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抄我抄大家抄-呼吁文友一起来维护自己的版权
整理我这几年写的东西,上网一古狗,简直不敢相信,这样多的地方非法转载了我及咖啡店文友的文章,不仅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而且根本不署名,已经到了无法无天,让我忍无可忍的地步。仅仅举几个例子让大家看看:中国餐饮人网站转载了《我的爱丽思和她的渡渡鸟》,大概他们以为渡渡鸟是一道新的野味,是可以跟鸵鸟、果子狸一样满足饕餮客的。而黄道婆服饰论坛转载了我的《通而不奸的艺术》就有点不可思议了,我随便也查了一下黄道婆的传记,好像她并没有犯过通奸罪或者类似的通而不奸。我的《酱油的传人》被中国食品产业网非法转载,很荣幸,我的文章终于成为了中国酱油的代言人。晶报(深圳报业集团属下)转载了我的《波西的画像》。最恶劣的要数搜狐跟网易两大门户网站,他们分别转载了我的《巫毒女王》和《通而不奸的艺术》。这实在让我笑不起来了。据他们自己的网站报道:“搜狐公司是中国最领先的新媒体、电子商务、通信及移动增值服务公司,是中文世界最强劲的互联网品牌。“搜狐”在中国是家喻户晓的名字。目前,搜狐拥有近1亿注册用户,日浏览量高达2.5亿,是中国网民上网冲浪的首选门户网站。截止2004年底,搜狐年收入达到一亿零三百二十万美元。”其创始人更是在美国受的教育,但是搜狐连最起码的尊重作者的署名都没有,简直是欺人太甚!我相信我绝不是唯一的一个受害人,网上更有名气更畅销的网络写手被非法转载的就更不计其数了。
没有时间一篇篇来查,仅我几个小时内找到的就有这么多。再随便举其他文友的例子,七格的《琢磨上海女人》被几个网站剽窃,连篇名也被改了,变成了《太女人味的上海女人》。在海外写作,本来稿费就少的可怜。我所得的稿费才是每千字15美元,合人民币123元。国内专栏作家的稿费亦很低。赚了上亿美金的商业网站剽窃抄袭我们这些穷文人的心血之作简直就是昧了良心!
自己辛苦写出的文字出现在报刊杂志和媒体上,广为流传成为铅字是非常高兴的事情。我为《华夏文摘》无偿写作三年,赞助支持非营利网站和媒体的工作。只要你是非营利的媒体,我和咖啡店的文友都鼎立支持,写文章给你。但你不能赚我们的昧心钱。我的文章从来都是欢迎大家转载的,我甚至都不要你媒体给我转载的稿费,除非是你主动给我。但你不给我稿费可以,最起码你得给我署名啊,这是给创作者最基本的尊重。
中国向来不重视知识产权,不认可、不尊重、不保护创作者的辛勤劳动,这是中国几千几百年来在科技、艺术、文化等等领域失去创新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这样的国家这样的环境迟早要失去创新的人才和创造的动力。其后果就是大家都沦为亦步亦趋的模仿者和抄袭者,永远跟在西方人的后面。
玛雅提议,从今天开始征集文友签名,向搜狐、新浪等大的营利网站发起集体诉讼。请各位文友协助我,找到自己被侵权的文章link,特别是被新浪、搜狐等大型营利商业网站侵权的。也请网上的律师朋友协助我们的这一工作,向这些非法侵权的商业网站讨回公道。
我的文章被侵权的几个link在这里:
http://cul.sohu.com/20041130/n223236434.shtml http://www.foodqs.com/news/jkys14/2004125104129.htm http://www.803.com.cn/news/showLocal.asp?id=333126
七格的:
http://sh.online.sh.cn/content/2005-04/26/content_1163118.htm 等等
请各位文友给我送E或者直接到我的玛雅咖啡店跟帖。
E或者MSN:mayakafei@hotmail.com, mayacafe@prodigy.net
或者在这里跟帖:www.mayacafe.com/forum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2/2005
支持玛姐, 告他们!!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2/2005
羞答答地顶一下。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2/2005
支持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2/2005
我支持,不过,我只看到搜狐违规,还没看到新浪和网易相关转载漏署名的证据。
慢慢来,不着急,跟这些大笨象战斗,得先站稳了,文火煨它~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2/2005
支持玛雅!!!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2/2005
支持。转抄尚可,剽窃不容! - posted on 06/02/2005
Maya:
真不敢相信你写东西千字才$15,不是我吹牛或者炫耀,一千字不给一百五十美元我是不动笔的,当然网上灌水除外。
我的意见是,除了向大网站讨公道外,自己平时写的东西要多珍视,不要轻易网上一贴,宽恕我的不敬,网上贴你写成的东西,如同古代女子改嫁--不值钱了。
要同真正信任的印刷媒体的编辑建立联系,将自己的东西待嫁而沽;同时,在自己的文章后面注明版权所有。
不过,我对是否能够制止咖啡文章被盗版真的不看好,连国内那些写出些大名堂的作家都不能幸免被整本书盗版,况且我们这里隔洋打牛乎?想拿出去换稿费的文章,轻易不要出手,想让别人看的文章,贴上后就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也。
steve - posted on 06/02/2005
哪路神仙呀这么牛?还字字珠玑啦?有眼不识泰山,没看出来噢。
这话倒不错“想拿出去换稿费的文章,轻易不要出手,想让别人看的文章,贴上后
就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也。”
steve wrote:
Maya:
真不敢相信你写东西千字才$15,不是我吹牛或者炫耀,一千字不给一百五十美元我是不动笔的,当然网上灌水除外。
我的意见是,除了向大网站讨公道外,自己平时写的东西要多珍视,不要轻易网上一贴,宽恕我的不敬,网上贴你写成的东西,如同古代女子改嫁--不值钱了。
要同真正信任的印刷媒体的编辑建立联系,将自己的东西待嫁而沽;同时,在自己的文章后面注明版权所有。
不过,我对是否能够制止咖啡文章被盗版真的不看好,连国内那些写出些大名堂的作家都不能幸免被整本书盗版,况且我们这里隔洋打牛乎?想拿出去换稿费的文章,轻易不要出手,想让别人看的文章,贴上后就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也。
steve - posted on 06/02/2005
中国最缺的人才之一就是文化经纪人
这些事情如果有经纪人代理就会容易许多。我也不用担心到到哪里去投稿。知识产权保护一定要大家一起来作,大家对市场施加压力才行。
请steve帮我联系好的媒体和编辑。
steve wrote:
Maya:
真不敢相信你写东西千字才$15,不是我吹牛或者炫耀,一千字不给一百五十美元我是不动笔的,当然网上灌水除外。
我的意见是,除了向大网站讨公道外,自己平时写的东西要多珍视,不要轻易网上一贴,宽恕我的不敬,网上贴你写成的东西,如同古代女子改嫁--不值钱了。
要同真正信任的印刷媒体的编辑建立联系,将自己的东西待嫁而沽;同时,在自己的文章后面注明版权所有。
不过,我对是否能够制止咖啡文章被盗版真的不看好,连国内那些写出些大名堂的作家都不能幸免被整本书盗版,况且我们这里隔洋打牛乎?想拿出去换稿费的文章,轻易不要出手,想让别人看的文章,贴上后就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她去也。
steve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2/2005
不是牛,我乃专业写手,靠写东西养家糊口,不撰稿费我喝西北风,神仙可以,我不可以:)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2/2005
洒家遵命 - posted on 06/02/2005
美利坚和 标题:中国网络著作权行政管理规章公布 5月30日实施 - 2005-5-17 12:23 (18 reads)
新华网北京5月16日电,中国国家版权局和信息产业部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说,经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和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签发,中国第一部网络著作权行政管理规章《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已于4月30日发布,将于今年5月30日起正式实施。 www.coastidebbs.com
随着信息技术与通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正逐步深入国民 经济和人民群众生活各领域,更已成为作品传播的一种重要途径。同时,利用互联网实施侵权盗版活动的现象也越来越多。信息产业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国斌说,鉴于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规定得不够明确,难以有效适应行政执法的需要,所以有必要制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 www.coastidebbs.com
这个保护办法共19条,主要涉及办法适用的对象,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政法律责任承担,著作权、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互联网内容提供者在保护网络著作权中的具体做法,对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的处理等内容。 www.coastidebbs.com
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副司长许超介绍,这个保护办法主要规范的对象,是在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中,根据互联网内容提供者的指令,通过互联网自动提供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上载、存储、链接或搜索等功能,且对存储或传输的内容不进行任何编辑、修改或选择的行为。其他直接提供互联网内容的行为,适用著作权法的规定即可。 www.coastidebbs.com
办法特别指出,由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难以对互联网内容提供者所提供的内容尽到全面审查义务,因此不对互联网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承担过重的法律责任。只有在明知互联网内容提供者通过互联网实施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或者虽不明知,但接到著作权人的通知后未采取移除相关内容,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www.coastidebbs.com
根据这个保护办法,今后著作权人发现互联网传播的内容侵犯自己的著作权,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发出书面通知,提供这些内容所侵犯的著作权权属证明和侵犯著作权的相关证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移除相关内容。 www.coastidebbs.com
当然,互联网内容提供者也可以向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著作权人一并发出其内容不侵犯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发出后,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即可恢复被移除的内容,且对恢复行为不承担行政法律责任。 www.coastidebbs.com
办法规定,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责令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对于那些经著作权管理部门依法认定专门从事盗版活动,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由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如发现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有关部门将依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案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posted on 06/02/2005
Hi Maya,
Sorry I can't type in Chinese.
I'm not sure if you see my posting on CND which was deleted again.
About how to save/print documents on web site with web address on, this would be important evidence. Just ignore this if it's already known.
1. Shift + Print Screen the page you want to save/print.(Print Screen /or PrtSc button is usually on top line of the keyboard)
2. Open a blank word file, then Ctrl + V, to paste the contents on word file.
You may repeat the above for mutiple pages, then save or print it as your evidence.
I think many other writers have same intention, you may need to e-mail them to gather interests, and try to get some support from Chinese government as well if possible since they just published the new rules. Of course, you need to have special relationship to certain officials to get the funding or support.
Good Luck.
Traveler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2/2005
谢 traveler,我们在作这个工作,现在最需要的是律师的帮助,希望各位有在中国、美国当的律师的朋友联系我们,大家一起出力。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2/2005
坚决支持玛雅反对侵权剽窃!
这里抄一段简杨回复我两起剽窃事件的话:
“这两起剽窃,事实上是两次由纸张作者/作品对网络作者/作品“正视”之后而“产生感情”的结果。这说明作者和作品本身的内涵很重要。对文字来说,内涵是最根本的,它绝对不会因为传播形式的不同而有所改变。肤浅的文字,就是精装烫金了,它还是肤浅。纸张剽窃,转载,或象欣欣和小蚕说的那样“抬举”网络作品,只能说明很多网络作品是优秀的,优秀到了海内外纸张媒体要设法剽窃和结集出版的地步。所以,网络作者应该自信,自爱,自重。”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2/2005
玛雅,我有一朋友有律师执照,但是大学法律系教授(美国),一般的法律问题,我可以代你请教他。 - Re: 你抄我抄大家抄-请文友一起来保护自己的版权posted on 06/03/2005
我前两年起开始在bbs上写帖子。到现在为止,通过纸媒转载(都是有人告诉我我去追讨的)我得到了600元的收入。相当于中级妓女出一次台。好在不靠此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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