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脚镣上法庭!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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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人士赵连海昨日受审,其妻李春梅(中)在法院外情绪激动,一度企图衝进法院旁听,但被法警赶走。
三鹿毒奶受害人组织——「结石宝宝之家」发起人赵连海「寻衅滋事案」昨日上午在北京大兴区法院闭门审讯。在近6小时庭审时间内,一直戴脚镣的赵连海否认自己有罪,他指自己作为受害儿童家长曾多次与当局沟通,但都石沉大海。法庭昨日未作出宣判,赵连海律师预料,法庭会在两周内宣判,刑期可能是3年。
昨日上午8时起,位于京郊的大兴区法院周围已佈满警察,数十名法警在大院门口把守,禁止外人随便进入。指控书称,赵连海利用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煽动纠集」群众到河北石家庄法院及北京大兴区及丰台区等地,以喊口号和非法聚会方式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还藉去年8月安徽女访民李蕊蕊在北京丰台看守所被强姦事件,「纠集」群众和境外媒体到北京市公安局外聚集。
赵在庭上宣读「自辩书」,不认同指控内容,也不认同指控煽动纠集多人在北京丰台区、大兴区的犯罪指控,更不认同非法聚会及呼喊口号和起哄闹事的指控。他表示,身为受害患儿家长受害家长,为孩子们一生的健康保障呼吁。曾与当局相关部门多次进行沟通,都石沉大海。
赵连海妻儿被禁到庭旁听,而20多名三鹿毒奶家长及维权人士到法院声援,怒斥法警「你们有没有孩子?有没有良心?」李春梅指「受害者变被告」,当局的做法「是丧尽天良」。她指丈夫被警方带走后,已有4个月未与家人见面。
到场的河南维权人士刘莎莎表示,赵的部分「罪名」是协助李蕊蕊报警,其实当时是她陪同李蕊蕊报警的。刘沙沙下午赴北京东交民巷派出所「投案自首」。
庭审至下午2时许结束,没当庭宣判。由于今年2月四川维权人士因「寻衅滋事罪」被判5年刑期,赵连海律师李方平认为,当局会在两周内宣判,刑期可能是3年。
2008年9月,赵连海之子赵鹏润因饮用奶粉,被确诊左肾结石。不久,赵在网上呼吁受害者家长组成诉讼联盟,并创建「结石宝宝」网站。去年11月13日,他北京家中被警方带走。
- posted on 03/31/2010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起诉意见书
兴公刑诉字(2010)第25号
犯罪嫌疑人:赵连海,男,汉族,1972年5月21日出生,籍贯:河南省开封市,文化程度:高中,身份证号码:11022419720521****,户籍所在地及住址: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苑东2楼*单元,职业:无业,2009年11月13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经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12月17日被逮捕。
犯罪嫌疑人赵连海涉嫌寻衅滋事,于2009年9月12日举报至我局。我局经过审查,于2009年9月12日立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赵连海于2009年11月13日被抓获归案,犯罪嫌疑人赵连海涉嫌寻衅滋事一案,现已侦查终结。
经依法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赵连海于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间,以维权为幌子,利用三聚氰胺污染“三鹿”奶粉事件,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煽动纠集不明真相的群众,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等地,采用围堵喊口号、非法聚会等方式,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
犯罪嫌疑人赵连海还于2009年8月4日,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丰台区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以报案为名恶意炒作,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法聚集,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报案记录、证人证言、现场录像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赵连海亦供认不讳。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赵连海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涉嫌寻衅滋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大兴区人民检察院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局长 陈德宝
2010年1月13日
附:
1.本案卷宗六卷(另加附卷一册)。
2.犯罪嫌疑人赵连海现羁押于大兴看守所。
http://blog.qq.com/qzone/622008913/12651233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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