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定了两份报纸,其实我基本就不看报纸,因为我觉得报上的那些事儿和我没啥关系,而且深圳的报纸办得忒差,报里的文章很难能读出美感来。那些记者天天都给任务逼得恨不得造假,写不出什么太细腻的好东西来。虽说现在报纸管得还比较严,但一些揭露真相的社会新闻还是天天都有,政府在舆论管制这方面的渐进改革是可以感觉得到的。

《晶报》是一份市民报纸,我截取元月4-11号登载的几段新闻,看看深圳目前到底什么样。顺便说一句,我这人不太愿意提好事,因为做好本职工作都是应该的,没必要歌颂。又要临近年节了,每年这时候社会治安都是最差的,小偷啊抢劫犯啊也要干最后一把,然后好回家过年。
4号,有记者到盐田区的正规屠宰厂做暗访,够辛苦的,凌晨1点半一直偷着观察到三点。记者发现屠宰厂的工人们给杀死的羊注水,一只15公斤的羊差不多得注4公斤水。我还记得2003年晶报记者报道的街边油炸臭豆腐事件,说那些臭豆腐是用大粪水泡出来的,越臭买的人越多,吃得越香,不臭还没人买。从2003年看完那次报道之后,我一见街边炸臭豆腐的,真就绕道走,我的心受不了。
5号的消息还不错,说深圳中级法院的原副院长给判了无期,这家伙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包括350万人民币、300万港币、3.4万美金、4.9万澳币。
6号报上说龙岗区坪山镇有个人在银行取完钱之后刚进汽车,两个歹徒就砸碎玻璃,乘着摩托车把钱抢跑了,这个人够机灵的,开车猛追,把歹徒的摩托车撞翻了,可是也不顾行人的安危,还把三名路人全都撞倒了,其中两人重伤。记者采访街边的巡防员,巡防员说最近一个月内已发生十余起敲车窗案。
7号说福田区下沙社区有个男子被女友踹了,然后喝醉酒关紧门放煤气自杀,一个医生接到紧急救助指令后赶到现场,结果被这个180斤的大胖子用砖头砸中头部,最后医生反倒进医院了。
8号龙岗的一个立交桥底下有人把一个女孩扔了,孩子在桥底下哇哇大哭。
9号还是坪山镇的事儿,说一个男子吃宵夜,就看了旁边一个女子一眼,那女的说“你看什么看”,过一会儿就打电话招来两个男的,这两个人下车拿着弹簧刀就刺,连劝架的一起刺,当时就死一个,重伤两个。
10号一个泥罐车在罗湖区中心地带公然打开雨水井盖,向下水道倾污。他这种行为很容易堵塞下水道,管理人员制止以后,司机赶忙跳上车猛踩油门,跑了。
11号两件事,一件说宝安区西乡镇一个男的想自杀,就放火烧山,好在灭火及时,烧的面积不大,结果这男的在树上系好绳套后,又不想自杀了,当场捕获。另一件说龙岗区横岗镇一栋楼房因为地铁拆迁,暂时没人住,两个贼上到8楼后一连凿墙盗了5家,把一家的水龙头弄坏,流了一千多吨水,把各家的电器都卖了不算,还把一家藏起来的洋酒也喝光了,后来有人发现情况不对,报了警,警察赶到的时候两个贼人正在睡觉,结果在警察眼皮底下钻墙逃跑了,没抓着。

这些消息集中反映出两个问题。
一个是城市不太平,确实不太平。现在我很少让我妻子一个人晚上出门,即使出门也不让她背包,首饰啊手包啊这些东西都是祸害,招贼惦记,最近晚上我也不太出去,虽然抢劫这事儿不是到处都是,但也不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快过年了,出了事情不好。这城市面上功夫做得足,中央给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城市,说实话,看出来先进还真不太容易。
另一个是社会公德水平达到一定的低谷。史书上说,贞观之治时期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一千四百年这都过去了,现在谁家敢夜里开门睡觉?别说捡东西了,自己东西不给人偷去就偷着了吧。给羊肉注水、丢孩子、往雨水道里卸污泥,这些事都多损啊,只有损到一定程度的人才干得出来。
就在10号,中国共产党深圳市委员会还召开了大会,党大会的报告一般都是一段时期施政的指导性文件,里边还谈到要建设先锋城市,我私下里觉得这种理想谈得过早,现在衣食足是不成问题了,但整个社会的精神世界正处于极度的饥饿状态。人们都喜欢看面上的东西,比如高楼了,比如汽车了,其实还有一场无形的战役不太受重视,这就是重建市民的道德世界,我估计这个过程的现代化没个50年或者100年打不赢,这场战役打不赢,别指望国际化,说出去都怕给人笑话。

2008/1/11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