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民权之母罗莎·李·帕克斯 (Rosa Lee Parks)是一位敢于向恶法挑战的女性,她通过坐下去而站立起来。她的此举改变了美国社会,改变了美国历史。
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恶法,当今美国社会仍然有需要改进的法律吗?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除非人停止进步。法是人制定的,而人本质上是自私的,自私的人们在制定法时是会不可避免地考虑自身利益的,因此这个世界上的对与错只是相对的,看你站在谁的立场,看你定什么样的标准。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进步,法律将不断得到改进。
当初来美洲的人并没有什么法律文件,他们的子孙后来制定了所谓的法,这样后来者没按照他们的要求进入就是非法进入,就会被歧视,并受到不公的待遇,甚至有被遣送出境的危险。这对后来者公道吗?人类发展到今天,难道法律和文明仅是虚伪自私的人们用来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
美国现在有一千多万非法移民,为了那个梦,他们离别家园,来到美国,为了生存,他们必须工作,而法律禁止他们工作。他们天天都像帕克斯当年那样,在以身试法。帕克斯违法,是为了个人的尊严,也是对不公法律的蔑视。众多非法移民的违法,是为了生存,为了养家糊口,为了那个梦,那个先来者曾经有过的梦。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新时代的帕克斯,但新时代的马丁·路德金在哪里?新时代的同情者在哪里?
帕克斯是幸运的,她有众多的支持者,也不乏善良的同情者。如果没有马丁·路德·金等大批民权斗士的支持,没有大批善良白人的同情,帕克斯不可能引发结束美国种族隔离政策的运动,只不过是个违法分子,被逮捕,被罚款,并因留下犯罪记录而影响她今后的生活或前途,默默无闻地活着、死去。
如果今天有人愿意站出来为非法移民摇旗呐喊,肯定会遭到不少既得利益者的围攻,非法移民争取合法地位的难度相当大,远远超过超过美国当年的民权运动。但弱势群体追求幸福的权利不会放弃,人类的良知不会泯灭,否则人类早就消亡了。人类的智慧必将使人的生存规则不同于动物的生存规则。我们应该站在人类未来发展的高度来思考,来行动,来创造一个平等和谐的社会大家庭。
在迎接美利坚合众国独立二百三十周年之际,让我们倚在千禧年的门槛,大声呼吁:不论是非法移民还是有身份的外国人(例如F1、F2、H-1B、H4等),只要在美国连续生活居住若干年以上(例如上个世纪进入美国),只要不是来自对美国安全有威胁的(恐怖)国家,只要没有犯罪记录,只要他们自愿申请美国永久居民身份,请赐给他们一个相当于大赦的机会。
既然美国政府可以向别国推行他们崇尚的民主自由,移居美国的人为什么不可以在美国本土利用言论自由来表达对平等自由的渴望,并用和平的手段争取梦寐以求的且是天赋的生存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马丁·路德·金曾经有一个梦,由于众人的奋斗和争取,他的梦从法律上来说早已实现。来美国寻梦的人也有一个藏在心里的梦,勇敢地呼喊出来吧,让众多善良且富有同情心的美国人听见。他们的梦能否实现,除了他们自身的努力,众人的同情和支持至关重要。
美国的开国先贤们在《独立宣言》中开宗明义地指出:“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that they are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 Creator 是上帝,created 也就自然是指“创造论”中上帝造人。上帝把人平等地创造出来,造完之后部分人的子孙后代的平等自由权利就可以被另一部分人剥夺吗?上帝绝不会是这个意思。难怪上帝说我们人类都是罪人。他曾经发过一次脾气,亚当的子孙后代几乎灭绝。他若再发一次脾气,诺亚的子孙后代将在劫难逃。
基督教文明是美国的立国之本,美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相信上帝。《圣经》上“利未记”书中主耶酥对摩西说:“when an alien resides with you in your land, you shall not oppress the alien. The alien who resides with you shall be to you as the citizen among you; you shall love the alien as yourself, for you were aliens in the land of Egypt: I am the Lord your God.”请注意,主耶酥用的是“citizen”这个词。看在上帝的份上,也请给alien一个机会。
人为了梦而顽强地活着,欲望和尊严支撑着我们脆弱的生命。愿赋予我们生命的上帝保佑所有的人,公平对待每一个在美国谋生的人。愿善良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愿弱势群体加倍地齐心努力。
- Re: 为非法移民呐喊,争取世纪大赦posted on 04/15/2006
各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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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e: 为非法移民呐喊,争取世纪大赦posted on 04/15/2006
我不赞成对非法移民实行大赦。 至于有合法身份的非移民, 现行法律已经提供了转换移民身份的渠道。 - posted on 04/15/2006
美国历史上曾经有过恶法,当今美国社会仍然有需要改进的法律吗?
美国有需要改进的法律, 但不是鼓励非法. 对非法者特赦既鼓励非法.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除非人停止进步。法是人制定的,而人本质上是自私的,自私的人们在制定法时是会不可避免地考虑自身利益的,因此这个世界上的对与错只是相对的,看你站在谁的立场,看你定什么样的标准。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进步,法律将不断得到改进。
正因为人本质上是自私的, 法律的目的就是规范人们的行为, 保护自私, 保护他人也是保护自己. 这就是人类文明与进步的开始, 为自身利益犯法, 这难道是进步?
当初来美洲的人并没有什么法律文件,他们的子孙后来制定了所谓的法,这样后来者没按照他们的要求进入就是非法进入,就会被歧视,并受到不公的待遇,甚至有被遣送出境的危险。这对后来者公道吗?人类发展到今天,难道法律和文明仅是虚伪自私的人们用来保护自身利益的手段?
请问人类是否应该废除所有的法律回到石器时代, 还是应该废除你认为不公的法律. 法律是有目的性的,. 保护弱者的同时也规范强者, 也就是妨碍强者弱肉强食的权利. 对非法不公的法律保护守法者的公平权利. 否则守法者的公平权利何在?
如果今天有人愿意站出来为非法移民摇旗呐喊,肯定会遭到不少既得利益者的围攻,非法移民争取合法地位的难度相当大,远远超过超过美国当年的民权运动。但弱势群体追求幸福的权利不会放弃,人类的良知不会泯灭,否则人类早就消亡了。人类的智慧必将使人的生存规则不同于动物的生存规则。我们应该站在人类未来发展的高度来思考,来行动,来创造一个平等和谐的社会大家庭。
如果你家里来了不请自到的客人, 请他不走, 你是否会叫警察请他离开, 还是请他共同创造一个平等和谐的家庭??? 家如是国亦如是.
在迎接美利坚合众国独立二百三十周年之际,让我们倚在千禧年的门槛,大声呼吁:不论是非法移民还是有身份的外国人(例如F1、F2、H-1B、H4等),只要在美国连续生活居住若干年以上(例如上个世纪进入美国),只要不是来自对美国安全有威胁的(恐怖)国家,只要没有犯罪记录,只要他们自愿申请美国永久居民身份,请赐给他们一个相当于大赦的机会。
朋友们, 美国欢迎你们. 只要能非法进入美国连续生活居住若干年, 没有犯罪记录, 就能成为美国永久居民. 请注意, 非法比合法更好更快.
人为了梦而顽强地活着,欲望和尊严支撑着我们脆弱的生命。愿赋予我们生命的上帝保佑所有的人,公平对待每一个在美国谋生的人。愿善良的人们伸出援助之手,愿弱势群体加倍地齐心努力。
一切法律都是人为的, 善良的人们应该抛弃所有阻碍愿欲望和尊严的法律????
愿上帝使那些为非法进入美国而丧生荒漠怒海的灵魂安息.
- Re: 为非法移民呐喊,争取世纪大赦posted on 04/16/2006
非法移民的问题不只是非法移民的问题。 - Re: 为非法移民呐喊,争取世纪大赦posted on 04/17/2006
强烈支持非法移民!呼吁美国政府撤除边防警察,呼吁中国政府把边界敞开,让想移民美国的所有中国男女老少都来吧,让全世界所有想移民美国的人都过来吧!
全世界人民都到美国来吧!
大赦,大赦,大赦,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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