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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壶斋
美国旧金山市在5月1日到8日举行了第四届性工人艺术节,艺术节的指导是卡罗尔·雷,一个在旧金山当了二十多年妓女的女人,其网站介绍她是性工作者,[政治]活动家和艺术家,而她则自我标榜是一个“死不改悔的婊子”。
从这个艺术节的节目单我们可以大致了解一下它的主要内容:五月一号开幕式以后是性工人的艺术展览。五月二日下午举行论坛,主题是如何减少性工作者所受到的伤害。晚上则是一个艺术节目,以此开始全国手淫月。
五月三日,来自台湾的前性工人、性工作者权利活动家王芳萍介绍台湾的性工人权利组织情况。晚上是歌舞表演。五月四号的活动涉及的主题有:性工人的福利,自我防卫,市场营销的法律问题等等。星期五论坛的题目是人权、色情业和政府角色。
参加这个论坛的有当地政治人士和外国性工作者团体的代表。与会者还参观了旧金山的红灯区,回顾旧金山性服务业的历史。
五月五日是展示用互联网传播的性工作者艺术家、 活动家的表演。五月六号和七号是电影展,其中有关于其治疗作用的性活动的《神圣色情业》,有抨击布什政府用纳税人的钱借口反恐逮捕妓女的《避孕套和手铐》。
可见,旧金山的这个性工人艺术节是一个严肃的、旨在促进性工作者人权的政治活动。
美国的清教背景
在美国大部分地方,虽然像脱衣舞这类色情味道的表演是合法的,直接的性交易还是非法的。警察常常会逮捕在街头招揽嫖客的妓女。有的女警察还会扮作妓女,守株待兔,抓捕前来买春的男人。
美国之不能把色情业看成是一种职业,一部分原因我想是因为美国是一个清教徒起家的国家。圣经上对于婚姻以外的性行为都看作是罪错。成人间的自愿的婚外性关系虽然不违法,但是如果涉及到已婚者,也是不可以登大雅之堂的。至于公开场合的性交易,更是违背了基督教文化的基本道德准则,故以法律禁止之。
但是评论人士认为,色情业自古就有,在文明社会中从来没有销声匿迹过。性作为一种商品,是有其需求的。既有需求,当然也就有供应,这是任何法律禁止不了的。把色情业宣布为非法,后果就是让黑社会、皮条客和以权谋私的执法官员占领了这个领域,从中中饱私囊,受害的往往是处于社会边缘的性提供者。
就连从事合法的与性有关的服务业的人,因为是处在一种对这种职业采取鄙视态度的社会里,也会受到来自社会的不公正的打击。作家和性工人权利活动人士玛丽莎· 吉拉女士在评论旧金山的性工人艺术节时写道:“这个星期我们在旧金山聚集在一起,以工人的身份把我们的情况公诸世人。跟别的美国劳动人民一样,我们并不总是喜欢我们的工作,但是伤害我们的不是我们的工作,而是管理阶层,公司老板,以及在一个把性视为畏途的社会里从事这种工作。”
在美国并不缺少让性产业合法化的呼声。俄亥俄州政府的律师乔·索莫(Joe Sommer)就写了好几篇主张性业合法化的文章,抨击俄亥俄政府有关法律。他的理由是不把性服务业规划管理,势必导致暗娼泛滥,祸及清白社区。把妓女赶到街头,增加其人身危险。逮捕妓女往往导致她们因为有了案底不能改行,被迫延长做妓女的时间,而且由于社会带给她们的耻辱感而诉诸毒品(很多妓女的初衷是存够了上大学或者别的需要的钱以后就洗手不干了)。
他还说,抓妓女和嫖客完全违反美国的根本宪法精神,侵犯了个人隐私。他论证说,妓女对社会是有贡献的,一些残疾男人和本身条件差的男人因为结不了婚,找不到男朋友而处于性压抑状况,妓女则是排解的途径。有的男人有性心理障碍,通过妓女消除了对性的恐惧,成为能够正常生活的人。
很多人也批评说,动用大批警力抓妓女,削弱了对付真正的犯罪的力量。有的警察乐于抓妓女, 是因为那种工作不危险,而且还“有豆腐可吃”。
在另一篇文章里,他论证说, 俄亥俄政府的一个469号法案的种种思路跟恐怖政权塔利班对妇女的态度殊无二致, 因为塔利班反对妇女受教育, 在外头工作, 在公开场合展示性风貌。469号法案实行的结果,对于色情业的妇女来说,后果就是塔利班所希望看到的。
现在,加州伯克利的一个组织SWOP已经征集了3200个签名,还差1000个签名, 就可以把色情业合法化的问题提到今年11月的市政府议事日程上。这无疑是这个运动的开端。
社会‘娼’盛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繁荣,社会“娼”盛,已是不争的事实。上至政府官员,大款,下至平头百姓,外地民工,无不在不同程度上享受到这种色情业发达的好处。然而中国也把卖淫嫖娼看作是犯罪,常常予以打击。中国并不是没有呼吁色情业合法化的,其理由与美国呼吁色情业合法化的人差不多。色情业合法化,便于管理和监督,也有利于消除与嫖娼有关联的暴力,诈骗等犯罪行为,有利于控制性疾病的传播,有利于国家税收。当然, 暗娼是永远消除不了的。
暗娼之于明妓,就如同盗版之于正版,是降低正常商业成本的手段。色情业合法化以后, 相信绝大多数的妓女同志是会遵纪守法的,所以有助于消除大部分与地下色情业有关的社会问题。
有人说,允许色情业的存在是让一部分妇女成为牺牲品。的确,如果政府能够给每一位妇女就业机会,那只有极少数喜欢做妓女的人才会做妓女。如果政府做不到这一点,就免除不了有的女人迫于经济需要去从事色情服务。不能因为一个人做的工作是迫于经济需要而认定这种工作对他或她来说是不道德的。当政府无力为老百姓谋福利的时候,政府就不要自己充当道德楷模来替别人决定应该怎样为自己谋福利。只要人家位自己谋福利的活动不伤害他人,就不应该认定其为犯罪行为,而且应该采取措施帮助这种活动摆脱任何有可能伤害别人的情况, 比如给妓女定期检查身体,以防止性病传播。
当然,这类问题往往做研究可以,实际解决难度就大了。
2005-07-12寄自美国
- Re: 皮肉生涯不足耻 ’posted on 07/31/2005
~~~女警察扮作妓女抓捕前来买春的男人。~~~
这个最好玩,感觉就跟我国电审局的那帮鸟官一样,自己过足瘾,却不让老百姓爽,chuachua剪刀下去,把资本主义腐朽没落的反动黄色镜头全剪掉~
我以后有机会去那里,一定要去识别假妓女,然后偷偷在她们身上做好荧光标记,前来的嫖客只要带上特殊眼镜,就能立刻真假两分~! - Re: 皮肉生涯不足耻 ’posted on 09/06/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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