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枣树:谈谈重复
廖康
由于鲁迅是名家,他在《秋夜》一文中的重复“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被很多人认为是运用修辞。可修出什么效果来了?我冥顽,当年读鲁迅,无论老师怎么讲,也看不出他的妙处。要是有人说:“我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女孩,另一个也是女孩。”那我倒是能听出他嫌女孩多,可惜没有男孩的意思。鲁迅的文章没让我觉出他嫌枣树太多了,希望长一棵柿子树什么的。
当然,重复要是用好了,能够起到一唱三叹的强调作用,突出某种情感。在诗歌和散文里都有成功运用这一修辞手法的许多例子。比如,在《木兰辞》中“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和“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这对偶句之间,重复“旦辞”,既说明木兰出征的路线,又表现征程的遥远和行军的神速;而且层嬗递进,再用重复:“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和“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前呼后应,让荒凉的环境烘托出木兰乍离家乡,渐行渐远,愈来愈思念亲人的心情。鲁迅在《记念刘和珍君》里感叹道:“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在此,先生运用重复,清楚地表达了自己对段祺瑞政府的愤怒和对民众觉醒的期盼。在讲演里,这一修辞手法用得尤其多。比如马丁•路德金在演说中,多次重复“我有一个梦”,用这句话来表达他对实现种族平等的渴望,来引导他阐述种族平等在各个方面应有的体现。听他的讲演或阅读那演说词,我们用不着专家或教师来解释,每个人都会感受到那句重复的作用,都会随着他思想的翅膀飞翔,随着他情感的波涛涌动。“我有一个梦”就像重锤一样,一下一下敲打在听众心灵之鼓上,并通过录音和文字让全人类的良心随之共鸣。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重复往往是多余的。在口语里,也许还能起到强调的作用。比如,“让我再来重新看看这段话。”在文章里,则不必如此同义反复。这类重复,说的时候不觉得啰嗦,写出来则嫌“叠床架屋,赘言累累”,这两句本身就有多余的重复。下面,我把网上见到的一些例子连接起来,请看官辨析:“你怕我不能与他很好地和睦相处?这实在是过于多虑的想法。我早就久仰他的大名了。而且无时无刻没有不盼望与他共事。他那种悬梁刺股的刻苦学习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效尤。所以尽管外面风雨交加,雷电轰鸣,我还是把迎接他的到来当作最为重要的当务之急。我知道他的许多作品都曾在国家级刊物上亮相出现。我内心深处真是由衷地感激能够荣获与他共事的机会。所以我一见到他,我就举起右手,从头上摘下帽子,向他鞠躬致礼。我立即通知同事们和亲朋好友们,邀请大家来聚会,欢迎他的光临。如今,手机已经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必需品,所以我很容易便通告了大家。前来参加聚会的来客大约有五十人左右……”把这些啰嗦的文字放在一起,显得格外累赘,甚至好笑;但它们单独出现时,往往混过编辑的眼睛。
还有一种重复,来自无知,在英语中尤其多见。因为英语吸收了很多外来语,表达法虽然丰富,但使用者未必知道外来语的意思。如果说Vermont: Green Mountain State是给不懂法语的人解释ver是绿,mont是山,还不算重复,那餐馆里的招牌:Roast beef with au jus(自带原汁烤牛肉)和Soup du jour of the day(今日今日之汤),则让略懂法语的人都喷饭了。美国西部的大片土地都是美西战争的果实,也许是胜利者不懂西班牙文,在原有的地名后面加上了同样意思的英文字;才有了Mesa Table(平顶平顶山),Picacho Peak(山岭山岭),Laguna Grande Lake(大湖湖)这类让有些人哭,有些人笑,多数人不知所云的地名。同样,说scampi shrimp是因为不知道意大利语scampi 就是虾,尤其是龙虾的复数。说the Gobi Desert 是因为不知道蒙古语Govi就是沙漠。说the hoi polloi(群氓),是因为不知道希腊语hoi就是定冠词the。美国人应该对英语很熟悉吧?未必。纽约的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表明起名者不知道wich就是古英语village的意思,尤其指晒盐人的村舍。
英语自身的重复还多呢。我们肯定都受过free gift的诱惑,心中难免反问:“礼物还有不免费的吗?”有一次,我还获得了complimentary free gift(免费的免费礼物)——一沓子一辈子也用不完的地址条。半成品的食物往往注明是“预先做熟的”precooked的,不知道与“做熟的”cooked有什么差别?还有“预先计划”preplan,难道计划还能在事后制定吗?最让我发笑的是有些人家领地上树的牌子No Trespassing Without Permission。这Without Permission真是画蛇添足,难道经过允许还叫“私闯禁地”吗?这位地主的土气全从这牌子上冒出来了。
英文也有些重复和上面的中文差不多,出自臭拽。尼克松在悼念阿德莱•史蒂文森Adlai Stevenson时有句累赘的名言:“在辞令上,他无以伦比,鲜有匹敌。”(In eloquence of expression he had no peers and few equals) 翻译成中文,真是替他润色了,因为原文中peers 就是 equals,都是“等同者”。说轻了,这是重复;若要较真,这可不合逻辑;既然都无以伦比了,怎么可能还有少数人与之匹敌呢?别以为这是我一个老外在跟人家本族语使用者咬文嚼字,这可是美国语言学教授Richard Lederer举的例子。其实我这里的英文范例都来自他的著作Crazy English,那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
既然是谈重复,那就要重复一下本文的重点。有意使用重复,可以产生强调的修辞作用。粗心和无知的重复则是语言的累赘。古文精简,不仅因为留传下来的是历代筛选的佳作,也是由于古代纸张昂贵,书写麻烦。现代不同了,尤其自计算机处理文字开始后,书写太容易了,让我们有更多制造语言累赘的机会。不仅是首创中的啰嗦,更有转抄和互送同样的贺词、妙语、笑话和文章。再精彩的文字,一重复就乏味了。我也参与制造过这种重复,把自珍的敝帚一而再,再而三地送发给朋友,惭愧。
2008年2月12日
- R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posted on 02/12/2008
有趣。中国地名也有Greenwich Village一样的地方:沙市市。
liaokang wrote:
由于鲁迅是名家,他那句重复“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被很多人认为是运用修辞。可修出什么效果来了?
强调枯燥、缺少变化? - R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posted on 02/13/2008
好看!
- posted on 02/13/2008
还有一种重复,来自无知,在英语中尤其多见。因为英语吸收了很多外来语,表达法虽然丰富,但使用者未必知道外来语的意思。如果说Vermont: Green Mountain State是给不懂法语的人解释ver是绿,mont是山,还不算重复,那餐馆里的招牌:Roast beef with au jus(自带原汁烤牛肉)和Soup du jour of the day(今日今日之汤),则让略懂法语的人都喷饭了。
提一点不同意见,廖老师指正:
不同语言间的重复有其自身意义。在东北我们喝一种苏泊(soup)汤,这种称呼来自韩国,一说喝苏泊汤,大家就都知道一般就是那种鸡蛋柿子清汤。如果单说喝汤,那就不知道是什么东东了,可能是猪肉汤,也可能是骨头汤,等等。这种词表面之下蕴藏着一种文化,我感觉每一种不同的称呼之下都有一种特殊的文化意蕴在内。
不同语言表达同一种意义,起到的意义比同意反复还多一些。比如说“我爱你,I love you”就很自然,如果连着说“我爱你,我爱你”,就很不自然,很烦。
顺祝新年好。
- R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posted on 02/13/2008
廖老师这些东西应改搞成一个集子,让语文出版社给出本书。下次我回国给你推荐一下。
我会把文集尽快做好。 - posted on 02/13/2008
我也对鲁迅这句犯过嘀咕,要是这样的句子出现在常人的作文里,一定会被改成“我家门前有两棵枣树”,节约。但话说回来,或许就因为这反常的一句,大家也就永远记住了它(不过同时也忘了他文章其它的内容了)。
重复在音乐里似乎用得更用。在语言里,重复可以产生亲切感,如“爸爸”“妈妈”“宝宝”等。有时重复必不可少,如“太太”(当然太太本身不能重复有多个--尽管许多人不会在意这种重复)。
虽然“君子一言已足”,但要想创造或传播“真理”,重复是必不可缺的。
liaokang wrot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
廖康
由于鲁迅是名家,他那句重复“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被很多人认为是运用修辞。可修出什么效果来了?我冥顽,当年读鲁迅,无论老师怎么讲,也看不出他的妙处。要是有人说:“我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女孩,另一个也是女孩。”那我倒是能听出他嫌女孩多,可惜没有男孩的意思。鲁迅的文章没让我觉出他嫌院子里枣树太多了,希望长一棵柿子树什么的。
当然,重复要是用好了,能够起到一唱三叹的强调作用,突出某种情感。在诗歌和散文里都有成功运用这一修辞手法的许多例子。比如,在《木兰辞》中“旦辞黄河去,暮至黑山头”和“旦辞爷娘去,暮宿黄河边”这对偶句之间,重复“旦辞”,既说明木兰出征的路线,又表现征程的遥远和行军的神速;而且层嬗递进,再用重复:“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燕山胡骑鸣啾啾”和“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前呼后应,让荒凉的环境烘托出木兰乍离家乡,渐行渐远,愈来愈思念亲人的心情。鲁迅在《记念刘和珍君》里感叹道:“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在此,先生运用重复,清楚地表达了自己对段祺瑞政府的愤怒和对民众觉醒的期盼。在讲演里,这一修辞手法用得尤其多。比如马丁•路德金在演说中,多次重复“我有一个梦”,用这句话来表达他对实现种族平等的渴望,来引导他阐述种族平等在各个方面应有的体现。听他的讲演或阅读那演说词,我们用不着专家或教师来解释,每个人都会感受到那句重复的作用,都会随着他思想的翅膀飞翔,随着他情感的波涛涌动。“我有一个梦”就像重锤一样,一下一下敲打在听众心灵之鼓上,并通过录音和文字让全人类的良心随之共鸣。
然而,在日常生活中,重复往往是多余的。在口语里,也许还能起到强调的作用。比如,“让我再来重新看看这段话。”在文章里,则不必如此同义反复。这类重复,说的时候不觉得啰嗦,写出来则嫌“叠床架屋,赘言累累”,这两句本身就有多余的重复。下面,我把网上见到的一些例子连接起来,请看官辨析:“你怕我不能与他很好地和睦相处?这实在是过于多虑的想法。我早就久仰他的大名了。而且无时无刻没有不盼望与他共事。他那种悬梁刺股的刻苦学习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效尤。所以尽管外面风雨交加,雷电轰鸣,我还是把迎接他的到来当作最为重要的当务之急。我知道他的许多作品都曾在国家级刊物上亮相出现。我内心深处真是由衷地感激能够荣获与他共事的机会。所以我一见到他,我就举起右手,从头上摘下帽子,向他鞠躬致礼。我立即通知同事们和亲朋好友们,邀请大家来聚会,欢迎他的光临。如今,手机已经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必需品,所以我很容易便通告了大家。前来参加聚会的来客大约有五十人左右……”把这些啰嗦的文字放在一起,显得格外累赘,甚至好笑;但它们单独出现时,往往混过编辑的眼睛。
还有一种重复,来自无知,在英语中尤其多见。因为英语吸收了很多外来语,表达法虽然丰富,但使用者未必知道外来语的意思。如果说Vermont: Green Mountain State是给不懂法语的人解释ver是绿,mont是山,还不算重复,那餐馆里的招牌:Roast beef with au jus(自带原汁烤牛肉)和Soup du jour of the day(今日今日之汤),则让略懂法语的人都喷饭了。美国西部的大片土地都是美西战争的果实,也许是胜利者不懂西班牙文,在原有的地名后面加上了同样意思的英文字;才有了Mesa Table(平顶平顶山),Picacho Peak(山岭山岭),Laguna Grande Lake(大湖湖)这类让有些人哭,有些人笑,多数人不知所云的地名。同样,说scampi shrimp是因为不知道意大利语scampi 就是虾,尤其是龙虾的复数。说the Gobi Desert 是因为不知道蒙古语Govi就是沙漠。说the hoi polloi(群氓),是因为不知道希腊语hoi就是定冠词the。美国人应该对英语很熟悉吧?未必。纽约的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表明起名者不知道wich就是古英语village的意思,尤其指晒盐人的村舍。
英语自身的重复还多呢。我们肯定都受过free gift的诱惑,心中难免反问:“礼物还有不免费的吗?”有一次,我还获得了complimentary free gift(免费的免费礼物)——一沓子一辈子也用不完的地址条。半成品的食物往往注明是“预先做熟的”precooked的,不知道与“做熟的”cooked有什么差别?还有“预先计划”preplan,难道计划还能在事后制定吗?最让我发笑的是有些人家领地上树的牌子No Trespassing Without Permission。这Without Permission真是画蛇添足,难道经过允许还叫“私闯禁地”吗?这位地主的土气全从这牌子上冒出来了。
英文也有些重复和上面的中文差不多,出自臭拽。尼克松在悼念阿德莱•史蒂文森Adlai Stevenson时有句累赘的名言:“在辞令上,他无以伦比,鲜有匹敌。”(In eloquence of expression he had no peers and few equals) 翻译成中文,真是替他润色了,因为原文中peers 就是 equals,都是“等同者”。说轻了,这是重复;若要较真,这可不合逻辑;既然都无以伦比了,怎么可能还有少数人与之匹敌呢?别以为这是我一个老外在跟人家本族语使用者咬文嚼字,这可是美国语言学教授Richard Lederer举的例子。其实我这里的英文范例都来自他的著作Crazy English,那是一本非常有趣的书。
既然是谈重复,那就要重复一下本文的重点。有意使用重复,可以产生强调的修辞作用。粗心和无知的重复则是语言的累赘。古文精简,不仅因为留传下来的是历代筛选的佳作,也是由于古代纸张昂贵,书写麻烦。现代不同了,尤其自计算机处理文字开始后,书写太容易了,让我们有更多制造语言累赘的机会。不仅是首创中的啰嗦,更有转抄和互送同样的贺词、妙语、笑话和文章。再精彩的文字,一重复就乏味了。我也参与制造过这种重复,把自珍的敝帚一而再,再而三地送发给朋友,惭愧。
2008年2月12日
- posted on 02/13/2008
其他很同意liaokang老师。提一点反对意见:我认为这两句用得不错。理由如下:
1、“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如果仔细阅读,会发现里面有种特别的味道。这味道是这样产生的:当你读完“一株是枣树”时,顺着正常的思维惯性,你会下意识地认为:“另一株是桔子树什么的”,当你读到“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时,反而出乎你正常的思维。这就产生了一点点意料之外的回味。如果这句话改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都是枣树”。或者“在我的后园有两株枣树”都缺了那么一点味道。
2、我们都知道,《秋夜》一文的夜、枣树都是有所象征,有所指的,而且,枣树是里面的主角,因此,通过这种重复把主角放到了一个很重的位置。
3、这两句还间接表达了鲁迅当时的心境。我们不妨做下面的假设:我们自己就是鲁迅,我们在一个烦闷、无聊的秋夜去散步,走到后园那儿,看到两棵枣树,心里骂一句:“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操,真他妈无聊。”只是他老人家把 后面的脏话没写出来,但他希望读者替他骂一句。
4、鲁迅写作一向认真,我相信这两句话他是反复琢磨过的。当然,我以上的解说到未必一定是他的原意。我觉得好的文字应该能为读者过度诠译的可能性。
5、题外话,我不太喜欢这篇《秋夜》,象征意味太浓厚。我喜欢他朝花夕拾里的散文,比如范爱农、长妈妈之类的,还喜欢他的一些骂街文章。 - R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posted on 02/13/2008
我觉得鲁迅的重复很cute,反读者的预期,给枣树以一种亲切感。
“我有两个孩子,一个是女孩,另一个也是女孩。”
这句话完全可以看成为两个女孩的骄傲。 - posted on 02/13/2008
liaokang wrot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
廖康
还有一种重复,来自无知,在英语中尤其多见。因为英语吸收了很多外来语,表达法虽然丰富,但使用者未必知道外来语的意思。如果说Vermont: Green Mountain State是给不懂法语的人解释ver是绿,mont是山,还不算重复,那餐馆里的招牌:Roast beef with au jus(自带原汁烤牛肉)和Soup du jour of the day(今日今日之汤),则让略懂法语的人都喷饭了。美国西部的大片土地都是美西战争的果实,也许是胜利者不懂西班牙文,在原有的地名后面加上了同样意思的英文字;才有了Mesa Table(平顶平顶山),Picacho Peak(山岭山岭),Laguna Grande Lake(大湖湖)这类让有些人哭,有些人笑,多数人不知所云的地名。同样,说scampi shrimp是因为不知道意大利语scampi 就是虾,尤其是龙虾的复数。说the Gobi Desert 是因为不知道蒙古语Govi就是沙漠。说the hoi polloi(群氓),是因为不知道希腊语hoi就是定冠词the。美国人应该对英语很熟悉吧?未必。纽约的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表明起名者不知道wich就是古英语village的意思,尤其指晒盐人的村舍。
倒不都是无知,这也是一种命名的规则。比如猴子的命名,各地方言
有各种称谓,音译到英文(拉丁),再加上属名,或者尾缀Monkey。
比如:Saki Monkey, Rhesus Monkey.
就是这些猴子的命名。从语源学上来说,这个最有生命,当然也有诗
意的生命。这些例子在地理称谓,人种称谓上都很通俗。
早先探险家、传教士都带有命名学者,多是神学士、诗人或植物学家
(博物学家),他们都通拉丁。取了很多好名字,也产生了相当多的
误会。当然,这些都是人类文明的进程,语言学上的东西。
- R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posted on 02/13/2008
我说怎么他们的首府叫苏坞呢,原来他们有苏泊。^_^
qinggang wrote:在东北我们喝一种苏泊(soup)汤,这种称呼来自韩国,一说喝苏泊汤,大家就都知道一般就是那种鸡蛋柿子清汤。
- posted on 02/13/2008
Agree.
守望古典 wrote:
其他很同意liaokang老师。提一点反对意见:我认为这两句用得不错。理由如下:
1、“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 如果仔细阅读,会发现里面有种特别的味道。这味道是这样产生的:当你读完“一株是枣树”时,顺着正常的思维惯性,你会下意识地认为:“另一株是桔子树什么的”,当你读到“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时,反而出乎你正常的思维。这就产生了一点点意料之外的回味。如果这句话改成:“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都是枣树”。或者“在我的后园有两株枣树”都缺了那么一点味道。
2、我们都知道,《秋夜》一文的夜、枣树都是有所象征,有所指的,而且,枣树是里面的主角,因此,通过这种重复把主角放到了一个很重的位置。
3、这两句还间接表达了鲁迅当时的心境。我们不妨做下面的假设:我们自己就是鲁迅,我们在一个烦闷、无聊的秋夜去散步,走到后园那儿,看到两棵枣树,心里骂一句:“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操,真他妈无聊。”只是他老人家把 后面的脏话没写出来,但他希望读者替他骂一句。
4、鲁迅写作一向认真,我相信这两句话他是反复琢磨过的。当然,我以上的解说到未必一定是他的原意。我觉得好的文字应该能为读者过度诠译的可能性。
5、题外话,我不太喜欢这篇《秋夜》,象征意味太浓厚。我喜欢他朝花夕拾里的散文,比如范爱农、长妈妈之类的,还喜欢他的一些骂街文章。 - R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posted on 02/13/2008
Agree too.
touche wrote:
我觉得鲁迅的重复很cute,反读者的预期,给枣树以一种亲切感。 - posted on 02/13/2008
转抄一篇分析文章。如果《秋夜》是无名鼠辈写的,还会有人如此分析吗?当然也可以有别种解读,老氓的读法也说得通嘛。但一篇短文要如此分析,我就觉得矫情了。
鲁迅《秋夜》
《秋夜》是鲁迅散文集《野草》的第一篇,发表于1924年12月。当时北京的政治环境正如鲁迅所说:"实在黑暗的可以!"鲁迅在北京与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及封建势力进行着韧性的战斗。他的内心是矛盾、痛苦又压抑的,但是他具有顽强不倦的战斗精神,决不向黑暗势力低头。《秋夜》正是作者与旧社会抗争到底的誓言。但受制于当时恶劣的环境,鲁迅只能采用一种隐晦的象征主义的表现方法,把自己强烈的思想感情藏匿在景物描写之中。
作者通过对秋叶所见所感的抒写,刻画了枣树敢于正视现实、敢于反抗黑暗的韧性战斗精神,表达了对反动势力的憎恶和蔑视,对弱小的被压迫者的同情,以及对追求光明奋斗者的热诚赞颂。在艺术上,作者刻意将景物人格化,并借景物所赋予的特定象征意义,触及时事,借景抒怀,托物寓意,使其符合自然景物的特征,又蕴含丰富的人生哲理。作者还采用环境烘托,正反形象对比等多种手法,着力塑造枣树形象,从而深化了主题,增强了作品的思想性和战斗性
论述:
1、分析枣树形象的特征及其象征性意蕴。
作品对枣树的赞美,是全篇的核心。枣树饱经沧桑,它虽然也受着夜空的摧残,但他毫不动摇,他不是靠幻想来支撑自己,而是执着于现实的战斗,"他知道小粉红花的梦,秋后要有春;他也知道落叶的梦,春后还是秋",但它不管环境如何变化,只是"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使天空闪闪地鬼shan眼,直刺着天空中圆满的月亮,使月亮窘得发白",而且"一意要制他的死命,不管他各式各样地shan着许多盅惑的眼睛。"这是一个清醒的战斗者的形象!作者在赞美枣树韧战精神的同时,在字里行间也流露了某些苦闷的心境,枣树是孤独的,而且带着"皮伤",虽然不顾一切地在与夜空搏斗,但对于前途也看得不甚明白,这正符合1924年前后作者的思想状况。枣树的形象,既是作者对顽强抗击黑暗、不克厥敌战则不止的韧性战斗者的热情颂歌,也是鲁迅自己的人格、精神和战斗豪情的诗意写照。
2、分析本篇运用象征手法抒情的艺术特点。
《秋夜》大量运用了象征手法,创造了广阔而深邃的诗的意境。作品中创造了天空、枣树、小粉红花、小青虫等一组具有深刻意蕴的象征性形象。这些形象各具鲜明的特点,都具有特定的象征意义,寄寓着作者特定的情思和理想,表达着作者独特的生活感受。这些形象不是干巴巴的自然景物的堆积,而是经过了作者主观的改造,以能够唤起读者想象和联想的、具体可感的象征体形式体现出来。
《秋夜》巧妙地将哲理隐藏在充满诗意的抒发中。鲁迅笔下的天空、月亮、星星、恶鸟、枣树、小粉红花、小青虫等都是自然景物,又都不完全是自然界中的景物本身,而是人格化了的,无不闪烁着思想和哲理的光芒,或激起人们的憎恶,或唤起人们的同情,或启迪人们去思考。作者对这些具有象征意味形象的抒情,创造了一种隐含哲理思索的诗的意境。
《秋夜》在语言运用上也比较适应象征主义表现手法的需要。为了使语言更加符合人格化了的自然景物的特征,鲁迅特意选择了许多有动有静、有声有色的语言,能够构成画面,能够产生音响。读后掩卷,那shan着冷眼、洒满繁霜的夜空;那窘得发白的圆满的月亮;那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的枣树;那冻得红惨惨的瑟缩着作梦的小粉红花;那撞在玻璃灯罩上丁咚作响的小青虫……都还在眼前活动着,仿佛触手可得 - posted on 02/13/2008
Agree again. Good writing is always good, analysis of it is rarely so.
liaokang wrote:
转抄一篇分析文章。如果《秋夜》无名鼠辈写的,还会有人如此分析吗?当然也可以有别种解读,老氓的读法也说得通嘛。但一篇短文要如此分析,我就觉得矫情了。
鲁迅《秋夜》
《秋夜》是鲁迅散文集《野草》的第一篇,发表于1924年12月。当时北京的政治环境正如鲁迅所说:"实在黑暗的可以!"鲁迅在北京与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及封建势力进行着韧性的战斗。他的内心是矛盾、痛苦又压抑的,但是他具有顽强不倦的战斗精神,决不向黑暗势力低头。《秋夜》正是作者与旧社会抗争到底的誓言。但受制于当时恶劣的环境,鲁迅只能采用一种隐晦的象征主义的表现方法,把自己强烈的思想感情藏匿在景物描写之中。
作者通过对秋叶所见所感的抒写,刻画了枣树敢于正视现实、敢于反抗黑暗的韧性战斗精神,表达了对反动势力的憎恶和蔑视,对弱小的被压迫者的同情,以及对追求光明奋斗者的热诚赞颂。在艺术上,作者刻意将景物人格化,并借景物所赋予的特定象征意义,触及时事,借景抒怀,托物寓意,使其符合自然景物的特征,又蕴含丰富的人生哲理。作者还采用环境烘托,正反形象对比等多种手法,着力塑造枣树形象,从而深化了主题,增强了作品的思想性和战斗性
论述:
1、分析枣树形象的特征及其象征性意蕴。
作品对枣树的赞美,是全篇的核心。枣树饱经沧桑,它虽然也受着夜空的摧残,但他毫不动摇,他不是靠幻想来支撑自己,而是执着于现实的战斗,"他知道小粉红花的梦,秋后要有春;他也知道落叶的梦,春后还是秋",但它不管环境如何变化,只是"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使天空闪闪地鬼shan眼,直刺着天空中圆满的月亮,使月亮窘得发白",而且"一意要制他的死命,不管他各式各样地shan着许多盅惑的眼睛。"这是一个清醒的战斗者的形象!作者在赞美枣树韧战精神的同时,在字里行间也流露了某些苦闷的心境,枣树是孤独的,而且带着"皮伤",虽然不顾一切地在与夜空搏斗,但对于前途也看得不甚明白,这正符合1924年前后作者的思想状况。枣树的形象,既是作者对顽强抗击黑暗、不克厥敌战则不止的韧性战斗者的热情颂歌,也是鲁迅自己的人格、精神和战斗豪情的诗意写照。
2、分析本篇运用象征手法抒情的艺术特点。
《秋夜》大量运用了象征手法,创造了广阔而深邃的诗的意境。作品中创造了天空、枣树、小粉红花、小青虫等一组具有深刻意蕴的象征性形象。这些形象各具鲜明的特点,都具有特定的象征意义,寄寓着作者特定的情思和理想,表达着作者独特的生活感受。这些形象不是干巴巴的自然景物的堆积,而是经过了作者主观的改造,以能够唤起读者想象和联想的、具体可感的象征体形式体现出来。
《秋夜》巧妙地将哲理隐藏在充满诗意的抒发中。鲁迅笔下的天空、月亮、星星、恶鸟、枣树、小粉红花、小青虫等都是自然景物,又都不完全是自然界中的景物本身,而是人格化了的,无不闪烁着思想和哲理的光芒,或激起人们的憎恶,或唤起人们的同情,或启迪人们去思考。作者对这些具有象征意味形象的抒情,创造了一种隐含哲理思索的诗的意境。
《秋夜》在语言运用上也比较适应象征主义表现手法的需要。为了使语言更加符合人格化了的自然景物的特征,鲁迅特意选择了许多有动有静、有声有色的语言,能够构成画面,能够产生音响。读后掩卷,那shan着冷眼、洒满繁霜的夜空;那窘得发白的圆满的月亮;那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的枣树;那冻得红惨惨的瑟缩着作梦的小粉红花;那撞在玻璃灯罩上丁咚作响的小青虫……都还在眼前活动着,仿佛触手可得 - R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posted on 02/14/2008
顶七月, 我也早说过廖教咬文嚼字的文章应该出一本集子.
不过, 鲁迅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重复用得很好, 每次读到这一句都忍不住会心地笑一下, 虽然并不准确地知道为什么. 似乎有些反讽的效果, 或者说让你对句子本身有自我意识.
July wrote:
廖老师这些东西应改搞成一个集子,让语文出版社给出本书。下次我回国给你推荐一下。
我会把文集尽快做好。 - R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posted on 02/14/2008
说到重复, 忍不住想到小说. 初学者往往把对话写得充满逻辑,完整, 有始有终, 无懈可击. 实际上生活中的对话是两吗事. 海明威觉得自己从Gertrude Stein那儿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就是重复, Gertrude 认为, 在小说中, 特别是对话中应用重复, 不仅更象生活, 同时还可以remove linearity from narrative. 海氏后来将这招用到炉火纯青. - R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posted on 02/14/2008
赞成七月! 长见识! - posted on 02/14/2008
Indeed, speach representation must reflect a real speech. In reality people tend to repeat a lot like: I will repeat it again. Let's meet at 3 o'clock pm this afternoon. It's deja vu all over again. etc. A novelist should not represent a speech as if every speaker is a great orator.
Ruozhi wrote:
说到重复, 忍不住想到小说. 初学者往往把对话写得充满逻辑,完整, 有始有终, 无懈可击. 实际上生活中的对话是两吗事. 海明威觉得自己从Gertrude Stein那儿学到的最重要的一课就是重复, Gertrude 认为, 在小说中, 特别是对话中应用重复, 不仅更象生活, 同时还可以remove linearity from narrative. 海氏后来将这招用到炉火纯青. - R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posted on 02/14/2008
名人效应?
Ruozhi wrote:
不过, 鲁迅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重复用得很好, 每次读到这一句都忍不住会心地笑一下, 虽然并不准确地知道为什么. 似乎有些反讽的效果, 或者说让你对句子本身有自我意识.
- Re: 也是枣树:谈谈重复posted on 02/15/2008
我发现用的最多的“重复”就是“万岁万岁万万岁”。我生来嗓门就大,当年常常上大街“嘛吃”(march,为避网络禁用词多包涵了),我是口号领呼员。“小红书”高举过头顶,铁皮制作的喊话筒被唾沫星子溅得湿漉漉的,双目圆睁,脖子上青筋暴露,那种模样是不可想像的。大约是1979年,在大学礼堂看电影《桔颂》,当银幕上群臣山呼万岁时,观众爆发出热烈掌声。至今我也不明白鼓掌的理由,只记得胸中出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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