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很喜欢这书。喜欢的程度达到,如果我到一个书店只能买一本书,我将选择一本讲述此书的书。但是,后来我变了,我不看刘心武的,也不愿看其他一些人写的红学。其原因,和大悲兄所论述的一模一样。我内心的伤悲和愤慨,被大悲兄写出来了。真痛快!读到此文最后一段,尤其叫好。
拍一下砖哦,以示我同样的感觉。高鹗写的文笔比雪芹差不少。世上有三大缺憾:海棠无香,鲫鱼有刺,石头无续。这原是张爱玲写的,原是:红楼未竟。我改为:石头无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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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才会把《石头记》改名为《红楼梦》
大悲
我很喜欢读书,但现在一读《红楼梦》就不自觉的悲哀, 让我越来越坚信这人世实在是个谬种流行的好地方。要糟蹋好东西的话,这人间是个独一无二的好地方!
现在满世界的《红楼梦》就是一个活证!
很小的时候就读《红楼梦》,不为什么附庸风雅,一个孩子哪能有那么虚荣呀。之所以读它是受了别的书的影响,其他书一说起它来就什么最伟大啦等等有些骇人听闻的夸,好奇心太重就读了确实索然无味,除了家常事就是儿女情,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实在是没多大意思,还不如《基督山伯爵》来劲。年少无知的孩子以为这世界还多奇妙呢?呵呵,可笑可叹吧。
一切总是措手不及,少年成为非少年,花花公子成了一个心灰意懒的人,从看书到自己写书,从别人的故事到自己的人生感受,从积极的理想主义者到满是悲悯色彩的怀疑主义者,人生在许许多多大落大起大悲大喜之后才咀嚼出沧桑的味道和佛禅的淡定。我终于又一次次地读了《红楼梦》,深深地能懂得了曹雪芹,也更佩服高额,没糟蹋原书,还行。而现在更是一读黛玉焚稿,我就泪流不止,一读宝玉出家,我就心领神会,仿佛不是黛玉在焚稿而是我在焚,仿佛。 不是宝玉在出家而是我在出家。我也觉得不是曹雪芹在写书,而是我们俩在抱头痛哭,在说这人世间伤心的事情,他的也是我的,也更是我们共同的。我懂得我们的泪是怎样滴在稿纸上的,我们的泪。但现在呢?现在流行的<<红楼梦>>却已不是我们的泪,它遭到了俗世的污染,甚至是在曹雪芹老僧入定的脸上硬涂脂抹粉。人间正在糟蹋其书而不自知。我悲哀也愤怒。
还是那句话,现在满世界的《红楼梦》就是一个活证!
把《石头记》那样富有哲学与禅味的书名到最后演变成《红楼梦》这个庸俗透顶的书名就是活证! 我只能感叹:这人世实在是个谬种流行的好地方,要糟蹋好东西的话,这人间是个独一无二的好地方!
关于此书书名,有这样一段文字可考——
【《红楼梦》旨意。是书题名极多,《红楼梦》是总其全部之名也。又曰《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又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此三名则书中曾已点睛矣。如宝玉做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又如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又如道人亲见石上大书一篇故事,则系石头所记之往来,此则《石头记》之点睛处。然此书又名曰《金陵十二钗》,审其名则必系金陵十二女子也。然通部细搜检去,上中下女子岂止十二人哉?若云其中自有十二个,则又未尝指明白系某某,及至“红楼梦”一回中亦曾翻出金陵十二钗之簿籍,又有十二支曲可考。】
这时的该书已被世上的不知道哪个刻书坊强奸了,书名已成《红楼梦》,历来已久呀。但另有一段文字却又明白如斯——
【此书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但书中所记何事,又因何而撰是书哉?自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蒙侧批:何非梦幻,何不通灵?作者托言,原当有自。受气清浊,本无男女之别。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蒙侧批:因为传他,并可传我。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亦未有伤于我之襟怀笔墨者。何为不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故曰’风尘怀闺秀’。”乃是第一回题纲正义也。开卷即云“风尘怀闺秀”,则知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并非怨世骂时之书矣。虽一时有涉于世态,然亦不得不叙者,但非其本旨耳,阅者切记之。诗曰:】
【浮生着甚苦奔忙,盛席华筵终散场。】
【悲喜千般同幻渺,古今一梦尽荒唐。】
【谩言红袖啼痕重,更有情痴抱恨长。】
【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
这段文字开首就说: “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这本书的书名是作者给起的书名是《石头记》呀。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为什么会有作者说自己写的是《石头记》,而世间上还会有那么多孪生的呢?这是怎么形成的呢?
关于书名的派生现象,这里牵涉到三问题:一,作者想写的是什么书,二。书坊想出的是什么样的书,三,读者需要的是什么书。而这一切在书名上就会有所体现了。一本书的面世并不是作者写完就完事。人间的事,一人说了不算,再伟大如曹雪芹也不行。你想不让书变成烂纸烂在家里,那你就得面对下面那两问题。但书坊出书的动机是狭隘的迎合读者,是谄媚读者式的。这就决定了一本书在这里容易变形容易走样。《石头记》恐怕就遭遇了某书坊的强奸了。
且看这三个书名的比较——
《石头记》这名与全书浑然天成,而《红楼梦》呢,简直是也不知是哪里飞来的一顶红帽子硬扣在一个看淡人生人世的老僧头上,让人别扭不舒服。《风月宝鉴》这名简直一下半身名词,让人起腻,不足论。为什么用其他两名的原因就在其俗,容易和读者亲密,也容易把书买掉,收钱了事。这样,为了满足人间那些俗货的低级要求,就派生了另两名。但不料此书生命力如此之久,此书竟能流传成不朽。这恐怕是意外的,马脚就出现了。
其实,一个书名是最能体现作者内心世界的,也最能体现书的品位和层次的。一个好的书名不仅应能压住全书内容,还应能全方位反映书的思想,更是一种境界!
《石头记》就是这样一个绝古的书名。它日常淡然却内含大义,它人间普遍却与世长存。
另外,它与全书的内容相接:是一块石头在人间的经历,是石头的人间石,是女娃补天石的人间沉浮变迁史,也是天上的石头的人间禅悟史。
它在内容上是写石头但也是写人的,是人间的心史和真实在石头的经历中的。
它在全书结构上是更深具匠心的:是全书的总纲,是主线,是整体的一,一的整体。
它在人生意义上是平凡的,过程的,作者的,也是别人的,是人的。
它在审美上是肃然萧瑟,质朴天然,不喧哗,也不斑杂,令人肃然;令人敬然。
它在哲理上是普遍存在普遍意义的,如石头一样。
《石头记》三字就是说是写在石头上的文字, 是不朽的,有硬度的,它的伟大在这里。。 它的普遍,它的真实,它的佛味,它的不朽!
另外,长期以来延用《红楼梦》书名的原因是太多的人的读书姿态是跪着读的。别说普通读者,其实,就是许许多多红学研究者简直也是这本书的附庸,是这本书的奴隶,而不是书的再生者和创造者。他们犯着高级的愚蠢病!他们是在拜书,是在给书当孙子做奴隶!他们大不了人云亦云一番,微言大义一番,扣切扣切个别字句,解释解释某个细节,或做些猜谜活动,或写些人物报道,这就是红学的研究者简直没大脑,全听别人的大脑,是曹雪芹大脑下的脑细胞。他们知道其书高而一拜到地就再不起身,甚至抱住了这书的小脚趾也叭咂出他们所谓的伟大的甜蜜来。他们有着一种伟大的可笑和可悲。
另外一种不可能的可能是:如果那两破书名是经过曹雪芹钦定的怎么办?如果这真是曹雪芹的笔法,那就是旷古最大的臭笔了!他放了一个臭得不能再臭的屁,做了一件蠢得再不能蠢的事,他就是在毁灭自己,他不是疯了就是傻了。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应该把开首那句话——“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梦幻识通灵”,改改才是吧。他怎么会漏了呢?不是改了好多次了吗?怎么第一句就前言不搭后语的。如果这是高额的笔法,高额也是混蛋!续了个好尾,又把好头给砍了。真一特高级的混蛋!
所以,我现在一读《红楼梦》就不自觉的悲哀,让我坚信这人世实在是个谬种流行的好地方。要糟蹋好东西的话,这人间是个独一无二的好地方!
所以,我现在只要一买《红楼梦》准备再读时,第一件事就是撕掉封面和扉页,另换一张干净的宣纸做一纯白封面,再手题三字:石头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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