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回:【特荐】走过美国(ZT)-11
四月五日
  
  一大早就醒了,不知什么时候雨已经就停了,钻出帐篷,晨光渐现,空气清冽,峡谷一片安宁。太阳正在升起,峡谷四周的红岩峭壁在初升旭日的光芒中赤橙金黄,不断变换着华丽的光色,象一幕跃动的大火寂静地燃烧在沙漠早晨澄明的空气中。这副夺目的景象一览无余的尽情展现在我这个唯一的观众面前,令我屏气而视,此情此景也可算是对我一路辛劳的最好报偿了。
  
  上路后一切依旧,雨下下停停,衣服湿了干,干了湿,沙漠公路一成不变的笔直伸向远方的地平线,唯一有所改变的是高高低低多了许多起伏,看公路边上的海拔标志,2000英尺,3000英尺不断变换,看来已经越来越接近内华达山脉了。
  
  双足越来越痛,到中午变得有些不能忍耐,把靴子脱了才发现脚上的水泡已经增加到了四个,块头也非前两天可比。感觉长此以往也不是办法,于是决定土法上马,自己把水泡解决掉。从背包里翻出针线包,将缝衣针穿上线,把随身带的不锈钢旅行小酒壶里的伏特加涂在上面权当消毒,再用医药包里的药棉蘸些伏特加把水泡四周皮肤清洁好,用缝衣针横穿已经胀的雪白的水泡,然后将线从水泡中间拉过,两端各露出一截线头,轻轻拉动两头,水泡里的水就从两边的针眼顺着缝衣线一股股流了出来。等到水泡消解的差不多了,将线抽出,水泡针眼上涂好消毒药膏,再一横一竖贴上两张创可贴就算大功告成。就这样把脚上的四个水泡一一解决后,套上靴子试着走了几步,果然轻松了许多,心中充满了成就感,对自己的动手能力真是不得不由衷钦佩。
  
  可走了没多久才发现,这这根本是治标不治本,水泡消了,可靴子仍然挤脚,走不了多久消掉得水泡又会东山再起,痛楚依旧,我消得了水泡却改不了靴子,所以只好每走上一两个小时就得坐下来脱了靴子袜子接着给脚上的水泡们放水,真是不胜烦扰。
  
  中午的时候看到公路边的电子显示牌上打出“HIGH WINDS AHEAD(前方有强风)”的警示。这一带接近内华达山脉南端,是个风口,时速达七,八十公里的强风是家常便饭。日渐西斜,考虑到在大风天里野外宿营是件很头痛的事,我决定如果可能还是尽量看看找个有人烟的地方过夜。我查了下随身携带的加州地图,看到在前方14号公路和178号公路的交汇处上有一个小黑点,旁边注释着地名“Freeman”,看来那里应该有个小镇,最少也是个居民点,就这么今天就在Freeman宿营了!
  
  下午五点,快到Freeman时,风速越来越强,卷起漫天飞沙走石横抽在脸上火辣辣的生疼,在狂风中我被吹得摇摇晃晃,双手紧紧握住登山手杖抵住地面尽力保持着平衡,低着身子,一步一踉跄的艰难地挪行着。现在依然记忆深刻的是狂风掠过旷野时发出厉鬼般的刺耳尖啸声,令人毛骨悚然。
  
  在狂风中挣扎着终于抵达了14号公路与178号公路的交汇处,可是令我困惑的是四周除了一片荒漠,其它的什么也没有。没有人烟,没有房屋,甚至连棵约束亚树都找不到。这怎么可能?!地图上明明标着就在这个地方,我现在站着的脚下应该有居民点的,我心有不甘的四下寻找了一下,才在路边的砂砾和灌木丛间依稀发现几处已经难以辨认的房基遗迹,附近还孤零零的立着个白色十字架,走近是个坟墓,看来这里曾经是处居民点,但早就不知多少年前被遗弃了,只留下旷野中的这座孤坟在此独自守候。我心里这时有些意外,也有些恼怒,坟墓的主人果然是一了百了当个自由的“Freeman”去了,可我却被那该死的地图给晾在了这个只有野鬼孤魂出没的荒郊野外。
  
  时近六点,天色已晚,但我实在无法在这狂风肆虐的地方宿营。在这样的大风口,风刮来时连呼吸都困难更别说安营扎寨,不用试我也知道,就凭我那便携式旅行帐篷,撑开来想不被这时速七,八十公里的狂风给吹个四分五裂是不可能的。原来还想着只要有人烟,找户人家借个宿本应不难,再不济寻个车库,或者废屋也可以在这种大风天里勉强对付一晚上了。可现在这野地里连堵墙都没有。万般无奈,只有在狂风中硬着头皮继续往前走了。
  
  一直走到晚上六点半,天整个黑了下来了,心里开始犯虚,觉得再这么走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于是停下来看能不能搭个便车到有人烟的地方去。路边等了一会儿,终于有辆过路车停下。司机是个从纽约来的农学院研究生,他是到这一带来研究苹果树,顺便去这附近的死谷旅行,他用车上的导航仪替我查了下,离这最近的是个叫“印尤科恩(Inyokern)”的小镇,镇上有家汽车旅馆,不过这个小镇不在14号公路边上,需要往南开个十多公里,他说他可以绕路送我过去,车外低垂的夜幕和呼啸的狂风让我也无从选择只能如此了。
  
  离开14号公路,在黑暗中开了一段来到印尤科恩,这是个荒凉到昏暗的街道上连只游手好闲的野狗都找不到的破败小镇。不费力就找到了那家汽车旅馆,谢别送我来的那位纽约客,走进了汽车旅馆门口狭小的办公室。
  
  旅馆办公室的柜台里面,一个背脊稍有佝偻的白人老头正拿着电话筒大吼大叫着,听情形好像是这家旅馆刷信用卡的机器出了些故障,那白人老头正在电话里头和信用卡公司的客服人员进行交涉。柜台外面已经站了一位正等待登记住房的客人,手里拿着张信用卡不断点打着柜台,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
  
  旅馆的男主人,那个白人老头也不正眼瞧下进来的客人,自顾自的大着嗓门向电话另一头,信用卡公司那可怜的接线员嚷道:“什么?!你让我耐心等待?我已经八十二了,没法子他妈的再耐心等待了!”我在柜台外边耐着性子等了会儿,待他终于有工夫搭理我了,就直接说:“我要一个房间,不用麻烦信用卡公司了,我付现金。”
  
  付完钱取了钥匙来到我的房间,毫无意外,房间又小又旧,床上的被单,要么是没洗干净,要么就是干脆没有洗过,污垢斑斑,泛着可疑的黄色。但是在这种寒冷的大风天里,不用躲在帐篷里忍冻受寒,心惊胆战,而能在暖气开得足足的房子里美美洗个热水澡已经足以让我心满意足,无所抱怨了。

  四月六日
  
  今天是个近日少有的大晴天,昨天那仿佛就要把世界带往末日的无休无止的狂风忽然间踪迹全无,窗外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出旅馆房间前,趁收拾背包的时候顺便又把随身物品精简了一些,其实也没什么好精简的,本来带了两盒牛油,丢掉一盒半。几本书准备路上没事时用来打发时间的简装本读物,都留下了。还有一件鸭绒背心,背心还挺新,我把它仔细迭好,放进旅馆房间衣柜的抽屉里,上面留了张纸条,写着;如果有谁需要,尽可拿去。
  
  出了旅馆,顺着昨天来的路走回14号公路,然后在“中国湖(China Lake)”转上395号公路向北,在这里算是绕过了内华达山脉南端,进入了它的东麓。
  
  蔓延的群山连绵起伏在395号公路左侧,雄峻宏伟。右边空旷浩大的平坦谷地是著名的“中国湖”,这里本来是个干涸的远古湖床,它的名气得自于这一带有个庞大的军事基地叫“中国湖海军航空武器试验场(China Lake Naval Air Weapons Station)”属于美国军队最重要的武器试验场之一,理论上我只要下了395公路路基再多走几步就算进入了军事禁区。不过说是这么说,放眼望去旷野中既没有铁丝网,栅栏,也看不到警示牌,遍野倒是长满了不知名的紫色小野花,一直开到远方的山脚边。在灿烂的阳光下,野花地在和煦的微风中泛起阵阵紫色碎浪,明媚妖娆。想来整个试验场占地浩大,这里离真正的禁区还差得很远吧。
  
  天朗日和,对沙漠旅行也逐渐适应的差不多了,心情轻松,感觉今天是上路以来状态最佳的一日。有时累了就坐在路边休息一下,看看风景,顺便替脚上的水泡放水减压,一路上走走停停倒也惬意。时不时有公路上擦身而过的大小汽车鸣起喇叭,驾驶室的司机向我挥手,或者翘起大拇指,想来在这人迹罕见的荒漠里,我独自徒步旅行的身影一定很让他们意外吧。
  
  下午沿着公路行进时,注意到前方路旁黄色的紧急电话盒上贴着张很小的招贴画,走近前俯身仔细一瞧,原来是副讽刺小布什的政治漫画,上面画着抱着颗炸弹的小布什,边上写着“HUG BOMBS AND DROP BABIES? OR WAS IT HUG BABIES AND DROP BOMBS?” 这是个双关句,前面讽刺小布什的穷兵黩武,后一句把“婴儿”与“炸弹”两词置换,按字面上意思可以直译成“拥抱婴儿,扔掉炸弹。”但“DROP BOBMS”的本意是“轰炸”,所以这句是在挖苦小布什的虚伪,总之可怜的小布什是横竖不讨好。
  
  自从小布什开始伊拉克战争以来,可以说是搞得民怨沸腾,象在旧金山这样的一向具有反战传统的地方,不管是新闻媒体还是巷里坊间,各种挖苦讽刺小布什的笑话漫画大行其道,有的书店里甚至还设有各种讽刺小布什书籍的专柜。不过这也基本上限于大城市,在美国广大的中西部和南方,民风保守,在这些地方的主流依旧是坚定支持美国政府在伊拉克的战争,相信他们的总统小布什是在捍卫和平与上帝。究其是在中国湖这样的穷乡僻壤。条件恶劣,土地贫瘠,工农业落后,不少当地人都是在那些与附近庞大军事基地多多少少有关联的产业部门谋生,所以在政治观念上民风就更趋保守了,所以此时此地,这张荒郊野外的反战招贴画着实让我感到有些意外。

  看完那张招贴画,我直起身刚要接着赶路,见一辆车体宽大,但已经有些破旧的克莱斯勒单门轿车嘎然一声停在了我前面的路肩上,我马上意识到大概是这辆车的车主看我要不要搭车。昨天在路上也有一位中年印第安妇女主动停车要搭我一程,不过被我婉拒了。搭车是一件很简单,也很轻松的事情,但现在这些都不是我所考虑的,我的计划就是步行穿越沙漠,不想给自己任何偷懒作弊的感觉。
  
  我走上前准备去谢绝这位司机的好意。车里坐着一个胡子拉茬,脸庞消瘦,面容显得有些憔悴苍白的中年男子,打了声招呼,突然间我改了注意,决定还是上车,反正昨天傍晚拐下14号公路去了印尤科恩,今天花了半天时间才重新绕回来,搭上一程便车把损失的时间补回来也不错。我放好背包,坐到助手席上对司机说,“你只要载我十英里(十六公里)就好了。”
  
  司机名叫凯文(Kevin),凯文听到我是去朗派就说:“那还远着呢,正好我刚好要路过,可以直接送你过去。”我忙说:“谢了,我只需要到十英里外的那个加油站就好,” 我解释到,“我并不着急赶路,只是想好好体验在沙漠旅行的整个过程。”
  
  “我刚开始看你站在路边时还想,‘这个人说不定是在享受这种方式的旅行,我也许不该去打搅他。”凯文在听我大致介绍完自己的计划和经历后,边开车边说,“但我看到你弯着腰站在那里,心想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就停下来,看看你需不需要帮助。”
  
  凯文今年四十五岁,职业是电工,住在南加洛杉矶附近的圣伯拉地诺县,昨天到离莫哈维镇不远的兰卡斯特(Lancaster)工作,今天又要要赶到北边五百公里外的内华达首府雷诺(Reno)去。言谈间我注意到他只用左手扶着方向盘,半举在身边的右手,整个手掌又红又肿,五根手指变形的跟胡萝卜一样。我询问是怎么回事,凯文说是他昨天晚上不小心把右手给伤着了。“看样子伤得不清,你得赶快去医院检查才对呀。”凭经验我想大概是骨折。凯文很平静的回道:“我知道,等到了雷诺就去看医生。”“你伤成这样,应该现在就去看医生,最好不要拖延。”“我没有时间了,在雷诺我和已经别人约好,不能迟到。”凯文显着一副不经意的样子说着,虽然我知道依他现在的伤势必然同时也该伴随着剧痛才对。
  
  凯文知道我要横穿美国,就主动转了话题,聊起关于旅行的事情了。凯文告诉我他有两辆哈雷摩托车,两年前,他骑着他心爱的哈雷也曾经纵横穿越过整个美国大陆。“我是哈雷俱乐部的会员,911三周年时,我和其他朋友们骑着哈雷从加州一路直奔东岸,从世贸中心,到五角大楼,再到宾西法尼亚州,我们凭吊了所有坠机点,后来还去了十一年前被恐怖分子炸毁的奥克拉荷马联邦大楼遗址。”凯文说完让我看他右手臂上的哈雷俱乐部刺青,“这就是全程结束时的纪念。”
  “骑着哈雷,我到处游荡,去过不少地方,有过很多有意思的经历。”
  
  我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而凯文显然也很愿意向我这个刚刚结识的陌生听众吐诉他的经历和感受。
  
  凯文握着方向盘注视着前方滔滔不绝,回忆着他路途上的见闻,他的朋友,他到现在为止的许多遭遇,还有他以前的女朋友。说到最后,他感叹到:“人生真是美丽,”然后, 微微一顿地说到:“不过,我快要死了。我得了病,医生说已经没有办法治好了。”
  
  作为倾听者的我听到这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不忍心也觉得不应该在这个时候询问更多,只是保持沉默地倾听。
   “但是我一点也不害怕,”凯文的语气依旧平静,既象是在向我诉说,也象是在自言自语, “很多象我一样的人都让死亡给吓倒了,但我没有,我才不在乎呢,我反而要更加投入的去做我要做的事情!”
  “就象现在,”凯文的语气开始有些激动起来,“我口袋里装着昨天赚到的一千块钱,还有这辆从来不给我找麻烦的车,我可以去任何我想去的地方,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爱我想爱的人,我才不会让自己的人生有什么遗憾!”
  他的语气又渐渐平缓下来,
  “死亡并没有吓倒我,它只是激励我去更加努力的感受生活。”
  
  凯文把我送到了我要去的加油站,临别时我为他拍了张照片,凯文非常开心的伸出右手臂,把上面的哈雷刺青展现在照相机的镜头前。
  
  离别时,我扶着车窗,弯着腰对坐在车里,全身沐浴在下午四点,沙漠灿烂耀眼的阳光中面带微笑的他说到:“凯文,保重。”



  我下车的地方看地图叫“柯索隘口(Coso Junction)”位于内华达山脉和柯索山脉(Coso Mountain)左右相挟的一块谷地间。从这里往前是个非常大的斜坡,谷地两边的内华达山脉和柯索山脉的山脚就在远方的斜坡顶端相连。路边上路牌标明从这到下一处居民点“奥兰恰(Olancha)”还有30公里,这基本上正好是我一天的路程。虽然才下午四点,天色尚早,不过汲取昨天的教训,我还是决定在此宿营,明天再上路。
  
  走进加油站的小卖部,和加油站的负责人聊了会儿,他同意让我在小卖部后面的白杨树林里宿营。说完事走到外面,时间还早又无事可做,于是我买了罐啤酒,走到小卖部外面,把背包放下,坐在挂在门廊下的秋千椅上休息。
  
  这里是方圆几十里唯一的加油站了,时不时有汽车停下加油。我坐在长椅上无所事事得慢慢前后荡着,一边惬意地享受着下午温暖的阳光一边和小卖部里进进出出的过路客们友好地打着招呼。
  
  一辆车体庞大的白色休闲车停在小卖部前,车上下来一个衣饰时髦,身材魁梧得象座山似的黑人小伙和他的两个白人同伴。那个黑人小伙一脸兴奋的样子冲我而来,向我打招呼到:“嘿!伙计,我昨天就在路上看到你了,当时还和我哥们说你可真疯狂啊!没想到今天又碰到你!”这个黑人小伙来自洛杉矶,是到内华达山脉的滑雪胜地“猛犸湖(Mammoth Lake)”去滑雪,他告诉我,他经常开车走这条路,还是头一次看到人象我一样在沙漠里独自旅行,令他印象深刻,刚才一眼就认出坐在加油站小卖部门廊下休息的我,所以特意上来和我打声招呼。
  
  和那黑人小伙子聊了会儿天,一个过路的印第安男人也加入进交谈中,他听说我是徒步旅行时还吃了一惊说,“你怎么选这个时候?现在是一年中野地里风速最强的时候,大风经常把路上的汽车吹翻。”我告诉了他我昨天在“Free Man”一带的遭遇,他听了点点头,又摇摇头,一付很难理解我的样子。在攀谈中得知这个印第安人在附近的一家发电站当技术员,刚下班,来加油站给汽车加完油就得赶回一百多公里外的依沙贝拉湖(Lake Isabella)的家去接准备下课的孩子。我随口说到:“那可够远的,都这么晚了,你干吗不让你太太去接?” 那印第安人喝了口手里的可乐,看着院子里的过往客人回答到:“我没老婆,都离婚了,孩子归我。”一问之下才知道这印第安人离过两次婚,现在独自带着三个小孩。我说那可难为他这个做爸爸的了,那印第安人却并不在意的说,他的孩子们都很乖,对他很好,言谈中很是一副自豪父亲的架势。我问他难道不打算再找个老婆或者女朋友什么的吗?他显得有些无奈地说:“我已经受够了,钱全让前面两个老婆拿去了,有老婆太累。”
  
  近傍晚时,照例风又越刮越大,我早早吃了饭,在加油站后面的白杨树丛中搭好帐篷。一路上就没有河流水源,所以基本上看不到什么树,不过在荒漠里零星的加油站,居民点等凡是有人居住的地方,因为有井水灌溉,房前屋后有些树,在干枯焦黄的荒漠中显得亮丽醒目。
  
  低矮树丛茂密的枝叶把肆虐呼啸的狂风严严挡在了外头,但地气潮湿,太阳下山后四周气温骤降,帐篷里内暖外寒,没多久离鼻子不到二,三十厘米的内侧顶棚上就凝结了一层水珠,躺在睡袋里连翻身都不敢,怕一不小心把顶棚上凝结的水珠震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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