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02日 21:33东方早报

1908年11月15日(旧历清光绪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晚清女主慈禧太后因病去世。至今整整一百年。

百余年来,慈禧是个被全盘否定、彻底骂倒、妖魔化了的历史人物。人们往往把晚清内忧外患的一切责任,不分青红皂白地强加在她的身上,把她说得一无是处,成了一个十恶不赦的坏女人。

这样的评价,既不客观公正,也不符合历史事实。时至今日,应该实事求是地重新评价慈禧的历史功过,还她的本来面目。为此,我就下列几方面略抒己见,与大家共同讨论。

一、怎样看待慈禧“垂帘听政”

历来批判慈禧的论著,都认为慈禧搞“垂帘听政”是为了抓权、贪权,从而在根本上否定了她政治地位的合法性,把她说成是个只要权、玩弄权术的女人。

应该承认,“辛酉政变”确实是一场夺权斗争。两个女人(慈禧和慈安)联合恭亲王奕訢,从八个“顾命大臣”手里夺回了皇朝大权。三个年轻人打败了一群老头子,确保了皇权不受权臣的侵削控制。慈禧得以第一次垂帘听政,牢牢掌控皇朝的最高权力。从此,晚清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清初那样权臣控制朝政的不堪局面,爱新觉罗皇统得以赓续。这不仅有利于清皇朝的统治,而且符合当时的政治需要,是深得朝野支持的果断行动。我们知道,“辛酉政变”前的清皇朝,在太平军、捻军的冲击下,处于岌岌可危的局面,形势需要一个铁腕人物来挽救皇朝命运。慈禧这个年仅二十六岁的小女子,敢于冲破男尊女卑的强大习惯势力,机智勇敢地站出来实行前所未有的垂帘听政,做君临天下的女主,堪称是应时顺势的举动。理应肯定,不应批判,又怎是所谓“权欲”解释得了?试问,历史上哪一个统治者没有权欲?为什么不以此来否定以往的帝王将相,单单要用它来否定慈禧?这样的评论,是不是男尊女卑思想在作怪?

慈禧选择年幼的载湉做皇帝,第二次垂帘听政,是因为当时爱新觉罗宗室的诸多王子,年龄大多偏大,不少人已沾染了八旗子弟游手好闲的不良习气,在慈禧和慈安看来,都不合适做接班人。她们都被同治皇帝的放浪行为搞怕了,不愿再出个不肖之君,只有选一个年幼者,以便管教成有道明君。这番心思,是在择立幼主的御前会议上当众宣布的。慈禧说:“文宗(指咸丰帝,庙号文宗)无次子,今遭此变(即同治帝宾天),若承嗣者年长,实不愿,须幼者乃可教育。现在一语即定,永无更移,我二人同一心,汝等敬听。”立醇亲王奕譞之子载湉承继文宗显皇帝为子,入承大统。所以选择载湉是两宫太后的一致决定,并非慈禧为了贪权而独断专行。

如果更深一层思考:在咸丰皇帝只生同治帝载淳一人,别无其后,而同治帝驾崩后朝政如何运作,皇位由谁继承,成了必须迅速决断的大事。在这种非常时刻,慈禧以凌厉果断的手段宣布载湉继位,别无争议地顺利解决。联系到历史上常有为争皇位而子弟间自相残杀的故事,慈禧的这次决断,不能不说做得漂亮。

后来的事实证明:朝臣们对立嗣的争议,并非在择立了慈禧的外甥即幼年的载湉做皇帝,也不是第二次垂帘听政是否应该,而是载湉入嗣咸丰帝还是同治皇帝问题上。既然当时人并没有从权欲上对垂帘发问,我们又何必用权欲来否定慈禧择立幼君呢?

二、怎样看待“削平发捻”

慈禧被骂倒的一个重要罪名,是她主政时镇压了太平天国和捻军,因此被骂成是镇压农民革命的刽子手。

太平天国能否称为“农民革命”,学术界早就有不同看法,甚至能不能称作“农民战争”,我认为还值得讨论。撇开这种定性不谈,专就太平天国政权的作为来说,从1852年永安封王建制到1853年定都天京,就已经呈现出封建专制的性质。定都之后,更向恶性发展。天京成了洪、杨小朝廷的安乐窝。大兴土木建造富丽堂皇的天王府,“周围十余里”,超过北京都城一倍多;宫中使唤女子千余人,天王洪秀全妻妾八十八个,比咸丰帝的嫔妃多十倍;器用大多用金子做成,奢侈无匹。天王出巡,仪仗数千人,百姓都要伏地低首跪迎。完全是封建帝王的排场,何来农民气息?

天京城内废除家庭生活,“严别男女”,禁止男女交往,违者处死。1854年后,虽恢复家庭生活,但仍男女别馆,分男行女行,完全违反正常的人伦天理。

定都南京之初,废除私营工商业,不仅将手工业者一律编入诸匠营和百工衙,实行军事化管理,而且取消私营商业,把商人资本货物归入“圣库”,实行统一配给的供给制度。后来虽有改变,创办了公营商业,“圣库领本,货利悉有限制”,结果,各业店铺无利可图,关门大吉,不得不依靠城外专设的“买卖街”,作为贸易之处。这种措施虽与战争状态有关,但长期实行,显然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更有甚者,太平军所到之处,为了崇尊所谓“独一真神皇上帝”,反对偶像,批判孔子,逢寺庙必废,遇孔孟经书必烧。定都之后,宣布“凡一切孔孟诸子百家妖书邪说尽行焚除,皆不准买卖藏读也”,“凡一切妖书,如有敢念诵教习者,一概皆斩”。对知识之士,掳入军中,逼其充当书吏,不从者杀戮弃尸。可以说,造成了近代史上最大的“焚书坑儒”浩劫。

这样一个专制独裁、愚昧残暴的政权,有多少可以值得肯定,天王洪秀全的糜烂形象,有何必要美化、神化?

慈禧当政之后,重用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汉族将领和他们统率的湘军、淮军,花了七年时间,先后镇压了太平天国和东西捻军,结束了战乱。“削平发捻”既挽救了清皇朝,又使社会趋于安定。清皇朝由此进入到开展“自强求富”的洋务运动历史阶段。试问:所谓“削平发捻”的大方向错在哪里?洪秀全及其太平天国真能代表人民利益吗?不要以为凡是反对清皇朝的战争,都可以不加分析一律认为是正义的革命行动,都值得肯定和歌颂。历史是复杂的,还是实事求是地分析为好。

三、如何看待慈禧对外“妥协投降”

一说到慈禧的对外态度,人们总是说她妥协投降,是近代历史上的大卖国贼。

毋庸讳言,慈禧主政近五十年间,清皇朝面对外国列强的蓄意讹诈和武力侵犯,慈禧确实有过妥协求和的举措,对国家和民族造成了巨大的损害。但是说她一味妥协卖国,就不够实事求是。事实上,凡是外国侵略涉及到中国领土的,她基本上是力争抵抗的。例如: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边疆危机中,日本侵占琉球进而侵犯台湾,慈禧对藩属琉球弃而不救,对本土台湾却坚决抗日;在西北边疆为防止英俄支持阿古柏分裂新疆,命左宗棠出塞消灭阿古柏殖民政权,收复新疆,确保了皇清版图中一百几十万领土免遭分裂;在法国侵略越南进而觊觎我国云南时,她一面暗助黑旗军抗法,一面调集大军和法军进行正面抵抗,在中法战争后期,签订了近代唯一不割地不赔款的条约。即使在中日甲午战争初期,她也曾多次表示要“不准示弱”。《翁同龢日记》称:“上意一力主战,并传懿旨亦主战。”后来,为了怕主战搅黄了自己的六十寿庆,才希图请英俄调停,变为妥协求和。

既然后人对左宗棠收复新疆评价极高,那么决定收复新疆,在财政、用人和建省等方面的决策人慈禧,不也应该予以肯定吗?既然后人对刘永福黑旗军抗法作积极评价,为什么又要骂支持刘永福抗法又敢于和法国侵略者战斗的慈禧?把清皇朝签订的不割地不赔款的条约斥为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除了义愤之外还有什么?由此可见,说慈禧对外一味妥协投降,是不是片面过分,不合乎历史事实?

慈禧主政和训政时,签订了《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确实是卖国行为,应该受严谴。但若从“弱国无外交”的大视野分析,一个战败的国家和政府,有多大能力抗争外国侵略者无厌的勒索?在弱肉强食的时代,战败者又怎能避免列强蓄意强加的丧权辱国条款?何况《马关条约》谈判时,中方的签约代表李鸿章曾经作过抗争并遭受日本极端分子的伤害。那么把账都算在慈禧身上,说她对外国侵略一味妥协投降,出卖国家主权,是不是符合事实?对外签订不平等条约,是不是应该作历史分析?只有《辛丑条约》是慈禧为了避免列强追究自己是战争祸首的责任,心甘情愿地实行“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而签订的,是货真价实的卖国行为。

四、怎样看待慈禧晚年的改革

慈禧因为扼杀“百日维新”、杀害“戊戌六君子”、缉拿康、梁而被骂为顽固守旧的总代表。应该承认,镇压维新变法,确实是慈禧的罪过,理应受到严谴,但也不要因此对维新人士的急躁冒进和失当举措不加分析,全盘肯定,尤其不应据此否定或低估慈禧晚年实行新政和预备立宪的改革。

1901年初,慈禧决定推行新政,准备学习西法,大兴整顿,变革成例,破除守旧痼习,史称“清末新政”。新政包括改革官制、整顿吏治、改革刑律、编练新军、兴办商务、振兴实业、废除科举制度、兴办新式学堂等多方面内容。尽管新政是出于使清皇朝长治久安的目的,但它确实是内容新、力度大的改革,可以说是一种“开明专制”性质的举措。这个政治女强人,在二十世纪初年重新举起被她镇压掉的变法旗帜,有这样一番布局,不论主观动机如何,客观上是符合潮流,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因为新政的这些内容,从本质上说就是一定程度上把新的资本主义因素移植到封建专制政体中,这就使新东西得以在旧事物中逐渐发酵膨胀。当条件成熟以后,它就成为破坏旧体制的力量。新军的革命化,近代知识分子的产生和民主革命思潮的高涨,资本主义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发展,都在二十世纪初年清末新政中出现,最终成了埋葬封建君主制度的力量。事物走向了它的反面。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清末新政,就不会有辛亥革命的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有人只强调新政出于清皇朝为了巩固统治的目的,说它是“假变法”,我认为是不公正的。试问,历史上哪一个封建皇朝的变法不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即使是戊戌维新不也是为了清皇朝的长治久安吗?难道要封建统治者出于人民利益考虑实行的改革才算是真改革、真变法吗?

到1905年,慈禧在清末新政的基础上,接受臣工建议,开始考虑政治体制的根本性变革,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各国宪政。1906年,宣布预备立宪。她承认专制政体已不适合时代要求,但马上立宪,又“规制未备,民智未开”,显得太仓促,所以先搞“预备立宪”,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预备立宪”是清末新政的继续与延伸。立宪对于一直实行君主集权的清皇朝,无疑是一场颠覆性的政体变革。慈禧自己也不知道何时能兑现立宪承诺。拖到1908年才颁布《宪法大纲》,宣布九年以后正式召开国会,推行宪政。

《宪法大纲》规定的“君上大权”,跟英、德等国的君主立宪政体相差甚远,皇帝大权一点都没有削弱,反而以宪法名义加强并固定下来,国会作为立法机构,只是看皇帝旨意办事。这样的君主立宪,说它是一个骗局,不是没有道理。不过话得说回来,慈禧在推行新政后不久,敢于在根本体制上进行改革,尽管主观上别有所图,客观上却是对提高人民的政治意识,对近代知识分子和士绅要求参政议政的权利,对地方自治,都起到了动员、鼓舞、促进的作用。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是慈禧一生的亮点。

五、结论

慈禧作为晚清女主,统治清皇朝近五十年,开创了晚清史上的“慈禧时代”。

这是一个不同于嘉、道以来不思改革、墨守成规,在中世纪徘徊的新时代。在慈禧当政的四十七年中,虽然仍是专制腐败、民不聊生,但设工厂、造轮船、修铁路、办学堂、派留学生、练新军等都在陆续举行。到二十世纪初甚至还想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如地方设立谘议局,中央设立资政院,为实行宪政,设立“宪政编查馆”,办理宪政一切编制法规统计政要各事项,等等。这些措施主观动机怎样,实施效果如何,还可以讨论,但这些改革措施毕竟对中国走出中世纪,实行近代化有利。

慈禧时代也是个力图面向世界的新时代。慈禧当政时期,外国公使驻京,中国派出驻外使节,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等。虽说“天朝自大”变成了“洋人的朝廷”,但中国毕竟和世界联在了一起,知道“天朝”以外还有一个广阔的世界。

慈禧时代更是一个不同于以往闭目塞听、思想禁锢而是新学盛行、新潮迭起、思想启蒙的新时代。

当然,慈禧当政时期,对内培植亲信、排斥异己,扼杀维新运动,镇压民主革命;对外屈服于列强压力,往往取妥协求和态度,甚至“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签订丧权辱国的条约,因此受到了世人的严谴。但是,若从时代变化、社会变迁的大处着眼,我想,对于这样一个掌权的女人和这女人掌权的时代,恐怕还需要作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慈禧主政时代的许多改革是前所未有,是历史的进步而不是历史的倒退,应该得到肯定。她不是政治家。在我看来,一个政治家必需了解世界大势,在内政外交操作中有明确的方针、政策,有切实的计划、步骤。她没有。她只是随意而为,甚至为一己私利,翻云覆雨,所以她只是一个手握大权的政治女强人。但她能在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下,勇敢地站出来,以女主临朝称制,使得清皇朝起死回生,维持了近半个世纪。她一死,清皇朝三年后就完蛋,这不能不使后人深思。当然,这中间她弄了些权术,有着强烈的权势欲。我认为都可以理解,也可以批评。但这些并不是评价历史人物的标准。真正的标准,我认为应该看她比前人多做了些什么,所做的事对社会稳定、对历史前进是不是有利?以这个标准衡量慈禧,我认为她是一个既有功又有过的“问题人物”。她在上述四个方面的作为,客观上有利于社会安定,有利于推动历史前进。以往把她一棍子打死,一概骂倒,全盘否定,我认为是不可取的,不是实事求是的治史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