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儿”乐队的几首歌曲被专家认定为抄袭之作。可是有些“花儿”的粉丝们很不愿承认这一点,找出很多理由来为其狡辩。这类辩护具有一般性,让我来评一评这些借口。
  
   (一)糊涂的理由:“抄袭和大众无关,作品只要起了娱乐大众的作用就足够了。”
   抄袭剽窃就是偷东西。没偷你的你就不认为偷东西的人是贼吗?!反对抄袭,不仅仅是揭露骗子,也是保护我们自己,为真正的原始创新提供空间。
  
   (二)无耻的理由:“质疑者都有红眼病。”
   抄袭者才有真正的红眼病。他们正是眼红于别人的、自己力不能及的创造,才窃之为己有。上述理由正是剽窃者倒打一耙的无耻行径。凡新事物往往遭人非议,虽然这里也有红眼病者,但真正的原创是经的起推敲和考验的。《吉祥三宝》也经历了诸多非议,但它在质疑面前站住脚了,它没有抄袭是事实。
  
   (三)蒙人的理由:“音符也就是那么些,难免重复。”
   如果真是这样,音乐就不可能成为一种文化事业。音符重复的可能性有多大?你们地球人可能很多都不知道。一首三十个音符组成的曲子(姑且叫它乐曲)被重复的可能性大约是21的30次方分之一。仅以1234567来组成七个音符的方式也是八十二万三千五百四十三种。如果我说我最近写的一部小说凑巧和《三国演义》一样,因为常用汉字也就是那么几千个,难免重复。你相信吗?
  
   (四)耍赖的理由:“剽窃者也有自己的劳动啊。”
   剽窃者的主要劳动就是去剽窃。你的作品主要的、主体的东西和别人一样,次要的、细节的东西不同,就说成是你自己的是不行的。花儿作品《喜唰唰》中的主要乐句和那个日本组合的一样,这就是抄袭,是经典的抄袭之作。抄袭的关键不在于句句重复,而是把别人作品的主要、精华部分窃为己有。
  
   有个大贼对其同行们说过:“出来混,迟早要还的”。现在该是“花儿”小贼们收拾东西回家的时候了。
  
  
  
  (最后,我想对年轻的“花儿”乐队每个人说:“学习、借鉴别人都是应该的,但不是抄袭别人。要创佳绩、创辉煌得拿出真正属于自己的创作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