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通看多了 有点无聊 想自己现在真是无处可逃
快对世界没感觉了
萤火虫之恋•鬼
“战士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
“别惹我身上的恶魔,路西法!”
“你想去那个世界么?”
“战士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
“别惹我身上的恶魔,路西法!”
“你想去那个世界么?”
“战士生存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
“别惹我身上的恶魔,路西法!”
“你想去那个世界么?”
“啊!……”
“又做噩梦了么,庚华?”“吁……”他长吁一口气,满脸冷汗;喉结滚动一下,稍微镇静下来。月光穿过窗子照在他身上,显出一层朦胧的阴影;好象他这个人是只影子,被月光照出来似的。“没事吧?又梦到什么了?跟我讲讲,说出来就不害怕了……”英子嘴上这么说,可心里也没有底气。她现在完全不了解他想什么。从芳村回来后,她来看过庚华几次,却一直没办法让他开口,他现在和别人交流都用笔在一个小黑本上写字。外人都以为他是哑巴。
劫匪•店
“要说出名字么?”
“不说出来吧?”
“还是说出来吧?”
“真的说出来么?”
“好吧。”
闹钟晚了十分钟,险些迟到。王英,银行职员,新工作开始后的第三个月,毕业五个月,24岁。可以了么?够具体的了——感觉像个芭比娃娃,被“咔嚓”一下打上价签,摆到货架上。星期二还是星期三,她有点迷糊;况且早晨又要迟到了,没注意。总之跑进自动门的时候,愣了两秒,发觉银行被抢了,自己是人质。
“慢着,回放,好,再前一点,就这里,停!定格。”呼……他吐了口烟:“太诡异了,看那小子!”刑警张某,三个小时后。警校毕业近十年,三十几岁,无特殊成绩,特殊贡献;也无特殊癖好,已婚。孩子四岁半,女孩张婷婷。在刑警大队他们正看监控录像。
一个青年走进来,左手拿着苹果,边走边抛;右手是水果刀。录像画面的左上角显示八点三十分整。一进来他就冲着摄像头笑,面具似的笑脸像女孩儿,在早晨金色的阳光下十分清晰地展现到屏幕前——如果不是黑白影像一定会如此。然后他把刀刺进苹果,接近紫红色的果皮裂开口,本以为会沿着刀刃渗出血色的果汁;但只是流了些许淡黄色汁液。他还在笑,头已转向服务窗口,伸长胳膊,翘起食指拇指作手枪状:“啪!”他好像努嘴吹了声口哨,整个银行的防弹玻璃全被震碎了!那只手臂高高举起,食指冒着烟。他开始说话。
“听着,拿出钱,装好袋子给我。警察十五分钟后到,快点!”接下去便一片空白了。因为他歪着头又用食指朝摄像头“啪”了一下。似乎摆出准备已久的姿势,才会这样从容不迫。
三天。
三天后。
那么下面就是王英小姐的口供了。
她当时差点迟到,愣了两秒,结果险些瘫在地上,她这个人本来胆子就小,体质也差,迎面飞来个插着刀子的苹果,她赶紧接住,吓得跟什么似的,好像握着只蟑螂,还不敢撒开手,也不敢叫,就像中了魔法变成石头一样。
“美杜沙,”年轻人笑笑,我叫庚华,岁月的庚,韶华的华。没过多久他们逃离作案现场,躲在一座写字楼的顶层平台上静悄悄地讲话。“庚,应该是年龄吧?”她见他还算和善,便怯怯地问。嘿嘿,青年傻笑两声,扮个鬼脸:“我没年龄,只有对岁月的回忆。”“切,装酷,现成的台词吧?”她甩甩头,头发太长了,又是秋天,很无聊。“嗯,是呀,你把气氛都破坏了。”“为什么做这样的事呢?”“没什么,挺好玩的。”“可也不能……总之,反正不对。”“没关系,大家开心就好。你平时不也觉得很无聊么?”
是呀,但干吗偏偏让她遇见这样的事呢?毕业后花了两个月的时间好不容易找到的工作,才刚过试用期,银行就被抢了,而且自己还在这和劫匪聊天。有点无耻,她觉得,和运气坏。不过却很好玩,也许马上就会被枪杀了呢——像那样“啪”的一下,指着自己的脑门,然后脑浆迸裂。溅得一地都是,警察可能要收集一点化验DNA,但那样太贵,确认身份只要验血就行了。老爸老妈会趴在冷柜旁恸哭,很可惜,我还没还完大学时的贷款。
一下子心都飞走了,天真蓝,这样的天好想让人躺下来看天。周围真静,想不到秋天的风也这么温柔。
“你想把我怎么样,咱们谈判吧?”不出声。“杀了我,还是把我卖掉?或者……强奸?”年轻人在她身边坐着,她真的躺下来看天,头枕着胳膊。远远望去,仿佛一对恋人。“我想吃那苹果。”见他不说话,她翻过身,手支着脸没话找话。“有毒,吃了会变吸血鬼。藤原薰的《吸血少女》。”她瞪大眼睛,不过,以前这样的事也没有过,只用手指就可以“啪”的杀人。“害怕了么?骗你的。”这家伙咯咯的笑了一阵,又接着吓她:“以前,我们家很穷,没饭吃,过年的时候妹妹饿死了,我们就把她煮了炖汤,敲碎她的骨头,骨髓特香,有点像兔子肉。”过了一会没什么反应,他推她一下,闷声闷气的“嘭”地一声,她又仰天躺着了,原来吓抽筋了。他没继续动她:“不过我们没吃过兔子肉,这个也是骗你的。吓坏了吧,我的手指,可以杀人……”
另一个断章
风的方向
古代的传说风朝哪个方向吹,就会给哪里带来好运;从前,也有北方的牧民每年把酸奶桶放在大风里,从溢出的情况来判别风的方向,据说跟着它就能找到水草丰美的牧场。
这家伙振振有词,拿着根多结的木杆,竖在广场中心;冬天的傍晚,广场没什么人,环绕周围的街道上边缘积着残雪。他把这弄得像一个非常庄重的时刻,就像在天安门看升国旗一样。虽然其实小轩对升国旗并没有十分特殊的感受;那么就像是盛大的宴会和狂欢开幕时一样吧。
小轩还记得千禧年的时候,她有过奇异的感觉,是欣喜,快慰,孤单,不再孤单,感伤,哀愁,忧郁,欢乐,还是其他什么呢?反正她说不清,她觉得世界真的像要在下一秒结束似的。她以前看过的卡通,好多都是讲这些——世界末日,小小的女孩和爱人一起幸福地死去。——但她没有爱人,可她还是愿意那样想,甚至真的认为,孤单的死是一种幸福。
这世界没人需要她,或者,她不需要这世界。
那为什么要出生?她恨自己的父母。
真希望和全世界一起消失……
但是,一切好好的,她也好好的,只是又长大了一些,身体也开始发育,头发蓄长了,慢慢习惯同班的男生用恍惚而奇怪的眼神看她,夹杂幻想和欲望。
2005年,狂欢的灰尘早散尽了。她练习学着去思考。也是那时候,她遇到了这家伙。
完全是偶然,这家伙从哪来?骑着单车,背上压着旅行袋,是他的家和所有梦想,像蜗牛一样,这家伙。
小轩在天桥底下碰到的他,小轩刚出来两天,没处去瞎转,也饿了两天。这家伙看见她,就伸出手,仿佛大海上把遇难者拉上自己的船。“一起走吧,我也想要个伴”他说。小轩至今还记着他那笑容,很落寞,却亲切。不过她摇摇头,用审视的眼睛盯着他。这样持续一会,小轩退让了,他直视她的目光让小轩觉得不舒服。她转身走开,可这家伙还跟着她。小轩倒不害怕,她没什么值得恐惧的,对于世界的感觉除了漠然小轩体会不到其他。所以,她不知道什么是寒热冷暖,也不理解黑夜里小孩子为什么喜欢躲在床底下、柜子里。小轩只是有些烦躁,想尽快摆脱他,她出来就是为了摆脱这个世界。
当时是桑榆的夏天,天特别热,小轩穿着夏季的校服,街上没什么人,太阳下烤得炙热的车在不停穿梭,用肉眼就可以看见那种沙漠才有的干辣辣发烫的空气。
他们沿着树荫路走了一下午,走走停停。三四个小时中,小轩每时每刻都以为就要晕倒,但都咬咬牙坚持着。直道最后在林荫路的一个岔口,她实在觉着太虚弱了,便靠着一棵树坐了下来。这是一排很乱的商店街,街道两边林立着肮脏的餐馆,气味暧昧的理发店,小而破败的“超市”,还有明目张胆的夜总会、按摩房、聊天室。灰色橱窗后面,半掩着窗帘,女人几乎和男人穿得一样赤裸;理发店的洗头小姐打着懒洋洋的哈欠;真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却是每个城市都有的景象。街上没有垃圾箱,没有乞丐,流浪汉日晷似的依着树荫半死不活。他以前没来过这儿,以为两个都了迷路:“你知道要去哪么?”小轩抬头看他一眼,摇头。这家伙不好再说什么,索性丢下单车,陪小轩坐在她身旁;他的旅行袋卸下来,撂在腿上,从里面翻了半天找出两块面包,分了小轩一块。“这好静啊。”他说,“我去买水。”说完起身朝街对面跑去。小轩手里捏着他给的面包,突然发现周围的确很安静;虽然饿了两天,但她还是不想吃,傻傻地从头顶叶子的缝隙间空洞地望着天空。
一会,这家伙拿了两瓶纯净水回来,塞一瓶给她。“怕中毒么?”他自己先啃起来,又拧开瓶子,大口望嘴里灌水。“把我卖了吧。”这是小轩对他讲的第一句话,“卖到那些地方,供男人……发泄;或者割开器官,供人移植……这样,至少还有点用。”“唔。”他哼了声,“离家出走么?为什么?那么讨厌父母么?还是上哪个混小子的当了?”“……有存在的价值。”她压根没听这家伙讲话,然后便晕倒了,栽在他肩上。
这个是发癫~~~:(
萤火虫之恋•鬼
序一
读者再蠢,也不会相信故事是发生的吧?就是你,在读这些文字的人。
这样一来,我就不用为真实性烦恼了。
我只是一直想说,对天空也好,大地也好,或者海洋,或者风。我需要倾诉,因为没有人听而变得自恋。人总是希望感觉到自己存在,哪怕是面对镜子。这有点悲哀。于是开始喜欢编故事,单纯地叙述,没有什么价值和意义,人活着要是真的拥有这两样东西恐怕也就不会死了。
进入正题,否则太寂寞了。
英子十四岁生日时,在老家许过愿:她们在老家住的是那种两百年以上的旧宅子,又大又空荡,许下的愿都特灵,因为有护宅子的鬼。
这家伙在本子上一行行或键盘前噼里啪啦敲字儿,英子不耐烦嫌他太慢,从字里行间或者显示屏里探出头来:“老大,你一出场才给我写十四岁,哪辈子才能长大啊?偶要恋爱,顶多三页,千字以内,你得给我找个即帅又温柔还有钱的男主角来……”这家伙理都没理她,甩甩手把她脑袋按回去,兄弟,我们不是拍午夜凶铃好不好?没叫你表乱往出蹦,当自己女主角哎?有帅哥我也给他配个玻璃恶心死你先!
半天没声音,风幽幽的吹,屋檐儿底下挂的风铃唱歌似的哑着嗓子——要是它也有嗓子的话——就像你那烂耳麦看着MV突然接触不良一样。
英子这会儿没台词,正呼呼瞌睡呢。梦里见着两个帅哥,她已经取好名:一个年华,一个庚华。
————庚华出场有点特殊,让人倒吊在大桥底下,嘴里塞挺大块破布,布角像张旗在风里扑腾。远景夕阳照红了半边江。我要是会画画,肯定把你画出来,跟个受难的蛾子似的,再穿身西装。应该比较酷吧?这家伙有严重自恋倾向,庚华基本代表另一半自己。“少肉麻了,”庚华想,碰上这样的作者算他倒霉,还不如从未现过脸。群众演员,送盒饭的什么都好,他压根没当喜剧之王的嗜好,干嘛白受这份罪?要是别人先把“庚华”这名注册喽,准定给他安排什么公子哥,富家阔少爷或者企业成功人士——起码穿阿曼尼的吧,何苦现在,袖子上商标还没撕,捆绳勒得浑身疼,嘴里的破布还直冒股臭味儿。想到这儿,鼻子一酸,他忍不住,啪嗒啪嗒,天上下雨啦。
当然,以上想法都由圈上圈的方式表现出来,这家伙看得一清二楚,“行了,少牢骚,天将降大雨于死人,必先……”“打住吧,少给我蜜枣吃,我要死了谁当男主角呀,没法,受着吧,悔不该一不小心成了你笔下的人物……呜呼噢!”“知道就好,我还悔为人呢,有虾米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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