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了《暗室》,米涅·渥特丝著,蓝目路译,台北市脸谱文化出版,1999年初版。忘了是几年前了,月水社社长秀铮三段极力向我推荐的一本儿推理小说,看上去挺厚,同时还给我推荐了其他的几本儿,这个将来还会提到,出于好奇以及对秀铮眼力的信任,我就从他手里把这本儿书买过来了,现在看完了。相当意外,不是说秀铮的眼力不好,而是说这本儿小说之非常牛逼让我很意外。另外,我相信这是一本儿正版书,这么厚一本儿里面只有三到四个错别字。嗯,这本书在翻译上很差劲,我看过蓝目路翻译的其他侦探小说作品,这本儿可以说是我看到过的他翻译过的最烂的一本儿,也可能是我收集的书里翻译的最差劲的,简直就是套用翻译软件得到的语言的废墟。啊,我想起来了,我这里还有几本儿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台湾译本,三毛主编的,我就看过一本儿就知道那不是给听说过中文的人看的。

可能就是因为《暗室》翻译得不好吧,却又歪打正着,当我习惯了这种差劲的中文之后,实际上并没有因此花了多长时间,我就全身心的投入到故事情节里了,头脑里记住的不是书里都有些什么话,而是像电影一样的一个个画面或者说是印象流,我现在觉得一篇好的小说能够提供给读者这个就足够了,就足够称之为小说了,嗯,小说根本就不是文学,字儿从来只是小说的一个传统上很无奈的载体。或者说当下流行的影视,人们欣赏影视的心理以及所得跟当年看小说是没什么太大区别的,只是影视像现代战争能够提供海陆空全方位的轰炸,而小说就像武术或者小朋友的猜拳。

从结构上说,《暗室》仍然是传统推理小说的框架,最后给出答案,不同的是《暗室》直到给出答案的前一分钟都在给读者布设疑云,提供新的情况,以至于当我看到答案的时候还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嗯,我以为作者还会有转折,会让我更伤脑筋。事实上,作者直到最后一个字,都没有放弃让读者头疼的努力。而这个头疼显然不是因为文字拙劣,而是故事本身就是一团迷雾,隐约,闪烁,像“暗室“一样,当你长久的注视这间暗室之后,突如其来的一道光线,即便是很强很透彻的一道光线,你都会认为那是你的错觉,是之前诸多错觉中的一个,更何况作者在最后投入的这道光线是那么的微弱,但很温暖。

这本书我认为最让我惊喜的地方不是小说本身,而是开篇,那里有唐诺的导读。自从我看过那套约瑟芬·铁伊的侦探小说之后,我就迷上了唐诺,他始终做到了使自己的导读比小说本身更精彩好看,这回也不例外。从这本书后面的附录里,我看到了另外两本儿侦探小说是唐诺翻译的,我很想看看他翻译的侦探小说会是什么样子,他在我心目中无疑是一位大师,如果让他来主持我的婚礼或者葬礼,我觉得那会对所有我认识的人来说都是刻骨铭心的一次经历。

从唐诺的导读里我知道米涅原来是言情小说杂志的编辑,她把现代言情小说的显著优点放进了她的推理小说里——闪烁其词和缠绵悱恻,小说里几乎所有的人都是伟大的心理学家,几乎每个人都会说出大段精彩的心理病理分析,从失忆症患者到地痞流氓,嗯,当然还有心理医生、几个警察、园丁、酒鬼、牧师和妓女。那些心理分析或明或暗,而且瞬息万变,看得我都快神经质了,很多我没想到的人心所想他都给搬到了我眼前了,一个想法稍微变动一点儿,就马上转到了另外一个角度一个人物一个事件上去了,跳跃是很大的,尤其是里面谈情说爱的某几句话,同时又有其他的影射,你还没来得及拍大腿叫好的时候,已经看到下一句更奇妙的话了,不是接二连三的,是排山倒海的,嗯,我马上就被淹没在这个故事里了,用“自以为是”充当氧气瓶。

现在想想这故事本身并不很复杂,是里面的人物的那些充满感情色彩又有些辩证法的心理分析把故事给搅得复杂了,乌烟瘴气。而且这个故事涉及到了“失忆”和突发性的神经病,并且每个人物都有自己关心的一堆事情,对周围的人各自有各自的评价以及相应的做法。能够破案的总是案件的局外人,这好像是推理小说的一个定式,但谁也没有做到让这个人完全处在局外,但“失忆”可以做到,而且是一个事件中关键人物的失忆。如果这个人从头失忆到尾,那么这篇小说定会让读者很愤怒,嗯,在这篇小说里实际上主人公完全可以继续保持失忆的,因为在她恢复记忆之前,实际上所有的案情已经明白了,凶手自己交待了。不过,“失忆”是一个大关目,为了避免读者对作者的起诉,米涅还是对世俗让步了,或许是她当言情小说编辑的时候就知道这么玩弄读者不会有好果子吃的,总之,女主人公最后记起了她忘掉的事情,解开了小说中几个谜团,更重要的是让所有的人物发出的心理分析以及他们的下场都有了落脚点,但这仍旧不能避免她回忆起来的事儿让事情变得更难缠和复杂,最后米涅不得不用快刀斩乱麻的一句类似于“好吧,不追究了”的话迅速跳到她精心安排的比较拿手的感情戏里去。不知道四十三岁的英国女人会有多么迷人和楚楚动人,但无疑这个黄昏恋的结尾相对于整篇揪心暗淡恐怖的心理推理小说来说还是让我像个傻瓜一样很欣慰的合上了书。就像唐诺说的,米涅的推理小说给人的印象是故事已经完了,但读者仍旧会觉得还有什么更可怕的事情作者还没揭露出来或者就快要发生了,嗯,我现在有点儿心理阴影。

这本书里最棒的推理是由一个注定失败的警察发出来的,这让我想起了前几天看的由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同名小说改编的俄国电影《罗杰疑案》里大侦探波罗的一句话“不,不不,我并没有相信你或者相信谁,面对一场谋杀,我会怀疑所有相关的人说的每一句话,直到我找到证据能够证实他确实没有撒谎或者隐瞒什么。“嗯,那个警察的论调和工作方法极像波罗,结果失败了,因为罪犯是一个突发性神经病,除了被害人之外,没有一条符合常理的证据能够证实他会犯罪。这里的戏剧性是被害人没有死,只是失忆了,而又有不止一个人担心她恢复记忆。我忘了是在哪本儿书里记载着,英国推理小说协会给侦探小说的写作制定了几个规则,里面有“侦探本人不能是凶手”、“侦探不能被凶手杀死”等等,还说“凶手不能是个偶然犯病的神经病”,不知道《暗室》算不算是打破了这条规矩。每个人都是伟大的心理学家,每个人在这本书里都扮演着侦探的角色,这些把事情给搅浑,所以即使作者最后揭示出了真相,你仍旧觉得她是在扯淡。嗯,好像只有读者自己才知道真相,可能是读者不知不觉的已经加入到搅浑水的行列里去了。

《暗室》还有其他精彩之处,比如说对人物形象的塑造,对多线程事件的把握,对事件结构叙述力道的深刻理解,我把这个归因于作者有较深厚的言情小说编辑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