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草叶启发,鼓起勇气讲两个计生方面的故事。有些年头了。在国内的时候听小时工说发生在她们家乡的事。maya问是不是真的,我真希望是假的。
1 那儿一农村妇女,生了个女孩儿,老公不在了,婆婆家里不愿意养女娃,这个妈妈连自己也养不活,就把婴儿裸着搁在门框上吹风,几天后婴儿就死了。
2 还有一个农村奶奶,有两个孙女,盼孙子,儿媳妇怀孕了,因为是超生,藏在山上,生出来是一对孪生男婴,妇女主任闻讯赶到,一定要现场掐死,奶奶跪下求情,说只掐死一个留一个也好,给留个后。那妇女主任毫不留情的全掐死了。老奶奶二话不说走了,去到妇女主任家把她的两个儿子带走,一起跳下井。此时产妇还在山上。
人权问题。天堂不存在,地狱在人间。讨论讨论,好吧。
- Re: 计生故事 birth control storyposted on 09/03/2009
农村里杀婴是很普遍的事情。几十年前,这种事情稀松平常的。但我想讨论的是另外一点, 等会儿详细讲.... - posted on 09/03/2009
说起来很想念这小时工。她是河南人,嫁给另一个在京打工的湖北人,两人自由恋爱,很恩爱。她几年前回湖北老家生孩子的时候,怀孕9个月,她做保姆的人家心肠好,多给了几百块工钱让她买个卧铺,两口子还是没舍得,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硬座,然后好几个小时的公共汽车颠簸。然后在县医院,她又目睹另一个超生故事。
现在计划生育工作改进了一些,把生下来的婴儿杀死算违法,改为让胎死腹中,哪怕对于临产的婴儿,也可以让医生给孕妇注射药物,使之生下来是个死胎。
那天也是一农村夫妇超生,计生主任赶到医院来执法,让医生给注射药物,结果小婴儿机灵的很,刚注射完就迫不及待的出生了,药物还没有起作用,因此一生下来就哇的一声哭起来了,医生一看是活的,很紧张,因为这算医疗事故了,计生主任要求把孩子马上弄死。医生把孩子往垃圾桶里扔,正在这时,孩子爸爸在门外听到哭声,夺门而入把孩子捞起来,算是拣了一条小命。
小时工在北京打工十多年,给许多人家当过保姆。我常听她讲故事。她还讲到临近小区里一个叫雯雯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的父母都是北京人,妈妈是妇产科医生。雯雯出生的时候是先天性水痘,满身都是,给接生的是妈妈医院里的朋友,问:还要不要?雯雯妈妈考虑了一下,说还是拾起来吧。但妈妈不太喜欢雯雯,爷爷奶奶心疼孙女,但这样的孩子很难带,专门雇了保姆就是她,养大了。现在雯雯有七八岁了。
小时工自己有个漂亮的小女儿,生下来一岁多就放在奶奶那里带大,因为她回到城里帮别人带孩子。她说女儿跟她不是很亲,她最喜欢的是做保姆那家的一个孩子,从8个月带到上学,那个孩子还经常给她写信、打电话,她说:“我明明知道这不是我的孩子,但就是喜欢,一想起来就掉眼泪”。 - Re: 计生故事 birth control storyposted on 09/04/2009
很多文化都存在female infanticide的传统。中国农村溺婴(特别是女婴)的事情49年前是一直存在的。以前是养不起就弄死或者送人,后来是计划生育强制不准要。前者是私人因为经济问题的个人选择,后者是国家因为经济问题的政府行为。总之都是钱字。当然还和避孕技术的发展有关系。
英国的穷人以前不想多生的话,很多自愿采用WITHDRAWAL的方法。 - posted on 09/05/2009
记得读《万历十五年》里提及明代溺杀婴孩的事,海瑞,在这里:
http://www.tianyabook.com/wanli15/005.htm
海瑞下车伊始,就把他的“督抚条约”三十六款在所治各府县公布。条约规定:境
内成年男子一律从速结婚成家,不愿守节的寡妇应立即改嫁,溺杀婴孩一律停止。巡抚
出巡各地,府县官不得出城迎接,但巡抚可以传询台老听取他们的控诉。巡抚在各府县
逗留,地方官供给的饮食标准为每天纹银二钱至三钱,鸡鱼肉均可供应,但不得供应鹅
及黄酒。境内的公文,今后一律使用廉价纸张;过去的公文习惯上在文后都留有空白,
今后也一律废止。自条约公布之日起,境内的若干奢侈品要停止制造,包括特殊的纺织
品、头饰、纸张文具以及甜食
&
顺便找到一篇蛮详实的文章,应该有据。当代的嘛,只听闻未直见过
,况且这种事也隐蛮,当然只有女人自己知道。
道听途说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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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溺婴问题初探
常建华
内容提要:本文根据明代地方志、明人文集等资料,首次对该问题进行较为全面而系统地考察。认为明代溺婴习俗流行于浙江、江西、湖南、福建四省以及江南地区,在溺婴流行的一些省区,不仅溺女婴,而且溺男婴也相当普遍。大量溺女婴的直接原因,是婚姻论财带来的妆奁昂贵和普通人相对的贫穷,还有作为背景性的深刻原因重男轻女的思想。同时,溺婴也是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而控制生育,这尤其表现在溺男婴方面。溺女婴的后果是造成人口性比例失衡,男多女少,并导致男子成婚困难,也带来众多的社会问题。明朝各级政府以及士大夫为戒除溺婴进行了种种努力。
关键词:明代 溺婴 婚姻论财 控制生育 戒除溺女
明代溺婴问题的研究,比起明以前的宋代和明以后的清代来说,非常薄弱。梁其姿教授和冯尔康教授在对中国古代溺婴现象的概述中涉及明代部分,1沃尔特先生利用野史资料探讨了明代和清代早期溺婴与嫁妆之间的关系,2目前尚缺乏广泛占有资料的专门研究。笔者根据所掌握的明代地方志、明人文集等资料,对该问题进行较为全面而系统地考察。
一、明代溺婴习俗的兴盛地区
关于明代溺婴习俗的地区分布,成化二十一年(1485)有人建言:“浙江温台处三府人民所产女子,虑日后婚嫁之费,往往溺死”。都察院议论该奏时说:“此弊不独三府,延及宁、绍、金华,并江西、福建、南直隶亦然。”3看来浙江、江西、福建、南直隶是流行溺女婴的省区。这些有溺婴习俗的省属于南方地区,其他人也指出此点,如浙江人曾在福建任过地方官的宋仪望(嘉靖二十六年进士)就说:“大江以南甘心溺女,其歼天地之和,无父子之亲,此岂细故也。”4指出明代南方盛行溺女习俗。
下面我们分省考察溺婴习俗的状况。
浙江流行溺婴习俗。先看前面提到的温台处三府:温州府,正德年间知府因“民间生女辄不举”5而禁之。万历《温州府志》卷二《舆地下·风俗》记载:“永嘉内鲜积聚而务外饰,宴会丰腆,虽中产之家,亦勉强徇俗,嫁女盛妆奁,生女多不收,无嗣者私抱异姓,率贻祸衅。”6台州府,天台溺女严重,约在正德时,陈兰坡为县令,因“台故僻,……俗贱女,生辄不举……故痛治之。”7另有人也说“台多溺女”。8处州府,正统年间,处州知府“因恚生女不收溺于水”9而禁之。再看其它府:金华府,万历《金华府志》卷五《风俗》记载该府8县中5县有溺婴习俗,具体情况是:兰溪县“女生不育,惧乏资装”;东阳县“民间生女多不举,故多鳏旷”;永康县“惧乏妆奁,则溺其女,惧乏聘娶,或溺其男”;浦江县“多溺女”;汤溪县“俗之嫁女,务盛奁遣,娶妇必预定婚,故多不举女,而贫家乃难得娶矣”。10值得注意的是,永康县因惧乏聘资还有溺男婴的情形。另据嘉靖《浦江县志》卷二《民物志·风俗》记载:“民家生女者,虑嫁奁不足,辄溺之。”11万历时人也说金华府:“俗婚姻论财,轻背盟,生女多淹死。”12衢州府,嘉靖初年,杨灿任职开化县,因当地“生女不举,以啬嫁资,公痛与惩创。”13绍兴府,嘉靖《萧山县志》卷一《风俗》:“贫者较妆奁,故有生女而不举者。”14万历《会稽县志》卷三《风俗》记载当时:“婚姻论财,率破家,乃至生女辄溺之。”15万历《新昌县志》卷四《风俗志·闺范》:“生女多沉而不育,盖恐厚奁之废家也。”16严州府,嘉靖《淳安县志》卷一《风俗》:“婚姻重媒,婿家求婚,必托女家属尊分厚者为媒,礼之甚隆,惟欲媒得其人,不甚计聘财多寡。然嫁女资奁亦病于厚,女生多不举,盖有由矣。”17万历《续修严州府志》卷二《风俗》说:“近因俗人偷薄,富用多媒,因贫反覆,论财索奁,因嫁破产,遂有背盟之风,有溺女之俗,往往诘告,有玷醇风。”18杭州府,海宁人陈确之母回忆说:“吾平生无负心事,惟于二十四岁产一女,溺之,至今为恨。”19不过未发现地方志记载风俗谈及溺婴,可能较之浙江其它府县,这里溺婴不流行。浙江领府十一,以上溺女习俗的资料遍及温州、台州、处州、宁波、金华、衢州、绍兴、严州、杭州九府,十分普遍。
江西溺婴习俗也不比浙江差多少。明朝人讲:“江西人最爱溺女。”20下面具体考察江西各府的溺女风气。南昌府,嘉靖《丰乘》卷三《风俗志》说该地风俗不美而所当易之者有四,其三是溺女:“昔人载扬州之民二男五女,是风气使然也。今则相习于溺女不知其非,再育者鲜矣。甚者一举即溺之矣。孺子入井,残暴者尚悯之,此何忍焉。度其心不过虑婚费之难供也。夫婚费可薄也,毒不可逞也,曾不思一体而分,犹吾之骨血也,宁忍以无罪杀之乎。断一草折一木,不以其时犹不忍焉,宁忍以方离于裹之子而杀之乎?汉淮南王厚有女者以待游士。今参藩潘公潢尝作歌以禁溺女者,迄今有贾父之思焉。是宜易之以保其慈。”21嘉靖《武宁县志》卷一《风俗志》说当地俗之所当正者,就有溺女习俗。22九江府,嘉靖《九江府志》卷一《方舆志·风俗》说该府彭泽县“婚姻论财,多不育女。”23饶州府,“饶俗不举女,皆因婚娶论财。”24乐平县人胡贵贞“生时,父母欲不举,其邻曾媪救之归。”25据说该府万历时万年县 “县民弃女者载道”,26溺女相当严重。广信府,嘉靖时贵溪县溺女成风。27吉安府,万历《吉安府志》卷一七《贤侯传》说,苏州太仓人张振之嘉靖时为吉安知府,“以厚风俗为首务,谕属邑省耕课桑,禁溺女……。”28万历《吉安府志》卷一一《风土志》记载万历初年永新人洞山先生说当地风俗变坏:“婚聘致较金多寡,娶则极妆厚薄,以婚姻为市道。嘻奚独永新然哉。乃至男女婚媾失期,甚则生女必杀之,曰毋为父母累,亦何其楚痛不仁甚也。”29袁州府,广东人郑铭弘治时为袁州知府,据说:“袁俗嫁女率倾资产之半,故生女多不举,前此屡禁莫能止。铭曰:‘殆未澄其源也,为定上中下奁嫁之式,奢者以僭论。’令行遂无溺女者。”30赣州府,万历初年林希泰任宁都县令,“禁溺女而生全”。31南安府,嘉靖《南安府志》卷十《礼乐志》说崇义县“土著民重男少育女。”32江西领府十三,以上资料遍及南昌、九江、饶州、广信、吉安、袁州、赣州、南安八府,几占全省府数的三分之二,分布于江西南北。
湖南。岳州府,万历《湖广总志》卷三五《风俗》说该府:“生子计产授口,有余溺之。”33这里不仅溺女而且溺男婴,溺婴是一种有计划的生育行为。还讲衡州府:“尤重装奁,故有一女方嫁,而家产荡然,致使贫穷之家或溺女不举,或女老不嫁者。”其中酃县“婚姻多不循礼,生女多溺死。”34
福建。建宁府,何乔远《闽书》卷三八《风俗志》记载:“建宁,闽上游也。山峻水急……姻缔论财,要责无厌,贫则弃之。故其俗至于溺女”。35万历《建阳县志》卷一《舆地志·风俗》:“婚姻以资财为轻重,要责无厌,致使下户甘心溺女,而伤骨肉之情。”36崇祯《寿宁待志·风俗》说:“闽俗重男轻女,寿宁亦然,生女则溺之。”37浦城县崇祯时也是溺女成俗38。福宁州,万历《福安县志》卷一《舆地志·风俗》:“若夫俗之漓者,则童冠相狎,未成立而字,论婚以财,责备筐篚,鬻产妆奁,以致中人之家不敢举女。”39福建的溺女习俗流行于闽北山区。
安徽。广德州,成化初福建人周瑛知广德“为其州多溺女”作《戒杀女歌》。40明后期徽州人汪道昆说:“里俗贵男贱女,即闾右家数生女或不留。”41
江苏。前引资料说溺女之风“南畿皆然”,当包括江苏在内。
广西。广西提学佥事黄佐(1490-1566)制定《泰泉乡礼》,“刻于广之藩司,颁诸郡邑行矣。”是针对广西社会实际的,其中说“凡生女多惧贫难嫁自行淹溺,访出将父母送官惩治如律。近闻有等村民自杀其女,以免费奁饰,此风渐不可长。教读及约正、约副宜早谕之。”42反映的当是广西的情形。
广东。嘉靖《广东通志》卷一八《风俗》:“御史戴璟正风俗条约:一曰谕地方,……男女勿弃途溺壑及拐卖银钱,离散骨肉,心亏何能善终。”43这条资料讲的是弃婴现象,结合广东在清代有溺婴习俗,推断明代的广东也有溺婴的存在。
其实不止在南方,北方也有溺婴现象。比如陕西。李维桢(1547-1626,隆庆二年进士)任陕西学政,要求诸生“毋溺女”,44可见当地可能存在着溺女习俗。
由上可知,明代溺婴习俗流行于浙江、江西、湖南、福建四省,在安徽、江苏、两广以及陕西等地区也有资料记载。不过目前未发现资料记载的地区并不一定不存在溺婴行为,只是说相对于上述地区而言,或许溺婴不那么盛行而已。
二、明代溺婴因果的分析
在上一部分论述溺婴地区分布的资料中,已经多处谈及溺婴原因。这里我们再结合其它资料加以分析。
大量资料记载,溺婴的原因是婚姻论财造成的妆奁昂贵。前一部分所引资料中,有的就已指出这一情况的严重性。在浙江,温州府永嘉县人“内鲜积聚而务外饰”,中产之家“亦勉强徇俗,嫁女盛妆奁,生女多不收”。绍兴府的会稽县“婚姻论财,率破家”。新昌县溺女是“恐厚奁之废家”。在福建,福宁州的福安县“论婚以财,责备筐篚,鬻产妆奁,以致中人之家不敢举女。”在江西,吉安府“婚聘致较金多寡,娶则极妆厚薄,以婚姻为市道。”袁州府“嫁女率倾资产之半”。因嫁女的妆奁“倾资产之半”、“鬻产”,以至“废家”、“ 破家”,难怪“中产之家”、“中人之家”亦溺女不惜。婚姻论财的风气是严重的,关于永嘉嫁奁之费,弘治十年(1497)任知县的汪循指出:“嫁女之家赀妆之具,动至千金,售产倾资,习不为异,病不能嫁者,多致育女不举。”45如果嫁女“动至千金”的话,中产之家的确难以承受。
溺婴还是贫穷造成的。面对婚姻论财的风气,穷人更是不堪重负,溺女在社会下层比较严重。如前引浙江绍兴府《萧山县志》说:“贫者较妆奁,故有生女而不举者。”万历《建阳县志》卷一《舆地志·风俗》也说:“婚姻以资财为轻重,要责无厌,致使下户甘心溺女,而伤骨肉之情。”“下户”和“贫者”应当是溺女者的主流。从溺婴严重地区的经济情况也能看出此点,浙江杭州、嘉兴、湖州三府不流行溺婴,恰恰是明代经济最发达地区,杭嘉湖是位于狭义的江南地区,富庶程度冠于全国,说明溺婴行为同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有密切关系。溺婴习俗流行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如“温州濒海阻山绝商贩,荒政废不讲。”46台州“故僻”。而处州松阳“僻在山岩中”。47温台处位于偏僻山区,经济不发达,普通人不堪家庭重负而溺婴。福建的建宁府和福宁州,地处闽北山区,经济不太发达,溺女风气这里最盛。
因妆奁昂贵、家庭贫穷而溺女固然是事实,但是首先选择溺女婴而非溺男婴,说明受到重男轻女思想的支配。前引崇祯福建《寿宁待志·风俗》说,寿宁生女则溺之的原因是“闽俗重男轻女”。汪道昆也说安徽徽州府:“里俗贵男贱女,即闾右家数生女或不留。”作为富贵者的“闾右家”溺女就很说明问题。浙江台州府天台县“俗贱女,生辄不举”48庄起元也指出“浙东山多田少,地瘠民顽,其习与浙西三吴稍异。缙绅之家重于嫁女,编氓之室艰于娶妇,往往不愿生女而愿生男,取始生之女多溺之于水。”49“轻女”、“贱女”是时人普遍的观念,人们多认为女孩对家里贡献小,将来还要嫁人,是赔钱的。广东霍姓成化十七年所定《太原霍氏仲房世祖晚节公家箴》中有“持家之法”,载有贱视女子的看法:“俗谚有九女十贼之言,实不诬也。吾今生女最多,乃由乎命,非敢怨也。”50对女子的偏见产生“俗谚”,可见其普遍性。
重男轻女而在生育上选择性别产生了一些迷信思想,并形成了习俗。庄起元在上引文说:“不愿生女而愿生男,取始生之女多溺之于水”。其原因是民间信仰溺头胎女婴以利生男,我们使用清代资料来说明这一习俗。道光五年浙江巡抚列举民间溺女的理由,有“溺女以求男”51之条,谈的也是浙江出自同样理由的溺女习俗。江西瑞金的资料更进一步提供了这一习俗的细节:“维富家巨族子弟、富少习于不经之说,谓生初胎生女不溺则必连育三女,而得子必迟,故完婚即期得男,有生女者当必抛弃。”52民间要求头胎生男,否则惧怕连生女婴。由此可见,溺头胎女婴以利生男的习俗在明代浙东已有。
最值得注意的,溺婴也是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而控制生育。这种行为在明代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弘治三年(1490)都察院题:“臣等又访得江南、浙江等处官吏军民之家,有因生男过多,有生女(各)[吝]惜陪嫁,(初)将初产男女淹死,习以成风,恬不为怪。”53看来江南、浙江不仅溺女婴,还溺男婴,溺婴已成风习。溺男婴更能说明在控制生育,前引万历《金华府志》卷五《风俗》记载该府永康县“惧乏妆奁,则溺其女,惧乏聘娶,或溺其男。”因惧乏聘资而溺男婴的实质是考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因为只有一个男孩的情况下是不会惧乏聘娶溺婴的,除非家里无力抚养男婴。溺男婴反映的是父母在控制生育。绍兴府诸暨县的事例也类似,清乾隆绍兴《诸暨县志》引明隆庆骆志说:“婚亦论财,厚聘厚嫁,又有不纳聘财而反遗之以银币,名‘回盘’者。及成婚,庆节馈遗无算,每为家计累,故多溺女,然亦有得婿家利益者,终不以为劝也。”54由于婚姻论财,聘礼和妆奁都是可观的,人们不为“婿家利益”所动,是出于“家计”考虑,含有控制生育的意思。湖南的资料更明确证明控制生育的存在,前引万历《湖广总志》卷三五《风俗》说岳州府的人:“生子计产授口,有余溺之。”这里完全是根据经济而决定生子数量,是一种有计划的生育行为。清代乾隆十年(1745)湖南巡抚的告示中也说:“湖南民俗,辄有以生女为嫌忍心溺死者,甚且有生男过多亦起厌心因而溺毙者。”55可见湖南人以溺男婴控制人口有比较深厚的传统。因此,不仅是溺男婴,就是溺女婴在一定程度上也在控制生育数量。
明朝人存在着控制生育的观念,还可证诸其他生育行为。一是民间还流行堕胎等节育方法。李伯重从药方和小说资料证明明清江浙地区孕妇买药服用打胎,56我还发现一个明代的具体事例可以证明此点:“张君妇者,华亭杨氏叶谢镇士族也。……张君家曹滨,……岁丁酉(按:嘉靖时)春,张君妇妊两月,念君方远行,徒以此累君心,潜买堕胎药下之,即仓卒溃腹死。……按妇生于弘治戊午,距其卒甫四十岁。二男子,长启聪,聘国子生杨某之女;次启睿,聘叶方伯孙某之女,两自皆殊器。”57这个事例不仅说明买堕胎药下胎卓有成效的事实,而且杨氏所堕为第三胎,虽然文中记载是为了以免丈夫牵挂,或有不愿生第三胎的愿望也未可知。二是明人把不想养下来的初生婴儿送到寺观。梁其姿已经在前引文揭示了冯梦龙的小说“三言”中的例子,我看到徽州府也有此俗。当地人说:“吴老者,东峰吴老人也。老人里凡生产,男二必以一男出齐民俗入释羽流。何以故,俗不良也。以故老人父母入老人定光院释行。”58这里家庭生子男二必以一男入寺院,虽不排除迷信佛教的因素,但借此控制家庭人口规模也应当是重要的考虑因素。因此,结合上述所论,明人以溺婴控制家庭人口规模的看法是可以成立的。
溺婴者用小孩可以转生到富家来为自己开脱责任,当然,转生也是当时流行的一种观念。明后期西方传教士利玛窦见到:“中国有一种更为严重得多的罪恶是某些省份溺毙女婴的—做法。这样做的原因据说是她们的父母无力养活她们。有时候这样做的人并不是赤穷,他们怕的是以后不能照料孩子而不得不把孩子卖给不认识的而凶狠的奴隶主。这样他们就为孩子着想而不得不狠心。由于他们相信灵魂转生或者轮回,这种野蛮行径就可能变得不那样恶劣了。因为相信灵魂从死人的身上会转移到另一个初生的人的身上,他们就为这种骇人的暴行披技上了善良的外衣,认为他们把孩子杀死是对孩子故了件好事。根据他们的思想方法,他们是免得孩子和自己所出生的家庭一起受苦,从而孩子可以重新出生到另一个生活较好的家庭中去。因此,这种屠杀无辜的事情不是偷偷干的,而是公开让大家都知道的情况下做的。”59利玛窦听到的这种解释,显然是当时民间认可的有些冠冕堂皇的说法而已。
溺婴的后果是严重的。
溺女的直接后果是造成人口性比例失衡,男多女少。关于明代人口的男女性别比率,应当说最直接的资料是地方志中食货、田赋等志的户口统计。对于明清时代地方志中人口统计问题,何炳棣教授早就指出:“由于明太祖时期的人口统计在中国大部分地区无论就其条令规则还是实际效果而言,都相当接近现代人口调查,因此对近代早期的中国人口研究具有较高的价值。”明太祖以后人口“统计的重点和方法却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结果是此后的人口上报数字实际上仅仅包括一部分人口,与真正的统计数字之间的差异越来越大。因而,明代后期某些地区和清代前期全国的所谓的人口统计数只能看作为纳税单位。”他还指出:“只要人口登记的重点转为财政赋役,对口数、女子数,甚至对于户数的统计就会漫不经心”。60并例举了浙江绍兴府、湖北沔阳县、陕西华州、甘肃秦安等地人口总数和男女数说明。最近王兴亚教授也研究了明代人口统计中男女人口比例的变化,指出“明初对于女口统计,是认真的。男口女口之间虽有差别,总的说来,差别不大。多数地区,是男口略多于女口,也有个别地方,是女口多于男口。这些都是正常现象,也基本符合男女人口的状况。……然而随着时间推移,到了明中后期,在人口统计数字中女口与男口的差别越来越大。究其原因,一则是人口统计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少登或不登妇女小口,这是统计失实,册籍中所登入的小口并不是小口数字;二是有些地方溺女婴。”61因此,我们一方面要注意到明代太祖以后地方志人口统计中男女人口比例数字是不可靠的,另一方面也要看到女性人口少于男性人口是一个事实,只是难以还原其准确的性别比。不过我们还是能够从当时的民俗看出男性数量远远高于女性数量的事实。
溺女婴导致男子成婚困难。在溺婴严重的浙江,金华府东阳县“民间生女多不举,故多鳏旷”;汤溪县“俗之嫁女,务盛奁遣,娶妇必预定婚,故多不举女,而贫家乃难得娶矣”。62庄起元说浙江“金衢之民无妻者半”。63而处州府松阳县“俗嫁女破产,虽富族亦多不举女,有逾四十不能妻者,虽其良族亦率以抢婚为常事”。64成婚困难遂有抢婚发生,可见其严重程度。其它省也有类似情形:“江西俗生女多不举,而男子或过时无配,辄起讼端。”65可见江西不少男子因当地的溺女风气而不能按时结婚。总之,明代一些地区的下层人民中,男性终生未婚可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66。
男子成婚难,遂使女性甚至是寡妇在婚姻市场上身价提高,抢孀逼醮也时有发生,女性丧偶者不易守寡。早在成化年间,巡按浙江监察御史刘魁就说:“浙江以东之俗,生女多不育。间有育者,乡邻有子未娶者恐求之不得,辄先用计构求,时或助其困乏,行乎庆吊;又有丧妻者而欲谋人之妇,偶因其夫得病或死,假为汤药殓葬之助,其后乃称已用财礼,讼而夺之,或寡妇父母兄弟伯叔及故夫父母兄弟伯叔各许嫁一人,聚众劫夺至伤人命,宜为之禁。”67未婚讨好有女之家,丧妻图谋有病夫之妇,寡妇之家见钱争嫁,都是因为男多女少,娶妻困难。万历时这种情形继续,庄起元讲浙江“金衢之民无妻者半,甚至嫠既老而少男争娶,夫未亡而妻先请行。”68有病夫之妇与老嫠都是男性争娶的对象。绍兴府的记载比较详细,《余姚江南徐氏宗谱》卷五《谕族四说》第3条说:
妇人守节,从一不改,盖得于天真而不动于人欲,其为人甚美,其为事甚难,非如孝子廉吏之可勉而能也,人家有此当作兴而表章之。世俗之衰恶也,为之舅姑者利其再嫁之殖,为之父母兄弟者利其后婿之遗赂。务夺其志者,百计迫而使之出,不复念其守者不移者为何人也。其强委禽者,多肆其强暴而无礼。妇或不从,则瞰其更衣或浴而寝也,逼而拥致之肩舆,惧其颠而逸也。维之以布或索,甚至有裸而挟之以归者,无复内外之嫌。至则妯娌姊姒更相劝诱,而妇节遂隳。呜呼!天理民彝绝灭一至于此,此与剽掠者何异,而世之好为此者可胜道哉。69
嘉靖五年(1526)制定的这一谕族文,反映了浙江余姚孀妇难以守寡的情形。寡妇公婆与父母兄弟贪财劝嫁,强娶者则百般无礼逼其就范,寡妇守节不易的严重程度,说明其再婚的普遍性。如果我们联系到徐氏宗族《谕族四说》第4条的内容是劝戒溺女的话,则明白强娶寡妇反映的是男性未婚者的众多,寡妇在婚姻市场上增值,其根源在于溺女造成的女性缺乏。福建的情况也比较突出,何乔远说建宁姻缔论财,其俗至于溺女,从而“悉绝其配合,民白首为鳏寡,下民一有缓急,即儿女满膝之妇,去之不顾。贫妇夫死未几,辄嫁或赘。”70《寿宁待志》也说:“孀妇迫于贫,丧中即嫁。”71两湖地区的客户游民强赘孀妇现象严重,在永州,资料记载:“楚俗最苦客户游民,永民厚易苦,游民恣苦之,其最为苦者,强赘也。当室有妇新孀,游民辄推一人为夫,孰为媒,孰为主婚,皆游民自相推择拥之入室,不问嫠肯不肯也。婿其妇则子其子,而有其财,久则鬻而他之。”72江西的事例也有,“颜简妻伍氏,安福人,简故貌侵且遘疾,伍既归执妇道益恭,亡何夫卒,誓不再适。有军人李敦率众于强娶之,伍自经死。事闻,诏旌其门,敦坐论死。”73可见江西吉安不少男子因当地的溺女风气而“过时无配”,由此发生了强娶寡妇等社会问题,引起诉讼。
未婚者众多,一些家庭乏嗣,抱养异姓继承增多。如浙江温州永嘉:“生女多不收,无嗣者私抱异姓,率贻祸衅。”74溺女的重男轻女因素很大,而重男轻女在中国传统社会文化上根源于祖先崇拜的宗祧继承观念。溺女却造成抱养异姓继承,有违正统的继承规则。生育行为影响着社会生态的平衡状态,民俗有着内在的逻辑。
减少人口数量也是溺女婴的重要后果。王士贞说浙江衢州府龙游县“俗三男一女”75这是当地家庭理想的子女数和性别比。嘉靖南昌《丰乘》卷三《风俗志》说:“今则相习于溺女不知其非,再育者鲜矣。甚者一举即溺之矣。”当地人只生一二个女孩,其余溺死。明后期徽州人汪道昆说:“里俗贵男贱女,即闾右家数生女或不留。孝廉内徐氏姬,乃生女。家人谓孺人三举女矣,恶用妾女为?孺人卒举之,视如己女。其后徐生子,几殆赖孺人煦沫活之,孺人举女凡五。”76潘孺人生了五个女儿并抚育,作为善行而写入传记加以表彰,可见其行为不普遍。当她有三个女儿的时候,家人就说“孺人三举女矣”,言其举女已多。潘孺人的丈夫是孝廉,家境较好,当地“即闾右家数生女或不留”,一般人家生女是不会多的。从潘孺人三举女已被认为多女的情形看,民间生女一般当是以一二个女孩为准。总之,明人一些地区的普通家庭一般生育一二个女孩,多余的女孩有可能被溺死。
三、明代戒除溺女的努力
明代的溺婴主要是溺女婴,溺女与官方的儒家正统文化发生冲突,也带来众多的社会问题。明朝各级政府以及士大夫为戒除溺女进行了种种努力。
明朝中央政府对于溺婴问题的讨论,在宪宗成化年间进行过,并制定了《禁约嫁娶奢侈淹死女子例》:
成化二十一年四月初七日,太子少保、督察院右都御史朱等(题),为[全]活生灵以崇风化事。右都督府带俸训导郑璟奏,乞敕督察院,转行巡按御史并按察司分巡官员,严督三府及(概)[各]府分属掌[印]官员,先给榜文晓谕,不许仍前淹死人命。仍乞禁约,今后民间嫁娶,随其丰(险)[俭],不许违例僭越等因,具本。该通政使司官奏,奉圣旨:督察院知道。钦此。钦遵,抄出到部院。
看得右军都督府带俸训导郑璟奏称,华丽僭用金银头面,锦绣衣服,倾赀破产,亦所不(措)[惜],反将女子淹死。要行出榜禁约,除僭用头面衣服,本院(奏)奉准通行禁约外,其称嫁娶侈奢,反将女子淹死一节,不独温、台二府为然,而宁、(诏)[绍]、金华等府,江西、福建并南直隶概属府州县,亦有此弊。残忍不仁,伤生败俗,莫此为甚!通令禁约,欲行浙江、江西、福建、南直隶巡按监察御史,各出给榜文,发概属府州县常川张挂,晓谕军民人等,今后嫁娶房奁等物,务在称(己)有无,不许过奢。其所生女子,俱要收养,不许淹死。敢有故违,许里老邻佑人等赴官举首。鞠问明白,发边远充军。里老邻佑人等不行举首,一体治罪。如此,庶严法令以景愚顽,全养生灵,以(原)[厚]风化。
奉谕旨:是。钦此。77
《明宪宗实录》成化二十一年四月己未日也记载了该条例,不过内容有出入:
申溺女之禁。训导郑璟建言:浙江温台处三府人民所产女子,虑日后婚嫁之费,往往溺死,残忍不仁,伤生坏俗,莫此为甚,乞令所司揭榜晓谕。下都察院议,以其事旧尝禁约,但此弊不独三府,延及宁、绍、金华,并江西、福建、南直隶亦然。宜悉晓谕如璟言。上曰:人命至重,父子至亲,今乃以婚嫁之累戕恩,败俗之移人一至于此,实有司之责。自后民间婚嫁妆奁务称家有无,不许奢侈,所产女子如仍溺死者,许邻里举首发戍远方。”78
《明宪宗实录》的记载总的来说不太详细,但所引宪宗话却比较完整。而且实录中说明朝政府“旧尝禁约”,可知此前已有禁止溺女规定,可惜我尚没有发现其记载。结合两方面的记载,得知成化禁止溺女令的核心是反对婚姻费用奢侈,禁止民间溺女婴。采取的措施:一是要求地方官 “揭榜晓谕”,二是邻里必须监督举报溺女者,三是对溺女者采取“发戍远方”的充军处罚。
弘治三年(1490),制定《处置故杀子孙赖人及淹死初生男女》条例。都察院题奏:
本院通行内外问刑衙门,今后有犯故杀子孙图赖人者,(使)[吏]民人等发附近卫分充军;(宁)[军]舍余丁系腹里者,发边卫充军;系边卫者,发极边卫分充军;原系极边卫分者,常川守哨;文武职官有犯,临时奏请定夺。仍行江南、浙江等处巡按监察御史各处出榜,禁约所属官吏军民人等,今后生产男女,不分多寡,俱要存留养育,不许溜亵弊风,故行淹死。如违,许亲邻人等首发,问罪如律,产妇并收生妇照常例发落,男子俱[照]前项故杀子孙图赖人事例各发遣充军,应奏请者奏[请]施行。若亲邻人等知而不首,事发一体治罪。如[此],则生意全,和气可召,伦理驾(笃——作者按)而弊风自息矣。奉圣旨:是。钦此。79
可见明代对溺婴的治罪,是照“故杀子孙”事例处置的。检《大明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条例》:“故杀妾及弟、妹、子、孙、侄、侄孙与子孙之妇,图赖人者,俱问罪。属军卫者,发边卫;属有司者,发附近,各充军。”80由此可见,成化令对溺女者实行充军的处罚也是以《大明律》的这条规定为基础的。我猜测成化令以前的“旧有禁约”,或许就是指“故杀子女之律”。明朝对于“故杀子女之律”还有解释,《大明律直解所载明律》卷十九《刑律·杀子孙及奴婢图赖人》说:“凡祖父母父母故杀子孙,及家长故杀奴婢图赖人者,杖七十,徒一年半。”81这是对《大明律》的解释,强调的是“祖父母父母故杀子孙”的处置规定,充军的规定更加详细。较之成化例,弘治条例在“故杀子孙”罪之外又加上了“图赖人”的罪名,处罚也随之加重,充军的规定更加具体。而且弘治例对亲邻举报溺婴者的要求也更加明确,规定“知而不首,事发一体治罪”。并进一步明确了“产妇并收生妇照常例发落”。如同成化例。弘旨例仍要求地方官在各处出榜、禁约。
世宗嘉靖时,严故杀子女之律。《明世宗实录》嘉靖五年四月壬戌条记载:“命旌表江西安福县民颜简妻伍氏。初简死伍氏誓不再适,军人李敦率众欲强娶之,伍氏自经死。事闻,敦坐论死。时江西俗生女多不举,而男子或过时无配,辄起讼端。抚臣因敦事并请严故杀子女之律。从之。”82 “严故杀子女之律”表明,明朝政府的确是以“故杀子女”为溺女行为定罪的。溺女现象严重地区的地方官,往往把戒除溺婴作为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他们常常颁发禁约、告示戒除溺女,规定婚礼费用、制裁溺婴者,或制作歌词循循诱导,还通过捐俸育婴、免除贫家差徭使女婴活下来。
颁发禁约、告示。成化禁溺女婴条例规定地方官为晓谕人民,要常川张挂榜文,地方官的确常常采取这样的措施,弘治《温州府志》卷二十就保留了成化是榜文,起内容如下:
成化二十一年四月该都察院题该郑琛(琛,当为璟——作者按)奏称:因嫁娶奢侈多将女子淹死一节,岂独温台处三府为然,他处亦有此敝,通行禁约晓谕。今后嫁娶房奁等物,务在称家有无,不许过于奢侈,其所生女子须要收养,不许淹死,敢有故违,许里老邻佑人等赴官举首,事发一体治罪。奉圣旨:是,钦此。
仰惟我宪宗皇帝体天地好生之德,以生斯民,特赐准奏施行,其欲男女各遂其生,而不至于灭绝也,至矣!夫何愚民无知犯法,易惑难晓。谨拜手稽首,对扬休命,以为吾民劝。夫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今将女子淹死,则无男女,无男女则无夫妇,无夫妇则无父子,使世之人皆然,则人之类灭久矣。岂人理也哉。殊不思天之所生,地之所养,人为贵。天地生养之,而父母淹杀之,伤天地之和,悖伦理之常,家道何由昌,子孙何由盛。然淹杀之时,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盘中,咿嘤良久乃死。则其淹杀,亦岂其本心哉!特因俗尚奢侈,嫁娶之时,各逞花丽,僭用金银头面,锦绣衣服,倾资破产,亦所不惜。愚下小民日渐月染,预恐嫁娶艰难,辄将女子淹死,以故民间少女多鳏夫。不知人生在世,非贫则富,贫与贫婚,富与富婚,各称其家之有无可也。议婚则惟尚节俭,但有及于财者,皆勿与其为婚可也。嫁女则练裳竹笥布被木履可也。又何必割不可忍之爱,预忧其难嫁而辄杀之哉。且女子既欲淹杀之,及其既长,又溺于爱,不肯出嫁,反阴阳之常,绝生育之理,忘其身之所自来,而关其气之所由续,亦独何心哉。吾耳不忍闻,口亦不忍言。特悯其陷溺之久,而冀其悔悟之新则由此亦可为慈父,可为良民,吾之愿也。如仍不悛,不惟己身边远充军,而妻亦遂为军妻,不得生还乡里,抑且累及收生妇女,累及里老邻佑人等,一体治罪,悔亦晚矣。83
可见这是温州推行成化禁溺女令时留下来的禁约告示,载入府志。地方官以溺女者边远充军并累及收生妇女和里老邻佑来禁止溺女。再如海瑞在浙江淳安知县任上,以《禁约》31条告民,其中规定:“禁溺女伤自己骨肉。”84明末冯梦龙针对福建寿宁习俗,设厉禁并颁发专门的《禁溺女告示》:
寿宁县正堂冯,为严禁淹女以惩薄俗事:访得寿民生女多不肯留养,即时淹死,或抛弃路途。不知是何缘故?是何心肠?一般十月怀胎,吃尽辛苦,不论男女,总是骨血,何忍淹弃?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从何而来?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况且生男未必孝顺,生女未必忏逆。若是有家的,收养此女,何损家财?若是无家的,收养此女,到八九岁过继人家,也值银数两,不曾负你怀抱之恩。如今好善的百姓,畜生还怕杀害,况且活活一条性命,置之死地,你心何安?今后,各乡、各堡但有生女不肯留养,欲行淹杀或抛弃者,许两邻举首,本备拿男子重责三十,枷号一月,首人赏银五钱。如容隐不报,他人举发,两邻同罪。或有他故必不能留,该图呈明,许托别家有奶者抱养。其抱养之家,本县量给赏三钱,以旌其善。仍给照,养大之后,不许本生父母来认。每月朔望,乡头结状中并入“本乡并无淹女”等语。事关风俗,毋视泛常,须至示者。85
冯氏的告示除了用家常道理劝说外,实质性的措施仍是乡邻互相监督,对于溺女者的惩罚是重责和枷号。
以乡邻保甲互相监督以减少溺女是地方官一般采取的办法。万历时江苏武进人庄起元任金华兰溪知县,发布《谕齐民檄》,说当地陋俗有“女生不育,惧乏妆奁。”86他还在《上李按台初入境条议》分析了浙东溺女习俗,建议上司禁革:“浙东山多田少,地瘠民顽,其习与浙西三吴稍异。缙绅之家重于嫁女,编氓之室艰于娶妇,往往不愿生女而愿生男,取始生之女多溺之于水。夫渡蚁释龟古有阴报,伏卵哺雏,物有至情。而何忍心一至于此。询之,只因嫁奁之捐费,遂至灭命以戕伦,甚可怪也。……卑职窃访金衢之民无妻者半,甚至嫠既老而少男争娶,夫未亡而妻先请行,……似宜大为禁革,责令十家牌左右邻,朔望开报,如有隐者,以其罪罪之,溺女者治以明条,虽宦族不宥。”87
地方官的戒除溺婴措施中,往往规定婚礼费用、制裁溺婴者。地方绅士为了移风易俗常配合地方官探讨禁革溺女事,改变婚姻奢侈之风就是重要内容。江西饶州人史桂芳的《与陈汝时书》指出:“饶俗不举女,皆因婚娶论财,此颓风独赖吾党挽回。”88万历二年(1574)的《答陈省斋公祖书》说:“汝宁聘财不越二三金,以故人人有室家。尝与父老道及杀女事,辄惊异云世故有是事哉。而饶则习而安矣。长民者亦复玩视之,恝不加念矣。倾居深山,亲见农人之苦,欲治二十金娶一田家妇如登天然,坐见斩嗣灭族者比比。”89我们虽然不清楚饶州地方官是如何改变当地婚姻论财的,但乡生的努力是显而易见的。江西袁州府则有规定婚礼费用的做法,弘治时广东人郑铭为袁州知府,据说:“袁俗嫁女率倾资产之半,故生女多不举,前此屡禁莫能止。铭曰:‘殆未澄其源也,为定上中下奁嫁之式,奢者以僭论。’令行遂无溺女者。”浙江新昌“民贫苦重橐嫁多弗举女,曹翁乃以谋于士大夫为嫁程,若嫁厚者、取妇而责橐装者、产弃女者,以次第受法。”90知县同乡绅商讨婚姻费用的标准,还采取刑法处断的手段严行禁止溺女。91周用正德七年(1512)任温州知府,因民间生女辄不举“严设禁谕,婚姻第各称其家,俗以一变”。92即改变了婚姻论财的风气。
不仅有严厉的措施,创作通俗易懂的顺口溜耐心劝说百姓也是地方官常采取的办法。本文第一部分中引过的资料中,成化初福建人周瑛为安徽广德知州,“为其州多溺女”作《戒杀女歌》93;嘉靖修江西南昌《丰乘》记载地方官潘潢“尝作歌以禁溺女者”。
地方官还想方设法使幼婴活下来。乐于行善的官员有捐俸之举,桐城人张淳,字希古,窿庆二年(1568)进士,授永康知县,“永人贫,生女多不举。淳劝戒备至,贫无力者捐俸量给,全活无数。”94除了捐俸给予无力育婴之家外,还往往雇倩乳母育婴。江西饶州万年县“生女辄溺”,广东番禺人麦秀岐万历时为知县,力求改变。他先是“于家乡取乳母十余人。拾而养之廨中。儿稍长,乃还其父母。”接着把当地大旱作为上天的惩罚,与百姓约今后不弃女,乃为之祈雨。结果“民皆乐从”。95明末冯梦龙针对福建寿宁习俗,设厉禁“且捐俸以赏收养者”。还颁发《禁溺女告示》,允许不欲养女婴者“托别家有奶者抱养。其抱养之家,本县量给赏三钱,以旌其善。仍给照,养大之后,不许本生父母来认。”96以上不同的方式,都是为了养育婴儿。有的地方官还免除养女家的差徭,如盛行溺女的金华府,早在明朝嘉靖年间兰溪令李昭祥就在禁止,并且规定养了三个女孩的,就给予免除差徭的优待,当时出现“无弃女者”的局面。97
宗族借助族规家训戒除溺婴。《余姚江南徐氏宗谱》卷五《谕族四说》第4条说:
宋苏东坡子与朱鄂州书云:昨武昌寄居王殿之天鳞见过,偶说一事,闻之酸幸,为食不下。天鳞言:鄂岳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人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尤讳养女,以故民间少女而多鳏夫。初生辄以冷水浸杀之,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而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有神仙乡百姓石揆者,连杀两子。去岁夏中一产四子,楚毒不可堪忍,母子皆毙,报应如此。而愚人不知创艾。天鳞每闻其侧近有此,辄驰往救之,量与衣服饮食,全活者非一。既旬日有无子息人欲乞其子者,辄亦不肯以此。知父子之爱天性固在,特牵于习俗耳。闻鄂人有秦光享者,今已及第为安州司法,方其在母腹,其舅陈遵梦一小儿,挽其衣若有所诉,比两夕辄见之,其状甚急,遵独念其姊有娠将产,而意不乐多子,岂应是乎!驰往省之,则儿已在水盆中矣。救之得免,今秦已及第为安州司马云。
莆田周召梁《戒杀女歌》云:虎狼性至恶,犹知有父子,人为万物灵,奈何不如彼。生男与生女,怀抱一而已。生男一收养,生女顾不举。我闻杀女时,其苦状难比,胞血尚淋漓,有口不能语。咿嘤盆水中,良久乃得死。吁嗟父母心,残忍一至此。我因劝吾民,毋为杀其女。荆钗与裙布,未必能贫汝,随分而嫁娶,男女两得所,此歌散民间,万姓当记取。
右苏、周二贤之文之歌,其所以戒人杀子者,天理、国法、果报之说详矣。因记族兄名鹏者,弘治初年在京师,族嫂余氏连产二子,水浸杀之,至第三胎遂不能产,极其痛楚而殁,正在苏公所言石揆事相类,乃知冥司报应善恶不爽。得苏公之言益信矣。夫子孙为盛,父祖之所望也。为之子若孙者,乃无故自灭其种类,祖宗于地下有知,得不遣耶。准律故杀子孙徒二年,此长吏所得,按奉佛经言,杀生之罪,以杀胎卵为至重,六畜犹尔,而况人乎!俗谓小儿病为无辜矣,惮耄杀人犹不死。况无罪而杀人之乎。
嘉靖五年六月中宪大夫桂林府知府第十世孙蕙皋外史徐天泽谨书。
余姚地处浙江绍兴府,本文第一部分提到该府萧山、会稽、新昌流行溺女,徐氏劝谕族人不要溺女说明余姚也流行溺女。该文结尾处徐彭妻余氏弘治初年在京师所溺二子,从后面讲:“夫子孙为盛,父祖之所望也。为之子若孙者,乃无故自灭其种类,祖宗于地下有知,得不遣耶”来看,是溺男婴。对于宗族来说,溺男婴是最不能容忍的,因为有悖于祖先崇拜观念。所以把劝说族人戒除溺女作为族规载入族谱。徐氏用天理、国法、果报之说劝说族人戒除溺女。
善书也有戒除溺婴的内容。明代高僧云栖株宏所著功过格《自知录》在民间影响很大,其中“善门·仁慈类”规定:“见溺儿者,救免收养,一命为五十善。劝彼人勿溺,一命为三十善。收养无主遗弃婴孩,一命为二十五善。”又在“过门·不仁慈类”规定:“父母溺初生子女,一命为五十过,堕胎为二十过。 上帝垂训:‘父母无罪杀儿,是杀天下人民也。’故成重过。”98善书出现戒除溺婴的内容,说明溺婴行为的普遍化和儒僧对它的态度。
四、结语
明代溺婴习俗流行于浙江、江西、湖南、福建四省以及江南地区,在两广以及陕西等地区也有资料记载溺婴习俗。在溺婴流行的江南、浙江、湖南等省区,不仅溺女婴,而且溺男婴也相当普遍。
大量溺女婴的直接原因,是婚姻论财带来的妆奁昂贵和普通人相对的贫穷,还有作为背景性的深刻原因重男轻女的思想。同时,溺婴也是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而控制生育,这尤其表现在溺男婴方面。
溺女婴的后果是造成人口性比例失衡,男多女少,并导致男子成婚困难。男子成婚难,遂使寡妇在婚姻市场上身价提高,抢孀逼醮也时有发生,女性丧偶者不易守寡。未婚者众多,一些家庭乏嗣,抱养异姓继承增多。减少人口数量也是溺女婴的重要后果。
溺婴行为与官方的儒家正统文化发生冲突,也带来众多的社会问题。明朝各级政府以及士大夫为戒除溺婴进行了种种努力。明朝中央政府对于溺婴问题的讨论,在宪宗成化年间进行过,并制定了惩治溺婴行为的措施。成化令戒除溺女的禁约要点是:地方官 “揭榜晓谕”,明令结婚费用不要奢侈并禁止溺婴,邻里必须监督举报溺女者,对溺女婴者采取“发戍远方”的充军处罚。这个禁约受到一些地方官的重视,如温州不仅奉行,还载入府志。我们获知对于溺女婴治罪的具体内容是当事人边远充军,并累及收生妇女和里老邻佑。孝宗弘治时,又比照故杀子孙图赖人之例,进一步惩治溺婴。世宗嘉靖时,严故杀子女之律。溺婴现象严重地区的地方官,往往把戒除溺婴作为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他们常常颁发禁约、告示戒除溺婴,规定婚礼费用、制裁溺婴者,还通过捐俸育婴、免除贫家差徭使女婴活下来。宗族借助族规家训戒除溺婴,善书也有戒除溺婴的内容。
- posted on 09/05/2009
maya问是不是真的,我真希望是假的。
这种故事社会版新闻里见到的太多了,不稀奇,我问是否真的,以为是雪的经历见闻,间接的说辞没有亲身感受那样贴近刺骨。
我一直是中国计划生育的支持者,这是对人类生存环境的贡献,更是让女人摆脱羁绊,解放自由的进步,但是做法粗暴,而且对女人不公平。一些西方的保守媒体以及反对计划生育者往往用这些残酷的例子来嘲弄反对。那些去中国收养被遗弃女婴的西方人是值得我们尊重的。
我的问题是这样的,中国的计划生育为什么总是从女人开刀?其实男性避孕是最无伤痛也最简单的医学技术(请医生们给出更专业的讲述)。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不把那些超生的男子全部放去集中营集体结扎?为什么,为什么不立法让那些重男轻女的人受法律的约束与制裁?
我10年前就写文章痛骂那些不用避孕措施的中国男人,连dating的时候都要让女人买避孕套。 - Re: 计生故事 birth control storyposted on 09/05/2009
Sterilization
没翻书, 只是记忆中实际上这是美国最常用的避孕方式。(有谁如果查到资料指出俺说错了,俺可以改正。)
maya wrote:其实男性避孕是最无伤痛也最简单的医学技术(请医生们给出更专业的讲述)。 - Re: 计生故事 birth control storyposted on 09/05/2009
maya wrote: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中国的计划生育为什么总是从女人开刀?其实男性避孕是最无伤痛也最简单的医学技术(请医生们给出更专业的讲述)。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不把那些超生的男子全部放去集中营集体结扎?为什么,为什么不立法让那些重男轻女的人受法律的约束与制裁?
我印象中,农村里的伦理贞操观不像皇权所及的地方那么严,借种、典妻过去在乡下是公开的。私下里,叔嫂、公媳通奸恐怕也很严重。现代还加上村支书、乡干部的问题,扎男的有多大效果,不好说。 - posted on 09/05/2009
行人 wrote:
maya wrote:我印象中,农村里的伦理贞操观不像皇权所及的地方那么严,借种、典妻过去在乡下是公开的。私下里,叔嫂、公媳通奸恐怕也很严重。现代还加上村支书、乡干部的问题,扎男的有多大效果,不好说。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中国的计划生育为什么总是从女人开刀?其实男性避孕是最无伤痛也最简单的医学技术(请医生们给出更专业的讲述)。为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不把那些超生的男子全部放去集中营集体结扎?为什么,为什么不立法让那些重男轻女的人受法律的约束与制裁?
我听说,男性结扎相比女性结扎来说有两个不足:一则不容易恢复生育能力,二则容易影响性能力。因此采用率不高。
法国的主要避孕方式是女服避孕药。 - posted on 09/05/2009
哈哈,那不管,阉一个算一个。让那个倒霉绿帽丈夫牺牲一回吧。要我说,该有个政策,哪个村儿里若有超生,先阉支书。如果是女支书,送学习班劳教。
现在大概没什么村的概念了吧,年轻男女都出外打工了,村里只有老弱病残。流动人口超生的比例应该比较大,也难追查。但现在进城打工的男女为生存所迫,好像也不太想超生了。
我看到的,超生最多的还是那些没教养的暴发户。我从前的邻居一连串生了6个孩子,还不够呢,外面还要几个姨太。因为他们夫妻在国内开连锁商店,要生够儿子来继承家产。这样的男人不该给送进监狱?中国的贪腐,哎。
美国底层有个说法,说是白人为了控制黑人以及拉丁裔的人口增长,以各种借口(尤其是毒品以及暴力),把生育年龄的男性黑人以及拉丁裔全收押进监狱,然后延长他们的刑期,以降低他们人口的增长。这种言论在激进的族裔团体活动中特别普遍。
这也是一种说法。
我印象中,农村里的伦理贞操观不像皇权所及的地方那么严,借种、典妻过去在乡下是公开的。私下里,叔嫂、公媳通奸恐怕也很严重。现代还加上村支书、乡干部的问题,扎男的有多大效果,不好说。 - Re: 计生故事 birth control storyposted on 09/05/2009
一则不容易恢复生育能力,二则容易影响性能力。因此采用率不高。
恢复?为什么要恢复?他都生了六个儿子了还不够?这个该成为法律。
第二个,完全是迷信,他们原本就没什么能力的,借口而已。
- Re: 计生故事 birth control storyposted on 09/06/2009
说到阉割,我上黄站看BME,比如这个网站:
http://www.bmezine.com/ 里面有一个BME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录像,有两个冠军录像,都是男的。一个用斧子剁睾丸,一个用小刀切小鸡鸡,切下来之后还用手拨弄拨弄。看着我就觉得疼,不过他们表演得很过瘾的样子。
据说现在国内的几个大城市已经人口老龄化了,北京上海最严重,兵役年限从五年降到三年,现在又降到了两年,退伍后不包分配工作,小部分成了保安或者城管,大部分加入当地流氓组织,嗯,总之,我就特开心的笑了。 - posted on 09/08/2009
一个朋友著名医学院毕业,第一年实习医生,前面几个月施行强行流产近八十例,大的有八个月了。做到手发软,他说那话时,我感到一股寒气沿着脊梁流过,不由打了一冷战。当时第一次觉得没去学医很正确。
后来他离开医院,东渡日本拿了个医学博士,又来到美国做博士后。他讲那故事那会,是在做博士后的时候,我们几对好友在山里的木屋度假漂流。当时他最希望的是,要买一辆Porche911到路上飞飚。二手的也行,他說。
医学生最终拗不过要行医的某种使命感,几年后也不例外地考牌,进入了医院再从见习医生做起。他死讯传来时,应该是见习医生第二年了。自己到外面开了个房,注射了某种麻醉药,还把自己的脑袋套进塑料袋里。
当时正值我母亲骤逝,得到噩讯,真是雪上加霜。不由得却一下子想起他讲的那段弑婴经历,还有当时站在傍晚暮色下门框边他当时的脸色,消失在看不见远方的他的眼神,他头顶的木梁,我身后粗粗木条搭成的露台,和那徐徐沉下的夜幕。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一个被另一个绝顶聪明的人称作绝顶聪明的人。 - posted on 09/08/2009
相信楼主说的事,是有事实根据的。
虽然也在中国做过医生,好在不是做产科。若不然,自己就有可能糊里糊涂地做一些可以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情。哎!
雪 wrote:
受草叶启发,鼓起勇气讲两个计生方面的故事。有些年头了。在国内的时候听小时工说发生在她们家乡的事。maya问是不是真的,我真希望是假的。
1 那儿一农村妇女,生了个女孩儿,老公不在了,婆婆家里不愿意养女娃,这个妈妈连自己也养不活,就把婴儿裸着搁在门框上吹风,几天后婴儿就死了。
2 还有一个农村奶奶,有两个孙女,盼孙子,儿媳妇怀孕了,因为是超生,藏在山上,生出来是一对孪生男婴,妇女主任闻讯赶到,一定要现场掐死,奶奶跪下求情,说只掐死一个留一个也好,给留个后。那妇女主任毫不留情的全掐死了。老奶奶二话不说走了,去到妇女主任家把她的两个儿子带走,一起跳下井。此时产妇还在山上。
人权问题。天堂不存在,地狱在人间。讨论讨论,好吧。
- posted on 09/09/2009
我来唱几句反调。 中国的计划生育确实很残忍,比这里说的更残忍的事情我都有听说过。 但是诸位有任何更好的办法吗? 中国有许多事情都是很残忍的。 比如说高考就凭一场考试定终身,确实很残忍,把许多确实很有才干的年轻人给葬送了。 但是有比那更好的办法吗? 没有。 在中国,你只要在大学录取方面开哪怕很小很小一个洞,立即就会有成千上万的人削尖脑袋往里面钻。 所以中国只有凭考试来录取。
那些计划生育很残忍的故事都是在哪里发生的呢?几乎都是发生在那些既穷困又高出生率的地方发生的。 有些地方人们吃水要去好几里路远的地方挑,就那样人们还是拼命地生。 有任何文明的办法阻止这些人无休无止地生孩子吗? 根本就没有。
控制人口本来就很残忍 - 无论采用任何办法。 - Re: 计生故事 birth control storyposted on 09/09/2009
控制人口本来就很残忍 - 无论采用任何办法。
是吗?用避孕套很残忍?打针吃药很残忍?作男性结扎很残忍?中国现在很多地方都免费发放condom,为什么不用?为什么西方男人没那么多抱怨?人家的性生活没中国人这么丰富多彩?中国完全可以采用强制性男性结扎来惩罚那些超生的男人,为什么不可以?
请咖啡的医生来科普一下,condom真那么不舒服? - posted on 09/09/2009
嗨剑客,今天才有空去看了看,够猛的网站,但没找到你说的这两个录像。
全世界都老龄化,这不是什么新鲜事情,等过了baby boomer就好了。50年后全世界人口下降不是好事一件?老龄化跟兵役又什么关系?
朱老剑客 wrote:
说到阉割,我上黄站看BME,比如这个网站:
http://www.bmezine.com/ 里面有一个BME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录像,有两个冠军录像,都是男的。一个用斧子剁睾丸,一个用小刀切小鸡鸡,切下来之后还用手拨弄拨弄。看着我就觉得疼,不过他们表演得很过瘾的样子。
据说现在国内的几个大城市已经人口老龄化了,北京上海最严重,兵役年限从五年降到三年,现在又降到了两年,退伍后不包分配工作,小部分成了保安或者城管,大部分加入当地流氓组织,嗯,总之,我就特开心的笑了。 - Re: 计生故事 birth control storyposted on 09/09/2009
右派一 wrote:
那些计划生育很残忍的故事都是在哪里发生的呢?几乎都是发生在那些既穷困又高出生率的地方发生的。 有些地方人们吃水要去好几里路远的地方挑,就那样人们还是拼命地生。 有任何文明的办法阻止这些人无休无止地生孩子吗? 根本就没有。
控制人口本来就很残忍 - 无论采用任何办法。
右派一,读了你这段话,我觉得有必要说明一下,我讲的有关事是发生在中国最大最文明的城市, --
虽然不知道你是否将它列为“很残忍”一列。 - posted on 09/09/2009
maya wrote:
控制人口本来就很残忍 - 无论采用任何办法。是吗?用避孕套很残忍?打针吃药很残忍?作男性结扎很残忍?中国现在很多地方都免费发放condom,为什么不用?为什么西方男人没那么多抱怨?人家的性生活没中国人这么丰富多彩?中国完全可以采用强制性男性结扎来惩罚那些超生的男人,为什么不可以?
请咖啡的医生来科普一下,condom真那么不舒服?
我说老板娘你也太天真了。 中国的人口控制哪里是什么用避孕套、打针吃药、结扎的问题? 哪里是什么享受性生活的问题? 你说的那些个东东当然管用,现在的中国老百姓有谁不懂那些? 可要是老百姓还是要不顾一切地拼命生孩子,故意不用那些个东东,那你怎么办? 以前农村人拼命生孩子还有个“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借口。 现在中国有几个“儿”会去“养老”?能不要坑老,啃老,自食其力就不错了。 新“三座大山”压得老百姓失去了养孩子的任何实惠。 即便如此,很多地方的人们还是要拼命地生孩子。 当局只要稍微一放松,人口就爆炸。 这是个传统惯性或劣根性。 - Re: 计生故事 birth control storyposted on 09/09/2009
中国的人口控制哪里是什么用避孕套、打针吃药、结扎的问题?
你是说杀婴是唯一的办法?
这是个传统惯性或劣根性。
如果是传统惯性与劣根性,那就不要怪政府什么残忍了。计划生育就是要用法律来执行下去。
你怎么知道那些人不是寻欢作乐生出那么多娃娃? - posted on 09/09/2009
maya wrote:
中国的人口控制哪里是什么用避孕套、打针吃药、结扎的问题?你是说杀婴是唯一的办法?
这是个传统惯性或劣根性。如果是传统惯性与劣根性,那就不要怪政府什么残忍了。计划生育就是要用法律来执行下去。
你怎么知道那些人不是寻欢作乐生出那么多娃娃?
嘿嘿,要是寻欢作乐把女人搞大肚子了,那最多不过是小两口子(或爱侣)之间的事情。 你没瞧见那堵住家门口要和计生办拼死拼活的,却是老公公、老婆婆吗?
杀婴不是唯一的办法,但在中国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中国要是只有美国的人口,哪怕多于美国两倍的人口,中国人今天的日子会好很多。 中国即使保持今天的人口总数不增长,也是个慢性灾难 - 耕地的萎缩,自然资源的竭尽,都是现实的问题。 想去外星球发展,暂时还是做梦。 - posted on 09/09/2009
中国人口控制,印度人口不控制,哪个更好?不久的将来应该能看出。
计划生育是基层的一项基本任务,哪个基层干部手里没有几个婴儿的
血?这个就象打仗,打赢了封官分爵,没杀过人的哪有份?
如果说百姓自己溺的呢?我童年时周围溺婴普遍,那时还不讲计划生
育。生与死,都透着狰狞,不象童话或爱情故事中。
做生意又怎么样呢?爱默生说:人类一切赚钱的职业与生意中都有罪
恶的踪迹。美国移民归化,一年人蛇集团赚多少钱?卡洛因,可卡因
,军火赚多少钱?当然与政府挂钩的金融家私吞多少?
......
我怎么跟无名先生学上了呢?西方避孕前的文明中的溺婴也应是很可
观的吧?我就知道卢梭把孩子都送到孤儿院,又说到原始基督教,他
们可真救助了不少溺婴:
http://www.mayacafe.com/forum/topic1sp.php3?tkey=1189783247 - Re: 计生故事 birth control storyposted on 09/14/2009
杀婴不是唯一的办法,但在中国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中国要是只有美国的人口,哪怕多于美国两倍的人口,中国人今天的日子会好很多。 中国即使保持今天的人口总数不增长,也是个慢性灾难 - 耕地的萎缩,自然资源的竭尽,都是现实的问题。 想去外星球发展,暂时还是做梦。
因为我看见的超生,多是在南方的经济发达地区,暴发户多的城镇。广东潮汕地区的超生严重。中国若是用1%抓政治犯的警力物力来搞计划生育,还怕搞不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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