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 年秋,我应聘到耶鲁大学教书。此后不久,即在一次偶然的场合中认识了布鲁姆 (Harold Bloom) 教授。布鲁姆的著作,我那时已读过许多,他在批评领域上的视野广博, 以及在文学研究上倾注的热情,我自然深为敬佩。在我的心目中,他所代表的,可以说正是美国早期诗人惠特曼(Walt Whitman)那种既沉着又奔放的精神。   

  布鲁姆于1955 年开始在耶鲁执教,那一年他才25 岁。我来耶鲁的时候,他已是有名的教授,学术界的泰斗,但他对人向来没有架子,对年轻人尤其和蔼可亲。因此,自从那次偶然认识后,我们见面的机会虽然并不是很多,但多年以来,我们在教学或学术上我和他还是有过不少的接触和交流,于是在同事的关系中遂积累出几分同行的友谊。每年开学的时候,我总不会忘记督促我的读中国古典诗词的学生们去选听他的美国诗歌课。 

  一年前,布鲁姆突然生了一场重病,病情严重到不得不停课病休的程度;消息传来, 令人担心。今年他的身体已逐渐恢复,又开始在学校里开课了。因此,我一直在想,何时要抽空到他家里去探望他一下,但又怕会打扰到他病后的休闲时间,故迟迟不敢打电话给他。正在犹豫之间,我收到了《书城》的编辑凌越先生的来信,说要请我对布鲁姆教授做个访谈。凌越还特别准备了几个题目,希望我能代表他,直接向布鲁姆请教。  

  今天是星期五, 我和布鲁姆约好了下午两点在他的家中会面。 按了门铃,只见布鲁姆的妻子 Jeanne 微笑地为我开门。一分钟之后,布鲁姆慢慢地从房里走了出来。我发现他不但穿了西装, 还戴上了领带。这次见面,他显得格外消瘦,但眼睛依然放出了两道智慧的光芒。 

  “啊,你真准时,和我意料中完全一样!来,来, 来, 请坐在那边……,”布鲁姆绅士派地为我脱下大衣,慢慢就走向客厅,右手指向窗前的沙发。他一面在我的额头上轻轻地投下了一个友好的亲吻。  

  “布鲁姆教授,很久不见,你身体看来还好……,”我很高兴地坐了下来, 开始拿出录音机和照相机。“很抱歉,我今天看起来有点儿像新闻记者。”我瞇着眼,开口说道。 

  “不要再喊我作布鲁姆教授了,否则我还要喊你作张孙康宜教授,多么麻烦呀。 咱们一言为定,从此你喊我哈罗(Harold) ,我喊你康宜,好吗?对了,首先让我们先试试看录音机管不管用。……。” 

  这时,他开始情不自禁地朗诵起美国诗人 Hart Crane 的诗句来。 他的视线朝着窗外,声音铿锵,节奏稳重。从他的眼里,我看到了一种温润的光影。我注视着他,自己好像也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几秒钟之后,我打断了他。“好,哈罗,我想录音机没问题 了。我们现在就开始正式访谈吧。今天我想把题目分成两组;一组是《书城》的编辑凌越先生所提出的三个问题,一组是我自己想向您请教的问题。第一组的问题是非得要问的,但我的问题则是次要的,要看时间和情况而定。” 

  “当然,当然,” 他点头同意。 

  “凌越想问你的第一个问题是:由于翻译滞后的原因,一般中国读者熟悉的美国诗人最新的也是金斯堡 (Allen Ginsberg)、阿什贝利 (John Ashbery))这一代了。可否请您向中国读者推荐几位值得关注的中青年一代的美国诗人?” 

  “首先,我想说的是,阿什贝利确实是一流的伟大诗人,但金斯堡,虽然他是我的老朋友, 我必须坦诚地说,他其实说不上是个诗人。至于年轻一代用英语写作的诗人们,我最推崇的有两位。第一位是加拿大的女诗人 Anne Carson,她今年大约 52 岁左右;她是一个十分杰出的诗人,她的诗风强而有力,很奔放,很有独创性。她的作品有几分近似于十九世纪的诗人爱米丽勃朗特(Emily Brontë )和 荻金荪(Emily Dickinson)。[1] 另外一位美国诗人 Henri Cole 也十分 杰出,我以为他是当前最优秀的美国年轻诗人。他的诗风具强烈的感染力和极端的形式美,有些古典的味道。他已出版了五本诗集,包括最近的《中地》(Middle Earth)。过去他两本最为有名的诗集是:《事物的外观》(The Look of Things )和《可见的人》(The Visible Man),都是十分感人的作品;前者的书名取自美国前辈诗人Wallace Stevens的诗,后者则取自Hart Crane 的诗 。Henri Cole 今年大约46 岁。我看年轻一代中,大概就是以上两位诗人最为出色了。至于更年轻的作家群中,因为实在太多了,一时很难作判断。” 

  “谢谢你的回答。相信中国读者们一定会开始读Anne Carson 和Henri Cole 的作品的。 ”我停了一下,接着说:“《书城》编辑凌越想问的第二个问题是:您好像在观念上和新批评派有比较多的分歧,可否请您谈谈对新批评甚或对整个现代派文学的看法吗?凌越主要是想知道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较细致的见解。” 

  “啊,这个问题恐怕要从我的教学生涯开始说起了。明年就是我在耶鲁教学五十周年了。在这漫长的五十年间,我曾经为了我的文学信念,持续地打了四次大战。我的第一次大战其实就是反新批评派的一场战争。当时我只是一个年轻的教授,但我却很大胆地批判了当时正在风行的新批评派的几个大将,其中包括一些我在耶鲁的师长们,例如Cleanth Brooks、W. K. Wimsatt、Robert Penn Warren 等人。当然,Warren 教授后来终于成了我的好友,但那是很久以后的事。我之所以反对他们, 主要因为他们破坏了英文诗歌里的伟大传统——那就是从乔塞(Geoffrey Chaucer), 莎士比亚, Edmund Spencer, 米尔顿(John Milton), 布雷克(William Blake), 渥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 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 济慈(John Keats), 布朗宁(Robert Browning), 但尼生(Alfred, Lord Tennyson ) 一直传承下来的固有传统。此外,我发现那些新批评家们也企图打倒早期美国的经典作家们——如惠特曼, 荻金荪, 埃默森(Ralph Waldo Emerson) 等。所以我这些年来完全致力于提升传统经典的工作,我想我的工作还是很有效果的;至少大部分的文学经典都已经重新得到它们应得的地位了。当然这些经典也包括二十世纪的一些杰出作——如Wallace Stevens, Hart Crane, 叶慈(William Butler Yates), 劳伦斯(D. H. Lawrence) 等。你知道,我基本上反对艾略特(T. S. Eliot), 庞德(Ezra Pound), William Carlos Williams等人的诗歌理论, 虽然他们个别都是十分杰出的诗人。后来,在打完“反新批评”之战后,我又转移了一个战场;那就是所谓的“反解构”之战。其实那是一场“反法国侵略” (against the French invasion) 之战。 在那场战争之中,许多我的攻击目标都是朋友兼师长——如保罗德曼(Paul de Man), 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 J. Hillis Miller。 其中主要的争论重点是有关“意义” 的阐释问题——那就是, “诗歌怎么会存在意义”(How poetry can mean anything) 的问题。 结构主义者以为诗歌的意义都是不可决定的 (indeterminate), 因为语言本来就是不可捉摸的。 但我不同意; 我以为语言本身不能为我们负起思考的作用。 我认为, 哲学家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不能为我们阐释诗歌的意义;但莎士比亚却能,因为他早已透过他的剧本点出了诗歌的真义……。 总之, 后来打完了这场规模宏大的“反解构主义”之战后,我发现自己又进入了第三场战争, 那是一场似乎永远打不完的战——其实一直到目前, 美国的校园里还普遍 存在着这场战争的余波。原来,那是1967 年从加州伯克莱大学开始的一种“对抗文化” (counter-culture) 的潮流, 从此美国的大众文化和学术界丧失了美学的原则,逐渐被种族、性别、性倾向等考虑所支配。我曾经把这一股“对抗文化” 的潮流称之为“愤怒派”(School of Resentment) , 因为属于这个派别的人的内心都充满了愤怒,完全失去了对美学的尊重。 真的, 打了这么多次战,我已经感到十分疲劳。但没料到,不久前 我又不知不觉地卷入了第四个战争。 我看,最近在 整个英语界和西方文化界里所发生最为可怕的一件事, 就是大家普遍地提倡那令人啼笑皆非的哈利波特 (Harry Potter) 文学;人们甚至盲目地让它取代了传统的儿童文学。 在我看来, 这是一件最为令人感到可耻、愚昧的文化潮流。我因而也加入了这场文化争论——例如,在《纽约时报》、《洛杉矶时报》中,我都强烈地攻击这种Harry Potter 文学, 而且也会继续反对下去。此外,最近美国国家书卷奖 (National Book Award) 居然颁给了畅销书作者Stephen King。 Stephen King 是一个三流的作家,他完全不懂得何谓美学,也不懂得什么是人生的认识论终极价值。他完全投合大众之所好,这是我感到最不可救药的。从前曾经有人称我是一个“抬杠批评家”(antithetical critic) ,我想,或许还有些道理。我就是这样的一个批评家,所以没有人会请我参加他们的社团或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