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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把接连七天的雨看成下过整个季节,那么这个冬天有雨季。地球是越来越暖了,这对我们北方人未尝不是件好事,尤其是那些北方的穷人。
关于晓风,我不能说些什么,他是这个世界上我最不错的一个朋友。我没权利把他的隐私公诸于众。但我可以试着编造一些故事来讲讲他这个人。至于我为什么要花费心思去杜撰那些不存在的经历,说老实话,我不清楚。大概是因为能从讲述中得到一些乐趣,借以摆脱时时逼过来的无聊。
故事是围绕几本书展开的。没有这几本书我就不会也缺乏能力去写晓风。在爸给我买的几本小说中,我接受了最初级的文学教育。不过我想他的原意或许更多是要我消闲解闷。我具备一切人在年轻时代素有的狂妄。这样,这些小说的作者便被自己的天才钉到十字架上,任人嘲笑了。时间宛如河水般流过,洗刷不去既往的辉煌。没错,卡夫卡自卑;纳博科夫自恋;《百年孤独》讨好大众好奇心,因此庸俗;《1984》算不上文学,是政治宣传手册;《红与黑》故弄玄虚;莫泊桑精神病;欧。亨利幼稚。等等等等,诸如此类我可以说到口干舌燥。但这实属浪费时间,还是回到正题,谈谈晓风吧。
对于他,我真的是熟悉得已经陌生了。我甚至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开始认识他,和他一起玩,一块儿上学,在同一班读书,一起打架,逃课和挨罚。我们是死党,从小混到大,他是我的邻居,一个与生俱来的伙伴。楼房里的一格格鸽子笼能够格开人们的感情,但在大草原上,放飞的心之间不留疆界。我们住在赤峰。现在印象中的儿时就仿佛昨天:早晨晓风骑着马打安拉河对岸踏着水花把一路的马蹄印儿开到我家门前。大圆帐篷的穹顶下煮着奶茶的香。喝完马血,他带我到六七里外的小学赶早读。那时天经常下雨,广阔的草原把天映成墨绿,像水墨画。“小血汗”鼻孔里喷着粗气,身上蒙一层热腾腾的水珠驮我们向前跑。我伏在晓风身后,脸帖在他背上,在初秋的细雨中分享他的体温。草上的风从脚下掠过,把眼泪抹去,又带来新的哭泣。安拉河水绽放开一朵朵花瓣,像山泉一样清澈、透明。我只记得这些,也只看到这些,而那不是真的。
9月10号,晴空如水,白云变幻着莫测的形状让我想不出拿什么来形容它。逍遥上午来过;他没好意思说病房里有股难闻的味道——我们都知道那味道离健康挺远,是消毒水和病人的体臭——可我瞥见他禁禁鼻子,一脸无辜受罪的模样。他心里藏不住事,有点高兴伤心全画在脸上,一一展示给你,跟川剧的绝活似的。但他是我的好友,不该这样刻薄他。他没坐下——我也没请他坐——站着和我聊了会天,说说歆妍,说说High.C,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然后走了。我觉着鼻子发酸,没下床送他。要是High.C在这,准又骂我小家子气,没个男人样。
接着,花半小时,我把他忘了。开始看《变形记》,卡夫卡的。这个人的书我一向读不出味道,可也能看进去,把少半天的下午时光耗完了。于是想到要把晓风和我的家安在赤峰。那儿离吉林非常远,非常非常的远。我和晓风从未到过。
现在再回过头来说晓风。还是从头讲起吧。因为早晨重有读了一下《红与黑》突然喜欢上里面的平淡。今天是11号,外面的天气好极了。小时侯我总在这样的天气里找晓风钓鱼——前面说过我们住邻居,是同学。这些都没撒谎。只不过我们的家在吉林省的一个小镇上。那叫依屯,是满语,如今住的全是汉族,已经没人知道它的意思了。
依屯附近有七星山,围着镇子有依屯河,不乏“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的感觉。传说是福星宝地。可惜山是荒山,水是污水,一派颓败的景象。现代工业在此驻扎过一段,却一直没能发展起来,不过走后也给人们留下一点精神财富——失望与宁静。依屯没有都市的繁荣和喧闹,它生命的步伐是缓慢的,像古老的木制机械,运转在远离尘世喧嚣的地方。
这里四季分明,冬天下雪,春天下雨,夏季人们谈论收成,坐在各自家门口的柳树荫下。入秋收割,把散剩的庄稼留给麻雀和田鼠充饥。那时天很好,很蓝,最适宜钓鱼。该说说晓风了,我又把故事的主角忘在一旁不管。
小时侯晓风就不爱说话,在夏天给太阳晒得黑瘦。但他的手很白,长大后身上也变得白皙,我一直羡慕他的皮肤。听他爸和我爸说,我们是在依屯最末一次地震时来到世间的。这并非在运用小说惯用的手法去预示什么。因为我们这里经常地震。四围的七星山是活火山,隔不过三五年小火龙就要耐不住寂寞窜到凡尘来转一转——老人们经常这么讲。虽然它危害不大震级较小,不至于像庞贝似的把整个镇子当活标本埋了,却也总是件令人提心吊胆的事。所以山秃了不要紧,河水黑了没关系,人们一样要到火龙庙还愿——就在七星山的主峰龙髓崖上;说来也怪,通红的岩浆从来没把他吞噬掉。由此看来,人们的迷信往往和科学一样扎基于现实的土壤里,只是误解罢了。
我和晓风就出生在这样动荡的环境里。可自我们出生后依屯再没地震过。这使得两个父亲颇为自豪。“这一片有着几千万年历史的大陆,海水冲刷着它,没有把它沉没,相反把它举向更加高远的天空。”这些话能让我体验到一种诗意。你信么,是晓风写的,他才念过初中。我和他大概因为钓鱼,成绩一路游到班级最后几名,在那安了家。后来他干脆辍学,那时是初三。
我留了一年级,最后出所有人意料考上了高中——原谅我的小小虚荣吧。其实不是考的,自费,我们那里叫议价,像从前的商品粮。老爸掏钱。结果依然没能圆上两代人的大学梦。我和晓风便又在镇上的一所医专里碰面了。
他在那里做保安,我读书。其实我完全可以有另外一种生活的——老爸托人给我弄了个考公务员的名额,只要过了笔试,面试绝对不成问题。但我放弃了。爸只拍了拍我的肩膀非常失望,也很无奈。他说:自己的路都是自己走的,你好自为之吧。后来再见到晓风,他也总问我当初为什么不选择去机关,语气里极涵着幽怨的意思。我笑了笑,没回答。
这是真的么?我问自己。是的,又一次伪造,移花接木。实际上那次机会是晓风的,遗憾的是命运女神并不偏爱他,让他在笔试时被人家顶下来,这才去做保安。那工作说不上辛苦,可也累人,主要是寂寞,晚上很孤独。每当夜幕降临,月光如水般洒下大地,洗涤去白日里人们的浮躁,愤懑和悲哀,他就会从现实中滑向自己的冥想世界,去聆听一草一木,楼房,甚至属于整个校园的寂静。
他可以思考,把思绪沉醉在漫无目的的神游中;试图去理解关于人生、关于宇宙别人无法到达的问题。在那里星光像花一样灿烂,时间似乎彩虹般绚丽,他的心愿有云的性格,想象风把自己融化,散落到天涯海角,穿越时空,穿越永恒,摘下那朵还泛着异乡芬芳的花。在彼岸。
然而,正当他即将触及这深邃的神秘时,只要一点风吹草动,或者什么莫名的声音,都迫使他不得不拎起手电筒到外面巡查一番。这是他的职责。这职责使他离真理更远,更加靠近令人难以忍受的庸俗,把他紧紧镶嵌在里面;他恐惧,怕自己终有一日放弃挣扎,被历史的尘埃埋葬。
不提这些了,不然晓风真的该被埋葬了。他已经踏入坟墓好久,只是躯壳还留在这里。
在记忆中,学校的生活十分快乐。我没料到自己能这么快再和晓风相聚。那是来学校的第四天,刚好碰到他白班。我老远就认出他,满心欢喜地跑上去打招呼,却发现他正注意着一个女孩,那就是歆妍。
对于冷歆妍,我最初的印象恰如《洛丽塔》中描绘的,是个披着自然光泽的精灵。她总是离我那么远,像遥不可及,哪怕是挨坐在公园长椅上等High.C时,我也没有真正靠近过她。她在我的脑海里总是朦胧的。像盖茨比家对岸的那盏绿灯。不,她没有卡门身上的邪气,无论从年龄还是气质上她都不属于山林女妖;她不会参加夜的狂欢,月光和星光对于她比她对它们更加陌生。可是一旦闭上眼,小洛丽塔就会朝你轻启双唇。
那时晓风已经爱上她很久了。这一种爱并非一见钟情,而是等了好久好久,寻觅过许多人,带着前世的思念,终于在茫茫人海中发现了那个“她”。晓风不敢对她表白,只是把那种十分纯粹,苦苦而又羞涩的想倾诉给我听。真的,他像海水眷恋月球一样想她。多少个日夜,多少次无眠——有一段时间晓风几乎连续工作二十四个小时,只是为了能在白天看她出来进去——我陪伴着晓风,安慰他。我们一起借酒消愁,相互交换失望和绝望的内容。
我网恋了。粗俗一点讲,这是流行趋势。她网名叫High.C,在一千里外的哈尔滨。她在那读书,生活,有着我不了解的忧郁。她很明确地告诉我这是一场游戏,我也很明确地回复她我愿意加入。像飞蛾扑火,两颗弱小、易碎的心把自己想象成凤凰,去体味传说中的美丽,代价是受伤。
那时大家都很疯。晓风从不像朋友一样忠告我,他理解。那时他唯一的愿望是继承到父亲的工作,在政府里做一名科员。那样他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去追求歆妍了。我有时会幻想我们俩同时追求她的情景。她的确很美,这个女孩有种特殊的气质,说不上来。我可以粗略地形容一下:秋天,她穿着风衣,火红火红的风衣,穿行在大街上的人流中,你一眼就能把她认出来,不是逆行,不是静止中的运动,别去想《黑客帝国》;而是带着青春的敏捷、活泼,轻盈的步伐来到你面前,让你感觉可爱。过肩的长发,淡淡的雀斑,瑕疵不掩完美。
难怪晓风那么痴迷于她,她是个典型的中国女孩;会把旗袍叫做唐装,爱吃Made in China的巧克力。
有一次我们一起逛街——那都是以后的事了——她喜欢上精品屋的纸娃娃,以后一直收集。她很单纯,做事随意,也有持之以恒的时候。像养花,养猫;她养的花总是忘记浇水而枯死,之后再换一盆;她的猫常常跑掉,而且一去不返,只好又去姥姥家抱一只回来养。
晓风喜欢她每一件琐细的小事,再琐细也不觉得烦。他就爱那些小玩意,简单、精致,不费脑子。这些都是后来的事情。老天捉弄晓风,竟让冷歆妍接近到他。因为晓风认识过我——不要误解这句话的意思。
当时我在半上学习照旧一塌糊涂,总算长得不讨厌,颇有女生缘,和冷歆妍的关系还可以。我一开始就没想过要追她(除非晓风先向她发动进攻,我或许多少会考虑一下。)——大家都知道有种女人你更愿意躲在一旁欣赏,而无法产生占有她的念头。歆妍便属此类。她成绩好,家境好,只是缺乏母亲的呵护——父母离异,她被判给了爸爸。我不明白像她这样好的学生怎么会跑到医专来。她自己说是压力大,得了考前抑郁症,把考场当成魔兽宫,吓得缩到了桌子底下。她咯咯笑着说那感觉很好。说得我将信将疑,然而不管怎么说她眼睛里流露出的那种哀伤令我觉得真实。仿佛世界上只有这种感情才是真正的。我认为应该归功与达夫先生。
她问我有没有过女朋友,我和现在一样不诚实,说有,两个。真实的数字比那多。我在中学时陆陆续续也经历了五六次恋爱,但都没上过床,这一点我可以保证。所以从心里我告诉自己这不算什么,像男人们常说的逢场作戏罢了。况且同学们也全是相互玩玩,心里比谁都清楚,比谁都绝望。直到遇见High.C,她让我第一次接受女人的洗礼,成熟起来。我原本不想那样的。最初只是好奇,算了,还是讲晓风和歆妍的故事吧。
人们总爱把故事弄得越来越复杂,其实没什么的:歆妍想和我调情,我做好人把她介绍给晓风,晓风后来没能接他父亲的班,患上了附睾癌——千万比错以为其间有任何因果关系。不过是老天爷的安排,现在通称上帝。
事情向来这样出人意料:歆妍刚到学校时就对我有些好感,或者她对每个男生都有那么一点好感,然后在其中比较。我是第二个中奖者,头一位老兄就恕我略去不谈了。我有点嫉妒他,真的。
那天,她约我去公园,我们坐在长椅上,等三点钟。三点钟High.C下课就会上线,我们正在网上打得火热,每天至少挂三个小时外加两个长途。结果月底我把手机卖了,她整天蹭同学的泡面。总的来说不算太惨,要是一直持续下去我们非得卖血不可,幸好只有两个半月。让人难忘的两个半月,最动人的场面只有一夜一天。
歆妍和我就单独相处这么一次。开始,她坐在我旁边不说话,我买了一塑料袋零食放在我们中间,她也不吃。像过去了很久,她才开口,说一些她的故事,告诉我她的心情。我听了有一些触动。无论怎样一个女孩在别人面前诉说自家的心伤事总会让人有所触动的。何况她还如此漂亮。于是我不再觉得她的面庞、声音,行走的姿势时刻在向外透着阳光气息了。她一下子落回平凡的深渊,完全能够和我平起平坐了。当然我不会趁人之危,我答应介绍晓风给她。
过程很简单,无非吃吃饭,见见面,我们都十分传统。这样从那以后依屯镇适合情侣驻足的地方都会出现他们的身影。我说过依屯镇不大,公园、体育场、网吧,恋人们成双结对互不干扰。还有一处很幽静的地方,就是依屯河上的桥和桥下的树林,但他们不去。倒是我,常常在想念High.C的时候,独自在那里徘徊。我们已经结束了。两个半月的时间是很快的。然而要忘记一个人需要的不仅仅是时间。
7月15号,歆妍的生日。晓风有点怯场,非得拉上我陪他。“她那准有一大群丫头,唧唧喳喳像电线竿上的燕子。”他说。可我的印象里燕子是很安静的,于是他修正成麻雀。“反正都一样。”他说。晓风最怕女孩子,一和女生说话就脸红。相喝醉了酒,心也跟着砰砰跳。有些人酒到微醺后口不择言,有些人则沉默寡言。晓风属于后者。一点点女子气便像春日的晚风能把他沉醉。当然,必须是具有他所欣赏的气质的那种女子。
“没关系,有我呢。”我一边安慰他,一边开解自己:虽然一味逗姑娘们开心会冷落晓风,但应酬总免不了,再说他那边还有歆妍呢。
如此我便用自己丰富的想象力创造出一幅欢乐的场面。歆妍和女伴们先是从厨房忙到客厅,吵吵闹闹。五六个女生聚到一起你就别指望能静下心看书——我在一旁读莫泊桑,书架上有他的《羊脂球》,歆妍不读小说,是她妹妹的——她们谈时装,谈上课偷偷看的漫画,彼此钟情的电视剧里的男主角,或者哪个歌星。董天笑说她又胖了,结果大家全笑着去关心减肥——哪怕一个个单独照镜子时都要当自己是中世纪美女呢。之后,聊着聊着菜香味就飘出来——要是留守厨房的那个也跟着大伙谈进了兴致就该变成糊味了。于是真的像群麻雀或鸽子什么的呼啦啦一同涌进本来就不大的厨房。手忙脚乱,相互挨个埋怨,最后殃及池鱼。
最希望一群女孩里有三两个秀色可餐的便好。这样酒足饭饱后,餐具往水池里一丢,女生们争论要看电影还是唱歌时,连饭后甜点也省了。冷眼旁观美女算得上一种享受——因为要不然也不会有人给你准备任何甜点。
大家都有点醉,歆妍至少能喝一大杯香槟——中国女孩更多的是表面上的矜持。李古月有很好的嗓子,不知道后来考上音乐学院没有?嗬,她们怎么会认识呢。这些高中时的同学只如黄鹤,冲天后便杳无音讯。
但我还是灵机一动,从买纸娃娃的那家礼品店里捎上束烟花和一瓶香槟。
那酒好贵,六十几块,不过是晓风抢着付帐,他认为那是他的责任。
我们来到歆妍家时已经是下午。她妹妹开的门,小姑娘像姐姐一样可爱,刚读初中。出乎我们意料,房间里冷冷清清,只有姐妹俩。“我们来早了,”
我说,“看来要干活,我还和晓风说再磨蹭一会呢,反正晚上你们有的是时间。”
“我今晚夜班。”晓风在身后嘟囔。“可以叫歆妍过去陪你嘛,是不是?”我把问讯的目光投向她。但歆妍冷淡地说没有别人,她的生日只有我们知道。“去外面吃吧。”晓风提议。然而歆睿已经在摆碗筷了。
姐姐把她从姥姥家接过来,做好菜一直的等我们。“吃吧。”她们麻利地摆满一桌子,没有蛋糕——我说过我们都很传统。席间,晓风老打瞌睡,歆妍默不做声,我则不停地给歆睿解析外国名著。这当儿,门铃响了,我以为是歆妍的父亲回来——白白准备不少客套话,又一边捅醒晓风。是齐卫生费的,歆妍跟他口角一阵,还是给了钱打发走了。她爸爸很忙,有时甚至住在单位里,至于具体忙什么,歆妍心里清楚。
“开香槟吧。”我想缓和气氛。“去,晓风,打开电视机,还有音响。咱们要让楼上下来敲门。”“不,现在这样挺好。”她说这句话同时突然让我感觉她十分可怜。我似乎看见多少次她只是和妹妹依偎着看着一支流泪的蜡烛度过自己的生日。我环顾四周,那些想象的朋友没有从家具后面跳出来,给我一个意外(足以晕过去)的惊喜。是的,这里只有我们。
然而我们还是把那瓶酒灭掉了。歆妍全无醉意,只有晓风涨红了脸拉我去阳台抽烟。歆睿只被允许喝可乐,之后跑去帮姐姐忙了——她们收拾完会守到电视机旁,歆妍酒劲上来了,两腮泛红显得有些困倦,我便把歆睿送到公车站然后自己回家,留下晓风陪歆妍——这是我先前安排好的。
不过就因为书架上的那本莫泊桑我只得和晓风去了阳台。看他一路磕磕碰碰,我怀疑半年来他总共也没往这跑几回。“三次吧?这是第四趟。”他好象很知足。“没做过点什么?”香槟的威力是让人管不住自己的舌头。“切!那有。”
在他眼里那种事似乎想都不该想,何况说出口。他抬头去看星星了。“你呢?那次去哈尔滨……”沉默了一会,他突然问。我措不及防。真的,我呢。这事好象过去了很久很久。仿佛一个世纪。
怎么说呢,我乘车去见High.C,一切十分顺利。火车,你知道么,这是我第一次坐火车啊,也是我第一次单独出门。那种心情就仿佛一个笨学生进入考场似的紧张,头脑一片空白,而当接到考试卷后竟然发现自己全都会做!这份惊喜恐怕只有亲身体验过的人才会理解。
我就这样在路上满怀激动的遐想,看铁轨两旁倒退的村庄,树木,离它们越远我便离High.C越近。然而这只是种模糊的感觉,恰如窗外迷离的风景,随着黎明的逝去越来越清晰,让我慢慢意识到那实际上是对于历险的期待。
昨夜一场圣洁的雪覆盖过大地,把北国固有的冰冷,只有《白雪皇后》的领地里才有的温度带给人间。早晨浓雾散去,太阳升起后,白皑皑的平原反射着阳光,衬托得大地如此单调。我们身知自己在飞速向前,但由于视野内的景致相差不多,所以隆隆的列车穿越的似乎一条时间隧道,在路过上世纪的陈旧小站后,转眼把新世界放到我们面前。
早晨昏沉沉的睡意被刺骨的星光赶去,如今在温暖,嘈杂的车厢里重又袭来。我怎么敢睡呢,真怕一时耳朵偷懒错过报站,被这条已经赋予了魔力的钢铁长龙载向什么不知处的地方。逐渐地,随着太阳的升起,散去的雾气开始凝结在树枝上。“看呐,雾凇!”两个南方人惊奇着互相指给对方看。“对,在这他们都叫树挂。”另一个晚一些发现这种奇景的同伴纠正道。
这让我也不禁怀着哥伦布的热情把脸扭向窗外,再次审视,欣赏早已熟知的事物。却不经意见找到一种晶莹的愉悦。这种愉悦是每个北方人都会对雪怀有的特殊感情。正像患感冒发烧的人那样,只是恰恰相反,在冻僵的皮肤下隐藏着血液燃烧的灼痛。每当天上有雪花飘落时,你不妨亲自去尝试一下,让它亲吻你的双手、肌肤,吻掉你的寒战,把你的灵魂储藏在被这个时代遗忘的角落里。
它使我的思想变得单纯透明,把未来二十四小时的事想象成一场童话。于是匀出空闲来观察周围的人。当一个人放下功利心能够在无法利用的时间里做点什么,那恐怕便是他最本真的兴趣了。两个中年人在打牌,我疑心他们是传言中的骗子,不过他们不赌钱,也不在意是否有人旁观,仅是消磨旅途时光罢了。一个时尚青年看样子像是网上常提到的“拇指族”,正端着手机聊得不亦乐乎。有一次不知收到何等有趣的短信,笑得邻座们全莫名其妙地注视着他——他也没发觉——似乎他不把自己的快乐拿出与人共享是极大的过错。
我就夹在这些暂时忘却世俗的人中间来到哈尔滨,等在站台上。相互辨认并不成问题。我们交换过照片,还用视频语聊过。她长相一般,说不上漂亮,可也不算难看,是你经常在大街上遇到,回过头就忘的那种女人。她们是现实中的丑小鸭,而且永远变不成白天鹅。她们毕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像灰姑娘那样遇见王子,或者像白雪公主一样被遗弃。在被平凡显得黑暗的人生中,爱情成了唯一的路灯,是森林上空的星光,那么渺茫而真实。她们大都厌恶庸俗,歆羡高雅、简洁的生活,惧怕贫穷。因此当我问High.C为什么网恋时,她回答的坦诚得可怕:寻找刺激呗。她不会用虚妄的爱情来蒙蔽我;她直接告诉我自己如同爱一滴水一样爱我,所以离开我也会像擦去眼泪一般轻易。
可她迟到了。足足有半个小时,我以为她不会来了。我知道许多类似的经历,见面时被“放鸽子”;人家远远地拿望远镜偷看你,然后消失在他们出现的人群中。这种情况事先曾考虑到,假如她真的失约我还可以逛一逛哈市的书店,同样不虚此行。但值得悲哀的是她没有,更不会放弃这次抗拒凡庸的机会。
迟到半小时后,她如约而至。先是道歉——态度相当诚恳,致使我不得不就相关内容发表出一通极具女权主义倾向的演说。然后像老朋友似的寒暄,多少给生硬的话语添加了一点暖意。在该说的都已说完又没什么话题可以无所顾虑讲时,我们便开始去制定当天的活动路线:坐哪几路车到学府书城;之后转到索非亚教堂,再去雪中的步行街上漫步——如果上天肯给我这样一次机会的话。最后找家网吧通宵或者送她回学校——这要看相处的过程是否愉快了。
不过我们先要去吃东西——能够体谅学生腰包的地方,想必你也了解,寒酸得就不要讲了。
吃过一次简单的午餐后,我们误了去学府的那趟车。之后又转错站——我对哈尔滨一点也不熟悉——最终High.C显出十分无奈的样子告知我,在这座享有“东方莫斯科”称誉的城市里,我们迷失了方向。“看来我们只能先去教堂了。”
她补充道。
我一直梦想着的那个海洋般的思想圣殿泡汤了。那里曾存放过代表着一个种族的古老的信念,被人们传说成宝藏,吸引无数做着淘金梦的年轻人去发掘,结果只找到尘土和遗骸。
由此我们便分别谈论起各自敬仰的作家:鲁迅,古龙,昆德拉,马尔克斯;谈论艺术,政治,宗教总之都是那些适于热血青年夸夸其谈,展示自己表面新颖实则粗浅的议论的话题。她和我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提《百年孤独》提《情人》,她最欣赏古龙,虔诚地称其为先生。我呢,则像所有愚蠢的乡下人那样,把在网上看到的观点添枝加叶地渲染一番,用来反驳她:米兰。昆德拉正像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白痴》中描述的那帮虚无派,把自己可以拥有的一点财产扔掉,只为“有权”去肆无忌惮地訾议他人。作为一名流亡艺术家,对赞助者的态度永远并且也只能是:“不给钱要骂,给了钱照旧骂。”以显示自己得飨的绝非嗟来之食。是的,他有权。
High.C听了这些轻薄的看法,大眼睛闪了闪没说什么。于是我便自以为是的认为她已经完全屈从于这些高深的见解,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了。结果很没分寸地去评价她所崇拜的古龙,说他是个酒鬼——人在飘飘然时总会忘乎所以的。
这下可惹恼了她,一路上不停和我争执,不晓内情的人还以为我把她怎么样了呢。
但总算在来到索非亚教堂之前她让气消了。“这是座典型的巴洛克风格建筑。”站到人流穿梭的大街上,面对这座欧洲文明入侵的遗迹,我严肃地说。“看那不规则的穹顶,(其实很规则)还有那边不对称式的侧壁,(当然也很对称。)都体现出当时欧洲人刻意求新的审美观。”“瞎说什么呀,”High.C在一旁嗔责道,她还在替古龙抱屈呢。“这可是省二级保护建筑,后面有对它的详细介绍。”就像她念了句咒语,我立即闭嘴,忘掉自己刚才讲过的话。
此刻,一种神圣感涌上我的心头,那是由于广场上播放着的音乐带来的,庄严,肃穆;成群的广场鸽随旋律盘旋而下,酝酿出诗意。天公作美,开始下起配合情侣漫步的缓慢飘落的雪。我们迈着沉重而凝滞的步伐绕行教堂一周。随后,信仰的魔力消失了,High.C又挽上我的胳膊轻盈地去逛步行街了。
这时夜幕已经试探着降临,只是西方还留有一点雪霁后太阳的余辉。该是High.C选择去留的时候了,她决定错过回学校的那趟班车。然而不巧的是这里周围没有网吧。于是High.C轻车熟路地领我找到一家小旅店,她和妈妈曾在那住过;(妈妈出差到哈尔滨顺便来看她时。)价格便宜,而且干净,正适合我俩。
就这样她上前去和老板侃价,半天没结果;当我们推门做欲走状时,店主犹疑一下,勉强答应那个让我们相对满意的数字。好的,要两间,两个人分开住。
身份证,不,一个人的就行,还有押金……回来,给你们钥匙。我和她上了三楼,找到各自的房间。之后我便赖在她那里不走,她也并不催。
我们先闲坐了一会,相视无语。然后她开始动手检查床,仔细地整理床单和被单,简单地清理一下床铺。接着拿出从学校带来的水果:橘子,苹果。吩咐我下楼去买水,洗了手,给我剥橘子。随后自己又出去一趟买了些饼干,面包和两个肯德基的汉堡和一只鸡腿作为消夜。并且还带了一身夜的雪花和寒气回来。
“怎么不吃橘子,”她见我什么都没动,边拍打着身上的雪边问。“外面好冷,你不喜欢?”我回答没有,只是在等她。High.C笑了,显得很开心:“来,我要你喂我橘子。”她跳上床,仰躺着,等待着。如今她的每一句话仿佛都是命令,我顺从地掰下一瓣递过去。“姆恩,用嘴。”她摇着头撒娇道。
还不足五分钟!那个对一切都周到得像位母亲的女人转眼成了孩子,我实在难以适应。不过最后还是照她的话做了。
我忽然意识到,这一次不会再像和从前那些女生一起过的柏拉图之夜了。
那时我们在学校后面的体育场里,弄两个椅垫坐在水泥看台上,什么事也不想,也不做。还是学生嘛。凑零花钱买的一点零食用不掉十分钟就都进肚了,之后只好老僧枯禅似的静坐。幸亏是夏天,温暖如水的夜气和着星光和着蛙鸣还有草丛里不知名的小虫的鸣叫,以及袭来的温柔的风,夹带着田野的气息把我们陶醉。
我们偶尔没头没尾地聊上两句,感觉冷了,便依偎到一块儿用体温温暖着对方;就那样拥着,再纯洁的月色下我们一直呆到天明。
我深深地预感到这样的情景不会重演了,为此心里特别不自然。High.C一定感觉出来,失望地推开我,说“算了。”小时侯玩过家家,没什么玩具也玩得怡然自得,就是因为投入。显然她觉得我不够认真,对她敷衍。“那接下来干什么?”我像个傻瓜似的问。惹得她扑哧一笑,融化去脸上的冷漠。“吃糖。”她说。
High.C知道我喜欢巧克力,在来之前准备了一塑料袋。她早就设想好这样的一幕:一边偎在我怀里,一边分享她买来的糖果。
她甚至真的那样做了。还向我诉说她的思念,忧伤,快乐,她学校的事。
但见我只津津有味的听着,便转了话题,聊起杜拉斯,王菲,恩雅来。我开玩笑说她倒是完全符合网上描绘的“小资”们的特征。她辩解道:“有小资肯和你住这样的旅店么?”我告诉她每个人都会有点自虐倾向的。她不再言语,像是生气了。
然而她却开始慢吞吞地脱掉外衣,对我说:“你过会再来,我想一个人静静。”这次我当然没有听她的,依旧坐在那里不动,用饥饿的人注视事物的目光直勾勾地打量她,一脸猜度的神情。她苦笑到:“让我这个小资向你们无产阶级赎罪好了。”(这话怎么听都透着滑稽,可她当时的确这样讲的——大概是王小波的书看多了。)她叫我至少转过身去,自己则像个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那样站着,继续脱衣服。直到只省内衣。她突然哭了起来,抽噎着说道“现在,可以关灯了。”好吧关灯。
整件事的经过就是这样的。晓风听完后深吸一口气,仿佛要把夜的叹息全都吸进肺里,再呼出来。
“你……后悔么?”两个人沉默一阵后,晓风先开口问道。“后悔?怎么讲?干吗这样问?”“不知道,我只是隐约感觉你可能会后悔。”“不,我从没遗憾过什么,决定去见她时我很清楚会发生什么事;但我还存有一线希望,希望我们俩能超脱凡俗,可结果没有。我们不过是两只动物罢了。”“话不能这么说。
不过我也懂你的意思。“晓风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把话岔开:”对了,你说的那个教堂什么样?我还没真正看过西方建筑呢,却特别喜欢,尤其那种有大的圆柱的……你看过电视里那个样子……“他一边比划一边很兴奋地说。他就是那样单纯的人,想要逗朋友开心,自己倒先高兴起来。
我告诉晓风索非亚其实更具拜占廷风格,有很大的圆形尖顶;可惜教堂太小,而且没有一个开阔的广场用来匹配宗教的神圣,于是只好在现代经济面前退化成IC卡上的装饰。他居然相信了。他大概以为我说的很多话都是有凭有据的。
“嗬,从前不也就是个摆设,谁还能上里面住去?”“不对,曾经它是护身符,上帝住在里面。”一聊到这些,晓风便没话可说,他不擅长争辩。
我了解他的习惯,所以会选择适当的时候结束那些我觉得肤浅的话题。
但这次我多此一举,房间里出事了。
是歆睿,她和姐姐吵起来,因为一个打到姥姥家又转到这的电话。那是个男生。歆妍自然认为她有责任管束妹妹。“你自己还不是在交男朋友,再说我们就是同学,不是你想的那样。”歆睿眼泪汪汪地坐在沙发边上委屈。“死丫头,姐大你多少呢,你能和我比么?再有几年姐就得嫁人了,看谁乐意管你!”“可不是呢,‘啊,他就这样把我的心带走,带去遥远的北方,残忍地淋湿在初冬最后一场雨中,缓缓冻结。’你根本没忘他,还假装人家不知道似的,糊弄谁呀!”
见我们此时进来,歆妍十分尴尬,一时恼羞得把气全撒在妹妹身上:“你敢偷看我日记?!好,小野丫头,出去,你随便疯,现在就知道勾搭男人,将来出去卖好了!小贱种,贱男人生的小贱种,长大了一路货!”她恶狠狠地骂着,骂到最后我看见的是一个复仇的女人。此际也许只有歆妍知道,那些话实际上是在替她母亲喊出来。
“好了,好了,”晓风忙上去解围,“姐俩有啥不能好好说的,歆妍,你也是,何苦这样骂她呢。”“哼。”冷歆妍轻蔑地瞥了他一眼,嘴角里哼出一声,让晓风好不难堪。他开始打退堂鼓准备走人。我忙追上两步,跟他耳语说“这样太没风度。”总算拉他回来:“喏,过去哄哄歆妍,我去开导小的。”
歆睿早跑回自己原先的屋子蒙头哭上了。我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轻轻敲敲门,没应,便推门进去。“走开!”不要理她,她烦着呢。我挺傻的站在房间中央,束手无策。好在没多久歆妍出现在门旁:“让我来吧。”她的语气温柔了许多。我乖乖地退出来,带上门。抬头遇见晓风的目光。不知为什么,突然想给他一个微笑,可没笑出来。
我们都有点茫然。他看了看钟:五点。离上班还有两个小时。
“走吧?”他试探着问,“带上那些烟花,咱们一路走一路放,好吗?”
他的神情使我想到High.C.我把这感觉告诉他。他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对我说:“其实你应该理解她,现在的人压力都不小。”谁,High.C?“我一直以为你有点怨着她的意思”不,不。我只是觉得悲哀,我当然理解她,正因为这样我才觉得悲哀。
只是晓风没有懂。我们离去时,房间里响起姐妹俩痛快,绵长的幽咽声。
这件事过去很久以后,大约四五个月的样子吧,我得知晓风患上睾丸癌住进了医院。据说要动手术。他爸四处张罗借钱,弄得晓风心里很不是滋味。主治医生预测,即使手术成功乐观地看也只是三年,通常一年到一年半左右。可他父亲不管这些,语重心长地和晓风讲:“孩子,你来世上一趟不容易,丧气话就别说了。爸也不是稀罕钱的人,咱治到了,尽心了,以后省得到底下你妈埋怨我。”
说罢老泪纵横。晓风看不下去,托我晚上来陪护,把他爸替回家休息。
“我们结束了。”晓风说。“我先提出来的。我知道这挺俗气,可俗就俗吧。”我乍一听没明白怎么回事,后来想到可能是在说歆妍,便问他:“那她说什么了么?”“没有,她比我平静,倒像一下子轻松了不少。”晓风说这话时也很平静,仿佛释去了一些东西,那些东西曾沉重地维系着他的梦想。
现在,他深知自己的生命并不会就此结束,而未来人生的路程对于他将是疲惫不堪的。他梦想着要抓住的那个东西最终化成泡影,他不知道自己逆流而上的小船为什么还要划行。现在,他感到茫然。
就像一个迷途在沙漠里的人一样,他恐惧,恐惧的不是死,是没有希望。
他把这一切感受都告诉给我,像从前那样倾诉自己的痛苦,只是多了几许无奈和沧桑。逐渐地,在夜中,黑暗的安全的蔽护下,我们睡着了,做起各自重新的梦,在梦里露出微笑。
手术相当成功,切除一侧附睾,医生乐呵呵地保证再活个五六年基本不成问题。晓风的父亲也就放心了,又去忙其他事。临出院前晓风把我找去,痛哭了一场,也还是在傍晚。他一脸悲凉的说:“逍遥,我不再是男人了……”未等说完便泣不成声。我握着他的手安慰他:“没关系,有我呢。”我让他尽情流泪。
“痛会快乐些的。”我说,接着用摆在床头的水果刀在他手掌上划出一道伤口。
他倔强地忍耐着,浑身一阵阵似的寒战。“疼么?”“恩。”他点点头,闭上了双眼。那血慢慢渗在刀上,在幽暗的病房里显出暗红的色彩。房间里其他的病人都惊异地看着我们,最后叫来了护士。
中
9月17日,已经连续几天没有写了,脑子里空荡荡的。而我必须把它完成,必须完成……小豆豆死了。前天他还连蹦带跳地到我床前央我讲故事。他是个盲小孩,先天性视神经萎缩。他只拥有声音的世界。我很想为他写一篇童话,叫做“小豆豆的天空”;然而怕笔力不逮,辜负了这个题目。小豆豆在天上会失望的。
时间无多,只有把每一秒紧紧握在手里,像快要淹死的人去抓一根稻草。
这是最后的绝望和希望。
不,不,我缔造了一个大谎言:晓风根本没患什么癌症,他健壮得像一头牛,让歆妍每天夜里都为之欢乐和痛苦。她苍白的身影躺在秋天的落叶上,那一片树林是属于她的,在依屯河岸。我去看她,对她说一些问候的话。每次只有一种回答:不。她的语气冷德像北极的冬天,她的眼神沉淀着灰烬和极光一样的色彩。她冷漠地半卧在那里等晓风。
他们一直相处得很好,只是不提结婚的事。晓风接了爸爸的班,歆妍毕业后分配到镇上的中医院当护士。有时候轮到她值夜班,晓风来看她,他们就在太平间旁的走廊里做。歆妍的声音足可以吵醒死人,搞得整个住院处的病人心惊胆战。后来时间久了反映到上面,院里领导把歆妍找去谈话,他俩只好有所收敛,改去门诊楼的阳台上,那里在夜间干扰不到别人,除了秋天的星星。
你可以想象一下,在萧瑟的寒风中,只被一点星光衬映得幽冥的天空下,他们在空旷的平台上,如同黑色海洋里的一座孤岛,一个喘着粗气,一个厉声尖叫、呻吟,毫无意识,像两头动物似的做爱。声音传去好远好远,仿佛在对人宣告世间再无其他事可做。他们绝望着,一遍遍沉沦于燃烧的激情中,用以反抗秋天的冷漠。
每当我去晓风家时,总是看到歆妍卧在沙发上,木然如雕塑一般。凌乱的头发,褶皱的白色衬衫,整洁的天蓝色牛仔裤。阳光透过玻璃打在她身上,像不能融化冬天的雪人。浴室里放着温水,她想把自己溶化。然而谁都明白,最后还会有一颗雪人的心在她胸膛里跳动。
我该讲一讲我的故事的结尾了。那一夜,我和High.C在“梦无限”网吧通宵,过了一个无眠的哈尔滨之夜。我们在包间里,脱掉外衣,打开色情站点浏览网页,在线看色情录象和小说。她坐在我的腿上与我接吻。绵长的吻,让人去想死后的生活。我们各自撩逗,培养着对方的情欲,却无法一下子爆发出来,好象迷失在沙漠里的人朝海市蜃楼奔去时的绝望。这一种干渴是发自内心的,即使懊悔的泪水也无法缓解。
我动手去脱她的衣服。她说“别,这两天有事。”我对她讲无所谓的,只要我爱她什么都无所谓。但她还是拒绝了。她想起了《挪威的森林》,问我:“很难受吧?我可以用嘴帮你。”瞬间我感到一阵想哭的反胃,我重新审视她一遍,谢绝了。(晓风会在这里不相信我,或者认为我很傻,然而有一天你会发现,其实有太多事是你没办法去做的,因为它们毫无意义。)
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吧。晓风一直想有个孩子,我没别的礼物,就把这故事当作一个孩子送给他。这里,我扮演了一回鹳鸟的角色。
早春的阳光下,依屯河水波光潋滟。我们都还是孩子,我和晓风,在河岸边上钓鱼。岸旁的青草才泛出新绿,暂时看不出生机盎然的景象。我累了,躺在上面,幻想自己躺在云彩上;太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很舒服。“能永远像现在这样该多好,什么也不做。”我闭上眼睛说。“那你也还是在做一件事,你在呆着。”晓风在旁边煞有其事地应付道。我没理他,继续独自遐想。不料他却来了精神:“哎,你说,要是真的可以什么都不做,我是说连‘什么都不做’也没做,那会怎样呢?”这时浮子动了一下,我去拉鱼杆,水面上泛出朵白花,一条鱼脱钩了,转眼消失在金色的河水中。“那你就没了,像这条鱼。”我对这问题开始有点烦,胡乱地答应着他。“但它还在呀,在河里。”“反正咱们抓不到它了,连看都看不见。”我挺失望地嘟囔一句。“可是它还在……”晓风依旧不服输的嗫嚅着。“在么?在哪啊?”“河里……”“河里哪啊?你指给我看呀。
它没了,不见了。“”可我们怎么办呢?“他像一个沉思的孩子那样问。”什么怎么办,接着等呗,反正有的是时间,明天又不上学。“”我是说‘什么都没做’咱们该怎么办?“
我不再理他了,因为我觉得这个问题实在讨厌。
下
晓风去了。去之前托我把这篇东西打到网上。我花了两晚总算完成了,算是对他有一个交代。诚如他自己所说,故事大半是凭空编造的——带走他的是尿毒症;我去看他时,那有种蔬菜坏掉的气味。听大夫讲得这种病的人内脏都要慢慢腐烂,想必后期他一定很痛苦。
故事的标题和第一句话是他最后嘱咐我加的。他说自己就和一场冬季的雨一样没有意义,只是徒增去后的寒冷罢了。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被拒绝的人。
晓风曾对我谈起过他的理想:能够被理解。或许他认为我并不理解他。因而当我问他这个故事的意图时,他说自己准备写出一种迷惘;不是菲茨杰拉德的对生命的路标的迷惘,而是一名青年在多种价值间无所适从的怅然。
我知道这并非真心话。他还是那么孤傲。他所描绘的是一个渴望被理解的狂人,试图用否定自己来超越自己。故事本身就是最好的说明。
至于里面的人物,歆妍确有其人,不过姓刘,是我高中时的同学。晓风只同她见过几面,她没有妹妹,从没有想过晓风会暗恋她。而那个High.C我想了很久没能和周围的朋友对上号,大概是虚设的。
晓风说本来想把题目定为《死于非典》,那样在网上点击率应该比较高,但最终他觉得会妨碍自己的表达,便想出了现在这个名字。
此外他托付我如果可能的话把故事续完。但在他走后的这些天,我一直沉浸到一种情绪中,无法提笔,甚至连他指出的一些漏洞也没有动手去补。
事情大致就是这样。我无法对他评价什么,毕竟他曾经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不错的一个朋友。
在纯洁的爱背后总是冷酷的天真
逍遥
2003.7.5奠
这个看日期应当时03年11月份写的 除了结尾外没什么新意 叙述方式还是当时习惯的双螺旋对话式~~不过终究笔力拙驾御不了这种形式 所以现在才想扎实老实的写个故事出来~~这个互文性要多于暗示 并且因为当时没看到什么新理论好象写得比较趋于传统 ——对了 似乎刚读完尤利西斯 所以有少许对几个喜欢的作家的模仿(当然是翻译过来的文体的模仿 结果好象就是在模仿译者 但是幸好还仿的都不象 吼吼3能力不足适时也有好处嘛:P
- Re: 冬天的雨季(这个~~~排版有点坏 当时还不懂得排版这一回事 只以为到头就打空格拉倒了呢)posted on 01/15/2005
这题目叫“冬天的雨”,或“冬雨之季”,总觉得“冬天的雨季”多
了一个字似的,比如冬天,本身就是季节吧。
坐好! - Re: 冬天的雨季(这个~~~排版有点坏 当时还不懂得排版这一回事 只以为到头就打空格拉倒了呢)posted on 01/15/2005
"如果可以把接连七天的雨看成下过整个季节,那么这个冬天有雨季。"
"故事的标题和第一句话是他最后嘱咐我加的。他说自己就和一场冬季的雨一样没有意义,只是徒增去后的寒冷罢了。"
其实是在玩文字游戏 谢谢象罔兄提意见 偶呆会继续酝酿 试着解读这两篇文字
谬误之处象罔兄务必要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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