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造假的怪圈
朱小棣
百年琉璃厂,四方文化城。我虽不是北京人,打小就听说过琉璃厂,不过直到去年才有幸去转了一圈儿。见到一大堆仿古玩,因为不懂所以也没问津。倒是去两家旧书店转了转。看到不少二、三十年前读过或是听说过的书,颇有一股亲切感扑面而来。但少儿时读过的书已非常少见。过去在南京也去过旧书店,因书少价高而未留下太多印象。这次倒是因书多而价格相对于美国薪金显得便宜使我心情激动了一番,可是真正淘下来又觉着没有什么值得买了背过大洋去的,最后只以几角小钱买回一本大众菜谱。虽已亲临其境,琉璃厂于我仍保持了众多神秘。我对其历史和文化价值仍一无所知,直到最近看了胡金兆先生的<<百年琉璃厂>>一书(当代中国出版社2006年版)才算补上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欠缺。
该书为读者系统介绍了琉璃厂的古旧书业、古玩业、新书业、南纸业和笔墨乐器。作者是属新书业之一的会文堂老板的后人,从小生长在琉璃厂,委婉道来,如数家珍。琉璃厂起源于康熙初年,古旧书业是琉璃厂的主业。因编篡<<四库全书>>的需要而带动了古旧书业在琉璃厂的发展,进而又带动了嘉庆、道光期间文人爱好的古玩业在琉璃厂的兴起。从道光末年起,代表北京文化发展的主要就是两个东西,一是徽班进京后发展起来的京剧,二是琉璃厂的旧书古玩。若说京剧代表了艺术上的革新创造,旧书古玩则代表了文化上的传统尊古。
本人读书,特别是史书,一向留意于边边角角的下脚料,以补知识之不足、充填文化之趣味。这次读书亦然,发现两桩在下意想不到的史趣。一是梅兰芳的挚友和先生齐如山竟是科班出身学德文的,并曾留学德国。二是载沣不赞成儿子溥仪投靠日本,坚决不肯出关而困守北京,以致坐吃山空、当卖古玩,而保持了一种民族气节。为此,周恩来还特地去看望了这位已卖掉王府住进普通民宅的昔日醇亲王。但这次读<<百年琉璃厂>>的最大收获或者说困惑,则在于发现了中国文化与造假的特殊关系。
过去对文玩的肤浅认识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道淘宝捡漏能赚一大便宜,而对于造假仿真发大财却留意不够。近年来看过两部电视连续剧<<五月槐花香>>和<<人生几度秋凉>>,才留意到有关文物造假的大量情节。读了胡先生的书,才醍醐猛醒,原来这文物造假根本就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历代仿古瓷器不仅有民仿更有官仿。今人仿古画更是一种传统,连张大千也干过。古玩商之间设局欺骗让对方看走眼的事更是层出不穷。身怀绝技能造假是立命安身的本钱,慧眼识真假方被尊为鉴定大师。这金石古玩内的文人雅趣,正因为造假的存在而兴正隆、意未衰。若是没了假货,不仅英雄无用武之地,文化也失去了底蕴,了然无趣也。遂形成文化与造假的怪圈,互为依傍,水涨船高。
这种传统文化价值观,甚至影响到今天的道德文化商业经济之发展。十几年前大陆网络初建,盗版软件猖獗四起之时,我曾问过一位国内人士如何看待盗版,回答是功不可没,为中国迅速与国际接轨并带来产业更新经济腾飞立下汗马功劳。似乎不仅造假好,造假的文化更好,造假是提高水平档次的便捷通道与不二法门。发展到今天的假货遍地、无以为真,我们究竟是得益于这种造假文化怪圈多,还是受其之害更重,怕是一回半会儿也说不明白。总之,从琉璃厂到秀水街,皆是这迷人文化的积淀。
2007年8月19日
- Re: 文化与造假的怪圈 (from 朱小棣<<闲书闲话集>>@yidian.org)posted on 09/29/2007
盗版不是造假,盗版DVD里面看的片子和真DVD一样。
盗版是侵犯知识产权。
作为老百姓消费者,我受益于盗版。
买5块钱的DVD和买美国正版100块钱的,肯定省钱。
但同时,我也意识到,盗版对文化产业的摧毁力度非常大。 - Re: 文化与造假的怪圈 (from 朱小棣<<闲书闲话集>>@yidian.org)posted on 09/30/2007
旧时全民习贴,其实就是在为造假打基本功。以假乱真,被视为学习书法与绘图的最高境界;被人模妨,被视为文人沾沾自喜的酱,自然鼓励欺世盗名以谋已利之举。不过造假之举,还同缺少鼓励,保护创新的系统及国家垄断等许多因素有关。许多因素在哈佛学者Alford”君子窃书不算偷“ (To Steal a Book is An Elegant Offense)中有些探讨。
我们当然也不要忘了,美国建国之始的技术应用起步,也同大量妨制英国专利产品及置欧洲诸国专利于不顾有关。对知识产权(不管是技术还是艺术)的侵犯并不是中国特有的。任何文化都可能产生这种行为。 - Re: 文化与造假的怪圈 (from 朱小棣<<闲书闲话集>>@yidian.org)posted on 10/01/2007
生产盗版的人和买盗版的人,在美国都属于偷窃,抓到都要受惩罚。 - posted on 10/01/2007
qinggang wrote:
盗版不是造假,盗版DVD里面看的片子和真DVD一样。
盗版是侵犯知识产权。
作为老百姓消费者,我受益于盗版。
买5块钱的DVD和买美国正版100块钱的,肯定省钱。
但同时,我也意识到,盗版对文化产业的摧毁力度非常大。
好莱坞发布过一个调查报告,说全球的盗版影碟每年造成五六十亿的损失,也就是大约正版市场的三分之一左右,这还不包括电脑软件和游戏之类。我的看法是太过严厉的知识版权保护,与偏袒市场垄断地位差不多。如果没有盗版,在中国俄罗斯的正版影碟价格还降不下来。而且即使在美国本土,定价与成本的剪刀差也大得离谱,所以即使损失了五十亿,每年仍然有大量的无谓投资浪费在几百部垃圾影片上面。
如果反过来看盗版市场的本土产业,青冈说受到毁灭性的冲击,我怎么只觉得局限在唱片界?或许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达,下一个就是中国的电影业?其实从公平的角度上来说,同样的劳动时间不应该有天价的报酬差异,互联网就是促使许多泡沫产业理性回归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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