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命的医学—优生学在20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和美国
美国首都华盛顿的浩劫展览馆(Holocaust Museum)不久前推出了一个新的展览,标题是“索命的医学:创造一个主子民族”(注一)。这个展览介绍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德国,纳粹党人怎样把社会达尔文主义跟优生学相结合,系统地清除“不适于生存”的人,包括各类精神病人,智障者,和遗传性聋哑人。从强制绝育开始,发展到在毒气室里强制“安乐死”。事实上,纳粹党人后来用于大规模屠杀犹太人的毒气室,最初建造的目的是执行优生学计划。
优生学这个死神的医学也给美国带来过灾难,只是没有达到象在纳粹德国那样登峰造极的程度。耶鲁大学的两名教授,索非尔(A.N. Sofair)和卡尔建(L.C. Kaldjian),对这段很多美国人讳莫如深的历史做了研究,在2000年发表了一个报告(注二),把优生学在纳粹德国和美国在同一个时期的发展和后果做过一个很有意思的比较。报告指出,美国和纳粹德国的优生学运动在动机,目标,和策略方面有很多相似之处,但运动的后果又很不相同。这个报告提到的一些史料值得回顾。
优生学是以提高本民族的群体体质为目标的。可是,这个看上去似乎很高尚的目标,却从一开始就是以牺牲个人权利为代价的。德国精神病学教授荷瞿(A.Hoche)在1915年提出了一个“群众(Volk)”的概念,描述了作为社会一分子的个人的消亡和一个更高级的有机体“群众”的诞生。这个概念后来成为希特勒的世界观的核心成分:社会应当是一个有能力调整自己的健康状况的有机体,而每个个体只是这个有机体的有用或无用的一个部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战败国德国的生物学,医学,和社会学家们把注意力放在一些严重的社会问题上,比如福利制度造成的巨大经济压力,战争造成人口剧减而带来的人群基因库缩小,以及“知识精英”群的生育率降低等,提出了优生学的解决办法。德国种族卫生学会于1921年开始提倡优生,推动志愿绝育。希特勒于1933年上台后三年内,就有将近三分之一的德国非犹太人医生加入了纳粹党。其他科学技术领域的纳粹党人的比例也不相上下。同时,纳粹政府也极力提高知识分子的待遇。知识分子的积极参与是纳粹运动蓬勃兴起的一个重要特征。
在纳粹党上台之前一年,德国政府就已经开始讨论强制绝育。希特勒上台后,立即立法推行这个计划,强迫结扎患有包括“迟钝”在内的一系列神经系统疾病的人。医生,监护人,精神病院管理人都有权向遗传卫生法院提出对某人实行绝育手术的要求。到二战爆发前夜,就已有三十七万人被强制绝育,其中包括一些健康的犹太人和吉普赛人。希特勒在1939年挑起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同时,提出“慈杀”(mercy killing)主张,开始执行非自愿安乐死。医生和工程师们发明了很多索命术,包括毒气室。不过,虽然希特勒希望战争条件能有效地限制民众的抵制,这项慈杀计划还是在天主教和新教等基督教会的领袖们的强烈抗议之下,在两年之内屠杀了七万多人后逐渐停止了。被杀害者包括了很多残障儿童。
美国的优生运动跟德国相比有很多相似之处。美国的优生运动是在十九世纪末,以西欧人为主的居民担心自己的“优良种群”被稀释而限制东欧和南欧的“低等种族”移民的背景下展开的。印地安那州于1907年第一个立法推行志愿和非志愿绝育。到1926年,有23个州有了类似的法律。在很多情况下,所谓志愿,并不需要得到受害人的许可。经他或她的亲戚或监护人允许即可施行绝育手术。加里福尼亚在这场优生学运动中冠领各州。被害者多为穷人,少数民族,和新移民。政府推行的绝育运动一直到1963年才告终止。在半个多世纪里,共有六万多人受害。
美国遗传学界和于1923年成立的美国优生学会在这场运动中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脚色。针对人们对强制绝育会导致强制安乐死的担心,优生学会执行秘书怀特尼(L.Whitney)发表了“优生论”,提出人的价值是由个体的经济独立能力和对社会的贡献来决定的。他并且说,就象反战和反对死刑一样,“随着社会觉悟的提高,社会对人的生命的尊重程度也提高了”。只不过,“人”在怀特尼这里指的是抽象的群体,而不是个体。美国的遗传学家当时普遍支持强制绝育,尽管在理论上,那时的遗传学界已经普遍接受了哈地-温伯格定律(Hardy-Weinberg law):稀有和隐性基因将会因为分布在表观正常的携带者群体里而持久存在。
相较而言,美国的司法和医学界则表现出一定程度上的独立性。多数强制绝育的法令都曾在法庭上受到挑战。有一些法官裁定这些律令是违背宪法的,但也有一些法官认为,为了社会的利益,政府有权控制个人的生育权。联邦最高法院在1926年就曾作出过裁决,允许对智障者施行强制绝育(Buck v Bell)。美国的医学界在开始时是倾向于优生学的。但是,几种有影响的医学杂志在随后的几十年里一直有社论和文章表达对优生学的反对意见。美国神经学会在1935年发表的一个报告推动了优生学运动在美国的消亡过程。这个报告指出,在实行强制绝育的有些州,被绝育的人数跟人口中这一类患者的常见人数不成比例,表明政府没有能力恰当地执法,因此建议把绝育从强制改为完全志愿。报告并进一步指出,优生运动的动机是出于提高人群体质的愿望,缺少科学根据,也不是基于事实,因为美国的精神病人的人数当时并没有增加的趋势。此外,和德国宗教界一样,美国宗教界在民意导向和立法方面,以天主教为核心力量,一直是优生学的最重要的反对者。
从索非尔和卡尔建的这个研究报告中可以看出,同纳粹德国相比,优生学这个死神的医学在美国在造成更大的灾难之前寿终正寝的主要原因有民众的不安,天主教的反对,联邦的民主制度,司法对立法的复核,和医学界的督察。
优生学目前在中国的医学和社会学界,甚至在很多居住在海外的中国知识界人士的心目中,似乎仍然有着相当大的市场。优生学并且在中国婚姻法里得到了立法肯定(注三)。这个现象令人担忧。善良的人们在希望后代更健康的同时,忘记了,或是不知道,纳粹德国对人类犯下的罪行发端于优生学。人们也常常把文化大革命中的中国比做纳粹德国,因为两者有着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全体人民积极地参与了一个摧残人性,践踏人权,对社会带来极大破坏的运动。痛定思痛,纳粹德国和美国在20世纪上半叶的前车之鉴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
注一:Deadly Medicine:Creating The Master Race.http://www.ushmm.org/museum/exhibit/online/deadlymedicine/
注二:Sofair,A.N.and Kaldjian,L.C.。Ann.Intern.Med.132:312,2000
注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05/02/2004
- Re: 索命的医学―优生学在20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和美国posted on 10/02/2004
老八,这篇文章我在CND读过,我有些矛盾的想法。
首先,我算是有信仰的,我相信一切生灵来到世界都是值得祝福和保护的。但是我们生存的环境又是有限制的,人与人之间是互相制约的。“劣质”人口的存在给“优质”人口造成了压力,这应该是比较正确的观察。所以先进的国家也许更有能力解决劣质人口的问题,落后的国家实在负担不起,比如印度与中国。
提到优生,不能不说到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不是侵犯人权,实在是个艰难的话题。 但我非常高兴中国采取了一胎化政策,可以说这是20多年来中国做的最伟大的一件事情。 - posted on 10/02/2004
玛雅,
优生优育和优生学的区别要澄清一下。优生优育古已有之,并且正在进行。选择漂亮、聪明、身体好、有财富的配偶都是为了得到更好的后代,并让后代更好地存活。而优生学是由国家出面、有计划地通过消灭“劣质人群”来淘汰坏基因。优生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做不到的。实践上的失败已经在德国和美国证明了。理论上做不到的理由如下。
-人的基因组合优劣是相对的
一个人群,比如中国人,是一个大基因库。人群里的两个个体婚配是由机遇决定的(随机事件)。这些随机事件造成的后代里,每个个体都携带了这个基因库的一部分。这些基因的组合不同,造成了个体之间千差万别。优秀的个体表现出来的“好”基因多一些,但他们也携带着隐藏的“坏”基因。有一天,这样的“坏”基因会通过偶然的组合在他们的后代身上表现出来。其结果就是“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同理,“劣质”个体表现出来的“坏”基因较多,但他们也携带着好基因。有一天,这些好基因会在他们的后代身上通过偶然组合表现出来。其结果就是人们常说的“风起于青萍之末”,“自古草莽出英雄”。
-基因的好坏是相对的
姑且把致病的基因定义为坏基因。比如在非洲人身上有种基因,如果表现出来,在偶然缺氧的情况下,会发生“镰状细胞贫血”,危及生命。但是,只是携带这个基因但没有表现的个体却得到很大的好处:对疟疾有较强的抵抗力。这就是为什么这个致病基因并没有通过病人的死亡而被淘汰,反而在无数的健康人身上遗传下来。至今人们还没有发现绝对的坏基因。
- posted on 10/02/2004
八十一子这篇文章,记得我在CND也读过,印象颇深,当时还觉得美中不足的是谈中国少了一点,还有新加坡。我想我说不定也将优生优育和优生学搞混了。现在听老八再一谈,我想可不可以这样说:可以优胜(选择漂亮、聪明、身体好、有财富的配偶从而得到更好的后代),但不能劣汰(消灭“劣质人群”来淘汰坏基因),特别是不能由国家有组织地有制度地淘汰劣质人群,对不对?那么由国家出面有计划地推广优生优育算什么呢?比如新加坡政府的关于博士硕士可以有更多孩子的做法?
八十一子 wrote:
玛雅,
优生优育和优生学的区别要澄清一下。优生优育古已有之,并且正在进行。选择漂亮、聪明、身体好、有财富的配偶都是为了得到更好的后代,并让后代更好地存活。而优生学是由国家出面、有计划地通过消灭“劣质人群”来淘汰坏基因。优生学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是做不到的。实践上的失败已经在德国和美国证明了。理论上做不到的理由如下。
-人的基因组合优劣是相对的
一个人群,比如中国人,是一个大基因库。人群里的两个个体婚配是由机遇决定的(随机事件)。这些随机事件造成的后代里,每个个体都携带了这个基因库的一部分。这些基因的组合不同,造成了个体之间千差万别。优秀的个体表现出来的“好”基因多一些,但他们也携带着隐藏的“坏”基因。有一天,这样的“坏”基因会通过偶然的组合在他们的后代身上表现出来。其结果就是“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同理,“劣质”个体表现出来的“坏”基因较多,但他们也携带着好基因。有一天,这些好基因会在他们的后代身上通过偶然组合表现出来。其结果就是人们常说的“风起于青萍之末”,“自古草莽出英雄”。
-基因的好坏是相对的
姑且把致病的基因定义为坏基因。比如在非洲人身上有种基因,如果表现出来,在偶然缺氧的情况下,会发生“镰状细胞贫血”,危及生命。但是,只是携带这个基因但没有表现的个体却得到很大的好处:对疟疾有较强的抵抗力。这就是为什么这个致病基因并没有通过病人的死亡而被淘汰,反而在无数的健康人身上遗传下来。至今人们还没有发现绝对的坏基因。
- posted on 10/03/2004
回若之:
CND在国内一般读不到。玛雅这里的国内读者多。:-)
新加坡的这个做法也是想当然耳,毫无科学根据。的确,教育程度高的父母往往抚育出聪明的孩子。但这不是遗传的原因,而是后天的养成。人的大脑发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出生后进行的。神经细胞之间搭的桥越多,人越聪明。在幼儿期得到的各种信号刺激越多,神经细胞之间搭的桥也就越多。
若之 wrote:
八十一子这篇文章,记得我在CND也读过,印象颇深,当时还觉得美中不足的是谈中国少了一点,还有新加坡。我想我说不定也将优生优育和优生学搞混了。现在听老八再一谈,我想可不可以这样说:可以优胜(选择漂亮、聪明、身体好、有财富的配偶从而得到更好的后代),但不能劣汰(消灭“劣质人群”来淘汰坏基因),特别是不能由国家有组织地有制度地淘汰劣质人群,对不对?那么由国家出面有计划地推广优生优育算什么呢?比如新加坡政府的关于博士硕士可以有更多孩子的做法?
- posted on 10/03/2004
老八讲的这个道理我是懂的。
谢谢你来科普,我是个科盲,特别需要科学知识。
不过“优生”在当时是个先进的科学对吗?几十年前的科学界都认为只有优秀的族群才能有优秀的后代,这也是当时有证明的,不是吗? 希特勒屠杀犹太人也是有当时科学理论为后盾的,对吗?
那这样说来,科学在不断进步当中也曾经造成过灾难的呐。
再回到“优生学”的概念上来。 计划生育也是“由国家出面、有计划地”限制人口的政策,我不赞成集权国家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只有集权国家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有效率地实行这样一个措施。民主与效率是很矛盾的,集权制度也不是绝对一无是处。
你对计划生育是怎样理解的呢?很想听听您的意见。
八十一子 wrote:
回若之:
CND在国内一般读不到。玛雅这里的国内读者多。:-)
新加坡的这个做法也是想当然耳,毫无科学根据。的确,教育程度高的父母往往抚育出聪明的孩子。但这不是遗传的原因,而是后天的养成。人的大脑发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出生后进行的。神经细胞之间搭的桥越多,人越聪明。在幼儿期得到的各种信号刺激越多,神经细胞之间搭的桥也就越多。 - posted on 10/03/2004
玛雅 wrote:
不过“优生”在当时是个先进的科学对吗?几十年前的科学界都认为只有优秀的族群才能有优秀的后代,这也是当时有证明的,不是吗? 希特勒屠杀犹太人也是有当时科学理论为后盾的,对吗?
那这样说来,科学在不断进步当中也曾经造成过灾难的呐。
玛雅,这话不对。优生学从来就是一个伪科学。我在拙文中提到,二十世纪初,遗传学界已经普遍接受了哈地-温伯格定律(Hardy-Weinberg law):稀有和隐性基因将会因为分布在表观正常的携带者群体里而持久存在。“稀有”就是出现频率很低。“隐性”就是没有表现出性状。换句话说,表面上完全正常的个体却有可能携带着这些基因。除非把包括正常个体和“优秀个体”在内的整个民族全部消灭,“坏基因”是去不掉的。
一个民族屠杀另外一个民族是不需要科学根据的。古时候只杀男子,不杀妇女,实际上也把异族的基因库保存下来了。希特勒连妇女一齐消灭,做得更绝一些。
计划生育也是“由国家出面、有计划地”限制人口的政策,我不赞成集权国家的管理制度,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只有集权国家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内有效率地实行这样一个措施。民主与效率是很矛盾的,集权制度也不是绝对一无是处。
你对计划生育是怎样理解的呢?很想听听您的意见。
计划生育当然是有必要的。政府根据人口的实际情况来干预,或限制,或鼓励,是必要的。中国政府强制推行一胎化,对中华民族的长远生存有极为重要的正面影响,看似残酷,实为仁政。无限制的人口增长是不可能的事。社会自己不限制,大自然就要来限制。而大自然采用的手段不外是战争,饥荒,瘟疫等。这些手段都是更为严酷的。
- posted on 10/03/2004
玛雅,这话不对。优生学从来就是一个伪科学。我在拙文中提到,二十世纪初,遗传学界已经普遍接受了哈地-温伯格定律(Hardy-Weinberg law):稀有和隐性基因将会因为分布在表观正常的携带者群体里而持久存在。“稀有”就是出现频率很低。“隐性”就是没有表现出性状。换句话说,表面上完全正常的个体却有可能携带着这些基因。除非把包括正常个体和“优秀个体”在内的整个民族全部消灭,“坏基因”是去不掉的。
这样我就明白了。还有一个问题:人口素质、经济条件相对低的族群(如南美拉丁裔和黑人)的人口生育率高于其他族群,这是准确的数字和现象,对吗?如何限制这些族群的恶性繁殖以防止他们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压力呢?
这是族群之间产生仇恨的一个原因之一。如何平衡这个关系呢? 白人的恐慌之一就是这个世界会被有色人种占领。 - posted on 10/03/2004
多谢81子:-)科普。你这个观点和那边路过的不太一样。她的观点好象是基因起主要作用。不知是你们专业不同(生物也分得很细致的,对吧?),还是在nature vs. nurture这场争论中,你倾向于后者?不过,跟我们这些外行讲,恐怕也是很费劲的。我对国家有组织有计划地优生也很不以为然。不过,说起来又是个大话题。:-)
八十一子 wrote:
回若之:
CND在国内一般读不到。玛雅这里的国内读者多。:-)
新加坡的这个做法也是想当然耳,毫无科学根据。的确,教育程度高的父母往往抚育出聪明的孩子。但这不是遗传的原因,而是后天的养成。人的大脑发育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出生后进行的。神经细胞之间搭的桥越多,人越聪明。在幼儿期得到的各种信号刺激越多,神经细胞之间搭的桥也就越多。
若之 wrote:
八十一子这篇文章,记得我在CND也读过,印象颇深,当时还觉得美中不足的是谈中国少了一点,还有新加坡。我想我说不定也将优生优育和优生学搞混了。现在听老八再一谈,我想可不可以这样说:可以优胜(选择漂亮、聪明、身体好、有财富的配偶从而得到更好的后代),但不能劣汰(消灭“劣质人群”来淘汰坏基因),特别是不能由国家有组织地有制度地淘汰劣质人群,对不对?那么由国家出面有计划地推广优生优育算什么呢?比如新加坡政府的关于博士硕士可以有更多孩子的做法?
- Re: 索命的医学―优生学在20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和美国posted on 10/03/2004
刀客说话就是直啊。:-)玛雅也不弱。:-)
顺便向刀客问个好,对你致力于为艾滋儿童捐款的活动表示致意。过一阵子,我会给你那里捐点款的。
- posted on 10/03/2004
玛雅 wrote:
这样我就明白了。还有一个问题:人口素质、经济条件相对低的族群(如南美拉丁裔和黑人)的人口生育率高于其他族群,这是准确的数字和现象,对吗?如何限制这些族群的恶性繁殖以防止他们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压力呢?
这是族群之间产生仇恨的一个原因之一。如何平衡这个关系呢? 白人的恐慌之一就是这个世界会被有色人种占领。
玛雅的这个问题大了。下次老朽到了天使城,请玛雅赏光喝杯咖啡或葡萄酒时,再慢慢讨论吧。基本上,我不是太赞同说拉丁裔和美国黑人的素质低。美国黑人在体育运动上的能力非同小可。拉丁裔吃苦耐劳,美国的农业劳动由他们担负。他们的思辨能力差,恐怕是个文化问题。我有个学生是拉丁裔,人很聪明,是他家第一个大学生和博士候选人。
至于有些白人的感觉,who cares? 他们体会一下美洲原住民的感觉也好。况且事情还远远不到那个程度。
回若之:哥大教授、上海神经研究所所长浦慕明先生在后天大脑发育方面有很多论著,真有兴趣的话,可以读一读他的文章的摘要。我就不赘述了。
科普不敢当,也不是我的原意。大众的科学知识缺乏诚然可虑,但真正可怕的是钱学森一类伪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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