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 紫·

  老芦小时候生长于贫困的乡下,鱼呀肉呀的,不到过年过节,想都别想,平时如果能吃顿粉丝烩白菜,那就是无比的美味佳肴了。那粉丝也真邪门,硬梆梆的细长条一下到锅里就变得软绵绵亮晶晶滑溜溜的,抿在嘴唇里一吸溜,一长条粉丝就嗖的一声到了嘴里,还未来得及品味,又窜过嗓眼到了肚里,那感觉真是爽啊!从此我就成了吸溜粉丝的高手,并举一反三,连面条也能吸吸溜溜呼呼噜噜,风卷残云,汤汁四溅,吃得满头大汗,真是爽快之极。

  当然村里的吸溜粉丝的高手不只俺一个,村东头的芦二拐子,头大如斗,嘴大如盆,一碗粉丝在手,只见他筷子几拧,几声呼噜,那碗底就朝天了。有一天端碗粉丝吸溜得正来劲,忽然感到嘴里有东西,用手一摸,拽出根线来,使劲往外一拉,撕心裂肺,疼得他在地上打滚,象杀猪一般嚎叫。家人慌了,仔细一看,原来嘴里是根钓鱼线,那头是带倒刺的鱼钩被吸溜到肚里去了,再一拉就挂在胃上。村民们七手八脚把他抬到县医院,后来,不知医生用了什么法子把鱼钩弄了出来(据说是吃了二斤韭菜,喝了一斤香油,把鱼钩给拉屎拉出来了)。从那时起,我才知道吸溜粉丝还会有这等凶险,吃粉丝时就小心了很多。

  后来插队到农村,与粉丝打交道的时候就更多了,并且学会了做粉丝。把山芋洗净,在一块搓板一样的打孔的铁皮板上刮成碎末,加水搅拌,用布过滤压干,粉渣可以人吃,也能喂猪,滤下的液体沉淀后,倒掉上面的清水,就凝成一个淀粉砣。可晒干保存,也可加水和成粉团,放在铁漏勺里,用拳头砸下去,下面即有粉条漏出。把粉条漏在开水里煮过,捞出成把在绳上晒干就是粉丝了。如法泡制,还能做出粉皮扁粉凉粉等花样。下粉是个力气活,尤其掌勺的最辛苦,要一拳一拳用力砸下去,力度均匀,节奏稳定,不然粉丝就粗细不匀或断条。我也掌过勺,一晚上砸下来,第二天,胳臂又酸又痛,好几天过不来。

  至今记得生产队那口热气腾腾的大锅和一群打着赤膊的汉子,满脸油汗,噼噼啪啪地同时砸着几张粉勺,勺下的粉丝不断拉长变细掉到锅里,汗水也噼噼啪啪地掉进锅里,队长见大家辛苦,半夜收工前会让大家饱餐一顿猪油炒粉丝,只听一片吸溜呼噜之声在夜空里回荡。这山芋粉丝制作粗糙,粗细不匀,颜色发黄,但在那时的乡下就是高级美味。后来见到一窝银丝般的晶莹透亮的龙口粉丝,才知道俺那乡下山芋粉丝的寒碜粗鄙,也难怪,龙口粉丝的原料是精选的绿豆或豌豆,比土头土脑的山芋可尊贵多了。

  在后来的日子里,龙口粉丝没少吃,吃起来依然稀哩呼噜,动静不减当年,常常被芦太揪住耳朵。关起门来家丑不会外扬,太太尚能容忍,可一旦有社交聚餐,关系到中国人光辉的国际形象,就不能含糊了。尤其宴会时,太太女儿,一左一右以凌厉的目光夹击着老芦嚅动的嘴,老芦马上懂了餐桌礼仪,左手叉住粉丝轻轻转上几圈,右手用刀切断乱散的长条,徐徐地举起送入口中,慢慢地吞下,再用雪白餐巾优雅地轻拭口唇,一副儒雅中华绅士派头,好在这样的场合不多,老芦尚能应付裕如。但后来体检发现血糖偏高,太太实施了严格的饮食管制,粉丝的糖指数较高,列入被制裁名单,从此就依依不舍地与粉丝告别了。

  这些年来,嘴巴虽告别了粉丝,眼睛却看到越来越多的粉丝,频频出现在报纸上网络上,开始茫然,后来与时俱进,总算弄明白了原来这粉丝不是那粉丝,而是英文fans的音译,开始有人直译为扇子,比较误导,不被大众接受。过去也曾有过粤语“拥趸(发音:蹲)”一词,虽然举万足拥护,气势很宏大,但趸字太冷僻别扭,大多数人不认识,读不好,远不如粉丝大众化地脍炙人口,中外皆通,于是粉丝一词便流行开来。凡名人如政客,球星,影星,棋手,歌手,作家,诗人等等都有视其为偶像的大批粉丝,对其奉若神明,顶礼膜拜,对其朝思暮想,发疯抓狂,为其摇旗呐喊,鼓噪声势,加上媒体的推波助澜,实为当今社会之一大景观。

  说起粉丝,很多人以为不过是一群心智未开的少男少女追星族,发烧友,其实不然,可以说人人都是粉丝,只是所“粉”的对象和“粉”的程度有所差异而已。少男少女大多粉丝歌星球星,粉起来如痴如醉,丧失理性,但多不能持久,昙花一现,即移情别恋。成年人则理性持久,举止有度,是粉丝的较高境界。说起来老芦的一生也是粉丝的一生,从小就开始粉丝球王庄则栋,接着是歌仙刘三姐,笛王陆春龄,琴后闵惠芬,棋王胡荣华,卡斯帕罗夫和美国的天钩贾霸,飞人乔丹,甚至还有赵本山,小沈阳等等难以尽述。

  大凡粉丝迷上了某一歌星或球星,这粉丝们多半也喜爱唱歌或打球,不少粉丝甚至能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如一些京剧票友。最次也知道规则,懂得欣赏,绝不会是个门外汉。如老芦对高尔夫球没兴趣,既不懂规则也不能欣赏,所以就不会成为老虎伍德的粉丝。老芦既是粉丝,也多少有两把刷子,只是玩什么都没长性,发烧一阵子就丢下,象狗熊掰棒子。老芦吹过笛子,拉过二胡,街头卖艺的水平,这些年不练了,但偶尔心血来潮还摸一下。象棋坚持了好几年,最终也放弃了,一则下疲了,很难提高,兴趣大减,二则是我心中偶像,战无不胜的人类棋王卡斯帕罗夫被电脑深蓝击败退出棋坛,使我很受伤,也就挥泪告别了象棋。

  看起来粉丝天天追着明星如绿叶捧花,众星拱月,其实粉丝也是有野心的,内心也想往着明星的气派和荣耀,有机会自己也想过一把当明星被别人粉丝的瘾。老芦就做过这美梦,想当猫王和刘德华那样的歌星,一曲下来,粉丝如潮,迷死少女无数,那是何等的风光啊!于是投入血本买了一套卡拉OK音响,话筒录音,一应俱全。又买来一万多首中外金曲,就在周末开练。老芦干事,真是叫真,见缝插针,连上下班的路上也车轮滚滚一路歌声,到了曲不离口的程度。几个月下来,自我感觉良好,决定在一次派对上显摆显摆,弄点粉丝。那天男女老少来宾不少,老芦拉开了架势,

  “呀---啦索------伊---耶------”

  一曲《青藏高原》穿云裂石,气冲霄汉,果然有震撼效果,听众们个个目瞪口呆,象是新近震惊世界的英国超女苏珊。波伊尔,我心中大喜,趁胜追击:

  “哗啦啦的黄河水,日夜向东流,黄土地的儿女哟,跟着那太哎---哎哎---哎哎------阳---走---!”

  这一段拖腔象是九曲十八弯的黄河奔腾激荡,一泻而下。够味!我摇头晃脑,紧闭双眼,完全沉醉在大西部那长河落日的苍茫暮色里。可等我清醒过来,睁眼一看,厅里没人了!只剩三四个孩子在打电脑游戏,大人们都到楼下和厨房去了。我蹭上去问:“咱这歌唱得咋样?”老李翘起拇指:

  “高!高!你这嗓门可真是---真是那个高哇!”

  杨教授一边穿大衣,一边不阴不阳地附和:

  “精彩!简直就是那个那个骆驼跳芭蕾舞------拜拜!”

  人走茶凉,我还琢磨着老杨的歇后语:

  “骆驼跳芭蕾舞------,什么意思?沙漠美景?”

  老婆嗖地一声把围裙摔过来:

  “美你个头啊!骆驼跳芭蕾就是猪八戒照镜子,懂了?笨!快刷碗去!你看这菜剩了多少?想减肥听你唱歌就行啦!”

  打击是沉重的,没成想我的处女秀成了告别秀,别了,卡拉OK!

  猫有七条命,虽说老芦唱歌的星途不顺,却不影响俺继续粉丝乒乓球。从小学起老芦就是超级乒乓粉丝,庄则栋的左右开弓,李富荣的轰炸机,徐寅生的十二大板,老芦都如数家珍,随着乒乓名将的流水般的代谢,老芦也就成了资深粉丝,但初衷不改,老而弥坚。2005年在康州快活林赌场举行的美国公开赛,世界大腕云集。老芦从早到晚在球场泡了一整天,看了几十场比赛。王励勤,马琳,刘国正,王楠,高军,老瓦,波尔,星光灿烂,精彩纷呈,那真是老芦一生中最难忘的日子之一。那之二之三呢?暂不告诉你,猜去吧!

  这么多球星,你猜老芦最迷谁?王励勤?嗯,王大力力大无穷,利害!曾有一板把球打开裂的记录,但却不是老芦的最爱。马琳?那小子虽几乎战无不胜,但抽球的样子太难看,象是举手投降。猜不着?告诉你吧,老芦的最爱是瑞典四十岁的老将佩尔森!老佩纵横乒坛20多年,鏊战中国六代选手,雅典奥运会双打时与老瓦宝刀不老,再发神威,把如日中天的孔令辉王皓斩于马下,令世人侧目。老佩的正手暴冲与反手搏杀威力极大,堪称独步乒坛,尤其是反手,腕力极强,出手快而狠,球似流星,只听噼噼啪啪连声脆响,观之真是赏心悦目,一大享受。比较起来,中国选手普遍反手较弱,即便王大力,反手也仅仅是“够用”(蔡振华语)而已,得分全靠正手或侧身。除老佩外,格林卡,鲍罗斯的反手也很强,没一个中国人能够媲美。

  老芦你看球还有点名堂,打球咋样?这个嘛,咱不好意思说,还是先看看俺的硬件吧。俺在地下室放了个墨绿球桌,红双喜球网,蝴蝶牌横拍两块,有38毫米和40毫米的白黄两色球600多枚,有德国产练球机一部,近三年来每星期至少练三小时,不管咱球技如何,俺以为只要有这点精神,就是个好粉丝,高尚的粉丝,纯粹的粉丝!为啥老芦独钟情于乒乓,唉,说起来伤心。读研时也爱过篮球,1米7的个头,篮下没戏,好在远投准,就打后卫。一次抢球时被一个280磅的老黑兄弟撞出丈把远,眼镜摔成两半,你说这篮球还能打吗?我儿子1米8,180磅,高中时在校足球队,没等毕业就下岗了,膝盖几次受伤手术,如今爬山都不行,你说这足球能打吗?看看咱中国队的足球兰球水平,你不就啥都明白了。

  老芦爱乒乓还有个重大原因,先问你:人生什么病最可怕?心肌梗塞?错!三分钟就翘蹄子,这是人最快乐的终结。癌症?嗯,拖个年把半年,受不少罪,但还是个有期徒刑,能较快地得到解脱。我说人生最痛苦的病是老年痴呆,躺在床上十几二十年,就是植物人,吃喝拉撒全得人伺候,活得毫无尊严,生不如死。里根总统为何得老年痴呆?徐寅生同志说,因为他不打乒乓球,听说过哪个乒乓球手得了老年痴呆?没有!因为乒乓球锻炼了你大脑的快速反应,手眼协调,动作敏捷。乒乓球运动不受年龄限制,八九十岁照打不误。徐寅生是俺一生的偶像,他的话自然是金科玉律。令人欣慰的是芦太太也牢记徐主席的教导,每到周末,都要与老芦杀上几盘,儿子女儿回来还能打双打,真是爽!

  从2008年起,老芦开始写写文章。与很多年轻时有过文学梦的人不同,老芦从来未对文学感过兴趣。中学时读过所谓大作家的散文《谁是最可爱的人》,《荔枝蜜》等恶心文章,大倒胃口,从此不屑再谈文学,更未粉丝过任何作家。即使文革后的刘心武,梁晓声等名家的作品,我也只翻过几页,就丢在一旁。2007年,一个底特律的朋友电邮来他的自传,十几万字,看了,觉得虽然文笔一般,但真实感人,尤其是他1960年逃荒讨饭的那一段以及他江西家乡的那些人和事,竟有一种沉甸甸的史笔的感觉。他说他已自费印刷多本,与家乡的族谱一并保存,作为记录,让后人知道前辈人的生活经历。他也建议我写点东西,我心有所动,请示太太,竟得到支持,说写写文章,动动脑可以预防老年痴呆症,你看季羡林,快百岁了,还常写文章,脑筋还好用,于是美国的中文网站西恩地里就有了个写手芦紫。

  网络时代,自由社会,畅所欲言,直抒胸臆,感觉不错。在网上舞文弄墨,人人是写手,个个是作家。文章写出来就有人评,七嘴八舌,说三道四,对了胃口的吹捧几句,叫你飘飘然头重脚轻,不对胃口的,棍棒交夹,砖石齐飞,叫你鼻青眼肿焦头烂额,也挺刺激。老芦的文章假鱼村言,信口开河,多不登大雅之堂,自然少不了挨砖,那是关云长走麦城,咱就不说了。可令俺激动的是俺也划拉到几个粉丝,哇噻,老芦也有粉丝啦!捡两根最大粉丝说吧,你站稳了,别吓着你。一个是咱安徽老乡,大才子尚能饭,一个西恩地名人美女星光。都是在西恩地成名多年影响巨大的超级大侠,那些中侠小侠们自然不敢驳他们的面子。有这二位的呵护,老芦在坛子里混得风生水起,还算滋润。

  可惜好景不长,不久,坛子里风云突变,一场弹火纷飞的舌枪唇剑过后,尚星两侠负了重伤,躲进深山,闭关疗伤。老尚嘛,还无所谓,真正放不下的还是美女星光,她和凡草女侠组织编印了《天涯忆旧时--海外知青文集》一书,还收入我的两篇,使我很有成就感,似乎离当个真的作家不太遥远了。以此对星光更有知音之感,她那蒙着面纱的头像使我想起美丽的楼兰姑娘,多少次遥望夜空的繁星,我都会深情地唱道:

  “楼兰姑娘你去何方?前面路太远,前面风太狂,不如停在我的帐房。”

  只可惜她听不见,当然也不能让太太听见!失去屏障,老芦顿觉北风刺骨浑身透凉。加之老芦做事没长性,三分钟热度,现在两位名人粉丝离去,上网的兴头大减,于是决定退隐江湖,优游岁月。正好回大陆探亲一个月,不能上网,就此告别了西恩地。

  三个多月没有上西恩地,心中虽有些怅然,但慢慢就习惯了。直到有一天,我突然收到中学同学好友马步志的电邮,声称他是我的最大的粉丝,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云云。这人呀,谁都都有点虚荣心,当初老毛在天安门城楼上指着山呼万岁的人群对斯诺说,人总要搞点个人崇拜,就象你是个作家,人家都不看你的书,你高兴吗?老芦也爱虚荣,听到如此的赞美,马上头重脚轻,一个电话打回去与步志聊了俩小时,一开口他就说,认识你四十多年,从来不知道你能写这么好的文章,我说,可不,一年前我自己也不知道,听着他用的那些形容词,我的感觉就是轻飘飘地如在云端。原来,以前每次回国,总会见到他,在一起聚一聚。这次我在国内时,他去外地出差,没见到,他回来后到我家见到了星光寄来的书,读完大喜,向我弟弟要去了老芦所有的网文,读完,然后给我发的电邮。

  萝卜菠菜,各有所爱,马步志对老芦的文章是王八瞅绿豆,对了眼了。其他人可并不如此。我的文章写出来都会电邮给弟弟,他当个中学副校长,不干多少活,天天惦记着他的乒乓球和他那俱乐部比赛的名次,看了芦文,不敢得罪老哥,也会皮笑肉不笑地客套两声:“好!好!”听得出,纯属礼貌。我老爸天天钻研佛经,我的文章,他只描了一眼:“有功夫咋不干点正经事?”连起码的礼貌也没了,原来我写文章是不正经。这次回家把《江营轶事》和《一枝花》分发给几个朋友,聚会时听他们的反应。一枝花孙秀兰首先发难:

  “我说炉匠你也太损了,把人家什么事都往外捅,要是让孩子看见,多丢人!”

  还是老歪仗义:“人家炉匠又没造谣,你要敢做敢当,对不对?”

  张献花了十分钟看完,就说了俩字:“不赖!”仅仅是不赖而已。

  陈志比较难缠:“说我是九段神偷,我去告你诬陷,侵犯我的名誉!”

  这回张献够朋友:“炉匠,别怕,我给你作证人,你说的都是事实。”

  总之,家乡的亲朋好友数十位,激赏芦文的只有马步志一人,千两黄金易得,一个知音难求呀!马步志,我在《烟酒财色》里写过他,他的老婆叫祝英梅,我们开玩笑说她,你这祝英台不嫁梁山伯,嫁给马文才啦,并说马步志与马家军军阀马步芳马步青是本家,以后会受牵连。步志酷爱文学,插队时背诵唐诗宋词无数,现任水利局办公室主任,正在编写地方水利志,并有文章在蚌埠的文学刊物上发表。此后的几次电话中,他告诉他在国内网上搜寻,发现国内好几个网站转载过我的文章,使我大吃一惊,自己的信手涂鸦竟到处留传,观点谬误之处要误导多少读者!步志说,写作只须用真情去写,观点对错不重要,没有谁是圣人,文章毫无错误是不可能的,只要用自己的本色去写,相信读者自有判断的能力。

  跟他说起我要封笔戒网了,他大呼不可,并说了一句震古铄今的名言:“你老兄要是封笔不写,乃中国文坛一大损失也!”我大笑出声:“中国文坛一大损失!”老芦何许人也?文曲星下凡?不过我答应他,为了避免中国文坛蒙受巨大损失,老芦就接着写,小车不倒只管推,一直写到老年痴呆语无伦次为止。就算不为中国文坛,仅为你马步志一人也行,女为悦己者容,士为知己者死嘛!只可惜马步志是个胡子拉楂的大老爷们,不是个沉鱼落雁的美女粉丝!

  于是西恩地上又有了一堆字字珠玑的老芦游记和脏话连篇的王婆骂街。看了我的骂街文章后,步志发来一信,照录如下:

  “初看此文,以为老兄是在男性更年期,体内荷尔蒙紊乱。仔细思索,其实不然,此文反映了当年农村人们物质生活的极端微薄和精神生活的极度贫乏,老兄微言大义,揭露了毛泽东时代的黑暗愚昧,有着深刻的社会意义,老兄德莫大焉!”

  靠!老芦信口胡扯,竟扯出如此微言大义来,有铁杆粉丝如此,老芦幸何如哉!

  有这样的铁杆粉,那怕只有一个,心里也热乎乎的,可要保住这个唯一,也不是那么容易。上周末的一次通话中,马步志忽然说起知青文集里还有好几篇好文,尤其是独善斋主的《河东四子》当为全书之冠,听完,好象兜头一盆冰水浇下,斋主是冠,那把老芦往哪摆?老芦头还算什么?只要斋主还写,中国文坛还有何巨大损失?正在心下忧伤,忽闻步志要我发给他斋主的其他文章,供他欣赏学习,我装着轻松,口中连声答应,你想老芦是何等人,电话刚挂上,主意已经打定:过两天把网友老鱼头的几篇破文删掉署名发给他,鱼目混珠,桃代李僵,就说是斋主的,败了他的胃口,老芦的形像岂不更加光辉?什么?纸里包不住火?管不了那么多了,淮北土话,“挖个坑,放个屁,快活一会是一会儿”吧!咱老芦又不是圣人,你说对不?

□ 读者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