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朝五十九年纪

诗曰:

百代贤良皆下品,为官此世最堪狂。
吃喝玩乐平常事,谄上欺民正本行。
心似貔貅凶似虎,口如饕餮狠如狼。
一双黑手冲天日,亿万神州夜正长。

  自太祖武皇帝、太宗平皇帝相继归位,红朝飘摇,贼党祸乱,民怨沸腾。炀帝贼民退位之后,进套继大统,选任闲人,以家败为丞相,操肛穿为大将军,录兵部尚书事,其余棒国、庆鳞、长虫、进瓶、嗑墙、用糠、过墙等为爪牙,于今六年矣。家败等虽能,奈贼党朽之久矣,独木难支,加之贪贿之风日盛,无官不墨,无民不恨,红朝之祚将终。
  人怒天怨,皆见于世,种种不祥,非止一端,以红朝五十九年为甚。
  一月二十四日,南国突降大雪。初,上以为祥瑞,效太祖故事,作诗以记之。然大雪日积盈尺,并无停兆,实为百年不遇。各地告急奏章如雪片,报至朝廷。上谕:雨雪天象,日之常矣,俟晴日赈济可也。
晴日遥不可期,而灾民之生日蹙。广州驿站客数十万滞留,无水无粮;太祖桑梓之地遭灾,数日不停,旋即断水电,灾民恐且怒;不法商贩趁火打劫,囤积居奇,以至面一包市银五十两。上始急之,加家败征南将军号,假节,遣往长沙视事。家败至则雪愈盛。春节将至,而喜庆全无。仅衡阳一地,冻饿而死者百余人。雪停之日,百姓出行,重逢者恍如隔世。遍野茫然,皆服重孝。
  上怒,乃归罪于左副都御史、钦天监司正郑国光,交刑部议罪,流三千里。众官二千石以上皆狐疑。除夕日,上赐宴丰泽园,众心始平。
  二月朔,太白昼见。众以为不祥,上独安乐。
  三月一十四日,藏臣报急曰:有小股悍匪,着僧人服,窜于拉萨、日喀则间,昼则盗抢,夜则烧杀,民无宁日。上怒,召太尉、大将军操肛穿,责之曰:红朝和谐且安定,数十年未见匪患,今起于藏边,何也?汝等速往,平灭妖僧,为朕分忧!肛穿即令昆明、成都总兵勒兵十万,星夜兼程,以解拉萨之危。兵至,匪患犹存。二总兵请肛穿示下。肛穿素忍决,遂下令曰:遇妖僧不问,皆斩!令至,八廓街血流漂杵,多有无发者误死于兵患。时有海西英格兰、法兰西报人,见流血惨状,惊呼曰:吾始知兵患甚于匪患矣!
  妖僧虽斩,然民怨不止。盖藏人独立之心久矣。上以为无藏,则南临印度,防卫不勤。有藏为御,印人不至而中华乃定。故红朝不可一日无藏也。上斥藏人狼子野心,悬金捉拿妖僧出奔者,以大来为首。地方出榜曰:生获大来者,赏银千两,赐封五千户;获大来之首者,赏银五百两,赐封三千户;首告者,赏银二百两;知情不举者,同罪。然大来性狡,为僧已久,远奔至海西,兵无所至,遂免。
  四月二十八日,济南转运使陈功、安抚使柴铁民报,车驾行于王村,轴脱车覆,复有车至,两车相撞,死伤无数。上闻之大怒,着刑部将陈、柴革职拿办。继而遣大学士、少保、枢密副使獐德江赴济。獐素狡诈,瞒于上而欺于下。尝为吉林、浙江、广东巡抚,至一地则民怨之,而上信之如故,更擢为副使。獐赴济之日,不问横死之人,而先取民财,以饱私囊。众以乱党贼民已久,咸以为常。不日,獐回报曰:两车相撞,小事耳,上何怒之有?谅草民之死,烧埋足矣,愿无出帑银。上悦。
  五月十二日,地动于四川,举国皆惊。汶川、北川、青川、都江堰数镇,损失惨重。大难之日,众学子临课,几无所免,再现太祖崩年唐山地动之状。陕西、重庆等地,皆有死伤,各地亡者计十万余人,千万人流离,居无定所。天之怒党,可谓甚矣。然苍天无眼,不报之以贼,竟降灾于民,川人从未负国,何遽以重灾降之?实为有识者痛。
  上闻之,辍朝三日,着家败即往。家败既至,指挥众军。然众军久疏战阵,救灾无力,为万民所指。
复有红会者,募款于民间而中饱于私囊。义商及民众献久储之财货,红会取其细软,余者皆弃,而复言救之不足,再募于民。更有贼子,以红会之名行诈骗之实。
  十九日,举国为之哀悼,降旗者半,鸣笛而默哀。
  七月一日,刀客见于草莽。刀客名养家,京兆人氏,游于沪上。养家本良民,为役者所迫,愤然持刀,须臾,伤六人于衙中,力尽被执。役者以养家为仇,报于其乡党亲戚,养家之母不知所踪。天下闻之皆惊,无论妇孺,咸骂役者无良。上闻之,以养家为乱民,必斩之以后快。故虽经三堂,案已先定,掩人耳目矣。
  八月八日,万国狂欢会莅京都,民为之狂。上与太上皇炀帝贼民共视之,又有家败、肛穿、棒国、庆鳞、长虫、进瓶、嗑墙、用糠、过墙等相随,友邦贤者亦至。狂欢之会,渐至低俗,又有争彩夺红之利诱,众民有健狡者登台献艺,以求升斗之利。民风之恶,于斯为甚。
  初,狂欢之日既定,上谕各部曰:友邦来朝,兹中华之盛世,我党之荣光。当遣军警宪特,查京兆不法者,驱之禁之。于是狂欢之日,鸦雀无声,万人空巷,皆颂党国之功绩。更有无良文人,作狂欢之歌,致使斯文扫地,谀辞遍野。上为之悦。
  九月一十三日,三鹿之事发。三鹿为获内选,以毒饵投于奶粉。婴儿有服三鹿者,肾水不化,结石于内,惨痛难言。当其三月之时,事已至朝,而朝议以为必不可发,发则损红朝之荣,故隐其事至斯。民众不知,其愚者益服三鹿,故伤者众,患儿凡数以万计。上以为民众之怒,实为乱党祸国,三鹿虽失德,罚之则可,何怒之有?故遣干吏,恩威并施,民敢怒而不敢言,其怨渐止。
  九月一十五日,彼岸美利坚之雷曼大贾破败为祸,旋席卷海内。红朝商贾损失惨重。更兼股市不振,于此时竟已遭腰斩之灾。朝野鼎沸,上以为红朝地大物博,小小风波,何足挂齿?然商贾日危,朝内空虚,遂令以半两为五铢,夺民之利以充内用。
  十一月二十六日,斩养家于菜市口。
  评曰:岁至甲子则妖异屡现,红朝贼党之祸近矣。贼党行窃国之害,愚万民之智,妄言天命,以求万世之法。然智者起于林间,侠客兴于草莽,民智无穷而贼党有终,实以卵击石,不久自败。呜呼!红朝五十九年,天怒贼党,不报之于上,而降灾于民,何也?哀哉,痛哉!故为之纪,以俟后来者识之。
红朝六十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