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楷终于如愿收购了香港信报(一半)的股权。有人说,香港文人办报的历史,由此落幕。这种感慨似乎带有惋惜,但事实上,这好像是一种必然,惋惜是徒劳。
与香港相比,内地距离商人办报还有漫长的距离。内地报业的风光阶段,倒是出现在最初的文人办报之时。那是在民末清初到新中国建立之前的“万恶的旧社会”。
在新社会建立之前,中国就已经出现了政客办报,或说政治家办报,这种报纸,为新中国的建立倒是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之后就进入了千报一面的时代。
香港是一个标本。金庸、林山木延续了内地文人办报的传统。但是早已全球化的自由之地、弹丸之地,商业控制报业是必然的。林山木作为一个文人,可以办出一份高质量的报纸,但在如何办一份很赚钱的报纸方面,却是缺乏商业头脑的。在历经了一段辉煌之后,其尽管至今仍有辉煌的招牌,但却有已有过气之嫌疑。
最近一段时间,有幸天天看到信报,确实觉得挺好的一份财经类报纸。其内容大致包括资本市场、时政、文化、体育。定位比较精英化,感觉受众面很窄。
也正因此,其发行量萎缩,日渐小众化,这也暴露了文人办报的软肋。香港经济日报直接击中了信报的软肋,虽然为后起之辈,却已经后来居上。商业化运作,成功登陆股市。当初信报也有引入股东、上市融资的机会,但被“文人”给拒绝了。这是文人办报的另一个软肋。
到了当今时代,报纸能否成功,报纸产品本身做得好与否已经不是关键了——只要有钱,就能吸引人材,办一份好看的报纸已经不难了。也就是说,报纸的核心竞争力已经不是或不只是产品了。就像现在电视机的竞争核心不再是其清晰度一样了一样。
谁有更大的资金规模,谁财大气粗,谁就能在竞争上占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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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盈主席李泽楷:未来六个月我要学习办报纸
8月8日,他宣布成功收购有33年历史的香港老牌财经媒体《信报》,传闻作价为3500万美元(2.8亿港元)。其时,李以91.6亿港元出售电盈控股权予投资银行家梁伯韬的事件还未完全了结。
实际上,自1990年代以来李泽楷进行的每宗交易都引来议论。
1990年代,他把旗下卫星电视分两次转售与澳洲传媒大亨默多克套利60多亿港元;2000年,以2900亿港元并购香港电讯,后因IT泡沫终结,电盈一度出现300亿港元的负资产,令中小投资者颇多争议。
但收购《信报》令外界大开眼界的原因是,动辄一个项目过手几十亿的李泽楷竟为这次不足3亿港元的投资谈判了足一年。
该报创办人林山木夫妇对媒体曾表示:“我们年纪都大了,不能无止境地经营,现在考虑的是如何从《信报》退下来,又可令《信报》持续发展。”
香港媒体的态度是:一个野心勃勃的新一代“传媒大亨”开始上路。
曹仁超为《信报》创始人,一直持有该报5%股权,为资深股评家,据说每天写大半版面,数十年如一日,被谓超级写家。
李泽楷说,“未来6个月要学习办报”。
曹亦表示对新老板充满信心。“他很有诚意。”曹说。
李泽楷:我希望进一步增持
《21世纪》:传闻你以3500万美元购入《信报》50%权益,半年后会增持至70%,《信报》创办人林山木夫妇将持有余下的30%股权?
李泽楷:我们协议了不公开作价。但我可以证实,我们会在半年视合作的情况再决定股权比例,我希望进一步增持。
《21世纪》:据说谈判进行了一年多,当中曾有很多障碍,你一直不肯放弃,为什么要买《信报》?
李泽楷:我是《信报》的长期读者,一直认为这份报纸在行内是最有公信力的,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我希望在香港继续有一份具公信力及有水平的财经报纸,希望透过我的投资,可以将这份报纸办得更好。
《21世纪》:有说法你要办一张中文的《亚洲华尔街日报》。
李泽楷:这不完全对,我希望《信报》与《亚洲华尔街日报》同样有水平及公信力,但初期《信报》不会成为区域财经报章,只会集中力量在香港。
《21世纪》:内地市场呢?
李泽楷:长远来说,当然会对内地市场有兴趣,但现时言之尚早,我们在未来6个月,先向林生林太(林山木夫妇)学习办报。壮大了后才考虑其它市场。
以离岸信托形式入股
《21世纪》:有说法是你出售电盈股权,目的之一是为了入股《信报》,因为香港法律严格限制财团的跨媒体拥有权。
李泽楷:这是两件事。我是以离岸信托公司形式入股《信报》的,而不是直接入股,即使我没有出售电盈股份,也不算跨媒体拥有。我们这样做完全符合香港相关法例和规定。
《21世纪》:你出售电盈套现了几十亿元,现在的投资只有3亿元左右,相对你的实力实在太小了,你还有其它投资计划吗?传闻你正商讨收购无线电视(TVB)?你正在打造你新的传媒王国?
李泽楷:我没有计划收购无线电视,也暂时没有新的投资计划。未来半年,我预期会集中力量发展《信报》及音乐公司Music Nation (中文译为“大国文化”。该集团成立于2002年,提供各类型音乐及娱乐表演节目,包括唱片制作及发行、艺人培训及演出)。
曹仁超:李泽楷对于价钱很爽快
《21世纪》:曹先生,据说有多个财团曾洽购《信报》,你们为何选择李泽楷?
曹仁超:连同李泽楷,共有四个财团曾经跟我们谈过,Richard(李泽楷的英文名)是最早的一个,在一年前已在谈,我和林生林太(大股东林山木及骆友梅夫妇)与Richard认识多年,以往都有吃饭见面,但自从洽购开始后,我们反而没有见面,一切通过他的代表及律师进行,这样也好,可以撇开交情来谈。Richard一直很有诚意,他派出来参加信报董事会的,都是资深传媒人,令我们相信《信报》交在他们手上,会有更佳发展。
《21世纪》:那为什么要谈一年,障碍在哪?
曹仁超:Richard对于价钱很爽快,一开始便答应我们的出价,本来半年前便可以成交,但我们多用了半年来谈如何在合约中说明《信报》及《信报月刊》维持编采独立自主。这方面买卖双方都同意写进合约,但双方律师都认为有问题,因为香港从来没有合约作出这类保证,很难证明买方违约。最后定下林太继续出任社长,我则继续任董事,买方则派出两人出任董事,我们负责编采,对方负责市场及推广,这就能确保编采方针不变。
解密“分阶段出售”
《21世纪》:《明报》创办人查良镛将心血出售给于品海,结果未符理想,很多人都提醒你们小心老字号变质,你们如何防止类似情况发生?
曹仁超:这也是我们谈了那么久的原因,我们详细了解报界前辈的故事,努力避免重蹈覆辙,这也是我们为何要分阶段出售股权的原因,万一这半年发展不对劲,双方可以“离婚”。
《21世纪》:但你们谈到最后阶段之际,李泽楷突然出售电盈,而且在交易中显得咄咄逼人,不理会第二大股东网通的感受,这与你们较传统的营商及办报作风不同,是否担心“性格不合”?
曹仁超:此事确实对我们有点影响,但我们认为第一,这是两宗交易,第二是Richard确实很有诚意谈,而且谈到最后阶段了,我们也是重承诺的人,不会中途反悔。
Richard的营商作风确实与我们不同,但这也有好处,可以把《信报》进一步企业化,我们预期在发行及广告中有较大的变动,但编采方面会维持稳定。
- Re: 信报的归属问题posted on 08/15/2006
美国媒体大都已经被大公司收买, 形成少数垄断,左右着老百姓的新闻来源。 美国现在有很多民间组织正在与美国管电信业的哪个部门斗争, 争取不要放弃以前对媒体数量拥有的限制。美国也有很多 alternative 媒体, 大多数在网上, 报道所谓主流媒体不报道的新闻。当然一般都是左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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