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赫斯和伍尔芙
作家朋友远道而来,聊天时发觉我们都对博尔赫斯感兴趣。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碰到喜欢博尔赫斯的人了,而且,似乎喜欢博尔赫斯并不是时髦的文人风气,往往是在偶尔提起时才发觉他原来是个受欢迎的主。
几年前,曾经托回国的朋友带买一套博尔赫斯全集,可是朋友转了一圈书城却没有找到。这让我怀疑起严肃温情的作家作品在国内的生路。可是旧金山朋友却告诉我,他去过成都一个酒吧,就叫博尔赫斯酒吧,女老板是个博尔赫斯死忠迷,服务员人手一本博尔赫斯的作品,吧台上随时有博尔赫斯的著作,任来客翻阅。
那真是浪漫透顶的事,我当即表示,今后一定要去那里,和女老板切磋切磋博尔赫斯。
出国之前,我不知道世界上有博尔赫斯这个作家,但那时我已经读过一些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后来我又重读了《百年孤独》,看了《瘟疫时期的爱情》,看后觉得比前者更成熟感人,于是还推荐给儿子看。那个时候我初次看到了博尔赫斯的作品。
我看到一个系列,写纽约黑帮的故事,还有一篇写一个杀手在旷野里等待决斗的对手,那种感觉就像初看《乞里马扎罗的雪》一样的震撼。我以为博尔赫斯是个美国作家,结果探究下去,他竟是阿根廷作家,是南美作家,和马尔克斯是同宗。
我读博尔赫斯较晚,但一下子喜欢上了他的作品。他的作品的人文气息胜过马尔克斯的。马尔克斯张扬的是才气,博尔赫斯显露的是智慧,这应该是不同的level 。因为兴趣,特意看了詹姆斯-伍德尔写的《书镜中人—博尔赫斯传》,他的形象在我心里换版升级,于是博尔赫斯成为我现在最喜欢的作家。
最近借来佛杰尼亚-伍尔芙的《普通读者》,这是她的文学评论集,厚厚的一本。我是跳着看的,却仍然没有看全。她评论的都是前代作家,况且用词犀利,笔锋强健,是站在高处指点江山的口气。作家名气再大,不合自己口胃,也是无奈的事。伍尔芙才气横溢,家学深厚,碰巧又是个同性恋者,才气加上勇气,自然成为那个时代的绝对的精英和先锋人物了。
再次引起对英国女作家伍尔芙的注意,完全是因为一个文友的推荐。多年以前翻过她的书,却觉得读起来艰涩;倒是她的一本谈写作技巧的书给自己一点启发,所以还记得住伍尔芙的名字。在自己的映像里,她和毛姆一样,都是有些贵族气的作家。与后世的女作家多丽丝-莱辛、苏珊-桑塔格相比,那么,伍尔芙又多少带有一点维多利亚时代的烙印。
伍尔芙很锋利,看她的书,文字就像刀锋闪来闪去。我想,她也一定是以这种姿态去追求柜中女友的。这种爱,如旷夜里的寒星,明亮深刻,给你光明,但却以冷峻指引你。不知道她最后自杀是否与同性的爱有关。
不过,锋利总是双刃的。
我历来不喜欢锋利的东西,因为锋利容易引起伤害;认识真理只需要智慧,圆润即可以达到;碰到锋芒外露的人物,我也是躲避三舍。于是,在阅读伍尔芙的书时,我想起了博尔赫斯,那个温和的,彬彬有礼的阿根廷盲眼作家。
读一个作家的随笔,更能了解作家,有时胜过读他的小说;作家的智慧和学识都在随笔里自然地泄露出来,读者分享的信息更真实宽裕。博尔赫斯写小说,下笔很重,人物动作很大,刻画细致。可是他的随笔却是又一番景象。他一下子变得温文尔雅,完全是大学教授的模样(他也确实在美国的大学授过课),博学而谦虚,行文舒缓。他的小说是用人物和情节叙述故事,他的随笔也是在说故事,不过却用了历史和文史知识,所以读起来引人入胜,很有快感。相比之下,伍尔芙的文艺评论就显得咄咄逼人了。
博尔赫斯在国际上成名较晚,虽然在南美和拉丁语世界他早已是大师级人物,这大概和他没有长篇小说问世有关。长篇是作家的立身之本,所谓鸿篇巨制。1982年,马尔克斯得了诺贝尔奖,他曾表示:博尔赫斯完全有资格得这个奖的。
阅读如同做爱,是一种快感的交流;但神交和性交又不同,所以当然喽,阅读绝不能等同于做爱。书呆子并不都阳痿吧。看伍尔芙的书,可能有些认同感,但缺乏快感。看博尔赫斯的书,他是有些挑逗的意味隐蔽在文字里,就是让你感到快感。
有了快感,就要喊。
噢——也!
- Re: 新来乍到,作揖请安了。posted on 08/30/2009
- posted on 08/30/2009
h.s wrote:
几年前,曾经托回国的朋友带买一套博尔赫斯全集,可是朋友转了一圈书城却没有找到。这让我怀疑起严肃温情的作家作品在国内的生路。
伍尔芙很锋利,看她的书,文字就像刀锋闪来闪去。我想,她也一定是以这种姿态去追求柜中女友的。这种爱,如旷夜里的寒星,明亮深刻,给你光明,但却以冷峻指引你。不知道她最后自杀是否与同性的爱有关。
博尔赫斯全集国内老早出过了,好像是浙江文艺出的,我记不大确切了。8,9年前回国的话,国内大一点的书店,博尔赫斯是到处摆着卖的。那个时候的国内中文网,博尔赫斯和卡尔维诺就是文青们的接头暗号。这么多年过去,书店里没有卖也很正常。可以托朋友在当当上买好带回来。我有时候要国内的什么书,朋友都是书店和网上两个地方看的。
伍尔夫40多岁上爱上VITA, 就是ORLANDO dedicate那个人,主动追求大概谈不上---VITA的同性恋史比她丰富的多。这大概是她一生唯一在爱情上的一次巨大的激情,但是到她去世时为止,两人早淡了,自杀和这个应该是没什么关系的。
她自杀和一直困扰她的MENTAL BREAKDOWN是相关的。她一生为她所不能控制的MADNESS所苦,很怕自己的下一次发疯。她的文字是极其克制精炼的,发疯那种失去控制对她而言是巨大的恐怖。她发起疯来在生活中是很能折磨人的,比如整天蜷缩在床上不吃东西。她先生哄着她,象哄婴儿一般,一口口喂她东西吃,一上午能喂进去两口饭就不错了。所以她对她先生的感激是真心的。
你说她文字冷峻锋利,因为她是水瓶座嘛。哈哈。
写作上她和博尔赫斯风格不一样,不大好比较。传记来说,我好奇你怎么会通过读博尔赫斯的传记爱上他。他的人生是一个标准的学者型作家的人生,加之是处女座---传记读起来极其BORING,不打上100个哈欠简直对不住这波澜不惊的一生。 - posted on 08/30/2009
欢迎新客人。书话上有个藏族写手丁巴达吉,写过一组有关博尔赫斯的诗歌:
引子:(我的诗歌观)
诗歌,就是说出一只鸟。
但天空中早已没有鸟儿的痕迹。
就是说出一只羚羊。
但草原上早已无迹可寻。
就是说出冰山一角。
但剧烈的撞击正走向你的内心。
就是说出一把刀子。
但闪亮的刀锋早已没入你的灵魂。
就是说出一把火。
但闪烁的火焰早已凝结成了冰。
就是说出一道闪电。
但早已在千年前的平原上逝去。
就是说出一棵树,一条河,一座高山。
但你手中只攥有一片树叶,一滴水,一抔黄土。
喜极而泣,欲哭无泪。
诗歌,就是说出...。
诗歌,就是说出不是全部的全部。
诗歌,就是说出所不能说出的一切。
1心狠手辣的解放者莫雷尔
摩西缺席,耶稣不在。亚伯拉罕去世已久。
密西西比河两岸的种植园里,尽是棉花、甘蔗
呛人眼鼻的烟草与不受宠爱的黑人。
罪恶与爱,同样无边无际。
于是盗马贼充当圣保罗,开始布道:
“当着上帝的面都能下毒手杀人”
才能唤起他的怜悯之心。
看,这是你的儿子。
于是恶棍,竟想解放奴隶。
“他睡醒起身,要了一把剃刀”
杀了一个人,夺了一匹马
随之穿上了对方的鞋子。
多年后,缘于那次死于幻想的起义
神话般的林肯,从羊皮书中灿然复活。
- Re: 博尔赫斯和伍尔芙posted on 08/31/2009
我最喜欢博尔赫斯的一篇小说恰恰是作者本人最看不上的---名字很长,不记得了,讲一个大臣乔装成国王在一个海港边上的迷宫设计杀死真正的国王的故事。
- Re: 博尔赫斯和伍尔芙posted on 08/31/2009
看来很多人喜欢Jorges Luis Borges的书,我却有点不能进入他书的世界里去。。。
倒是很喜欢另两位南美作家的书
都是智利的:
Feancisco Coloane,最有印象的是他的Le passant du bout du monde
Isabel Allende,她的许多作品都很棒!
Eva Luna
The House of the Spirits
Daughter of Fortu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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