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xw的改了]
我非常不支持同性恋。如今的大环境是鼓励鱼龙混杂,美其名曰多元价值观,而我依然坚持自己的迂腐。理由很简单:此非自然之道也。个别人说,动物界也有同性恋阿,为什么说不是自然的?答案是,自然与否要看群体的主要趋势,个例不能代表。况且人不是天鹅也不是金鱼,人不完全是动物,不能把动物界的行为都类比到人类,比如像赤身裸体,就是动物界全然无所谓,而对人类全然不可行。
塞斯说人的心性并没有性别,就像一大堆各种心理质素的浓汤,通过外在的、有性别区分的人体而表现出来,所以同性恋是可以理解的,本来就是中性对中性嘛,传统上基于男女之情的恋爱才是特例。从哲学上讲也算说得过去,但如今的同性恋问题,焦点不在于相互的感情,而在于两点:一是肉体接触方式,一是婚姻形式本身。前者反映了人类自身爱好猎奇、偷窥的心理,并且成了很有卖相的一种色情形式,进而演化出双性恋、畸形变态恋,跟感情早已无关,完全是拿血肉之体做实验罢了,跟吸大麻没有本质区别。后者就是自相矛盾的了:婚姻应该是基于二元性别,而同性恋既然号称超越性别的二元对立,就不应该涉及婚姻范畴;婚姻又是一个纯粹社会性的概念,同性恋缺偏偏拿纯粹动物性的证据来给自己辩解。
婚姻如鞋子,而鞋子总是分左右脚的,里面的两个人是那两只脚。两只左脚或者两只右脚的鞋子,总归不自然。而光脚穿皮鞋的人还是少,绝大多数人还是要穿袜子的,也只有袜子不分左右脚,这才是真正可以互换的那种无性别差异的爱。光脚穿鞋不舒服,没有爱的婚姻又怎么幸福呢?同性恋如果是一双穿着袜子的脚,那么在家舒服就算了,不要再找一双不可能合适的鞋出去走路,那是怎么走都不会舒服。
社会上宣传同性恋太过了,还找出基因证据来证明说这是基本人权。但什么是恋呢?依恋与执着,希望一生厮守相依为命,但凡事都有一定的范畴。人类历史上,曾经种族、年龄、文化的差别都可以使婚姻无效。如今这些都不再是限制,但最后的底线总该有的,不然婚姻就不叫婚姻。如果性别的限制不算什么,只有灵魂的实质才是主要的,那么为什么要限定人与人之间呢?人和驴也可以婚配,好象猫和老鼠也可以一家。也许将来的下一步就会这样吧!推而广之,为什么一定要是人和动物之间才能婚配呢?完全可以合法地娶一盆兰花,或者嫁给一座大山。将来也许会时兴嫁给耶稣或者别的什么灵体,纯粹的精神之爱,满世界都是柏拉图。
- Re: 成语新编之郑人买履posted on 04/27/2009
完了完了,我们这里一半人光脚穿鞋还一穿就是大半年:)
嘿嘿,再把Lucy的这线拎出来:
http://www.mayacafe.com/forum/topic1sp.php3?tkey=1186901869 - Re: 成语新编之郑人买履posted on 04/27/2009
浮生 wrote:
完了完了,我们这里一半人光脚穿鞋还一穿就是大半年:)
嘿嘿,再把Lucy的这线拎出来:
http://www.mayacafe.com/forum/topic1sp.php3?tkey=1186901869
嗯,我就是这篇里抄的一些。汗!:)
换一篇我自己的100%原创好了。
- Re: 成语新编之郑人买履posted on 04/27/2009
人做的大多数事情都是非自然之道,比如避孕,您也反对? - Re: 成语新编之郑人买履posted on 04/27/2009
这标题上,说“反对”有点过,说“不赞成”也就够了。
我倒是“不反对”,不说生理上的原因,心理上就有许多因素。这些
都不想细究,得玛雅多谈才是。我只觉得一点,同性恋都对人口的负
增长是有贡献的,前两天咖啡地球日,我觉得他们都够绿。
异化是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这我也跟不上的:( - posted on 04/28/2009
正好这个周末zai west hollywood,因为跟gay们接触的机会比较多,谈一点意见:
1. bedroom里的事情,我觉得道德/政府都不应该介入。首先,任何国家法律都不该让同性性行为成为非法。这是最根本的,bedroom里没什么正常非正常的,一切的性行为都是自然的。同性婚姻因为牵涉到社会关系,有它复杂的一面。异性婚姻里有经济依附关系,同样,同性婚姻也是要把这种依附关系法律化合法化。
婚姻是个尴尬的社会问题,这种社会结构形式在现代的演变与瓦解都是明显的。经济依附/ 夫妻合作社依然是婚姻的主旋律。
2. 用鞋来比喻婚姻,用左右脚来作比喻,有点牵强。特别是现在阴阳互换的年代,这个比喻就比较陈旧了。
因为joey拿鞋作比,我这几天特别留意鞋柜里的鞋:)
- Re: 我为什么不支持同性恋posted on 05/02/2009
完全支持Joey。
我会写一篇关于同性恋的文章,只是不知道那天会完成。 - posted on 05/02/2009
你是不是快受不了诱惑了? :-)
Joey wrote:
但如今的同性恋问题,焦点不在于相互的感情,而在于两点:一是肉体接触方式,一是婚姻形式本身。前者反映了人类自身爱好猎奇、偷窥的心理,并且成了很有卖相的一种色情形式,进而演化出双性恋、畸形变态恋,跟感情早已无关,完全是拿血肉之体做实验罢了,跟吸大麻没有本质区别。后者就是自相矛盾的了:婚姻应该是基于二元性别,而同性恋既然号称超越性别的二元对立,就不应该涉及婚姻范畴;婚姻又是一个纯粹社会性的概念,同性恋缺偏偏拿纯粹动物性的证据来给自己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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