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来鸿
BBC中文网
方壶斋
最近,美国的华盛顿又出现了一位莫尼卡·莱温斯基。她就是因为把自己与多名男性发生过性关系在网络上匿名发布而丢了饭碗的杰希卡·柯特勒(Jessica Cutler)小姐。我在这里姑且叫她“柯杰希”小姐。
柯小姐今年26岁,丢掉饭碗之前给俄亥俄州共和党参议员麦克·德文(Mike DeWine)做助理工作,主要是处理邮件。 但是在国会山上,柯小姐的经济收入并不限于她的这份工作。靠着和多名政客的性关系,她能够轻而易举地赚一些外快。
她还有个爱好,那就是在上班的空闲时刻, 把自己与这些男人做过的事情,匿名发布在网络上,就是现在时髦的网络日记(blog)。
她还是比较负责的,不但给自己取了一个网名, 而且只用英文字头称呼跟她云雨的男人们。 她显然以为英特网上匿名发布的内容是安全的,不会给她带来麻烦。
丢饭碗
没想到一天上班的时候, 在众议院那边工作的一个朋友给她发过来一个伊妹:“你出名了, 你的网上日记在 Wonkette登出来了。”
那个时候, 柯小姐在日记中说她目前有六个男人, 包括布什政府中的一个有家室的男人。 这个人在旅馆跟她幽会并且给她钱。 别的人包括她办公室里的一个帮她找到这个工作、尔后跟她上了床的男人和 一个喜欢打她的屁股并且喜欢被她打屁股的男人。
Wonkette.com 是一个专门传播闲言碎语的网站。柯小姐的很多朋友,还有在华盛顿政府部门工作的人都喜欢看这个网站。柯小姐得到信息之后,立刻到她贴日记的地方删除了从前贴的内容,以为这一下就万事大吉了。 没想到老板已经拿着一叠印出来的材料找上门来。
现在柯小姐已经成了地地道道的公众人物。首先是她删掉的日记被电脑高手从电脑垃圾中整理了出来,原封不动地发表在网络上 (电脑里的东西真正是遵守物质不灭定律的)。其次是她干脆就势跟出版商签了出书合同,还给《花花公子》拍了封面照, 接受采访。
争议
柯小姐的事情曝光以后,在美国引起了不少争论。老实巴交努力工作的人们觉得不公平,为什么有人凭着乱搞男女关系就一举成名,平步青云?他们认为柯小姐这样的女人为美国的年轻女子树立了坏的榜样。
研究社会文化的学者丹尼尔·杨卡洛维奇认为柯小姐是一种社会符号,揭示了美国社会价值观的一定的走向。
女权主义作家瑙米·吴尔夫说,柯小姐这样的人代表了一代把性关系庸俗化的青年人。他们是女权主义运动时代的妇女的儿女,但是他们的性开放已经不再具备女权运动时期的文化含义:“女权主义的独立自主的精神被黄色文化过滤掉了。性行为已经商业化,失去了深刻的意义。”(《华盛顿邮报》)
木子美现象
柯杰希事件自然而然地让我们想到近来中国大陆出现的“木子美现象”。也是二十五六岁的木子美和有着有50%的亚洲血统的柯杰希长得还真有点相似,她们都不是那种呆若木鸡的漂亮姐儿,而是那种不太漂亮但是骨子里有一种隐隐约约可以看出来的性感成分的女人。
和木子美的《遗情书》相比,柯杰希日记的文采和详细程度都大为逊色。当然,木子美是中文专业的写手, 而且带上床的男人人数也是柯杰希的九倍多, 这些男人各色都有,基本上都是文化圈人士,而且各人有各人的性理念,不像柯杰希的男人们,都是国会山上的一些性饥渴者, 对年轻的女实习生抱着一种“她们来这里就是给我们开荤的”态度的小政客。
木子美的日记和柯杰希的日记都算不上是《肉蒲团》那样的春宫文学, 但是木子美日记里所折射出的社会文化内涵要比柯杰希日记的丰富得多,具体得多。也许,柯杰希要赶上木子美,还得等到她的书出版以后。她打算用她的国会山经历写一本小说。
木子美的《遗情书》在网上传播开以后,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讨伐者有之,赞同者有之,无所谓者有之。这与柯杰希日记在美国引起的反应是差不多的。所不同的是,国内有不少人认为木子美触犯了法律,在网上制造色情文学,其网站应该予以封杀。这种触犯法律的指责,美国这边是没有的。
柯杰希被解雇的正式理由是滥用政府电脑,连侵犯隐私的罪名都说不上,虽然那些男人的隐私的确被暴露了。尽管柯杰希提到他们的时候用的是姓名字头缩写,但是网上的福尔摩斯们还是把他们从数据库中挖掘了出来。
道德约束
比较中美两地对相似事件的不同反应可以看出, 在中国,法律与道德在约束社会行为方面还基本上各占一半;而在美国,则法律的规范大于道德的规范。
法律的规范发达的标志就是,什么行为违法,什么行为不违法,都有明确的界定。 法律规范不发达的标志就是缺乏这种全面的规定,而当某一种引起众怒的行为出现以后,有的人会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地临时创造出个违法的罪名对之予以惩罚。这种惩罚往往是模糊的,有争议的。
那么究竟是法治好还是德治好?这就回到了几千年前中国社会里的那场要法家还是要儒家的大争论。这个争论到现在还困扰着中国社会,但是中国社会大的趋势是向健全各项法制前进。这固然比法制不健全好。最好的发展是走向司法独立。
但是法律并不是规范社会行为的唯一的工具,除非事无巨细,连拉屎撒尿都要立法。这是荒唐的,不现实的。很多的社会行为,还是要靠道德甚至宗教理念来规范。
法制发达社会的偏颇之一就是会有人单纯以法律规范自己,认为凡是不违法的事情都是可以做的。在谈到美国社会的道德准则变化中出现的“自我表达式的个体主义”的时候,杨卡洛维奇说:“这个国家出现了一种呈现各种形式的道德相对主义。… 现在人们可以随便说:‘我没有做错什么。我没有违法。'老一辈的人则会说:‘这扯得上法律吗?'社会的通常模式应该是法薄德厚, 而这种自我表达式的个体主义已经不知不觉地把道德的层面削减到了几乎没有的程度。” (《华盛顿邮报》)
我认为中国在走向法制化的过程中,应当吸取美国的教训,不忽略德治教育。应当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以法治国, 以德御心, 方能在建设一个经济强国的同时建设一个健全的民族之魂。
2004-10-17寄自美国
- posted on 10/24/2004
性关系庸俗化,倒也不见得。
这个符号仍然有“嘲笑婚姻对于婚外性行为的限制”的含义在内吧。还是有对"婚姻"这个传统两性组合的反叛精神。当然她们的本初目的更可能是为了钱或者为了其他的物质利益。
研究社会文化的学者丹尼尔·杨卡洛维奇认为柯小姐是一种社会符号,揭示了美国社会价值观的一定的走向。
女权主义作家瑙米·吴尔夫说,柯小姐这样的人代表了一代把性关系庸俗化的青年人。他们是女权主义运动时代的妇女的儿女,但是他们的性开放已经不再具备女权运动时期的文化含义:“女权主义的独立自主的精神被黄色文化过滤掉了。性行为已经商业化,失去了深刻的意义。”(《华盛顿邮报》)
- Re: 柯杰希与木子美posted on 10/25/2004
Yes, everything is becoming commercialised and relationships are benchmarked against money or success or attention. All these seem depressingly true. Is this the way everything going forward? Chilly and frightening...
Good to know a few don't share the pop values flooding in our society. Cheers, comra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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