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住久了,就会发现美国也很乱七八糟,社会问题堆积如山。别的不说,就说这美国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无辜平民百姓惨死在罪犯的枪口下,每天都有妇女儿童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每一秒钟都有大批楞头楞脑的小孩子染上毒瘾不可自拔,每一个大城市都有令人生畏的贫民窟,每一个监狱都是人满为患,等等等等。这些都是明摆着的大问题。美国的政客们想出了成百上千条锦囊妙计,花费了无数的纳税人的血汗钱,非但没有把这些问题搞定,反而搞的美国的犯罪率在西方各发达国家中总是第一。要说政府无能也罢,美国民间确实不乏致力于改造社会的仁人志士,还有多如牛毛的公益组织。按理说他们多少也该管管吧。没那事。这些公益社团中最财大气粗的乃是教会。他们的教堂遍布全国大街小巷。他们一不缺钱,二不缺人,三不缺舆论工具。他们既能呼风唤雨,也可改朝换代。然而,你要是以为他们可以整治住美国的犯罪,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他们不是没那能耐,而是没那份闲心。你要去问问那些宗教领袖他们最关心的社会问题是什么,他们会告诉你:他们最切齿痛恨的乃是人工流产、同性恋、干细胞研究,还有安乐死,等等。而其中最可恶的就是人工流产。至于凶杀、强奸、暴力、毒品泛滥等等,提不起他们的兴趣。
人工流产,简称人流,俗称堕胎,是当今世界多数国家极其平常的节制生育的措施之一。然而在美国许多人的眼里却是洪水猛兽。美国最高法院早在1973年就裁定人工流产合法。然而,今天一个怀孕的美国妇女如果决定终止妊辰,她不但要费九牛二虎之力去寻找一个做人工流产的机构,还要经过繁杂的程序,搞到最后还可能在反堕胎组织的骚扰下放弃。人流在中国不过是小女子羞于说出口的私事,在美国却是一个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举国上下每一个政治家都要在堕胎问题上明确表态。每个总统候选人都必须向选民彻底交代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原则立场。几十年来,每一个巡回法院法官和最高法院大法官候选人都在人工流产这个问题上被严格筛选。今年由布什总统提名的大法官候选人保守派梅耶丝女士就是因为在反对人工流产方面没有出色的业绩而被保守派本身给挫败。围绕人工流产问题的争斗实在是当代美国独特的怪现象。本文力图把真实的数据提供给读者,以帮助读者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做一个稍微详尽一点的了解。本文引用的所有的数据如不特别指出均来自于伽麦切尔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 网址是http://www.guttmacher.org)。伽麦切尔研究所不反对人工流产。但是他们提供的数据是客观和公正的,所以他们的数据为反人工流产和赞成人工流产双方所引用。
一.在美国做人工流产的都是哪些人?
首先我们来看一组大范围的统计数据:每年全世界有大约2.1亿妇女怀孕。其中只63%的十月怀胎以一朝分娩为结局,但有22%的怀孕以人工流产而告终。其余的都自然流产(掉胎)了。在美国每年有近630万妇女怀孕。其中52%是事先计划中的怀孕(intended pregnancy),48%是未计划的怀孕(unintended pregnancy)。这630万怀孕事件中有三分之二最终导致了分娩,大约四分之一被“流”掉了。其余的自然流产(掉胎)了。自1973年人工流产手术在美国合法化后至2002年的29年中,全国共做了4千2百万起人工流产手术。在2002年一年中美国总共做了129万起堕胎手术。在1996年这个数字是136万。可以看到明显的下降。美国的流产率(每年每1000名15-44岁的妇女中做人工流产的人数)在世界范围内比较是中等偏低的。每年每1000名美国15-44岁的妇女中大约有21名做人工流产手术。在西方工业国家中这个数字略高(但低于澳大利亚)。世界平均值是35。中国是29。以越南的数字最高:85。美国妇女平均每三人之中有一人在一生中要做至少一次人工流产手术。以下是详细一点的数据:
1.堕胎手术的总数的52%是由年龄在25岁以下的妇女做的。
2.黑人妇女堕胎的可能性是白人妇女的3倍。墨西哥裔妇女堕胎的可能性是白人妇女的2.5倍。
3.在堕胎手术的总数中,大约有三分之一是未婚妇女做的,大约60%是有一或二个孩子的妇女做的。
4.在做过堕胎手术的妇女中,大约有43%的信仰基督教的新教(Protestant),有27%信天主教,还有8%信其它教。所以,接近80%的做过堕胎手术的妇女是信教的。在美国所有的15-44岁的妇女中,约有51%的是新教徒,28%的是天主教徒,5%的是其它教徒。
5.每年大约有13000被强奸的妇女受害者做堕胎手术。
二、美国妇女做人工流产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大多数妇女在寻求人工流产时提出了不止一条的原因。平均每个要求人工流产的妇女提出3.7条理由。大约四分之三的妇女提出的理由包括:如果把这个小孩生出来将影响自己的职业、教育,或其它职责。大约三分之二的妇女提出的理由和经济能力有关。大约一半的妇女提出的理由包括:不想做单身母亲,或者与丈夫或男友关系不佳。以下是美国妇女做人工流产的八大理由:
21%的妇女说:俺太穷,没钱养孩子
21%的妇女说:俺没有准备好承担抚养小孩的责任
16%的妇女说:俺怕做母亲将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的太大的变化
12%的妇女说:俺与俺男朋友关系不和睦,或俺未婚不能有小孩
11%的妇女说:阿拉还是个小女孩,实在生不得,生不得啊
8%的妇女说:老娘我都有好几个娃儿啦,累得都散架儿了,不想再生了
3%的妇女说:唉,医生说这胎儿有大病啊,生下来也是一辈子遭罪
1%的妇女说:我被那个狗畜生强奸了,看,这是警察报告
4%的妇女说是由于其他的原因
到这里我们已经接触到了有关美国人工流产的一些重要数据。那么这么一大堆数据说明了什么呢?可以看出,美国做人工流产的妇女以年轻妇女居多。我们知道,妇女如果过早地怀孕生孩子,不但会极大地影响个人职业目标,而且也会影响孩子的成长。毕竟,带孩子需要极大的努力和牺牲。一个没有准备好做母亲的妇女突然成了母亲,生下的孩子将不会得到最好的抚养。美国的男女就业平等即使在今天也存在许多问题。一个妇女如果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怀孕,将不会有足够的精力去与男人们在职场上拼搏。控制自己怀孕的时机,就是为自我解放创造条件。
我们还看到,黑人和墨裔妇女的堕胎率远高于白人妇女。这些怀孕妇女本来就大多没有良好的教育,处于贫困线以下,居住在高犯罪率的地区,单身。避孕药对她们来说是奢侈品。如果她们不能享有人工流产的权利,那么她们就只能生更多的孩子。美国政府以前有社会福利保障这些孩子的最低生活费的。但是在克林顿政府的后期,社会福利被工作福利取而代之了。也就是说,如今妇女必须参加就业培训或有一份职业才可以领取社会福利。可是,当一个妇女有一大群孩子拖累时,怎样去参加就业培训?怎样去打工挣钱?剥夺这些妇女的堕胎合法权利将导致更多的黑人和墨裔妇女生下更多的小孩。由于这些小孩的生活来源的不到充分保障,他们将在贫困中度过童年。而美国社会的犯罪率也将随之攀升。如果黑人和墨裔妇女不能有效地节制生育,她们将永远无法和白人妇女一争高低,更妄谈种族平等了。
我们还可以看出,虽然美国的各大宗教派别基本上是反对人工流产的,但妇女的宗教信仰似乎对妇女是否做人工流产手术没有特别明显的影响。这也就是说,那些拼死反对人工流产的宗教组织,只要能够管好自己教会里的信徒,美国的人工流产基本上就偃旗息鼓了。这样的好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三、在美国做人工流产的妇女们大都在怀孕多久做的手术?
在2001年,美国59%的人工流产手术是给怀孕不到9周的妇女做的。19%的手术是给怀孕9到10周的妇女做的,10%的手术是给怀孕11到12周的妇女做的,6%的手术是给怀孕13到15周的妇女做的,4%的手术是给怀孕16到20周的妇女做的,只有1%的手术是给怀孕21周或更长时间的妇女做的。
以上数据表明,美国绝大多数人工流产手术是在妇女怀孕的头三个月内做的。在这头三个月里,胚胎还没有痛觉,更谈不上知觉。所以说这一期间的人工流产不存在胚胎痛苦的问题。距离“KILL BABY”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胚胎不是BABY。在这头三个月里做人工流产手术的妇女相对来说也时十分安全的,几乎不会造成什么死亡或医疗。所以,反堕胎人士提出的很多观点是值得怀疑的。
四、在美国做人工流产对妇女安全吗
如果人工流产是由正式培训过的医务人员做的,那么是绝对安全的。在美国少于百分之一的人工流产手术出现意外。这个比例大大低于绝大多数其它手术。但是在美国人工流产也有导致妇女死亡的例子。每十万起人工流产手术中大约有0.7起死亡事件。对比起来,每十万起婴儿接生中大约有7.1起死亡事件。所以人工流产导致死亡的可能性是生孩子导致死亡的可能性的十分之一。人工流产在美国是相当安全的。根据CDC(Center for Diseases Control)的数据,在过去十年中,每年由于人工流产手术而死亡的妇女人数在4-12名之间。这其中也包括死于非法的人工流产手术的人数。在2000年仅出现了四例死亡。这是一百多万例手术中的四例,远低于这一百多万其它手术的死亡率。但是,如果人工流产是由非专业的人员违法施行的,那么就不那么安全了,死亡率也要高一些。美国在人工流产合法化之前存在着大量的非法人工流产。其中不少是由未经正式培训的非专业人员做的。那个时候的非法流产导致很多严重问题,例如感染、大出血、麻醉剂使用不当、后遗症,等等。1973年人工流产合法化以后,非法堕胎的事件大大减少,事故率也降低了。怀孕12周内做人工流产一般是采用负压抽取术(vacuum aspiration abortion)。伽麦切尔研究所(Guttmacher Institute)说没有证据显示这种手术会对妇女日后正常怀孕生育产生不良影响。
五、把人工流产非法化,能够杜绝人工流产吗?
研究人员普遍认为:不能。统计数据显示,人工流产的发生率与官方断定其合法还是非法没有多大关系。上面已提到,美国的人工流产并非自从1973年才开始的。在那之前许多妇女都有做过人工流产手术,只不过多半是去找地下诊所的黑医生做的,不安全的因素很多。在世界上少有的几个工流产仍然被官方定为非法的国家,比如智利、秘鲁、尼日利亚、菲律宾等,人工流产率比美国要高很多。前面提到,美国的流产率在西方工业国家中是较高的。反堕胎的人士把这归罪于美国对人工流产限制太松。实际上,美国目前对于人工流产的限制在西方工业国家中应该是相对较严厉一点的。美国早就通过立法,严格限制使用政府提供的资金做人工流产手术。但是,世界上人工流产率最低的那些国家恰恰是那些对人工流产限制较松,并提供公费流产服务的国家,如冰岛、西德、法国、加拿大等。如果美国最高法院推翻1973年的判决,美国的人工流产并不会就此打住,非法的人工流产服务将大行其道。遭殃的将是那些低收入的妇女。她们就只有寻求那些地下黑医生的帮助了。高收入的妇女将不受影响。她们可以去国外做手术——全当一次愉快的旅游。从古到今没有人可以杜绝人工流产。美国每年做大约120万起人工流产手术。把人工流产非法化并不能使美国每年多出生120万婴儿。一个不愿意把孩子生下来的妇女,会想尽一切办法终止妊辰的。美国的人工流产从数量上说和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是比较低的,而人工流产的安全性在美国又是十分高的。所以说总的危险是小而又小。无论从医学或社会学的任何角度去看,人工流产在美国绝对不算什么大问题。反对人工流产纯粹是宗教上的原因。
六、美国反堕胎人士的理由何在?
美国反堕胎的人大多是属于宗教组织的,或是由宗教组织赞助的机构。政府机构里也有很多反对堕胎的官员,比如布什总统等。这些官员通常与宗教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没有任何一个正式科研机构或卫生组织出面反对人工流产。至于反人工流产人士提出的理由,如果你去任何一个堕胎诊所,问问那些在门外抗议的人,他们会清楚地告诉你:人是上帝造的。只有上帝可以决定人的生与死,怎么可以轻易地通过人工流产就结束一个生命呢?卵子一受精就是一个生命了,和所有人没有什么不同。人工流产就是杀孩子(KILL BABY)。这些人标榜自己为“Pro Life。”通常,这些人对节育、干细胞研究,安乐死也是持反对态度的。美国宪法明文规定政教分离。但是在这个问题上,美国似乎没有人胆敢向宗教势力挑战。反堕胎理论是基于“男女求欢产生了生命,所以娘肚子里的胚胎也是生命,是生命就要同等对待”这个古老认识的。在人类古代历史上惟有希伯来人把胚胎和成人同等看待。圣经如果不作为一部宗教神圣经典来看,完全可以看作是一部很好的古希伯来史册。圣经精确地反映了希伯来文化。而把胚胎和正常人同等看待就是古代希伯来文化的认识之一。可以说,今天美国的反堕胎运动与其说是在保护生命,倒不如说是在维护希伯来文化中的一个教条。
七、美国有关人工流产有哪些法律?
美国有关人工流产最著名的是最高法院1973年针对Roe v.Wade一案做出的裁决。在这之前,德克萨斯州法律规定,人工流产只有在母亲生命危急的情况下才可以做。德克萨斯州的一名妇女控告此规定违反了她的隐私权。最高法院仔细研究了这起案子后以7比2表决结果,作出如下裁决:妇女终止怀孕的决定是由宪法中一系列条款所保障的公民隐私权的一部分。这些条款包括宪法第一、第四、第五、第九,和第十四修正案。德克萨斯州法律中对人工流产的严禁违反宪法,必须废除。这就是著名的Roe v.Wade判决。这一判决使美国的人工流产合法化。当时美国很多州都有类似的禁止人工流产的法律。最高法院的这一判决使得当时各州的禁止人工流产的法律失效。但是,这一判决还规定,各州对于晚期人工流产可以制定法律加以限制,甚至禁止。Roe v.Wade判决出台后,各州虽然使人工流产合法化了,但却立即开始出笼各种法案对人工流产加以限制。随后这方面的官司一直不断,持续到今天。最高法院在对那些挑战Roe v.Wade的官司的裁决上也开始渐渐从Roe v.Wade退步。
197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海德修正案”(Hyde Amendment),规定不可以使用联邦政府的资金进行人工流产手术,除非孕妇面临生命危险。1980年有人对国会这一法案进行挑战(Harris v.McRae),认为它违反宪法。最高法院以5:4表决结果裁决“海德修正案”不违反宪法。
1986年有人对密苏里州的限制人工流产的法律进行挑战(Webster v.Reproductive Health Services)。密苏里州法律认为:当一个精子和卵子结合时一个新生命就开始了。因此胚胎应该具有和所有活人同等的权利。该法律规定,一个医生在为一个怀孕19周以上的孕妇做人工流产手术之前必须对胎儿进行严格检查以确定如果胎儿在此刻生下来是否能够自然存活。该法律还规定州公务员和州政府管辖的医疗机构不可以提供人工流产服务,除非孕妇的生命危急。最高法院以5:4表决结果裁定密苏里州的限制人工流产的法律不违反宪法。
1992年,宾西法尼亚州的一起有关人工流产的案子打到了最高法院(Planned Parenthood of Southeastern Pennsylvania v.Casey)。宾西法尼亚州法律规定,(1)如果一个妇女在怀孕的头三个月内决定做人工流产手术,她必须接受有关流产的咨询,包括胎儿发育、流产的风险、和生育常识。(2)孕妇必须等待24小时。(3)青少年流产必须取得至少一方家长的认可。(4)已婚妇女做人流前必须签字画押证明她已经将此决定通告她丈夫。当这个案子送到联邦巡回法院时,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以2:1投票裁决第四条违反宪法。当时那个合议庭投少数票的法官就是今天被布什总统提名最高法院法官的山谬尔。阿里托(Samuel A.Alito Jr.)。他当年这一票是今天美国极右保守派强烈支持他进入最高法院的原因之一。当年最高法院审理了这个案子后,以5:4表决结果否定了第四条。前三条则保留。当年最高法院否定第四条的最关键的一票就是即将退休的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大法官投的。她与巡回法院的阿里托法官显然意见相左。如今布什总统在经历一次挫败后提名阿里托接任奥康纳大法官的空缺,意向是很明显的。
这类案子还有几起。最高法院对这些案子的裁决显然从Roe v.Wade有某种退步。许多州按照裁决也纷纷颁布了本州对人工流产限制的各种法案。但是总的说来,只要Roe v.Wade没有被正式推翻,早期人工流产再困难也还是可以做的。
如今美国有34个州法律规定青少年做人工流产必须通知家长或者得到家长同意。有29个州法律规定做人工流产的妇女必须接受州政府指导下的咨询(state-directed counseling),22个州法律规定人工流产手术必须推迟一定时间(Mandatory delay)。大多数州拒绝使用政府资金为孕妇提供人工流产服务。
就在笔者撰写本文之际,新的一场有关人工流产的官司在等待最高法院的审理和裁决(Ayotte v.New Hampshire)。开庭的日期定为2005年11月30日。
八、美国反堕胎运动的辉煌成果
美国的现代反堕胎运动可以说是源远流长、声势浩大、波澜壮阔、惊心动魄。人类堕胎在古埃及,古西腊,古罗马都有相关的记录。中世纪时堕胎在西欧各国还是普遍被接受的。但是那个时代的堕胎不但失败率极高,对妇女的健康危害极大,堕胎妇女死亡率也很高。按理说应该被禁止才对。实际上一直到1869年现代医学开始对人工流产发生影响,人工流产越来越安全时,罗马教廷才宣布禁止一切堕胎。英国和美国随后通过了有关限制人工流产的法律。美国医学协会早在1859年就通令谴责除了抢救孕妇外的一切人工流产。但是人工流产还是以各种名目暗中进行。1900年美国每六起怀孕就有一起通过人工流产而终止了(数据来源:Mother Earth by Emma Goldman,1911)。由于宗教领袖的压力和政府的高压政策,安全的和合法的人工流产不能得到保障,非法流产就在暗地里大肆流行。到了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要求把人工流产合法化的呼声日益高涨。其他西方发达国家也开始考虑把人工流产合法化。1973年划时代的Roe v.Wade裁决标志了历史的转折点。但是就在那之后,一场反人工流产的运动在各主流宗教组织的领导下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了。前面一节说的只是这场运动的法律斗争的侧面。真正扣人心弦的场面还在斗争的前线。反堕胎人士在全国几千所提供人工流产服务的医疗机构门前筑起人墙,干扰这些机构的正常服务,风雨无阻,几十年如一日,可谓宏伟壮观。他们设法弄到做人工流产手术的医生的名单,家庭地址,电话号码,然后去这些医生的家门前静坐,抗议,打电话骚扰。这些还只是“文斗”。和“武斗”比起来这不过是小菜一碟。这里说的“武斗”不是大打出手,而是开黑枪扔炸弹。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方面的惨案接连不断。提供人工流产服务的医护人员基本上就是活靶子,人人自危。直到反堕胎运动把自己的代表推上总统宝座,取得政治上的重大胜利后,他们的武装斗争才开始有所收敛。不过他们的斗争已经取得了辉煌战果。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反堕胎人士坚持不懈的日夜文攻武斗对于那些那些坚持在人工流产岗位上的医护人员造成了巨大的心理震撼和生理压力,经常把他们吓得草木皆兵。很多医护人员洗手不干了。以下是一位医护人员的描述:在南方的人工流产诊所里工作有点像处于重围之中。在诊所里的感觉就如同上战场。每个人每时每刻都是战战兢兢的,心里害怕着那些抗议者,担心他们会攻进来(Being inside an abortion clinic in the South was a little like being under siege.The feeling inside the clinic was combative and it certainly felt that everyone was on their toes constantly,concerned about protesters and concerned about breaches of security.)。
(2)反堕胎人士的坚持不懈的斗争使得美国的人工流产诊所的数目逐年减少。仅仅1996到2000年的四年间,美国的人工流产诊所的数目就减少了11%-由2042所减少到1819所。这使得美国87%的郡都没有做人工流产的机构。美国绝大多数妇女要做人工流产就必须去另外一个郡做。就是到了诊所,麻烦还是一大堆。头一天只能去诊所挂个号。多数州要求妇女接受咨询,然后再等一天,才可以做。还有的州要求妇女观看胚胎在母腹中的超声波图像,以图用苦肉计迫使那个妇女改变主意。最后办完一切手续,来到诊所,门前有一大群反流产斗士举着标语牌向那个妇女高喊口号,甚至冲撞那妇女,把她拦下来和她论理。经过三十多年的斗争,如今整个密西西比州就只剩下一所人工流产诊所了。那个州宗教气氛极其浓厚,几乎没有什么大工业(出了一个Worldcom,垮了,卖了)。那里当年以压迫黑奴出名,盛产KKK。如今那个州的妇女要做人工流产手术就和当年黑奴逃避奴隶主一样,要跑到外州区。此可谓上帝的子民们创造的现代奇迹。
(3)由于各级政府不准对人工流产提供任何方式的资助,再加上反堕胎运动的围堵和强攻,在美国提供人工流产服务的医院数目大幅减少,美国的做人工流产手术的医生数目也在日益减少。1980年美国有23%的人流手术是在医院里做的。到了2000年这个比例下降到5%。同一时期做人工流产的医院数目从1500所减少到600所。这使绝大部分人工流产都由诊所去做。医院毕竟有相对较完善的紧急设施。一旦病人出现任何问题,随时可以紧急处理。诊所就没有那么方便了。一个医院如果提供人工流产手术,反堕胎运动往往把整个医院堵的严严实实,就是其他病人也无法顺利就医。所以这些医院权衡利弊之后放弃人工流产业务,避免以小失大。但是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一个大问题:医院里不做人工流产手术,那么医学院的学生们怎么去实习人工流产手术呢?现有57%的做人工流产的医生年龄在50岁以上。1997年各医院可以带实习生的主治家庭医生(chief residents in family medicine residency programs)里,只有15%懂得如何做早期人流(数据来源:Medical Students For Choice)。按今天这个趋势,20年后,美国做人工流产的医生将面临绝迹。到那个时候,恐怕江湖郎中又要大行其道了。历史将退回到1900年。
九、美国老百姓节育和避孕面临的挑战
既然在美国人工流产在很多人的眼里是洪水猛兽,那么避孕和节育,减少不必要的怀孕,就理应成为赞成人工流产和反对人工流产双方共同接受的方案了。其实不然。反对人工流产的个人和团体同样是反对使用一切人工避孕措施的。这些宗教团体唯一同意的避孕方法就是节制性行为。这就使本来就很复杂的问题更加复杂化了。这种古代的禁欲主义拿到今天根本就行不通。就以美国青少年怀孕(teenage pregnancy)问题来说,这是美国社会的一个大问题。美国的青少年怀孕率是其他西方工业国家的两倍多。每年大约有100多万女青少年怀孕(数据来源:http://www.caps.ucsf.edu/sexedtext.html)。一个中学女生一旦怀孕,又没有及时做堕胎手术,那么她基本上就无法在学校继续呆下去了。拿不到高中毕业文凭,这个女孩子一辈子基本上就没有多少指望了。很少有雇主愿意雇佣没有高中毕业文凭的雇员。即使有个工作,报酬绝对是在最低工资线上徘徊。针对这一严重问题,1981年国会通过了“Adolescent Family Life Act”,为公立中学的性教育课程提供资金,力图让中学生们懂得一些性知识,减少青少年怀孕。一开始这种资助主要是授予那些“倡导自我克制和其他慎密的节育措施”(promote self-discipline and other prudent approaches)课程的,这些课程主要是提倡“婚前无性”(“Abstinence only until marriage”)。实际上,这种“婚前无性”的教育并不传授有关性的知识,而是一种道德说教。但是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和九十年代,爱滋病在美国肆虐,爱滋恐慌四处蔓延。美国大多数公立学校的性知识教育课程内容基改为有关性的知识、避孕知识和防止性病方面的知识。这叫做“综合的性教育”(comprehensive sex education)。其目的是十分明显的——减少怀孕和防止各种性疾病,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这种做法也让美国的极右保守派恼火。避孕显然违背了一些宗教教条。许多基督教领袖们反对避孕措施。这些宗教教条反映到了政府的政策里。从1996年起,美国政府根据“Welfare Reform Act”开始对公立学校的综合性教育进行修改,花费5亿美元在各中学推行“婚前无性”教育,力图用传统的手段减少青少年的性行为(http://www.usatoday.com/news/health/child/2002-07-11-sex-ed-controversy.htm),以达到减少青少年怀孕的目的。这固然是好的意愿,但是要把人们的观念拉回三十年代,几近做梦。今天即使在中国这个具有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古老国家也做不到。今天美国有86%的公立教育局要求性教育课程中必须倡导婚前无性的观点,35%要求性教育课程中只讲述婚前无性的观点,另外还有51%的教育局规定在“婚前无性”作为首倡的前提下,允许讲述一些避孕和防止性病的知识。只有14%的教育局规定在讲授综合性知识的同时可以把“婚前无性”作为一个选择。看来,美国对青少年的性教育基本上是在进一步退一步。“婚前无性”并不是什么新花样。在几百年前的封闭社会这也许很容易做到。问题在于,如今美国的青少年一睁眼就可以看到性。无论是电视电影还是书刊杂志电子游戏里都充满了性内容。诸位家里如果有有线电视或卫星电视,就会知道HBO和SHOW TIME每部电影分为SC(Sexual Content),V(Violence),N(Nudity)等级别。为了保护孩子,笔者在自己家中把SC和N级别的电影都过滤掉了。可是这样一来几乎没有什么电影可以看了——电影频道等于白买(如果再过滤“V”那就干脆看不到任何电影了)。美国男女学生同校、同班、同乘一辆校车、同吃一桌饭、同一起开PARTY,加上美国家长普遍对子女纵容娇惯,这就使男女孩之间“擦枪走火”的事情层出不穷。要劝说这些生活在大染缸里的花季少男少女不去偷吃禁果,恐怕就和对中共干部说“拒腐蚀、永不沾”一样徒劳无功。
那么,美国的成人又是如何避孕的呢?避孕药乃美国妇女的首选。美国的避孕药不是随便可以买到的。要医生开处方才可购买。看一次医生要花几十到几百美元。如果有医疗保险,大约5-20美元就够了。美国避孕药远非中国那样廉价。要长期服用避孕药,对于中低收入的妇女来说也是一个不小的负担。美国的就业妇女大多有雇主提供的医疗保险。绝大多数医疗保险都支付客户的FDA批准的药品。但是,美国美国的50个州中,只有23个州规定医疗保险公司必须为客户支付FDA批准的避孕药和器具。有17个州允许医疗保险公司和雇主拒绝为客户或员工支付FDA批准的避孕药和器具。以上数据来自http://www.agi-usa.org/statecenter/spibs/spib_ICC.pdf。保险公司不愿意支付避孕药纯粹是从经济上考虑的。只有当州政府或联邦政府强制规定他们必须支付客户的避孕药时,他们才会执行。问题是只有23个州有这种规定。由于宗教势力的干扰,联邦政府没有任何可能性通过这种立法。这也就是说,美国有许多妇女是不采取避孕措施的。在低收入妇女中这个问题犹为严重。她们本来就没有医疗保险,更无力自我支付避孕药品。因此我们看到在黑人和墨裔妇女的生育率和堕胎率都远高于白人妇女。
最近美国国会的民主党在调查联邦政府的FDA拒绝批准一种事后避孕药(“Plan B”)无须处方销售的政治决定。Plan B又名levonorgestrel,是一种在美国使用多年的事后避孕药,十分安全。它不是打胎药。一个妇女如果已经怀孕了,那么服用Plan B不会掉胎。在欧洲、中国以及所有发达国家和多数中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Plan B是不需要医生处方的,因为它实在不会造成任何不良作用。可是,最近发表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FDA的负责人在决定是否让Plan B无处方销售时,拒绝听取所有专家的意见,强行决定不批准。这纯粹是出于宗教和政治的决定。
看来,在美国要避孕和节育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
顺便说一句:在美国优生优育也是不受欢迎的。如果一个怀孕的高龄妇女去做了羊水穿刺(取点羊水出来化验胚胎的DNA,发现可能的遗传疾病),那么她的教堂的牧师可能会来怪罪那个妇女不该做那种检验——上帝给你什么你就该拿什么。即使化验结果显示以后生出来的小孩将有严重的遗传疾病,这个妇女也几乎不可以拿这个理由去堕胎。如果她决定那么做,将会有络绎不绝的说客前来软磨硬缠,恩威并用,直到她打消那个念头为止。
马寅初在中国被毛泽东整了半辈子。假如他当初是在美国而不是中国发表他的人口论,他的日子绝不会比他在中国好多少。美国不欢迎马寅初。
十、两派争斗,鹿死谁手?
美国上演的反对堕胎和赞成堕胎这场荒唐戏演了几十年,其间许多重大事情发生了,但是都没有能够冲淡这个当代美国社会大舞台上的主题。自由派和保守派在许多重大问题上达成了妥协,唯独在人工流产这个问题上双方是寸土必争。虽然现有的联邦法律总的说来是站在自由派这一边的,但自从布什总统上任,共和党接管国会,最高法院的交椅接连空缺以来,形势发生了严峻的变化。参议院不久就要讨论山谬尔.阿里托的大法官资格了。近几天披露出来的一些文件显示,阿里托是个极端右翼保守派。他甚至认为美国宪法从来就没有保障妇女堕胎的自由。如果他去接替中间保守派奥康纳的位子,美国在今后几十年内急剧向右转是毫无疑问的。参议院的民主党没有足够的票数否定对阿里托的任命。唯一的办法就是使用无限期辩论的办法使提名无法表决。但是共和党人有足够的票数废除无限期辩论法则,然后强行批准对阿里托的任命。不过那是个很危险的决定,同扔原子弹一样可怕(“Nuclear Option”)。一旦无限期辩论法则被废除,民主党就要以“罢院”的办法长期拒绝参加参议院的议事,使共和党也无法运作。不过那就正好让共和党把所有污水都泼到民主党头上,对民主党更加不利。真正可怕的是,十年风水轮回转。哪一天民主党夺回了参议院,他们就也可以和共和党今天一样胡作非为了。那时共和党后悔也来不及了。两个大党谁占多数谁就可以横行霸道,为所欲为,这不是民主政治。俗话说,谁笑到最后谁就是赢家。在这个问题上,不管结局如何,看不到任何赢家。输的是美国的妇女,美国的民主政治。赢的是那个虚无缥缈的希伯来的古上帝。
这些都是后话了。眼下许多人觉得阿里托当大法官似乎是无法避免,除非奇迹发生。一般认为,罗伯茨和阿里托这两个新当选的法官并不会立即做出任何判决去推翻Roe v.Wade。那样做极有可能引发社会大动荡和反弹,使国会迅速回到民主党人的手中,通过有利于人工流产的议案,改变目前的保守派一统天下的局面。而且,推翻Roe v.Wade,就会使最高法院形同儿戏,权威丧失,最后他们两人只会落下骂名。但是由于这两个法官的根深蒂固的保守观念,将会使最高法院在裁决有关人工流产的案子时对Roe v.Wade采取更加狭义解释的办法,纵容各州通过越来越严厉的人工流产管制办法,最终Roe v.Wade将一点一点地被彻底架空,名存实亡。使历史回到1973年以前的局面。到最后,美国人逃避生育就和中国人逃避计划生育一样困难重重。这,大概就是那些反堕胎人士所喜闻乐见的。
在美国,计划生育使不得。优生优育使不得。人工流产更使不得。唯一的出路就是拼命地生!生!!生!!!
- Re: 美国的反堕胎问题面面观posted on 11/21/2005
反堕胎在美国是个非常邪门的问题。比言论自由问题还关键,在堕胎者的身上维系着全美国社会的贞操。
反堕胎,也是美国过食者们解决他们剩余卡路里的精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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