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很本份,象文字一样本份,文字都有点形而下。得之于具形
,失之于音韵,音韵之不足,导致交流、音乐、形上构造的不足,这
个不多论。我就中国文字中的“家宅”的概念与西方社会人类学中的
“家宅”概念比较一下,看能不能发明一些意思来。

“家宅”一称,倒也体雅,都置身屋企之下。我最先接触家宅两字倒
还是佛经,地藏菩萨本愿经中的:家宅永安,先亡升天(十种利益)
,有一种和祥的感觉。前天查《说文解字》,兼段玉裁注释的“家”
与“宅”,都是难得的原始资料:

《说文·宀部》:家,凥也。从宀,家豭省声。
【注】
凥各本作居,今正
凥處也,處止也,釋宮牘戶之閒謂之扆,其內謂之家,引伸之天子諸
矦曰國大夫曰家,凡古曰家人者猶今曰人家也,家人字見哀四年左傳
夏小正傳及史記漢書,家凥曡韵

再解宅字:宅,人所託凥也
【注】
依御覽補字,託者寄也,人部亦曰侂寄也,引伸之凡物所安皆曰宅,
宅託曡韵,釋名曰宅擇也,擇揀吉處而營之

“家”、“宅”并为说文*宀部的头两个字,以后合成一词,也自然
如流水。

居止之处而安之若宅,这些都很本份。可形而上,不得形而下,虽然
我以为许慎解家置之于说文·宀部自有其一份道理,或即孔子“春秋”
大意也说不定。毕竟文化有创的成份。不然何能形而上?

现在汉语里的家宅多带些风水味,会不是佛经翻译所致?说到翻译字
汇,不由不让我想起社会人类学中最新定义的家宅,确实把这两个字
拔高到非常形而上的地步,也不失其原始风情:

家宅的概念

在世界上一些不同的地方,有些社会是由一些既无法按照家庭,也无法按照氏族或
世系定义的单位组成。这里必须引入“家宅”这个术语(就这个词在人们所说的“
贵胄之家”的意义而言)。为什么必须引入家宅这个概念才能理解这些单位;也就
是说,一个迄今仅在复杂社会里才能看到的社会结构类型,为什么在研究无文字社
会时同样派上了用场。

第一个例子是英属哥伦比亚地区的夸扣特尔族印弟安人。当人们着手研究他们之初,
即十九世纪末叶,这些人被以为正处在从母系制度向父系制度演变的过程当中。后
来,由于有了更完整的资料,大家又接受了相反的假设。今天,大多数民族学家都
认为夸扣特尔人有一种不分亲系的制度,可是这并不能令人满意,因为他们的组织
形式明显有着一些父系制度的特征,但同时也带着母系制度的某种色彩。不过,这
些原则却没有一个标志明确的领域,因此无法把夸扣特尔人归入双系裔传的社会之
列。

与夸扣特尔人相邻的沿海偏北地区的民族有着明显的母系裔传制度,但却没有妨碍
他们拥有同一类型的建制。所以,如果我们只限于考谍继嗣和裔传方面的规则,这
些建制便解释不通。

加利福尼亚的余豪克人(Yurok)的情形进一步强化了这个负面的结论,并且暗示出
这个问题的一个答案。实际上,余豪克人向观察者显示,他们在裔传、政治、权威
乃至在社会组织方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则。不过,这是因为,在他们那里,被民族学
者视为只是一些简单的建筑的家宅--照他们的语言的叫法--其实是名副其实的
权利和义务的主体。余豪克人的家宅是不能归结为一处居所的。世代相传的居住者
--无论是男系亲属(agnats)还是母系亲属(cognats)--和同居的远亲联姻
亲属,有时还包括一些客户,都对物质的和非物质的财产行使掌控权。因此,只根
据余豪克人所不具备的特征去描写他们的社会组织,并且得出它根本不存在的结论,
这个思路是错误的。这是因为我们缺少家宅这个概念可供使用。家宅是一个持有领
地的法人,它世代相传,全靠着自己的名字、财富,以及它在实际的或虚构的世系
中的名号。这个世系被认为合法的唯一条件,是这种连续性能够在亲属关系或联姻
关系的语言中得以表达,而且,最赏见的情形是两者兼有。

然而,在欧洲和世界其他地区,中世纪的家宅显示出一模一样的特点。它们的性质
同样是首先拥有一块由物质的和非物质的财产构成的领地--即所谓的“荣耀”-
-其中甚至包括来自超自然的财宝。不论是在联姻关系还是在收养行为方面,这些
家宅为了能够一代代地传下去,在很大程度上必须求助于虚构的亲属关系。当缺少
男性继承人的时候,或者有时跟他们竞争时,姐妹们也可以把名号继承下来,要么
是理所当然的,要么是借助于“搭桥铺路”。夸扣特尔人即依循这样的规则,姐妹
们向子女传授特权,后者通过这种规则从外祖父那里将其接受下来。或许就是出于
这个缘故,有些明显属于父系的制度非常重视母方的姓氏。

最后,在所有“家宅式”社会里都可以看到一些对立的原则之间存在着张力甚至冲
突,而它们在其他地方是互相排斥的。例如,在承嗣关系与居所之间、外婚制与内
婚制之间,以及--借用一个虽属中世纪,但完全适用于其他情形的术语--在种
族权和选择权之间。

总结一下。我们从社会结构方面考察了一些适合于解释在时空间隔极大的民族里反
复出现的社会建制的共同特点。我们认为这些特点来源于一种结构状态;在这种状
态下,政治和经济的利益趋向于侵入社会领域,但尚不具备一种专门的表达语言,
而且,由于被局限在唯一可以使用的语言即亲属关系的语言中,所以它们不可避免
地会对后者造成破坏。

这译文有点拗口,这篇英文的估计更难读:

http://www.sciencedirect.com/science?_ob=ArticleURL&_udi=B6WH6-4HHP58V-1&_user=10&_rdoc=1&_fmt=&_orig=search&_sort=d&view=c&_acct=C000050221&_version=1&_urlVersion=0&_userid=10&md5=615d5dc266806a14de6c1927f5c8552b
House societies vs. kinship-based societies: An archaeological case
from Iron Age Europe

Alfredo González-Ruibal

Abstract

The idea that houses and territories can be alternative systems for
structuring society is undermining the traditional belief that lineages,
clans and other systems based on kinship ties were the only conceivable
principle of social organization in traditional communities. The concept
of société à maison (house society) developed by Lévi-Strauss is
proving to be a useful tool in anthropology. However, only a few
archaeological examples have been provided to date. Following Lévi-Strauss’
definition and drawing on different ethnographic cases of societies
based on house and territory rather than kinship, an archaeological
example from the Iberian Iron Age is explored.

Keywords: Social organization; Claude Lévi-Strauss; Domestic space;
Iron Age; Europe; NW Iber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