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党革命史上,一些先烈人物留下了可作为千古佳话的传奇。刑场上的婚礼就是一例。

二十年代末,共产党人陈铁军和周文涌因为在广州组织武装暴动,被当局侦获逮捕,经过审讯以暴力犯罪双双被判死刑。在执行死刑前,问他们还有什么要求,他们说,本来他们已经相爱,但因为革命工作太投入,未及结婚,所以希望在执行前让他们举行一个婚礼。他们的死刑是在佛山城执行的,执行前他们举行了一婚礼,并当众宣布,让反动派的枪声做为他们婚礼的礼炮。这个结果使现场人员都非常感动,爱情与死亡这最有戏剧性、最震撼人心的事在同一时刻结合在一起,真有一种悲剧的美丽。党史上另一位死得很美的人是我党的党魁瞿秋白。秋白的名字就很有诗意,秋天里,漫天黄叶上一层白霜,多美的意境。秋白先生不仅是个诗人,而且是个行动家,在四一二清党后,组织了多次武装暴动。红军撤离井冈山后被俘,不久被判处死刑。死刑是在福建长汀执行的。在此之前,当局让他写出了他的名著:多余的话。刑场设在一个山岗,瞿秋白选了一片草地,面对夕阳,作诗一首,我记得中有“夕阳明灭乱山中,落叶寒泉听不穷……”词句。然后,瞿秋白自己选了一片草地坐下说:这里甚好,可以开始了。一边唱起了国际歌,让自己的生命融化在夕阳与歌声里。这不是很有诗意的美感么?

但如果这些“革命先烈”能够活到看到他们取得胜利,那就一点诗意也没有了。不是他们变得没有诗情了,而是没有发挥的条件了。首先,按照我党的规矩,执行死刑前要进行特殊处理,不能够讲话;其次,要进行游街示众;执行后,还要向家属索要几分钱的子弹费。本来吗,对一个自信的人来说,游街示众也没有什么,但若不让讲话,不仅一点也表显不出诗意,连“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自豪言壮语都不能发,真是连阿Q都不如。下面就是二例:

1968年,在林昭被抓8年之后,公安人员来到她家,宣布她已因反革命罪被处决,要求家人替她支付政府为她开支的5分钱子弹费。林昭的妈妈当即气昏过去,不久自杀,当时尚清醒的妹妹起身为姐姐付了五分钱的钢崩儿,在通知上家属一栏填上自己的名字。1975年,毛主席的侄子毛主席远新下令处死批评毛主席又不改变观点的反革命张志新。听完死刑判决,她被带到一个屋子,狱警将她压倒在地上,后颈上垫了一块砖,他们用普通的小刀,不用麻药,割断她的气管,装进一个3寸长的钢管,再用胶带粘上。进行中,张不断嚎叫,挣扎中咬断了自己的舌头。一个女狱警惊怕之中昏死,被人拖了出去。北大新闻系的林昭死前是嘴量塞满大量的烂布,还有一位浙江的军队高级干部,因为批评毛主席庐山会议的错误被枪决时,宣判完毕,他刚想说话,脖子上立即勒紧了一道绳子。江西的李九莲同志被处决前,上下颚用竹签穿起固定。她虽然是反革命了,党认为她的器官对革命还是有用的,所以临刑前先活体取肾,移植给领导干部。这样人都昏死过去了,发挥诗意的空间就一点都没有了。

总结起来,要想诗意还是做个革命者在解放前由国党发落比较好。不要做反革命,死得一点诗意都没有,死得都很难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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