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标题好像是“第一滴血”:)而这血是六四时期的一种血,另外一种向往自由,痛恨邪恶政权的血。那是青春少女都经历过的血,青涩爱情却惨遭无情“爱人同志”的抛弃。大概是5年前写的,那时adagio痛批我,但我只想记录,不做评论,因为我生来就是怀疑主义者,怀疑一切理论、教条以及一切的主义,包括我自己的享乐主义。
写好的东西很难修改,除非换一个角度,换一个语气来写这个故事。这是我离开中国前的一个故事,曾经震动了我的一次经历,前后也不过一年的时间。之后,几个我爱的人进了不同的监狱,“爱”让我永远离开了中国,今后也很难回去了。
爱是我永远的毒药与麻醉品。
- posted on 06/02/2009
初血
没有时间读我乱七八糟东西的朋友,读梗概就差不多了。
故事梗概:1988-1989,林月是北京某高校的大四学生,她的男友陈志彬退学去香港执行任务。信奉享乐主义的林月去广场,她根本不喜欢政治,根本无心参与任何主义与运动,只因为她要给陈志彬电话,六月三号的晚上她费劲周折,给志彬电话,结果却无法返校,亲眼目睹了广场上的屠杀。 讽刺的是,其间,林月深爱上了官倒大官商, 六四学运追杀的贪腐高官,有美丽妻子与女儿的康宁。林月的父亲以及康宁都因为极端的命运进了监狱,一个是矜矜业业整天呆在实验室里的书呆子,一个是运筹帷幄的超级商人,他们结果都成了六四学运的牺牲品。 这就是六四的悲剧,无辜的人、不问政治的人结果成了政治的祭品。残暴的中共专制杀虐了美好的感情与梦想。20岁她就已经见识了人间最惨烈的悲剧,中共的监狱以及杀戮。
人间的喜剧与悲剧比任何主义、任何理论与革命更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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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我虐待的读者,请原谅我让你这么难受,这样受折磨了。你先喘一口气,让我来按摩你阵痛的神经,为你放一段舒缓的音乐,你想听什么呢,我的朋友,别这样叹气,你说你宁愿去看糟糕的武侠片和俗不可耐的滥情片,也不愿听我这絮絮叨叨没头没尾的故事,这故事让你的心没着没落,感受着无边的压抑,让你看着我一片片连血带肉往下割肉,看着我的灵魂在汤锅里沸沸腾腾地煮着。有什么办法呢,难道还有比这更好的主意来讲我的故事么?讲一段轻松的吧,为了让你知道这个故事的开始,还是从头讲起,用过去的故事先给你洗个泡泡澡。
今天是我的生日,晚上自斟自饮,喝高了,脑袋里一团浆糊就信口开河乱讲话,真实的和虚幻的都混在一起,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一年年过去,我从小林月到大林月,岁月的镜子前光线黯淡,我俯视那段时光,高兴的是虽然心上满是皱纹,脸上却还皮光水滑,敢跟最酷的辣妹一同走在街上。
如果我们跨过了记忆这一关,无论如何伤痛的过往恋情,就算是剜心割肉的爱也都会消失的。 我很快就忘记了第一个让我懂得爱情的人,我也忘记了小时父亲因化学中毒病危时我的悲伤,完全的彻底的,就像忘记一块墓地。我们向前走去,过去的影子就越来越淡,漫含酸楚的回忆渐渐就有了一丝甜味,然后就是一点点的涩,一点点的麻,直到它变成一缕烟,最后就是白白的一片云雾。
冬季总是有没完没了伤感的爱情,这就是我现在住在阳光灿烂的南方的原因。我想从记忆中抹掉所有情人的面孔,我要学习完全忘记有过的爱恋,然后重新学习和熟悉这些焦躁难耐的痛楚。我非常容易染病,也非常容易染上爱情。年轻的时候发发疯病,染上爱情,就像小孩子都要得麻疹一样。大人们在染上爱情以后,就需要在婚姻这贴止痛药的怀抱里舒舒服服地渡过难关,从此不再传染上。而我从来就没有得到这样一贴药,所以就经常发烧,我每一次发烧就是这样的,烧得死去活来,每次都差点把自己烧掉。简直就是病毒性感冒,每到冬天就要发作一次。
喝高了,我就止不住回忆。很多年前了。大学校园里的那栋女生宿舍楼在我记忆里慢慢出现,接着就浮现出网球场、图书馆和那个常去散步的操场。小教室半开的门,宿舍笼罩在金黄色的尘埃里,在一条黑暗的通道里。
大一的生活整天都被考试包围着。我鬼使神差地到了一所特别的学校。那学校除了考试之外,必须通过非常严格的面试,不仅需要有出众的仪表更要有强健的体魄和敏捷的思维。我们将来的工作是有特殊使命的。学校很小,座落在城西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四周警卫严密,这里是训练特殊人才的营地。从南方城市来的同学总共才不到5个人。我们是小班制,班上一般只有10来个同学,分成三个班,一个快班和两个慢班,一共是35个学生。可恶的系主任采用强化训练的机制,在第一个学期,就要重新洗牌,甚至强迫退学。不能通过期末考试的快班学生都要被涮到慢班去,我就是这个给涮下去的学生之一,我一考试就发慌,脑子一片大乱,结果就给涮下去了。
可怕、耻辱的事情还不止这一件,我可耻地暗恋上了一个快班的男生。 我今天怎样都想不起来他的名字了 ,就叫他林睿吧,是一个从南方小镇来的小伙子。 在幽暗记忆的微光中,我仍能辨认出他脸的轮廓。他橄榄色的皮肤,脸棱角分明,体形好,也非常健硕。他运动的时候有一种横冲直撞的美,言谈间却有一股神秘、忧郁和飘逸。他沉默寡言,这沉默简直就是为了让我更加疯狂而表现的。除了功课好之外,他的体育也非常突出,是足球队的前锋,网球比赛也常拿名次。我们那时虽然生活很清贫,但是精神生活却是丰富的,几个馒头,鸡蛋,咸菜香肠就可以聚餐了。总有几个人借了各种名义来女生宿舍串门,但他不来。关于他,他的一切,很少有人谈起,很少有人关心。似乎只有我迫不及待地想了解他。他为人低调,似乎也并不是其他女生的梦中情人。大家都被功课累得天旋地转,似乎也没有人谈情说爱的。另外我心里也在排斥他,他是南方人,我拒绝与南蛮子来往,因为他们在高中时一直欺负我,欺负我是个穷的外省人。他们对外省人不友善,我也不讲他们的方言,那种方言太粗鄙,太难听,嘶哑的喉音,讲起话来总好像在吵架。寒暑假回家,我都避开他们,独自一人乘坐火车北上,一个人独来独往。
林睿有一个秘密:他的表妹。他的表妹小蒲我只见过几次,她那时在另一个学校读书,每隔几个星期,在周末来看他。我有个学法语的女友陆麟与我住在同一层楼,小蒲晚上就住在陆麟的房间里。我们都叫她表妹。表妹不漂亮,也很寡言,但是一说话都很慢, 轻易也不开口,好像旧时代的规矩小姐。不像我总是容易激动,乱讲话。表妹有很重的南方口音,因为是林睿的“表妹”, 我时常也借故去陆麟的房间跟她聊天,希望了解林睿神秘的生活。 但她几乎什么也不说。那时的心啊,太纯洁,根本就不知道这“表”也有不同的“表”法。
世界变得真快。20年前的中国,我们都好像还在笼子里关着。现在的年青人多幸福啊,有那么多公开的诲淫诲盗的媒介。那个时候,什么都是偷偷摸摸的,暧昧的,连表妹也是暧昧的。爱是禁止的,至少身体的接触是禁止的。我刚进学校没多久,法文系的两个学生就被开除了,说是有人看见他们在学校的教室里如何如何。他们说那个青岛来的女孩子眼睛能勾魂啊,什么人都能给勾了去。她还没呆够一个学期,就被开除了,那个法文系的男孩子夏天就要毕业了。 我也希望有个表哥什么的来看看我。母亲有个老同事的儿子我称为四哥的,来看过我几次, 他后来去了日本。
功课非常紧张,每天除了功课之外,我就给父母写信,或者抱着我的日记本记着每天发生的故事。我离人群很远,除了陆麟之外,我没有其他的朋友。我们两人性格截然不同,像彼此的倒影成为对方的反对党。陆麟很会交际,比我更会说话,她会察言观色知道如何讨人喜欢。我倔得像驴,她圆滑得像猫;我脾气火躁,她非常有耐心。我出身于书香门第,而她的父母都是没有上过学的工人。我说话直来直去,她巧言令色,专会用些小恩小惠来讨好人。她理性得很,在恋爱上精明算计,从来不会犯错误。
渐渐我就越来越着魔,天天琢磨着怎样才能了解林睿这个谜样的人。就如同面对一道难解的数学题,我常常把自己逼疯一样,做不出来的时候,我就发疯,说我一定要把这道题做出来。 这或许就是医生讲的强迫症吧,我对林睿就是这样一种偏执的强迫的病。我们当时只有大课才一起上。大课也大约只有50人左右,我从来都坐在后排,望着他的背发呆。我一天比一天更沉默,更孤独,每个清晨我就会满怀希望,等待中午或者傍晚在什么地方不经意碰见他,而黑夜来临,我发现自己又掘出了一块绝望的坟墓。每天我都在快乐的颠峰与失望的谷地忽上忽下。有首流行歌叫《暗恋是炸弹》,我经历的“暗恋”当真比炸弹还要凶猛呢。那时我不引人注目,也不合群。我虽然努力读书,可考试总也考不好,我从来就不会考试,一考试我脑袋就一团浆糊,特别冒傻气,简单的问题我会想出复杂的推论和延伸,母亲对我古里古怪的脾气,甚是恼火。
我对生活的无聊敏感。记忆、忘却,其实都是一回事,爱与不爱也是一回事,全都混合成我臂肘上麻木的痛感。
此时另一个人与我在受一样的苦,他绰号叫“小个儿”,当初我们面试的时候,男生的身高不能低于1.72米,他大约正好是1.72左右吧,当然比班上那些1.80潇洒的男孩子稍微矮一点,而且有个可爱的娃娃脸。他非常腼腆,却是非常耐心细致。他对我好得不得了,他画图画得好,素描水彩都挺像样,总是很细心地帮助我。每次自习的时候,我就感到背后有一双眼睛在注视我。老天爷从来就是这样的不让人如意,偏要阴差阳错,你爱的,不爱你,你不注意的,偏偏是那个最疼你的人。
而现在,对他们的记忆都变得一样空洞了。在我头脑里,他们皮肤的气味,早已不存在;他们捉摸不定的目光,他们的声音,我也记不太清了,想起来的时候,只剩下一点带倦意的温煦。笑声,哭声,都听不到了。完了,完了,都忘了,都记不起来了。所以,我现在写起来这么容易,写得这么长,可以一直写下去,唠唠叨叨没完没了。
上数学课,老师在黑板上画函数供求曲线,我就在下面画我的幸运曲线,恋人相遇的交点,供求平衡,还因此发明了很多爱情供需理论。具体的理论记不清了,年轻的时候我比现在天才多了,学校管制干预下的校园爱情座标,我往往在这些邪门歪道上特别有灵感。
一天,大约是新年过后的一个星期,日记上的日子颠三倒四。冬季的北方穿着灰色的冰盔甲,人也是这样。天低沉沉,灰蒙蒙的。我忍不住想给这灰色的日子添点颜色。中午在饭堂排队的时候,我跟女友陆麟打赌,说你信不信我敢约林睿今晚见面。陆麟是个狡猾狡猾的家伙。她故意不表示任何意见,只把眼珠子转了转。我从书包里找出一张纸,写下:不管你有没有时间,今晚7.00整,在校门口见。
我走到前面,他也在排队,我看上去若无其事似的,可是心跳得好像要得突发心脏病。我板着脸把纸条递给他,说:林睿,这是给你的。你一定要来,要紧事。当时食堂里很吵,大家中午饿得发慌,可能也没有几个人注意到底怎么回事。可我觉得芒刺在背,一长排的眼睛都盯着我。回到陆麟身边,我也一句话都没说。她就只翘了翘眉毛。我不知道约会的规矩,没有人教给我,没有人告诉我女孩子不能主动去约男孩子。我不知道爱情中还有性,我还只以为爱情就是两个好人儿在一起而已。象两个要好的女孩子,如我与陆麟。
那天晚上,我很早就到校门边去踱步了,他没有按时来,我绝望了。好不容易,他来了,我急得口干舌燥。那是一个滴水成冰的冬季,雪没完没了地下。冷得我只想找个树洞把自己藏起来。树洞没找着,爱情却猝不及防地来临了。那天他没说几句话,到底有几句也记不清了,模模糊糊的都好像暗号隐语一般。那天就是我在说话,我一个人自说自话,没头没尾的话,颠三倒四的话。他沉默,只问问题,好像一个审判官,高高在上。如同一个犹太人,我问他一句,他反问我两句。我不知我们两人头上的天线根本就无法解读对方的信号,但我却强要把自己的电波放送给他。我抱了一大通户口,爸爸妈妈是作什么的,哥哥在哪里上学,我小时候在哪里,我为什么不愿意与他们南方人在一起。我那天说了一晚上废话傻话。你看,你若是现在来与我约会,我可能讲不了两句,话都在那个晚上讲完了。
后来的事情糟糕得简直不想去追忆。第二天,就是我们大二第一个学年的期末考试,是英文专业词汇的考试。我以为准备得挺好了,可是一到教室,我又懵了。幸好题目都十分简单,我基本都答对了,就是有一个词怎么也想不起来中文到底是什么。我的强迫症又发作了,我非要想起那个词不可。我差不多都已经是最后一个交卷的人了,我急得如热锅蚂蚁,想着绝对不能让林睿知道我这样笨,我非要得满分不可。得到满分,我就可以重新回到A班,可以天天见到他。我就问交了卷子的同桌告诉我这个词义。当然我们两人都给当场捉住,一门考试两人全是零分。第二天,我们两人的名字都出现在在食堂前面。那一年寒假我没有回家,我父母满世界找我。陆麟的母亲邀我到温州的家过春节,结果,我在路上就发起了高烧,满嘴燎泡,与陆麟在火车上发脾气,她不冷不热来刺激我,气得我几乎要去卧轨。我在上海下了火车,一个人在上海流浪了一个月。反正活着没有意思。
我不知那叫不叫恋爱,我也根本没想着要嫁给林睿什么的,没有想什么嫁不嫁的,我那晚约他见面只是想让他知道我对他的神秘着迷。他一直都无动于衷,多可怕的人。后来开学见到我,他也当没看见我一样。开学的时候,我甚至不想再回到学校,左思右想,最终迟迟来报到上课,荒芜空洞的生活,苍白得没有留下一篇日记。
我大学的第二年就这样庸庸碌碌地过去了,长长短短的日子去了又来。到了三年级,新闻系里一个叫陈志彬的,请他同班男生递来一封信。这个人平时一点都不显眼。我们与新闻系有许多大课在一起上。我老觉得背后有人在盯着我看。陈志彬是福建人,有几颗特别可爱的小虎牙,我曾说过他身上有魔鬼的印记。他与我一样,在颈项上有一块挺大的胎记,仿佛是吸血鬼咬过的。 他的在右边,我的在左边。 秋天的时候,我们一起打网球、划船、去美术馆、去颐和园散步,整个春天我们都也无忧无虑。他的小孩子气让人轻松,而且他非常慷慨,常问我是否需要钱买书。当然,买书的钱再多也不嫌多的。陈志彬精力充沛,动作敏捷,可以在一天之内做完别人十天的工作。在那段渴望被人理解的时期,陈志彬颇能满足我。他给了我第一个吻。 我仍记得那吻是如何的急促。我在毫无戒备之下被吻,可以说我们失真于彼此,成为对方的第一个。 有一天的傍晚,是中央台的新闻联播,其中的一条新闻是某政治头面人物去世了,同学在电视上看到志彬也在吊唁的人群中,我也才知道志彬原来是这个高干的孙子。这下默默无闻不起眼的陈志彬一夜之间就成为众人眼中的明星,我也立刻身价高涨,女同学都暗地里嫉妒:原来林月这样有眼光。
暑假来了,他回福建,我回南方。整个夏天都在等他的信,大约要两个星期才接到他一封不温不火的信,四平八稳的。他的信从来都是干巴巴的,如他的表情一样没有激情和任何热恋中的激动。
为打发沉闷的时间,我在一家公司的写字楼里找了一份实习的工作,为一个叫康宁的人做助理。他是这家公司最出色的业务经理,这个公司里外汇收入的一大半都是他一个人赚来的。 我们的主营业务是出口矿产与进口汽车。康宁以前在远洋公司的海船上当大副,他出差回来有空就给我讲他在船上的事情,或者讲他当年在海南岛插队时的饥饿。他有一双豹子一样的眼睛,但当你面对他的时候,却无法抓住他目光的中心点,不知道他的目光从何而来。这个男人穿浅色的西裤,一尘不染的皮鞋,干净的衬衫,无论工作如何忙乱,他的工作间、他整个人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总是干干净净的,整齐利落得像个军人。康宁四肢修长,身材又高又瘦,皮肤很白,贵族的白。 这样简洁利落的生活习惯深深地影响了我今后对恋人的选择,他的整洁成了一个标准,我不再能够容忍邋遢的男人。
暑假快要过去的时候,康宁从天津打来长途,在与其他同事谈完业务以后,他叫我去听电话,他没有上下文,没有一句废话,直截了当就说:我这些天一直在想你。我给你买了机票,是直达天津的,如果你需要先回北京的话,你就飞北京,我过几天就到北京找你。
我与母亲讲,我要飞到天津去,我也提到了康宁,母亲坚决不让我走,说我要为此后悔的。我不管,机票在公司里,我带上简单的行李,穿着格子短裙,紧身短上衣,就飞去见他了。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漂亮,母亲总是叫我丑八怪,我一直不知道自己引人注目。其实我那时一定不怎样漂亮的,怎么可能漂亮呢,一脸的忧伤,与人讲话,脑子却总是在其他什么地方飞, 书呆气十足,从来不想去讨人喜欢。我根本不关心别人怎么看我。觉得我不漂亮,就不漂亮吧。但康宁说我漂亮,是他见过的最与众不同的漂亮,他是第一个说我漂亮的人,他说青春纯洁的人都是漂亮的。这句话也成了我今后的咒语,青春是最真的真理,青春是最终极的主义。
我到了天津,我们就像同事一样一起工作了一星期。在港口报关出货。我与他走访各个政府衙门、各大进出口公司的业务员。除了礼貌的关心,他没有做出任何超越工作关系的表示。在酒店他为我订了单独的房间,平时单独与我一起的时候,他就问我读过的书,讲他在国外的旅行和港口见闻。他讲阿姆斯特丹的花街柳巷,讲用清凉油、白干与阿拉伯人换贵重的挂毯和银器,讲海员在海上的孤独,讲他们到了港口后的放浪,讲咆哮的海浪,康宁是我的辛伯达,他驾着大船在我天方夜谭的海上漂流,只是偶然经过我这个孤岛。
一个星期过去,我乘火车从天津返回学校。晚上10点,室友告诉我陈志彬来过几次了。我就托一个男生到男生宿舍找他,他不在,我又跑到大教室去找他。我们在校园里走了好多圈,他见到我,眼睛躲躲闪闪的,我尚沉浸天津的幸福里,起先并没怎样在意。他吞吞吐吐地说,他有一个大的事情要告诉我。我也兴奋地说,我也有一个大的事情要讲。他先开了头说:他下个星期就要退学,到香港去,与他的家人在一起。你知道那个时候没有人退学,他只剩下半年多就可以毕业了。他开始不愿意说任何理由,但我一下子就猜到了:他要去香港执行特殊的任务。他讲完了,我问:那么我呢,我们呢?他不讲话,沉默。我就说,那我也讲我的吧。我想了想说,如果你在一个月前告诉我,我会去用我所有的青春、我的舌头、我的手脚去与魔鬼巫婆作交易,希望换取一枚金币,一块神奇的金币,这块金币能让我到任何地方, 我愿意是那个童话里海的女儿用美妙的歌喉换取一壶媚药,从此后走在刀尖上也不后悔。我想带上它与你远走高飞,别说是到香港,就是去到美国英国也够了。但现在我改变了主意,我不再爱你了,我爱上了另一人。他问是谁,我说他叫辛伯达,一个水手,一个海盗。我一刻不停地想着做爱。两腿夹紧,脑子里晕晕乎乎的,想的全是他的身体。
他怔住了,说,我现在才明白女人原来这样善变,这样无情无义。我笑,一边流着泪,说,你在做决定的时候,又何尝考虑到我?他们不会用枪逼你去的,你竟然都不与我商量。他说,一切都是保密的,他什么都不能说。
那个晚上,因为这突然离去的消息,原本单纯可爱的陈志彬一夜之间突然变得冷若冰霜, 我们的脚下突然裂来了一条万丈深壑。 简单的世界突然顷塌,我对爱情的信念也变得像一只陶罐一样,顷刻之间就被粉碎了,开始我还小心地捧着,担心它在我的掌中碎裂,一破而空。后来我就无所谓了,甩手一放,听着命运的轰响,随着它盲目前行,在黑暗里跌跌撞撞,沉重地摔倒。
志彬离校以后,我打电话告诉了康宁。他来北京看我,中秋之夜,我做了康宁的情人。他比我年长16岁。我根本没有问他是否有家庭。我并不了解自己是个什么角色,所谓“情人”的全部意义。不知道她们将来的灾祸。我与那些“情人”全都不一样。我不涂脂粉,不用口红,不穿高跟鞋,冬天只有一件外套。而那些情人们,大都花枝招展,柔顺美丽,皮肤白净,她们整天什么也不做,当然也不读书,她们结成“姐妹淘”成天讨论时装、美食、化妆品,美容美发。她们都有挂满壁橱的衣服,我们共同的地方就是永远在等待,旷日持久的等待,在阴暗的小屋里怅怅守候,守着一盏孤灯。在等待中,我们发了疯,我们学会了自虐与虐人。不久我们都将成为被遗弃的女人。有些女人就这样活生生地给耗完了,给整死了。当然其中也有一些精于权术的,特别会掏男人的钱包,直到把自甘受虐的男人刮得一分不剩、负债累累。但毕竟这样狠毒的女人还是凤毛麟角的,她们简直就是大母蜘蛛,交配后就杀死偶伴的毒蜘蛛。这样我就认为康宁与我在一起不是为了我的相貌,而是什么其它的与众不同。康宁聪明,康宁不要大母蜘蛛,他说喜欢我因为我是个“小书呆”,心地纯洁善良。
我开始学会织毛衣,一切的女红,还有算命以及各种各样可以打发时间的东西。我不看专业书,我的毕业论文大半是抄来的。我等待,像等待基督降临一样等待他。如果他来一个电话,我就会如同狂热的基督徒一样扑到在他的脚下。任凭他踢打我,任凭他折磨我,任凭他在我的面前跟其他女人做爱。因为我爱他,用生命换他一个笑容,一个吻。我已经跟上了毒瘾的人一样。很多年后,我才知道那是毒瘾发作。
但我与这些女人有一个共同点:我们都不想未来。今天的日子就够难忍受的了,明天的好与坏,真就比今天的更值得关注吗?更值得向往吗?我们尽情挥霍青春,在明天来临之前,让自己萎谢。
中秋到了,康宁到北京来看我。那天是星期五下午,他叫了辆车在学校大门外等我,停在离大门挺远的地方等我下课。我走出来,上了他的车才问,我们到哪里去。他说到城里与他一个叫廖文的香港朋友一起吃顿饭吧。我说好。他又说,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回学校。整个周末都与他一起好吗? 他说廖文在西城有一个很不错的房子,但他每年在北京只住几天,主人去了加拿大。她上了黑色的小汽车。车门关上。恍惚间,一种悲戚之感,一种倦怠无力突然出现,河面上光色也暗了下来,光线稍稍有点发暗。还略略有一种听不到声音的感觉,还有一片雾气正在弥漫开来。
一股味道渐渐回到我的鼻孔里,就是那间屋子的味道。那个愉快的傍晚,廖文吃完饭就飞回香港过中秋去了,剩下我们两人。这个“家”在西城,一个有电梯的大楼里,非常舒适的三房一厅。 那窗帘打折处的深绿色,绿色的床罩,浅色的地毯,都还留在记忆中呢。卧室里有一条折好的毯子, 一条银狐毛皮的垫子搭在白色的皮沙发上, 厨房里煤气炉微小柔和的丝丝声,上面有有酒柜,有音像,有满是书架的书房,满房间是华丽的香气。但这里从一开始就充满了一点一锅康宁为我煲的烫。这房里有一层阴郁的色彩,这里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孤岛,所有的市声都被隔离在外,包括大街上所有到游行示威。我有点茫然,心情也不怎么明确,我已经过完20岁的生日了,但我对世事还是一无所知。
亲爱的读者,如果我问你一个问题,你要怎样回答呢?当你第一次与异性做爱,你希望这个人是有经验的还是没有经验的呢?童贞到底意味着什么呢?它对于一个基本没有性知识的人具有的真正的意义是什么呢?我想我是幸运的,康宁给了我上了第一堂课,关于男人女人的课,他懂得快乐也知道如何给予快乐。我在他的抚摸下如昙花一样骤然开放。我的身体舒展开,潮汐汹涌,海水碧蓝,我像一朵花那样突然爆裂开,然后就如同葡萄枝条懒懒地攀附在护墙上。我震惊地看着康宁满足的身体,仿佛伊甸园里的夏娃突然被蛇告知了真相,摘下了智慧树上的第一只苹果。在此之前,我完全懵懂,在此之后,天地混沌。
深蓝的天,夜凉如水,我沉浸在温柔而华丽的香气里。我甚至没有意识到下身在出血,他问我痛不痛,我说根本就没感觉到。他惊奇地笑了,他说他总担心着如何才让能我快活,让我快活了,他才能快活。说完就到厨房给我烧了一大锅热水,给我洗澡。那天晚上的月亮真好。
我的医生说,女人与男人最大的不同就是女人是接受者,男人一进入身体,把灵魂也给了他。 我相信他也给了我他的一部分,我至今仍能记起他的眼泪,他流泪的时候像一头待宰的牛那样真诚地哭,哭他总是在出差,没有足够的时间与我在一起。他说到处走的人到处都是情人的,而我不只是他的情人,是他能够敞开心扉的人,无论怎样我都是他的朋友。
康宁是个细心的人,他早已经给我买来一沓新的内衣,还有睡衣等等。他说这样我来就有换洗的衣服了。这些细小的地方,他从来都一丝不苟。如果他来北京,他都已经准备好了晚餐。 康宁做得一手好菜,他说都是在船上训练出来的。从此我开始翘课,当然我不会告诉他,为了来看他,我翘了一切能够翘的课。
我与陆麟讲起康宁,她竟然面无表情!我的情人们的面无表情竟然也传染给了陆麟,我的女友!面无表情的人总能让我不知所措,让我彻底失败! 整个世界正在经历“化石化”时代,一切都在一点点地变成石头:包括爱情,包括友谊,包括曾经热爱的面孔,包括曾经温馨的情义。我的朋友们似乎都石头化了,他们的面无表情正是石头化的一个表征。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都不由自主地望见了美杜莎的眼睛,所以一切都缓慢地石头化了,也许程度不同,变化的程度肉眼也根本无法观察到。但都毫无例外地都在石头化,谁都没能躲开美杜莎那残酷的目光。
我对钱并不是无所谓的,怎么可能无所谓,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什么钱呢,学校食堂里的食物难以下咽,而康宁却能在在周末为我订马克西姆餐厅的位子。 我已经真真实实地感受到康宁越来越离不开我,他更经常地到北京,甚至不告诉我,就在星期五下午等在学校外面。 我对他也开始了一种恶作剧式的折磨。 他越是对我好,我就越是想折磨他,故意不接他打来的电话,不回信,但这小把戏似乎让他更加痴迷,他开始宠爱我,任着我的性子花钱。周末我们就到京城里当年最豪华的地方去。我有次问他,钱从哪儿来,他说香港的朋友廖文给了他股份,他每半年都有红利的。我无意间随口说道:如果哪天你好久不来看我了,我也不会去找你的。就是你得了重病、进了监狱,我也不会去看你的,我就一走了之连头也不回。他问我想到哪里去,我说哪里都可以,只要离人群远远的就行。他说,那等我病好,我就知道到哪里去找你了。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几个无人的地方了,所以后来我就去了阿拉斯加。
半年过去了,我没有收到陈志彬的一封信,没有任何关于他的消息。六月到了,暴风雨格外地频繁。我决定要弄清陈志彬的下落。我去见他的叔父,他叔父当时担任一个中央政府的要职。我去的那天恰巧是1989年6月3号。那历史性的几天。你知道,我从一开始就一点也不关心参与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停课的时候,我就到天津、大连和青岛与康宁一起旅行。6月的那天,我忘记是怎样找到他叔父家的地址的,记不清了。也许是某一天陈志彬带我去见他的亲戚时,我记住了他的地址。我在城里一个非常幽静隐蔽的花园里进去,就到了一个警卫很多的大院子里,我通报了名字,他叔父正巧在家。只记得他叔叔很惊惶。讲了半天,他才放心我没有参与学运。他误以为我是请愿的学生。我说我是陈志彬的朋友,以前来过这里,我很久都没有陈志彬的消息了,我只希望在离开京城的时候,知道将来如何与他联络。老人家起先不给我,我求了半天,他才拨通一个电话。这是去年9月后我第一次听见陈志彬的声音。他的声音依然哑哑的,说的话干巴巴的。他只告诉我他在一家公司做事,与家人住在一起。我说我正在办理出国,我不久就回南方,然后就去国外,什么地方都无所谓,这样我们就能见面。我说的时候哭得厉害,喉咙里哽咽着千头万绪的悲伤。
我恨政治,恨那个无情把我与陈志彬分开的东西。我在香港又见到他。陈志彬是胆怯的,而我什么都不怕,但党选陈志彬去做一个不光彩的角色,而他们不会叫我去。
那天讲完电话,我就走出来,魂不守舍。地铁不通,我从他叔父家一直走到广场。反正也回不去学校了,一切都是乱乱的,我就决定在广场上过一晚。广场上那天是个大垃圾场,到处都是垃圾和粪臭。更多的人是喝酒打牌。众人作鸟兽散,没有人想呆在广场上,留下的大多是外地的学生,其实不少的学生都是因为不想上课才去闹革命, 有几个星期坐火车来北京是不要车票的, 在五月不少外地的学生来旅行,也来参加游行。那时,校园里开始勤工俭学,高年级的学生开始想着赚钱了。大家都在找借口翘课,在广场呆着的多是低年级的学生,他们大多是北京郊外到学生,无法买到车票,也无法返校回家。
他们在广场上还竖起了一个雕像,我并不是一个反对民主精神的人,可是这难看的雕塑也太惨了。简直不是女神,倒更像是个女同志。一个有冲动、有热情但没有智慧的男人婆。自由的女神是性感的,是沉静的,不是这样革命烈士,或者五四女青年的样子。这高举火炬的女人的姿态与其说是模仿纽约的自由女神像,倒不如说更像是某个共产党员比如江姐的模样,一个风风火火的“三八”女人像。如果民主是需要举着火炬进行的,我倒真是担心这样的民主会不会燃起一场大火让我们大家都同归于尽。 民主自由的女神是典雅的,而不是被风吹得一头乱发。总而言之,从美的角度看,这雕塑粗糙极了,光看这雕塑,其运动的精神内涵让人打上许多问号。
那个晚上我就跟一些外地的学生住在一个帐篷里。 隔壁帐篷就是临时指挥部。他们真的好像在搞巴黎公社一样,有好多层的警卫。印象中只有一个大约从河北石家庄过来的学生,还算可爱,是个很穷的孩子,很天真,对我非常之好。中央的几个帐篷里在举行盛大的派对,每个人脸上是狂欢节过后疲倦的神色,他们似乎打算撤退了,全都准备走了。第二天早上,天很凉,我又困又乏。
我对政治一窍不通。 我从小就是个避世的人。 在小学,我是全校最后一名参加少先队的学生。我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我不讲话,我躲避所有的同学和老师。最后,少先队辅导员找我谈话,说是如果在五年级之前再不加入少先队,全班就不能达到学校的指标。所以在我十岁的时候,小学五年级,我作为最老的一名少先队员光荣地入队了,因为我的作文好,又是当时最大龄的新队员,辅导员让我站在台上向全校发言,那场景简直比批斗会还惨。 我好像上了刑场一样,支支吾吾,断断续续念完了讲稿,敬完了礼,差点晕在讲坛上了。
我才不管什么民主不民主的,学运对我来说,是一些不愿上课的家伙逃课的借口。当然那些破课上不上也没什么两样。在校园里他们闲得慌,这些人平时就是那些投机分子,他们喜欢惹是生非,没事的时候就组织舞会啦,搓搓麻将。现在有了游行这档子乐事,干嘛不去跟着起哄。学运的开端根源似乎在于中国压抑的教育制度,学校里禁止谈肉体恋爱,搞禁欲主义搞出来的。有好几个家伙上广场就是因为失恋,到广场找“同志妹妹”去了。倒拿什么主义来当幌子!
我才不理他们游行的事呢,让他们到广场上去过他们的狂欢节吧,我只关心我的爱情。停课了,我就跟着康宁去过我们两人的狂欢节,跟着他去大连,去天津吃海鲜、喝酒。跟着他去验货、出货,报关跑码头,联系车皮、打官司,跟着他与一大帮人大吃大喝,跟着他去嫖妓,一起去醉生梦死。
那些流在大街和广场上的鲜血根本抵不过我的一个吻,也抵不过我为康宁流的第一滴初血,和我在他胸前咬出的血痕。那时我中了邪教,只信爱情,完全相信一个白马王子会飞奔而来拯救我,我敢于为爱情进监狱,什么都可以。只有爱情能让我流血,其他什么主义的,什么民主独裁的,我根本不关心。主义从来没有让我兴奋达到高潮,可是康宁会。
只要老妈健在,全中国人血流成河与我何干?不过是个统计数字罢了。谁不是这样想呢,我没有那么博大的爱心。
康宁在学运后进了监狱,他的名字写在南方的各大报纸上面。我去见了他的太太和母亲,她们都在哭。 18年后一个偶然的机遇,我才又获得了康宁的消息。
我也打定了主意,下决心远走高飞,离开这伤心之地,只求安宁,只求从这排山倒海的苦境中脱身而去。我接连失去了两个情人,几乎失去信仰,我只求离开这遭诅咒的地方,我把一切都交给了命运,任由它摆布。我渴望毅拯狂风吹来, 只要我甘心随风而去,彻底摆脱过去, 抛开一切与家的关联, 很快我就能飘到远方, 脱胎换骨 得到拯救, 游到对岸去,这是我从小就知道的,对岸是极乐世界, 我游过去,这边岸上的人就离我而去, 我希望手里的魔杖将过去一点,中国的林月从此死去。
- Re: the first drop of blood 初血posted on 06/02/2009
顶一个,maya。
玛雅 wrote:
爱是我永远的毒药与麻醉品。
- Re: the first drop of blood 初血posted on 06/02/2009
是同一时代的印记,还是历史的重复?一开始还还以为在读几个熟悉的故事,回头再读了两次,原来是只有一个林月。
玛雅,谢谢分享。
- Re: the first drop of blood 初血posted on 06/02/2009
(玛雅文放回来,我也将原话放回来)怎么一转身,大家都闪了?我是没有资格对作为文学的文章发表意见的(adagio多年前就发表了许多意见),我的反馈只是针对作为纪录的文章的。这种林月自己的回忆纪录是非常珍贵的,不是因为事件是否发生在大历史背景之下,或是离奇错综与否,也不是纪录本身与事实完全相符与否。对自己过去的反思和记忆,是对一个人现在如何生活很重要的,因而珍贵。有时候是心灵痊愈的必要。因而谢谢玛雅写出来,故此再顶。
- Re: the first drop of bloodposted on 06/02/2009
没有删,只是重新整理一下。blx删什么啊?你说的多好。rzp,谢理解。 - Re: the first drop of blood 初血posted on 06/03/2009
这篇应当是和别人的想到哪儿写到哪儿的不一样,玛雅想让我们当什么来读?若是自传体小说我就提些意见,若只是记录,就没意见了:)
- Re: the first drop of blood 初血posted on 06/03/2009
提意见! 一切意见,迫不及待渴望浮生一切批评。 - Re: the first drop of blood 初血posted on 06/03/2009
我等一下提意见。现在要出去。 - posted on 06/03/2009
那我就瞎说了哈。
凭着大致印象,我觉着梗概写的比原文好,前半部分比后半部分好。梗概里要表达的意思包括事实和情绪文章里没有全写出来,不只是说隐晦的部分。玛雅平日文字里的犀利刻骨这里也少些。
文章的基调是回忆,前半部分可以读出过去和现在语境的交叉,后半部分就只像是一个二十岁女孩子的自述,虽说也未尝不可。说是不评论但里边评论很多,超过了对感受的回忆,是玛雅对林月的越俎代庖 :)如果那些评论用事实穿插着来说可能更有力。
去广场开始得突然,这个可以理解因为是林月撞上的,结束得也突然,能够理解尽在不言中的意思,但语气之轻松我以为前边的日期是笔误。如果“第二天早上”那句是单独的一段或许效果有些不同?感觉应该有某种停顿,因为不管林月关心政治否,那依然是一个转折点。接连因政治失去两个爱人,程度在递进但读来感觉不明显。
总的来说整个的回忆感觉都比较轻松,最后那种“排山倒海的苦境”没有完全表达出来。独立于时代背景的个人感受情爱世界写的更好,而政治和历史事件强加给个人的命运改变那种深刻的感受写得比较弱。
这个故事应当能拍一部很好的电影。 - Re: the first drop of blood 初血posted on 06/04/2009
有一部有点类似的电影“颐和园”(Summer Palace),以64为背景(只有几个模糊的广场镜头),以个人情(性)爱为主线,时代背景totally irrelevant,好像还获了什么国际电影奖。 - posted on 06/04/2009
玛雅这笔触比初稿,第二稿都好得多,我的感觉,还得有新的一稿,比如最后那
些议论,省着点。学学张爱玲倾城之恋怎么来着,一笔点过。
同意浮生的意见。当然,这个不好写,我也在整理戒严日记,简直不知如何下手
,玛文最先已说过了。把这第三稿贴出来,还要相当胆量。咱的“戒严”争取今
天熬夜贴出来,与玛雅唱个对台戏。
应该承认这一稿的前大部分相当不容易,那步步生华之笔,玛雅应以记实来练笔
,张爱玲还是你的老师。不要好高务远,汉语的语感,纯思想与主义毕竟不是文
学的东西。
郑重鼓励一下! - Re: the first drop of blood 初血posted on 06/04/2009
今天晚上心情不佳,所以就当我的一种发泄好了。
从审美的角度而言,颓废也是一种美,不过是病态的美。爱情的一个重要特质是专一和利他(她,或牺牲),作者笔下的,我最多看出的是情爱或者情欲。
女性主义如果一定要把男性社会也不屑的东西捡起来当宝贝,这样有多少生命力,我很怀疑。
xw说这一稿比以前好了很多,不过如果adagio再进cafe的话,我猜,她会接着痛批。 - posted on 06/04/2009
My take on this novella is that the protagonist lives a capricious life who cares very little of the societal norm imposes on what's acceptable behavior for a good girl. It is unfortunate that the backdrop of the story happens to dovetail with 64, but if you think about it, isn't the essence of 64 that we all strive to achieve is the freedom to pursue your own happiness?
赏石 wrote:
今天晚上心情不佳,所以就当我的一种发泄好了。
从审美的角度而言,颓废也是一种美,不过是病态的美。爱情的一个重要特质是专一和利他(她,或牺牲),作者笔下的,我最多看出的是情爱或者情欲。
女性主义如果一定要把男性社会也不屑的东西捡起来当宝贝,这样有多少生命力,我很怀疑。
xw说这一稿比以前好了很多,不过如果adagio再进cafe的话,我猜,她会接着痛批。 - posted on 06/04/2009
I beg the difference here, but tonight is not a good time to argue.
Forgive me and maybe we can "fight" at another time?!
tar wrote:
My take on this novella is that the protagonist lives a capricious life who cares very little of the societal norm imposes on what's acceptable behavior for a good girl. It is unfortunate that the backdrop of the story happens to dovetail with 64, but if you think about it, isn't the essence of 64 that we all strive to achieve is the freedom to pursue your own happiness?
赏石 wrote:
今天晚上心情不佳,所以就当我的一种发泄好了。
从审美的角度而言,颓废也是一种美,不过是病态的美。爱情的一个重要特质是专一和利他(她,或牺牲),作者笔下的,我最多看出的是情爱或者情欲。
女性主义如果一定要把男性社会也不屑的东西捡起来当宝贝,这样有多少生命力,我很怀疑。
xw说这一稿比以前好了很多,不过如果adagio再进cafe的话,我猜,她会接着痛批。 - posted on 06/04/2009
Dup. Sry.
tar wrote:
My take on this novella is that the protagonist lives a capricious life who cares very little of the societal norm imposes on what's acceptable behavior for a good girl. It is unfortunate that the backdrop of the story happens to dovetail with 64, but if you think about it, isn't the essence of 64 that we all strive to achieve is the freedom to pursue your own happiness?
赏石 wrote:
今天晚上心情不佳,所以就当我的一种发泄好了。
从审美的角度而言,颓废也是一种美,不过是病态的美。爱情的一个重要特质是专一和利他(她,或牺牲),作者笔下的,我最多看出的是情爱或者情欲。
女性主义如果一定要把男性社会也不屑的东西捡起来当宝贝,这样有多少生命力,我很怀疑。
xw说这一稿比以前好了很多,不过如果adagio再进cafe的话,我猜,她会接着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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