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海外帳戶 竟遭全面查稅
記者王善言洛杉磯報導
April 28, 2010 12:00 AM | 10501 觀看次數 | 107 | |
居住橙縣的一名華人去年申報海外帳戶,近日卻收到國稅局全面查稅通知。由於許多文件因年久不知去向,搜集起來很困難,讓當事人焦慮到看精神科醫師,並直言「原以為申報可心安,沒想到卻換來更多壓力。」

根據稅法,納稅人在海外銀行開戶存款,或擁有證券或基金等財務帳戶,只要總值超過1萬元,有必要在每年6月30日前另填TDF90-22.1表,向財政部申報。


但實務上,許多人對是否申報因種種因素陷入天人交戰。


前述華人說,當初申報海外帳戶,是因為政府表示可避免刑責,且罰款遠比不申報罰款低。


沒想到申報後,國稅局來了三大張信,洋洋灑灑要求他提出多項文件。


如2003至2008年包括關掉的海外帳戶的所有資料,且須註明每筆錢進出時間及理由。


若海外有利息及股息,須補報Schedule B表。若有利得或利虧須補報Schedule D表。帳戶內資金若來自贈與、繼承,且金額超過10萬元,須依法補報3520表。若擁有海外公司25%以上股分,也須申報5471表格等。


國稅局並詢問他在瑞士銀行是否有開戶,不單如此,並要求他所有文件均須是英文。


由於有些文件事過境遷已找不到,加上在台灣某家銀行所開帳戶受銀行併購影響,每月結帳報表銀行名稱前後不一致,目前對如何逐一找回文件與做出合理解釋感到很頭痛。


會計師黃世仲指出,國稅局對這位自願申報者採用對瑞士銀行帳戶所有人的查稅方式,即所謂的逐項審查,是納稅人最害怕的查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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