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多的随笔作家都拜蒙田为祖师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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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歌翻译:


译者注:伊·比·怀特(E.B.White,1899-1985),恐怕是美国最著明的随笔家了。也是唯一被授与总统自由奖的随笔家(肯尼迪)。毕业于康乃尔。长期为《纽约客》写作编辑。这篇前言,短小,精炼而幽默,道出了随笔体裁与随笔作者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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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家是个自我解放的人。他有着孩子般的念头,以为他所想的一切,他所遇到的事都为大家所感兴趣。就像那些提着鸟笼漫步的人,他彻底地欣赏自己的劳作。随笔家的每次远足,每次新的“尝试”都与前次有所不同,每每将他带到新的天地。这使他高兴万分。只有一个生来自我中心的人才有脸皮和力量写随笔。

天下有多少态度和姿态,便有多少种随笔;有多少类霍华·强生冰激淋,便有多少味道不同的随笔。随笔家早晨起来,如果有事做的话,便从他那特大衣橱内挑选他的服饰。或按照情绪或按照主题,他能穿上任何服装,做任何类人:哲学家、责骂家、玩笑家、故事家、知心、评论家、魔鬼辩护士、热心家。我喜欢随笔。我一向喜欢它。从小孩起,我便试图把自己幼小的思想和体验写出来强加于别人头上。我最早的写作刊登在《圣尼古拉报》上。当脑袋里有想法的时候,我仍然倾向于采用随笔形式(或形式的缺乏)。但我对随笔在二十世纪美国文学中的地位不抱任何幻想。它离底层相距不远。不像小说家、诗人或剧作家,随笔家必须满足于自我强制的二等公民角色。一个有诺贝尔奖雄心的作家最好去写小说、诗歌或剧本,让随笔家去闲扯蛋,满足于自由自在的生活和一个多少无纪律的存在。(约翰逊博士称随笔为“一种不规则,未消化的作品”,自乐其得的本实践者不想和老好博士的刻划争论。)

但有件事随笔家做不得:他不能行骗隐瞒。因为这很快会被发现。在一九二八年伊·皮·达顿公司版蒙田的引言中,戴思蒙·麦卡西说蒙田“具有真率的天赋。……”这是最基本的素质。即便随笔家从纪律的逃脱也不是完全的。随笔虽是种悠闲的形式,但它有自我约束,它有自己的问题。这些约束与问题会很快显现出来并(我们希望)成为对每个仅仅因为突有奇念或处于悠散心绪中便想舞文弄墨者的威摄。

有些人认为随笔是自我主义者的最后法门,认为随笔太自我意识自我服务,认为作家认定读者对自己的漫游观察会有兴趣的想法是臆断的。他们的埋怨是有合理地方的。我一向自知自己天性自我关注和自我主义;写自己写那么多表明我对自己的生活注意太多,对别人的生活则注意不够。我穿过不少服饰,不是所有的衣服都很合身。但每当心灰意懒情绪底下之时我只需打开我的壁橱,在杂物背后挂着蒙田的披风,略带点樟脑味。

伊·比·怀特

一九七七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