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
………………
昨日(29日),福田警方分别在上沙下沙、沙嘴召开两场公开处理大会,百名皮条客、妈咪、流莺(站街招嫖女)、嫖客等涉黄人员被处理。
上下沙、沙嘴举行两场大会
自11 月24日开始,一场“扫黄”风暴席卷福田,据悉,这场打击整治涉黄犯罪的专项行动将持续两个月。昨天下午,福田警方召开的这两次公处大会,对近期在开展专项行动中抓获的100名涉嫌操纵、容留、强迫妇女卖淫,路边招嫖卖淫嫖娼,派发色情卡片等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了公开处理。
昨天下午,记者在沙嘴社区公处现场看到,50名涉嫌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被全副武装的民警押解到现场。公处大会吸引了千余名当地群众前来观看,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井亦军宣布处罚决定时,现场不时响起掌声。
据介绍,福田警方的打击涉黄犯罪专项行动以沙头、福田、南园、梅林、景田片区城中村为重点,全面查封违法违规场所,严厉打击皮条客、灯头(容留吸毒人员的组织者)、鸡头、妈咪、保护伞及其他黑恶势力,打击路边、公园等场所招嫖女、卖淫嫖娼、派发色情卡片活动,清理出租屋内从事色情服务、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人员,挤压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的空间。
公开处理大会上,一名女犯罪嫌疑人以手掩面。
福田警方统计,11月25日、26日、27日,警方共出动了3000人次警力,连续开展三次集中统一行动。截至11月27日下午5时,共破获涉黄案件109 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67人,其中卖淫嫖娼行为人67人,站街招嫖女71人;其中刑事拘留17人,行政拘留142人,同时查封取缔场所79家,查封出租屋78间。
重点地区将定人定岗巡查
据福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罗荣才介绍,将对存在路边招嫖、派发色情卡片等丑陋现象的重点地区、部位,组织专业队定人、定岗、定责昼夜巡查。此外,将对出租屋存在涉黄的业主严厉查处,通报房屋租赁部门吊销其租赁许可证,对无证10元店、中低档招待所,通报工商部门坚决予以取缔、查封。罗荣才强调,将出动福田刑警大队配合派出所、边调查、边打击、边整治,严厉打击涉黄的组织者、经营者、策划者、保护伞,组织扫除“黄赌毒”专业队深挖涉黄团伙。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1/30/2006
为了避免“处女嫖娼案”再次发生,坚决支持色情业合法化,纳入正常社会秩序管理!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2/01/2006
法是人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坚决反对妓女合法化。早就告诉要严打了,还坚持做皮肉生意。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2/01/2006
我想“合法么? ”这个问题是在问把犯法着游街是否合法。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2/01/2006
rzp wrote:
我想“合法么? ”这个问题是在问把犯法着游街是否合法。
公审围观,侵犯人权。至于卖淫合不合法,在美国大多地区也是不合
法的。至于皮条,卖淫的生计,也只能感慨:
五更疏欲断,一树碧无情。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2/02/2006
rzp wrote:
我想“合法么? ”这个问题是在问把犯法着游街是否合法。
对公开宣判一事,似乎法无明确规定。我想应该是遵循传统做法,以这种形式告诫人民,违法应该付出的代价。当然,公开违法者身份等隐私情况本身是侵犯人权的行为。
我本人可以接受这种做法,不认为公开宣判侵犯人权(抛出公开违法者隐私等明显的侵权行为)。各国因历史传统不同,对人权要求的表现形式也不同。 - posted on 12/02/2006
首先反对游街示众.一个人即便是罪犯也要有人的尊严.更何况这些人中
的卖淫者也可能是受害者.侮辱一个犯人,也是侮辱自己作人的尊严.不
过怎样处理这样的事,应该有更细更合理的规则.
谢谢青岗转这个法令上来.读到网上的文摘报道,常常不知道是真是假?
想来这个法令应该是真的吧.不过不知这个法令是地方的法,还是国家的法?
美国各州的法律有所不同.有些州反堕胎,反对卖淫,反对贩毒,判刑很重.
我住的州有死刑,邻州没有,犯罪分子就到邻州去杀人.
对中国卖淫的处理,应该依法处理.但法律的制定应该更合理.比如涉及卖淫
的人员大体有两大类.第一类是卖淫者,嫖客.第二类是引诱、容留、介绍
他人卖淫的.第一类中的卖淫者,如果是被迫的,(如一些农村女孩,或城市的
贫女)她们本来就是受害者,嫖客从某种角度讲也是受害者,(例如,不知道性
病患者)但是,第二类人却是引诱他人卖淫的.但根据下面的法律,他们处理
完全是一样的.这是不合理的.
在美国,对吸毒者多是道德教育.但是对贩毒者判刑很重.所以我认为对第一类
人应该教育.不应该用法律制裁.同时,社会应该为卖淫者尤其是被迫的卖淫
者提供其他的工作机会.但是,第二类人却应该受法律制裁.除非第二类人受到
犯罪分子的胁迫.比如,有些人被胁迫引诱他人卖淫.
考虑到被迫的受害者,特别是中国的工业化,大量农村的女孩会进入城市,很有
可能因各种原因成为卖淫者同时也是受害者.所以我同意中国可以采用有限度
的妓女合法化.既对第一类卖淫者,嫖客不追究法律责任.但对第二类人和胁迫
的犯罪分子要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如果中国采用妓女合法化.这样的性服务行业应该由国家卫生部,或公共
的非赢利部门.例如妇女联合会,青少年会,儿童会,红十字会等负责管理.发
工资.定期性病和身体健康检查.
同时国家应该有法律禁止私人商业卖淫.严禁买卖妇女,青少年,儿童.
qinggang wrote:
法是人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坚决反对妓女合法化。早就告诉要严打了,还坚持做皮肉生意。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2/02/2006
回 华。
1、《治安管理处罚法〉是除了宪法外的最高效力的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我引用的肯定是真的。:)
2、我向来认为美国的各种文化只能作参考,不可做标准。所以,我坚决反对妓女合法化,不能因为美国有些州妓女合法我们就合法,也不能因为有大量暗娼的存在就一定要妓女合法。
3、中国对卖淫者重判,美国对介绍者重判,可能基于中美之间立法原则不一样。
- posted on 12/03/2006
qinggang wrote:
回 华。
1、《治安管理处罚法〉是除了宪法外的最高效力的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我引用的肯定是真的。:)
再谢青岗.相信.不过没有想到是国家的法.国內现在的立法,司法,执法在试图分开吗?人大有点类似于美国众院的结构?
2、我向来认为美国的各种文化只能作参考,不可做标准。
同意.国外的文化都只能作参考.中国的确要探索自己的路.
所以,我坚决反对妓女合法化,不能因为美国有些州妓女合法我们就合法,也不能因为有大量暗娼的存在就一定要妓女合法。
这点我还是保留我的看法.我不反对妓女合法化,主要是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因为妓女中有很多是被迫的是受害者.(很多电影中都演到这些.)如果妓女不合法,则那些受害者就会因此更加受到真正的犯罪分子,犯罪集团的胁迫,而不敢报案.假如妓女本身不受法律的追究,受到法律的保护.她们就可能去报案,从而使真正的犯罪者受到法律制裁.不过我不了解国内的情况,很可能脱离实际.很想听你和国内的咖啡友讲讲国內那些妓女暗娼的情况.对她们中的受害者,社会如何看待她们?或者对这个问题,男性与女性考虑的角度不同?
另外对嫖客不追究法律责任也是因为考虑到如果人的生理需要有正当的性服务,也许可以减少社会的性犯罪.但我强调在妓女合法化的同时,国家应该有相应的管理法和方案.严禁私人商业卖淫,拐卖妇女,青少年,儿童.如果国家现在做不到这点,那也可能只有依现在的法.
3、中国对卖淫者重判,美国对介绍者重判,可能基于中美之间立法原则不一样。你讲的可能.但国内对教唆犯不是判得更重吗?介绍人算不算教唆犯呢? - posted on 12/03/2006
回 华:
今天我真咨询了一位在法院工作的朋友,那种公开宣判、不为违法者保密的行为确实违法。不过中国目前执法水平就这样了,得有个渐进的过程,原谅那些警察吧。:)
关于妓女合法与否的问题,我们暂且相互保留意见。我是顽固的反对者,就算您所说的各种条件具备了,我也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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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要了解国内的妓女情况,现写是来不及的,我把以前涂鸦的2篇帖过来充数。
城市里的暗娼
这个城市到底有多少暗娼,谁也无法知道精确的数目。在无比妖冶的夜色下,城市的各个角落里挥发出诱惑的气味。
我刚喝完酒,提着包回家,不想走大路,于是我穿过城中村握手楼狭窄的巷道。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城中村的握手楼,城市迅猛地发展,覆盖了原来农民的田地,于是村庄便渐渐地融入进城市,变为城市的一部分。农民的住宅楼间距太小,以至于楼与楼之间不过仅有一步远,两楼之间的住户可以隔着巷道握手,所以城市里的农民楼也叫“握手楼”。握手楼里居住密度大,卫生条件差,生活成本低,因此成了流动人口的主要聚居场所。
了解一座城市,绕开城中村是不完整的。握手楼连同楼里的窘迫居民,还有发生在楼内的所有好事和坏事都是城市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平日里我们多注意大厦的高耸堂皇,而那些底层居民和他们的生活往往被我们略过了。没有贫民,就不叫城市。
路过一间叫“翠苑”的发廊,里面的管灯发出粉红色的光芒,屋子内空空如也。我瞟了一眼。四个穿着同样服装的女子并排坐在长条沙发上。通身白,上半身是贴身的体恤,下半身是精短的小裙子。女子们都翘着二郎腿,从那大腿缝隙间似乎要露出底裤一样。斜视的刹那,四双眼睛齐齐地对着我,那杀伤力仿佛巨型八爪鱼在捕获猎物。假若猎物上钩了,她们便会带着客人走进楼上的租房内,最后就是机械的物质运动,数钱,完成交易。
巷子前面还有一间不挂发廊牌子的,那是在告诉过客,她们就是赤裸裸的娼妓。三个女人姿色都不太好,搬了椅子索性坐在过道上,待我走过去,有个女人说,“老弟,聊天么?”原来居住的泥岗村里,喜欢“聊天”的女人比较多,我父亲被问过几次,到后来连那个小花园都不敢去散步了。
来深圳的第一年,发生过这样一件小故事。我和小雅刚刚安家,需要备置一些家用电器。刚巧小区门口贴了一张广告,说是因为搬迁的缘故,空调和洗衣机需要极低价处理。我觉得这是好事儿,便和小雅按图索骥,找上门去。售货地址倒是不偏,在蔡屋围的村子里,那里可是深圳的金融中心区。进了村子,和卖家通了电话,对方是个女人,七拐八拐找到了她家。下楼来迎我们的女人瘦骨伶仃,披头散发的,上得楼去,才发现室内空调洗衣机倒是有,但根本不像是售货的样子,里面的一个小房间还有细细簌簌的动静发出,过了一会儿,又出来一个长头发的女人。顿觉形势不对,找了个借口,两个人溜走。那简陋的住房决不是什么搬家,只怪我们警惕性不高,其实那是招引顾客的一个手段,那房间里的女人都是暗娼。之所以这样说,是不久后,我们发现,小区附近的地方都贴有那种出售二手空调的广告,几个月了也不消失。设想一个单身男子进了那房间,然后两个女人死磨硬缠,只要男人思想稍微一动摇,她们怕就会立刻脱光了衣服,也不过就是半个时辰的事儿,神不知鬼不觉,男人就自愿地进入圈套了。
在广州石牌城中村按摩的一次比较夸张,几个朋友酒后去放松,进了那简陋的按摩房,每个小屋之间用木板相隔,甚至相互间的谈话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帮我按脚的女孩揉着揉着笑盈盈地问我,“大哥,要不要‘打飞机’?”“打飞机”是行话,就是“手淫”的意思。我说,“算了,太累了,不要。”在那阴暗的小屋里,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我那几个同学也应该受到同样的“礼遇”,不过这种事情大家不好交流,权当什么都没发生。
中国的娼妓活动绵延了几千年,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只用了三年时间,便将娼妓全部消灭,创造了世界史上的奇迹。人总是有欲望的,暗娼便不可灭绝,但改革开放之前暗娼的数量少之又少。改革开放后,人欲在经受长期压制之后愈加爆炸,娼妓又重新开始泛滥。暗娼们善于打法律的擦边球,再加上执法不力以及公民原有的道德水准下降,娼妓已呈现出极盛的场面。发廊、洗脚店、按摩房、娱乐城等等都为暗娼提供了活动的空间,物欲伴随着人欲,城市已成了欲望的狂欢场。
最近,屡屡有人提出将娼妓合法化,殊不敢苟同。我一直觉得,消灭娼妓是中国文明的一个亮点,再复原了它,那我们是进步了呢,还是倒退了呢?
200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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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过性用品店没有?
进城好多年了,做市民和做农民的时间如今一样长。在城市里我去过各种各样的场所,星级酒店进去过,豪华商场进去过,酒吧进去过,按摩房进去过,菜市场进去过,士多店进去过,小吃铺更是经常去,唯独没去过性用品商店。
夫妻做爱是要买避孕套的,但我只去药店买,那种挂着一个粉虹灯管的性用品小店铺没试着进去过。这样的小店街头拐角不少,受道德教化的人或以那种地方为耻,像我这种对任何事物都好奇的人一直都没去过,显然受道德潜意识影响比较深厚。说实话,我挺想进的。
那个晚上我无聊,一个人漫无目的地走,等走到一家性用品店脚步有些踯躅。先是慢慢地步过了那家店,想一想还得回来看看,这城市里似乎就差性用品店没去了,总也不进去算是遗憾,有生之年,活的文明没享受到可是自己的错。
走到门口,我又不想进去了,因为店里只有一个女孩,一个很年轻的女孩,从气质上看是小镇上来的。迟疑之间,手已经把门打开,可能是那个女孩向我示意进来的结果。
店里的光线是暧昧的,怎么个暧昧法笔力无法形容,正犹如热恋之中的男女相拥做爱之前的那种感觉,可意会,不能言传。
小店的规模和7-11便利店那么大,一间房子,两侧墙壁上是琳琅满目的商品。我是开了眼界,醍醐灌顶,这么好的地方像博物馆一样,竟然是第一次进,太愚昧了。进了门,逆时针走了一圈,第一项商品是令人惊讶的——女性生殖器。以前在网上浏览,偶尔看见有兜售的,都没怎么在意,这次是真家伙,我有点儿腼腆,毕竟一个小姑娘在我身边站着。那女性生殖器的模型各种各样,连姿势也模仿做爱的场景,惟妙惟肖,以假乱真。我正在看一个掘着屁股的模型,人造的阴毛也跟真的一样,旁边的女孩说,“先生,这款不错的,很多顾客反映说用起来不错,你要是买可以打八折。”女孩这么一说,我就红了半边脸。人是够虚伪的,进来看都看了,伪善的道德面具还无形地戴着。我赶紧说,“我先看看,等下再说。”女孩就自己走到收银台去了。
店员不在身边,我就自在了。往前走,和女性生殖器相隔的是男性生殖器区。大大小小的模型都装在塑料盒子里,得益于科学技术和塑胶工业的进步,男人的生殖器更形像,欧洲最早的人造阴茎是用皮革或者羊肠作的,据说使用起来效果不太好,现在的性具就太逼真了。有几个特大号的吓人,估计是仿照黑人做的,怕是有三、四十厘米。因为都是仿制品,可以造得有更多的花样,比如有的阴茎头上弄了好多突起,搞得像海参一样。还有一些是接通电源的,应该是看中其自动效果,另外也增强性快感。因为有一些品种没贴标签,我想了解一下行情,就问那个女孩,“这种多少钱?”那个女孩前倾着身子瞟了一眼说,“大号的一百八,小号的九十五。”型号不一样,价钱果然不一样。
转过去,那边是卖春药的。Viagra都不在话下,有许多种油,根据店里广告上的介绍,一分钟就见效,男人用了三十分钟不倒。我倒是觉得这种违反人自然属性的东西肯定不能用,三十分钟不倒的后果说不准带来三年站不起来。男人能三十分钟不倒,也真够神人。避孕套的花样就多了,和药店一样。
我转到门口,觉着不尽兴,又倒着顺时针走了一圈,反正店里也没别人。再次走到女性生殖器区,那个女孩又过来兜售她的商品,“先生,就你刚才看的那款仿真效果好,前面是插电的,从玻璃外边看不到,也不贵。”女孩说的也不错,就花几百块钱买一个女人回家,比花十几万买一个老婆是合算不少。但是那些用电的器具我就觉得不把握,万一要是漏电,可得残废一辈子,那时候哭都来不及了。来回转了两圈,时间还是短,出门后还后悔半天,在店里步伐太快了。
性用品店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没什么记忆。但小时候肯定没有,应该是九十年代市民思想彻底解放以后的产物。中国人的性道德在有宋一代达到虚伪的顶峰,“灭人欲”思想的出现是极至。女人小脚、贞节牌坊、三从等等戕害人性达数千年,好在20世纪欧风美雨吹了一百年,把传统的性变异阴魂全部吹散,得益于此,性用品店开始光明正大地浮现在历史舞台上。
从前保守的观点认为自慰有害身体健康,又把性弄得过分神圣,结果人人谈性色变。现在好多了,性不再神秘,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逐渐地改变,其实除了生育功能之外,性的娱乐功能越来越为人所认可。这样推论,就觉得那些性用品店开得店面太小,什么时候开成性用品大超市才最好。
第一次总是最好的,出了店心情特别高兴,所以写下上面的这些字,不去管它有用无用,但求一乐尔。
2006/11/14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2/03/2006
当然不合法了。看港台的电视新闻,抓捕犯罪嫌疑人不是也还给头上套个牛皮纸袋么。路漫漫,其修远啊。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2/03/2006
In China, there are no laws, The gov is the laws. - posted on 12/04/2006
近来好多人在问:某些地方的政府部门给“色情业”的人办班和发避孕套是否意味着将这个“行业”合法化了?那怎么办?前几天是“国际爱滋病日”,中国据统计有几十万爱滋病患者。据专家说,避孕套也是不能完全防止爱滋病毒的传播。
我个人是根本不能容忍“色情业”,如果让我为所欲为地说出心里话,那是因为讨厌与此联系着的人性的邪恶面和社会的黑暗面。
在新加坡,这个行业是合法的,在这个公共巴士上吃个口香糖也要罚重金的国度啊。
据统计,现在或者将来人类(或者说中国人吧,活在美国的人几乎象活在月球上的:)非正常死亡的三个最大原因是:
爱滋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
我现在最发愁的是食物。再过十年怎么活呀?
- posted on 12/04/2006
谢谢青岗花这么多工夫.:)
你反对妓女合法,其实是对的.从理想社会来讲,我也不希望有妓女.希望中国
十年,二十年后不要再有妓女.
两篇文章都读了.第一篇让人很难过.我觉得暗娼好可怜.贫病交加.我不可能去恨她们.相反,我觉得社会都有责任.社会应该为她们提供其他就业机会.帮助她们摆脱困境.最主要的是禁止商业卖淫.如果这个行当无钱可赚,自然就会消亡.
第二篇有点黑色幽默.那个女孩见怪不惊地推销商品,还有类似下面的话,让人想笑.写得很好.都是第一手资料.
qinggang wrote:关于妓女合法与否的问题,我们暂且相互保留意见。我是顽固的反对者,就算您所说的各种条件具备了,我也反对。:)
回 华:
今天我真咨询了一位在法院工作的朋友,那种公开宣判、不为违法者保密的行为确实违法。不过中国目前执法水平就这样了,得有个渐进的过程,原谅那些警察吧。:)
=======================================城市里的暗娼
华要了解国内的妓女情况,现写是来不及的,我把以前涂鸦的2篇帖过来充数。
2006/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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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过性用品店没有?
店员不在身边,我就自在了。往前走,和女性生殖器相隔的是男性生殖器区。大>我转到门口,觉着不尽兴,又倒着顺时针走了一圈,反正店里也没别人。再次走到女性生殖器区,那个女孩又过来兜售她的商品,“先生,就你刚才看的那款仿真效果好,前面是插电的,从玻璃外边看不到,也不贵。”女孩说的也不错,就花几百块钱买一个女人回家,比花十几万买一个老婆是合算不少。但是那些用电的器具我就觉得不把握,万一要是漏电,可得残废一辈子,那时候哭都来不及了。来回转了两圈,时间还是短,出门后还后悔半天,在店里步伐太快了。....
2006/11/14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2/04/2006
梦冉 wrote:梦冉别愁,等咱们造好了航母,去美国抢。
我现在最发愁的是食物。再过十年怎么活呀?
美国还没遭遇过大规模的外来攻击,依照他们的国家体制和文化,我们一打估计就会赢。上了加州海滩,就奔他们那粮仓去。:)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2/04/2006
华 wrote:第一篇让人很难过.我觉得暗娼好可怜.贫病交加.我不可能去恨她们.相反,我觉得社会都有责任.社会应该为她们提供其他就业机会.帮助她们摆脱困境.最主要的是禁止商业卖淫.如果这个行当无钱可赚,自然就会消亡.
- posted on 12/04/2006
》梦冉别愁,等咱们造好了航母,去美国抢。
》美国还没遭遇过大规模的外来攻击,依照他们的国家体制和文化,我们一打估》计就会赢。上了加州海滩,就奔他们那粮仓去。:)
美国到处是转基因的食品(水果蔬菜),被注射很多针的养殖鸡和这些被催生得几乎疯狂而最后不得不被注射镇静剂的鸡们所生的鸡蛋,以及可乐,薯片,汉堡等,抢回来干吗?:)海运的时间从西岸到中国主要港口是三十天,东岸过来四十五天。
中国一年的军费几乎就相当于美国一年维护航母的费用,怎么打呀?就算狠得过日本当年潜到珍珠港的劲头,看看广岛上到现在还有那么多核污染受害者的下场就应该明白了: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究竟是哪个?:)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2/04/2006
青岗的朋友谈到那些是违法.说明现在国内相应的法律还是有.但肯定不全.另外,有法却没有执法.如果执法受到社会舆论的监督批评,也许会促使警方以后不再违法.当然社会舆论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也要看民众的关注程度.如果大家都反对,我
想政府就会引起重视.我看到中国搜弧网站登出一些照片,那些卖淫女都很年轻,
这样公审于市,她们以后怎么生活?怎么建立自己的家庭?
Heiha wrote:
In China, there are no laws, The gov is the laws. - posted on 12/04/2006
》青岗的朋友谈到那些是违法.说明现在国内相应的法律还是有.但肯定不全.另》外》,有法却没有执法.如果执法受到社会舆论的监督批评,也许会促使警方以后不再违法.当然社会舆论能起到多大的作用,也要看民众的关注程度.如果大家都反对,我
想政府就会引起重视.我看到中国搜弧网站登出一些照片,那些卖淫女都很年轻,
这样公审于市,她们以后怎么生活?怎么建立自己的家庭?
华,这些人后面是有黑社会参与的,不是你想象得那么简单。这些人的下场是很悲惨的。至于以后是否能建立自己的家庭,你应该问问男人是否愿意娶有这样经历的女人?难道她们能隐瞒这样的经历而去嫁人吗?
这个社会早已经“笑贫不笑娼”了。在泰国,很多贫苦的乡下人家就是靠子女在“色情业的工作”来维持生计的。
- Re: 合法么? 深圳把百名皮条客、卖淫女、嫖客游街(图) 南方都市posted on 12/05/2006
我要笑死了,造好航母跑美国去抢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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