗旨”,还以女子参政同盟会的名义通电全国,声明“南京参议院所颁布之《临时约法》,我女界绝不承认”。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高瞻远瞩的革命家、政治家孙中山、宋教仁对新兴的女权运动都不够重视,而且在认识上有相当大的偏差,他们均将女权问题当作应该滞后考虑的次要问题,像“女子在国会中的选举权和被举权”这样的项目便被他们干脆晾在一旁,遑论他人?1912年8月25日,国民党成立大会在北京召开,同盟会联合其他小党改组为国民党,党纲草案中再次取消了“男女平权”的条文。虽经唐群英等女界代表据理力争,但“男女平权”的条款依然没有写进正式党纲。这自然招致了女子参政同盟会会员的集体抗议。质询之时,宋教仁、林森以沉默作答,唐群英怒不可遏,冲上前去二话不说,便左右开弓,当众打了宋教仁和林森各一记响亮的耳光,算是为女界同胞猛出了心头那口恶气。这无疑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精彩场面。唐群英以她勇武的举动向世人宣告,女性不再是闺中弱质,她们的政治权利不容抹煞!


唐群英的个性刚强而执著,她发表宣言书,誓不妥协,“身可杀,此心不可死;头可断,此权不可无”,其立场之坚定令人吃惊。1912年10月20日,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本部在北京成立,唐群英被推选为本部总理。而各省设立支部,其声势之浩大,成为当年中国政坛最醒目的风景之一。


在唐群英看来,争取女权固然重要,但唤醒女界广大同胞才是当务之急。1912年9月,唐群英在北京创办《女子白话旬报》,声称“本报专为普及女界知识起见,故以至浅之言,引申至真之理,务求达到男女平权的目的”。其后,她又创办《亚东丛报》,其宗旨一以贯之:“本报提倡女权,发挥民生主义,促进个人自治。”1913年2月16日,唐群英、张汉英、丁步兰等留日归来的同学还联手创办了湖南有史以来第一张妇女报纸《女权日报》,极力标榜“男女平权,并参国政”的主张。


袁世凯高压专制期间,北洋政府严令禁止女子参政,出现了一股强大的逆流。1916年初,教育司长史宝安在讲话中宣称:“女子参政,不适于女子生理及本国国情,女子以生育为其惟一天职。”封建礼教的全套锁链又悉数摆弄出来。1914年11月,北洋政府内务部勒令解散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查封该会名下的报馆,下令通缉唐群英。在此危急关口,唐群英得友人暗助,逃往天津,乘船至上海、香港,取道河内,于1915年初经由昆明辗转回到家乡衡山。


主观愿望强烈,才能出众,而特定的历史条件不成熟,这既是唐群英的个体悲哀,也是当时致力于妇女解放运动的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会员的集体悲哀。唐群英四十三岁之后痛感女界同胞的识见严重不足,遂致力于启蒙教育,她倾尽全力,一举开办了女子法政学校、女子美术学校和自强女子职业学校。在生命的后二十年中,唐群英为母亲守墓,在家乡办学,既倾尽了心力,也倾尽了财力,但她无怨无悔。民国政坛的深度黑暗令她失望,妇女解放运动的绩效平平却并没有令她灰心,她毅然退出政治舞台,去干自己认定值得一干的实事(启蒙办学)。表面看去,这位曾经名噪一时的风云女杰渐渐归于沉寂,实际上,她的功业在家乡留下了极好的口碑。鲁迅不愿做空头文学家,唐群英也不愿做空头政治家,她选择办学而不是继续从政,这也许会令一些人感到遗憾和惋惜,但也有人认为她的选择值得称道。如果中国有一万名唐群英这样的女杰心无二骛地办实学,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又何愁不能早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