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好比偷情

写自己的字就是把真实的自我、真实的人性刨开给人看。最好看最耐读的作品都是画家/作家自画像自传。中国作家里郁达夫、丁玲最好的作品都是私人的。郁达夫的《沉沦》,丁玲的《莎菲女士
日记》、胡兰成的《今生今世》都是内省的,自我观照的内心独白。王尔德的 de profundis,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死屋手记》,情圣卡萨诺瓦最后写的自传也是自己一生的猎艳故事。甚至整一部《圣经》都是夏娃亚当后代,以色列各部族的家族传奇。“用身体写作”其实是个蛮诗意的比喻,作家的字,画家的笔都是在描摹人,人的身体。
  
   字是我身上一个细胞的图解,连成句子就是一片肌肤,连成篇幅章节就是我这个人了。
  
   有人说现在的作家都在写博客了,其实挺好的。写作更加私人,不去追求鸿篇巨制,只把这一天天的日子用字串起来,到死的那天就是这个人的一部历史。一个人的历史也可以影射出帝王将相、英雄美人,一个人的历史里也有社稷的兴亡、世界的变幻。
  
   字不值钱,也好像身体脱落的旧皮屑没什么了不起,想我身无长技,一事无成,常常还半途而废,唯一会作能作的就是涂鸦。我的母亲兄弟老朋友旧情人每天都来这里看的,我也不管不顾了,随你想吧,玛雅就是这些字符组合起来的血肉,文字创造出来的一个网人。
  
   写字、读书的妙处之一就是不能当筵席来大餐大饮。写作好比偷情,偷欢,越是藏着躲着的时候写起来最带劲儿。好比磕瓜子喝茶聊天摆龙门阵,最有滋有味的都是忙里偷闲的一刻。郑重其事地说我要写字了,焚香点烛,放上舒适的音乐,越是正襟危坐越是写不出东西来。相反,在时间的缝隙里涂抹的几个字、阅读的一个小节才是最精华的餐后甜食,零食常比大餐更享受。当然通宵达旦、废寝忘食的阅读写作简直可以跟彻夜做爱一样酣畅,可饕餮畅饮的日子毕竟是屈指可数的节日,300多个日积月累,其实都是素菜小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