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等待饭熟的时候,因为无聊,不小心拿起《象的失踪》,更不小心翻到那篇作为《挪威的森林》雏形的《荧》。读完我不由得开始想念《挪威森林》了。伍佰的歌都已经感觉是上个世纪(也的确是上世纪)的古董,可越古董我越喜欢,因为正是在那个遥远的古董年代上,我的年岁能同那样的歌词和曲发生共鸣。村上的这篇小说,我唯一的遗憾是第一次读它太晚了。这本是一部地地道道写给二十岁以内的人读的小说。时机不对味道可以全变,所以我脑子里一提到村上,第一个冒出来的总还是第一次看到的那本《寻羊冒险记》,我的二十一岁。

二十一毕竟不算太年少还,所以我从不是一个村上症患者,不象很多人那样,甚至以“村上走狗”自居且自鸣得意。面对那种狂热,我倒是忌妒多些,不屑少些。不用说我自己也是个彻头彻尾的“郁达夫走狗”呢,都是十三岁上读完郁达夫全集的后遗症。对这村上症人格的敏感,跟我的BBS时代很有关系。在我最沉迷其中的时候,基本上也是村上春树最引起广泛关注的时候。那年代,也不是太远之前吧,距今不过五年左右,人们聊书必说及村上,(其次还有王小波,昆德拉),跟如今的 “宝贝”,“病人”之风行,是差不多的。那情那景,在现在的我都只有当“nostalgia”发作时才方想起。

我昨天忍不住诱惑地去网上找了《挪威森林》来看,虽没看全,已不由得意识到一些我以前没有(或者是忘了)注意到的村上的写作动机。首先说来,村上春树就是一个成功的文学青年,这点大家没异义吧?不管他是不是文学或相关专业毕业的人,他的文字里有很强烈的一种“不得不写,为自己而写”的情绪,这种情绪,王小波也有。王和村上相似在文学经历上,他们都是先在二十岁左右或之前尝试过写作,然后因故未能继续下去,却在十年之后重提旧笔,并且一鸣惊人。正是这样的经历,以及那激使他们旧笔重提的强烈的情绪,使我觉得称他们作“文学青年的代表”并无失恰当。

我们时代的村上症患者,他们每个人都私下以为,只要给自己合适的机会,也能写成自己的《挪威森林》或《黄金时代》。为什么不呢?渡过青春岁月,每个人心里都积压下一笔陈年心事,酿的时间越长,提取的时候就越可口。当一回首的时候,不管什么心痛或无奈,都给镀上了嫩黄的金边,除了甜蜜更有别的。那第一个打动自己心扉的人,一不小心,竟成了最后一个。于是当日后无意中再度开启那锁死的房门,看见里面情形,就不得不被自己,被自己活生生地感动了。原来青春的果实那样甜美,全都只因那是所有的“第一次”的凝聚。你永远不会忘记,那伴随着种种“第一次”而来的不能自已的心的狂跳,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随后大家都不得已地沉淀了。有了《青春的舞步》--以“青春”为题,中心内容却是围绕一个年久失修蛛网密布房间而展开。有了《青铜时代》--到古代的故事里去找寻灵感。有了一个又一个续集,仿佛要用形式的压迫,达成年代上的延续:一切都从那个懵懂少年的故事开始,让我们一起伴随这少年成长吧。可不管什么样的续集,总已经失去了原先那“不得不写”的情绪,情感被理性所取代,对读者的致命吸引力不得不大大降低,至少对相当多的读者而言。临到了时,大家一齐扭转头去,期待下一个时代诞生新的青春挽歌,这火把方能一直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