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在洛杉矶书店里看到台湾出的一套书叫“net and books", 其中有一本书叫“癖理由”。

对边缘人群和各类癖好作了些介绍,文字很浅,但图较精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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癖的本尊與變身

今天時代的特色之一,是我們見癖不癖。

過去,「癖」之所以為「癖」,應該有三個特質:偏異、極致、隱密。

由於有「偏異」、「極致」、「隱密」這三種特質,所以過去中文字典裡把「癖」定義為「嗜好之病」,也就是很自然的事。

到21世紀的今天,如果我們要查查字典,了解一下我們對「癖」是怎麼定義,會發現「癖」的去病化有多麼徹底。
以教育部掛在網路上的《國語辭典》來說,「癖」這個字只保留了兩個解釋:一個是最原始的「食不消」,另一個則是「習性、嗜好」。
「癖」,只是一種「習性」,只是一種「嗜好」,和「毛病」無關了,脫鉤了。

在生活裡,我們的認知也的確如此。
「癖」相當於「嗜好」的解釋,在今天是十分普遍的。因此,最常見的是,我們把「癖好」等同於「嗜好」、「愛好」在使用;「癖性」等同於「習性」或「個性」在使用。


其他文化裡,是否也有同樣的現象?
起碼在英文文化裡應該沒有。
這和文字有很大關係。
中文的「嗜好」,英文是hobby,而且很清楚地指出是「業餘的嗜好」(《Shorter Oxford Dictionary》)。
中文代表「嗜好之病」的那個「癖」,英文可以說是obsession,可以說是addiction,但怎麼說,都不會像中文把「癖」等於「嗜好」那樣,讓obsession或addiction的解釋等同於hobby。
同樣地,在中文裡,「戀童癖」、「戀物癖」、「戀獸癖」、「變性癖」、「窺淫癖」,可以和「書畫癖」、「梅癖」、「菊癖」、「竹癖」、「茶癖」並用一個「癖」打發,但是在英文裡,lolicom、fetishism、zoophilia、transsexualism、scopophilia卻個個都是沒法讓你和任何風雅嗜好有所聯想的個別單字。
總之,在英文裡,要表達「習性」或「嗜好」,有特定的字;要表達比習性或嗜好更強烈的一種耽溺或堅持,有特定的字;要表達心理或生理異常的一種病症,也有特定的字。三種不同的意思,各有相關的字在表達,不會產生誤解或混用。

我們今天要注意「癖」,要談「癖」,有一個理由很清楚。
中文的「癖」,可以變化出太多面貌,有太多混合用途。
中文的「癖」,可以拿來說「癖好」,當成「習性」或「嗜好」用(甚至已經是正式解釋)。
可以放在「書畫癖」裡使用,解釋為比嗜好更強烈的一種堅持。
也可以拿來組合成「戀獸癖」,解釋為心理或生理異常的一種病症。
「癖」可以這麼變出這麼多分身與變身,我們會見癖不癖,絲毫不足為奇。


我們不能見癖不癖。
分不清「癖」與「習性」或「嗜好」,很嚴重。分不清「癖」與「病症」,也很嚴重。
我們需要見癖是癖。
我們需要區別癖的本尊,不能錯認分身與變身。

如何認清「癖」的本尊?
這要先回到「癖」的本質,看看今天「偏異」、「極致」、「隱密」這三個特質,哪一個最足以代表「癖」的本尊。
「隱密」的特質,在網路時代裡,基本上已經不存在了。
「偏異」的特質,在今天全球化與價值觀流變這麼大,這麼快的時代,變動不居。
所以,只剩下「極致」。
癖的本尊,就是一種「極致」。
癖不只是一種嗜好,而是嗜好的「極致」。

只有認清癖的本尊是這種嗜好的「極致」,我們才不會錯把不湯不水的愛好,或是把跟隨流行的行為,也當成是「癖」。
只有認清癖的本尊是這種嗜好的「極致」,我們才不會錯把一些損人不利己的毛病,或是讓自己走上崩潰的習慣,也當成是「癖」。

要怎樣才能檢查自己是否已經有這種「嗜好的極致」?
明末湯賓尹已經給我們提供了一個門路:「沼旭保瑒t神有所特寄。世外一切可艷之物,猶之未開其鑰,何自入哉?凡貴賤、窮通、得喪、毀譽,動能驅遣人意,與之為喜怒者,其人皆胸中無癖也。」
也因為如此,他最後下了一個結論:「士患無癖耳」。

最後再講一個故事。
宋朝的時候,有一位翟耆年先生,喜歡奇巾異服,做唐朝時候的打扮,自名「唐裝」。有一天他去見一位許彥周先生。許先生一出來,頭髮紮得古古怪怪,衣服從沒見過,還踩著高高的木屐。翟耆年看得呆了。許先生就說:「吾晉裝也,公何怪?」(我穿的是晉朝的衣服啊,怎麼嚇到你啦?)


要癖,就得極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