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凡之死

汇涓

我想写一个在心里积存了将近二十年的故事。它不是虚构的小说,而是真人真事。因为要顾及他人的隐私权,行文中将真名隐去。隔着二十年悠长的岁月,记忆难免会有出入,然而人的一生中总是有那么些经历,你想忘也忘不掉。

第一次见到姜凡,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某个春日的午后。我刚进新单位,正在校对科埋头学艺。几天前,七八个恢复高考后的第一批大学生毕业分配到这家出版社工作。进编辑室之前,社领导让我们这些还不知天高地厚的小青年先到校对科吃三个月“萝卜干饭”(学徒),并称他当年刚进社时也曾吃过半年这样的饭,言下之意是对我们特别眷顾的了。他还说,三个月后再分配我们到社内不同的岗位上,但工作性质是一样的,即“为他人作嫁衣裳”;工作特点嘛,是雕虫小技。对于甫出校门,一心想在社会上干一番事业的大学生来说,这番话无疑是兜头一盆冷水。不过,这雕虫小技的活儿据说还不好找呢。姜凡死后, 一个干部私下议论:她之所以晚来报到,就是因为她对原先分配的单位不满意,经过那个后来成了凶手的人辗转托人说情,才得以进社的。这句话已无法核实,它的潜台词是:姜凡的死似乎跟她想来这里工作因而受人之恩不无干系。

那日午后,天阴沉沉的,我手里拿着字迹潦草的稿纸,折过来,就着印成铅字的清样一行一行地校对着。校着校着,字越来越模糊,眼皮渐渐搭拉下来,昏昏欲睡。这时,门忽然开了。校对科主任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一位长发披肩,身材高挑的姑娘。“这是新来的姜凡同志。”主任简短地介绍道。“您好。”姜凡很礼貌地向各位点点头,用标准悦耳的普通话打了声招呼。十来个人同时停下手中的活儿,抬起头来望着她,一刹那的静默使空气凝固。木讷的主任环顾左右,似乎在找什么东西,他终于没有找到合适的话,于是转身领着她去了隔壁办公室。我坐在离门最远的地方,加上近视,没能看清姜凡的面目。可是我记得,那是二十年前一个阴凄凄的初春的午后,惊鸿一瞥,看见一个美丽的影子,在门口一闪,不见了。

不久,“社里来了个大美人”的消息不胫而走。这家出版社分成好几个摊子,总社、分社、校对科不在同一个地方。总社的人,除了个别领导,我们都还不认识。然而关于美人的长波浪时髦样子却已传得沸沸扬扬,人人皆知了。

其实,姜凡很难归入标准美人那一类。她的美不是我所能用语言传达的。我想,是她的内在气质与外表的高度和谐构成了她独一无二的美。从男孩子们发亮的眼睛中,我看到了她让人无法抵御的魅力。但她的魅力是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的,不落痕迹,也许内心的高傲和自尊使她不屑于取悦别人。她喜欢挺直了腰走路,双目平视,见了上司也一样。同时,她礼貌随和,落落大方,使人很容易接近她——如果有谁愿意这样做的话。这恐怕正是凶手得以接近她的原因吧。新来的三个女孩子,姜凡和小芳在同一个办公室,她们俩年龄相仿,比较谈得来。我比她们小几岁,不太会说话,心里却很喜欢小芳的温厚谦逊、欣赏姜凡那种风韵天然的美和出众的才华。我们这批人虽来自不同的院校,但大家一见如故,很快就熟了。工间休息时常凑在一块儿谈天说地。姜凡自然是众人瞩目的焦点。只有一个外号叫作“英俊少年”的男孩,神色冷冷的,连正眼都不瞧她一眼。我暗暗纳闷。很多年以后,当我又见到早已成了 “英俊中年”和爸爸的他,忍不住问起这些陈年旧事。他说:“动心啊,但是不敢流露。”

校对科三个月的时间眼看快过去了。小芳、姜凡和另一个男孩将去分社上班,其余的去总社。校对工作做起来虽觉气闷,有时简直是度日如年,但对那些上了年纪的老校对捉错别字的本领却万分佩服,对年轻人几年如一日的枯坐功夫既同情又自叹弗如。丰子恺先生的外孙也在其中,他跟他外公长得一模一样,只是没留胡子。漫画书里那个活泼调皮的阿宝姑娘,长大成人就做了他的妈妈。也许文革的时候他失去了上大学的机会,后来找不到合适的职业,只好顶替她妈妈进了出版社。他就在隔壁一间上班,中午买饭排队时常打照面,三个月里竟没听到他说过一句话,也没见他露过笑容。是什么使他如此郁郁寡欢?仅仅是因为工作太过乏味吗?就要离开校对科了,大家忽然有些依依不舍起来。

以后的几个月里很少再见到姜凡,只在几次全社员工大会结束后一起去食堂吃过饭。跟姜凡在一起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四周投射过来的异样的目光:好奇、惊艳、嫉妒、鄙夷,应有尽有。她仿佛浑然不觉,依旧谈笑自若,我这个旁观者倒有些不自在起来。最后一次见到姜凡,是她出事的前一天。那天,分社派她来总社取样书。她对总社不熟,就来找我。我带她去了样书室。领完书,她就用绳子捆成一摞,提在手上。我送她到院子里,站在台阶上向她道别。没走几步,她忽又回过头来微笑着说:“我今天要负重了。”我笑着点点头,目送她的倩影消失在大门外。

翌日,快到下班时,电话“滴铃铃”响了起来。头儿拿起话筒:“喂,喂,什么?啊!终于……嗳你说什么?被砍啦?用斧头?好!好……”听得我一旁直发愣,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当然更不懂被斧头砍了到底有什么好。听那口气,似乎是一件预料中的事终于发生了,所以他便抑制不住地有些亢奋。

当恶运降临到姜凡头上时,我一点预感都没有。自从我们来到总社,分进各个写字间,一个个好像变成了失群的孤雁,消息闭塞,两眼一抹黑,在那些吃足了“萝卜干饭”由媳妇熬成了婆的老编辑手下干点儿杂事零活,众目睽睽之下蹒跚着学步。分社那头的情况,自然更是一无所知。

我匆匆下楼,在即将打烊的食堂草草吃了饭,就直奔医院。

急救室门口撞见工会主席老金。她也刚赶来,正探头探脑往里边张望。门大敞着,静悄悄的,一个护士模样的人在屋里走来走去,利索地收拾器械。我心头一紧,不由分说一把抓住老金的胳膊,闯了进去。

手术台上躺着一个人:没有一丝头发,小小的脸蛋雪一样白,看不出男还是女。头部、额、眉、眼角都有缝过的痕迹,横一道,竖一道,凹凸不平。“姜凡”,老金轻呼一声,走上前去俯身望着她。我的泪水夺眶而出。姜凡似乎并没有听见,闭着眼,静静地躺在那里。

“没救啦。”护士冷冷地说,顺手拿起一团药棉,擦拭着从姜凡耳朵里流出来的血丝。“不可能啊,她还在流血,她还活着,你们不能见死不救啊!”我浑身哆嗦,在心底里绝望地大声呼叫。我久久凝视着眼前这个没有血色但似乎还有一丝游气的人:真的是你吗?姜凡,我怎么没有认出你来?你那一头秀发哪儿去了?你到底是怎么了?是谁……突然瞥见白布底下露出一只手,一只苍白细瘦的手,因失血过多而变了形。对,就是昨天,这只手不是还拎过沉甸甸的书吗?你还说你要负重了,你原来那么脆弱,终于不堪重负,倒下了。一夕之间,你变得面目全非,你怎么会受得了?你还是别醒过来吧。

护士整理完毕,要走了。她指着地上一件墨绿色的毛衣说:“她的东西,拿走吧。”我俯身去捡,手指刚碰到毛衣,就像触了电似地又缩了回来。老金见我僵立不动,脸陡地变了色,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我说:“毛衣……湿的。”她一听眼圈就红了,慌慌张张寻出一个塑料袋,将血衣收了。护士带上了门。

我很惊讶姜凡的父母就在旁边那间屋子里。几个陌生人围着两老。父亲还比较镇定。母亲坐立不安,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试图突出重围,去看姜凡,但都被拦住了。“正在全力抢救,输血,还不能看。姜凡一定会脱险的,别担心。”有人劝道。她母亲看看这个,又瞧瞧那个,非常无助的样子,眼里尽是哀痛和牵挂。而姜凡,她的女儿,此刻正无声无息独自躺在离她咫尺之遥的间壁。

老金是单位派来的,有义务安慰死者的家属。我不带使命,不忍心看下去,就走了出去。两个青年随后也跟了出来。“为什么要瞒着她父母?”我有些不解地问道。“怕他们经受不起。若今夜告诉他们,就别想睡觉了。”我叹了口气,心想女儿生死未卜,难道还能睡着吗?那个长得白俊的青年衣服上血迹斑斑,见我注意到了,便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我们是社科院的,跟姜凡同一个楼里办公。出事的时候,你们社的人全跑了,跑得一个不剩。我们闻讯赶到时,凶手刚刚逃走。唉,可惜迟了一步。”他顿了顿,指着旁边那个黑高个说,“是他报的警,我把姜凡从血泊中抱起来,上了救护车。”说完,凄然一笑,低下了头。“哼”,黑高个仍有些忿忿不平,“瞧他们吓成那个样,嗨,简直……他们一窝蜂逃到对面办公室,倒插上门,从门上方的玻璃那儿往外瞧,见警察到了,这才一个个溜了出来。青天白日的,凶手在偌大一个社科院,携带斧头直进直出,如入无人之境。唉,要是我们在场的话,何至于……”“嗯”,白俊的那个抬起头来,“当时正巧是工间休息,姜凡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出来走走,她背朝门坐着,凶手走到她后面,抓住头发,摸出斧头动起手来。这时若有人扔把椅子过去,哪怕丢本辞典什么的也好,凶手一分神,姜凡或许就能脱身。”他两眼望着远处不知什么东西,嘴角挂着一丝不易觉察的苦笑,沉浸在他那个永远不会实现的假设之中。

以后的一个星期,大家上班下班、吃饭休息的时间里都在议论这件惨案,当然还穿插一些英雄救美的故事。“你道社科院那些男的为什么那么勇敢吗?”有人眨着眼睛问。“平时呀,这帮小青年对那姜凡可殷勤哩。自从她到那儿上班,他们就像苍蝇似地,围着她转啊转……”“她父母说我们见死不救,我们这些人可不个个都是她的男朋友啊。”

听了这些话,我的牙齿一阵阵发寒,于是就去找小芳。小芳说的跟社科院两个年轻人差不多。她也在逃跑者之列。我自忖自己也是胆小鬼,如在场,见人都跑了,也会本能地跟着逃走。见义勇为,毕竟不是人人都能够的。不过事后又何苦去抹黑他人,为自己开脱呢?我问小芳,出事那天她怎么没去医院。她说凶手认识她,曾三番五次托她捎话给姜凡,她怕凶手追杀到医院,连她也一起料理了。还在校对科时,因姜凡不愿再见那人,他就来求小芳做说客。姜凡叫她别管,她也就不再传话。可那人不死心,苦苦哀求小芳,只差没给她下跪了,而她实在是无能为力,最后不得不扔下一句狠话,这才不来了。为这事,很可能迁怒于她。这人口口声声说是姜凡的男朋友,姜凡却说只是一般朋友。他比姜凡低一年级,在附近一所学院读书。姜凡毕业前夕,他来女生宿舍找姜凡邻室的人,不料敲错了门,这样就认识了。后来发现他品行不良,就疏远他了,想不到他竟会来纠缠。那人给小芳的印象也十分恶劣。

不久,传来凶手落网的消息。宣判的那天,我也去了。这件案子还牵涉到凶手的两个情妇:一个护士,一个有夫之妇,因窝藏逃犯也被判了刑。原来,凶手一离开作案现场,就跑到情妇家里躲了起来,分别与两个女人抱头痛哭,海誓山盟一番。她们信誓旦旦地说:要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他的性命,万一他不幸死了,也永远不会忘记他,每年都会在他的忌日给他烧香上供,还要点燃几支他喜欢抽的牌子的香烟。后来不知怎地两个女人争风吃醋起来,闹得不欢而散,这才露出了口风。凶犯入狱后,痛哭流涕,口口声声说对不起姜凡的父母,他决无害他们女儿性命之心,无非想破她一点像出出气,如今大错铸成,后悔也晚了,只求法庭从轻发落,饶他一命,他将在狱中烧香念佛忏悔自新,还要给姜凡父母写信,以求得他们的宽恕。据调查,他跟那两个情妇早有往来,缠上姜凡后,曾私下对他的哥们说:“这姜凡,我无论如何要把她搞到手,哪怕只跟她睡一次,死也瞑目。”

这样的故事未免太煞风景了。原来他并不爱她。我万万没有料到姜凡竟死在薛蟠之辈的手中,作案动机那么鄙俗,不给人哪怕是一丁点儿罗曼蒂克的遐想余地。

或许姜凡的父母在悲愤之余也觉得太过难堪了,请求出版社出具一份因公殉职的证明(因为姜凡在工作岗位上遇害),以便在他们大学的同事和国内外亲友那里有个较体面的说法,免得作不必要的解释。社领导却认为此事跟单位无涉,姜凡交友不慎而惹祸上身,不能算因公殉职,断然拒绝了这个请求。姜凡父母一气之下到上级部门状告出版社。他们认为,姜凡被害,单位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姜凡受到那人威胁时,他们曾多次和社领导商量,希望姜凡能在家办公一段时日,就像社里一些老编辑那样,每星期只去社里一两次,把活儿拿回家做。这个要求遭到拒绝后,他们只得自己想办法,托付亲友每天接送姜凡上下班,保护她的安全,同时请出版社出面通知社科院门卫,见到照片上的人切不要放行。社领导也以纯系私事不便插手为由,一口拒绝。对于这些指责,社领导是如何答复的,不得而知。单位里私下的说法是:本来事情不会这么糟,是姜凡父母委托保护女儿的那个人,反应过火,在接送的路上把纠缠者痛打了一顿,这才导致求爱不成行凶报复的情杀事件。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上级部门似也不想兜揽,事情也就无法了结。尸体久久冻存着;死因没个结论,追悼会自然也开不成了。后来出版社出面,终于把尸体火化了,骨灰盒子就一直寄存在总社会议室的文件柜里。原为开追悼会而放大了好几倍的相片,也一直悬挂在会议室墙上的镜框里。

某天吃过午饭,同事们在办公室里各据一角,躺在自备的折椅上闭目养神。我正自迷迷糊糊的当儿,进来一个人,背影胖墩墩的像个滚球,听口气是分社的一个头儿,说今天到总社开会,顺便过来聊聊。也许是怕惊扰别人午休,他嗓音压得很低很低,可是他们的窃窃私语还是断断续续地传入了我的耳中,让我无意中听到了一些有关姜凡的传闻:“尸体解剖结果……根本不是处女。还什么‘冰清玉洁’,分明是自欺欺人……”“可不,自己作风有问题嘛,还什么‘因公殉职’呢,想当雷锋么?哼!”“……听说在北方长大……不是亲生,是领养的,说不定还是个私生子呢,难怪……”“……林立果选妃子……被人推荐,选上了……飞机掉下来,才没进京……”“瞧我们那新调来的社长呀,去看过她几次啦,活着时没见到,死了……赤身露体的,嘻嘻……”

刚才吃下去的午饭开始在胃里翻腾作酸,有些难以消受,如同那诡谲莫测的人心,叫人直倒胃口。本想翻个身,可又不敢动弹,生怕让人知道自己并没有睡着,待会儿午休结束后去看那些心照不宣而又大有深意的眼光。此刻,只求有个地洞可以容身,而我手边却只有一张刚才看过的报纸,我轻轻拿起来,盖住了脸。

以后的四五年中,我们这批一起进社的年轻人,陆陆续续都离社了。小芳去了美国,另一位请辞到别处高就,“英俊少年”负笈东瀛……我走得较晚,临行,踅进会议室默默向姜凡的遗像道了别。今年回国探亲,向一位现已退休的老同事问起姜凡的骨灰盒子。她说,几年以前,姜凡的父母远赴美国,将姜凡的骨灰也一起带走了。我听后有一刹那的心酸。记得在校对科的时候,姜凡曾说起她未来的计划,打算先工作两年,然后去美国留学;她还谈到她的论文题目……

对于“命”这个东西,我历来是既敬畏又怀疑。像“红颜薄命”这类滥调,其实跟“命”没有多少关系,那是男人造的孽。可是我们办公室的一位老学究却有自己的一套说法。他是个摘帽右派,号称精通阴阳五行、奇门八卦、中医面相等等。一次,他告诉我说:“早在姜凡遇害之前,我就对老纪说过,姜凡的眼睛长得不好,苦命相,三十岁前后要倒霉。不信,你去问老纪吧。”我当然相信他。他就是不会说假话,才当上右派发配到青海劳改了多年。这禀性当然没有改造好。可是我又不能不怀疑:他若真能未卜先知,何以未能预见自己57年前后流年不利,因而三缄其口、逃过此劫呢?

如果说姜凡的命真有什么不好,我想只能是她生不逢时。在一个平庸偏狭、不知宽容为何物、死抱着教条不放的年代,如果谁不合执事者的心理期许,免不了处处碰壁。于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年轻的生命,承受不了美的“重负”,如流星般划过茫茫夜空,倐尔消逝了。她的毁灭,很难说是偶然的意外事件。在当时,她本人、还有一些知情者十分清楚,死神正一步一步地逼近她。没有退路,她只能自卫。她已尽了自己的全力,但无法改变周遭的环境。在一个敌意四伏的世界里,她终究难逃一死。

写到这里,我忽然明白了:多年来,为什么一直念兹在兹,忘不了她的悲剧——那是因为在我的内心深处,自始至终都没有真正接受这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