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 过·

书评:Right Hand,Left Hand:The Origins of Asymmetry in Brains,Bodies,Atoms and Cultures(作者:Chris McManus)

最早的记忆,相当独特。大概三岁左右吧,坐在书桌旁吃饭。父亲突然伸出筷子,轻轻地打一下我拿着勺正往嘴边去的手,问:“该用哪只手?!”我的脑子里马上闪现出自己坐在平常吃饭的桌子边的模样,我对照“她”拿勺的手,赶紧把勺换过来-从左手换到右手。

这是我一生“左手情结”的开始。此后,我再也没有过份不清左右的困难,也再没遇到过需要选择左右手的难题。我用右手做几乎所有的事;只有不学就会的个别琐事,会用左手,比如抓牌、开瓶盖、穿针引线等等。父亲是典型的“左撇子”,我因此认定我是被他“扳”过来的。父亲为人正直热情,心灵(左)手巧,在工作单位、远亲近邻中有口皆碑,是我从小仰慕的对象。所以,我从来就不觉得左撇子有什么不好,甚至认定那是一个难得的与众不同之处。不用说,左右手是我家永恒的话题。抓着机会,我不知“埋怨”过父亲多少次。

年末外出度假,我带了伦敦大学心理学教授Chris McManus的《右手左手》一书。我想好好地听一听对左手的赞歌,从中找回一个失去的自我,那个擅长用左手的我。

但第一章就出乎意料。作者开篇并没提左右手这岔儿,却描述了一种罕见的病例,叫situs inversus:这类病人内脏器官的位置,跟常人完全反过来,比如其心脏位于身体右侧,而肝脏却在左边。接下来,作者又跳到十九世纪巴斯德的著名发现:酒石酸晶体,其实是由两种互为镜像的分子组成的,一种把极光往顺时针方向折射,另一种则往逆时针方向折射……总之,生命从最小的分子构件:氨基酸和糖类,到个体,到文化都是不对称的。原来,作者并不仅仅钟情于左右手的区别;如同书的副标题所示,他想要探讨的是“脑,身体,原子和文化中的不对称性的起源。” 这,虽然不是我阅读的初衷,读完第一章后,我已经完全被这本书迷住了。我暂时放下自己的“左手情节”,跟着作者走进了他的爱丽丝镜像王国。

这个王国包罗万象。人类的文化是“右倾”的文化:“右”代表正确,主流,高尚,强壮,而“左”则跟蹩脚的,偏激的,坏的,脆弱的脱不了干系(看来,二十世纪的左倾激进思潮是个例外)。这种黑白分明的象征意义,并不是随机的,而是绝大多数人擅长使用右手的必然结果。但是,人为什么总是爱用右手呢?原来,身体的左右侧是由脑的左右半球交叉控制的;而人的左脑比右脑更发达,这就造成右手天然的主动性,以及优于左手的基本能力。在此基础上,右手的技能更在反复使用中不断提高。慢慢地,两手的能耐便有了质的不同。所以,使用右手是一个很基本的生物学现象,最终由基因,而不是社会压力决定的。同理,左脑比右脑更发达,也是人的语言中心和逻辑思维往往位于大脑的左半球的原因。人群中占少数的左撇子(10%)呢,则是基因变异的结果。从其左手占主导,可以猜测,左撇子的左右脑大概跟一般人不太一样。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简而言之,右手占主动的人中,绝大多数(95%)其语言中心位于左脑半球;而左撇子里,也只有少数,大约30%的人,语言中心在右脑半球。事实上,这种左右脑结构和功能的复杂多样化,比偏爱使用哪只手更重要。这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直觉、思维和创造性的根本所在。

人的发育,从受精卵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开始。不对称的发育始于心脏细胞的分化。想没有想过,胚胎怎么能够分清左右,而使心脏始终位于身体的左侧?!这个,说起来,话就长了。科学家发现,其中最关键的一个步骤,竟然是由一个基因决定的。这个基因表达的蛋白,形成特定的胚胎细胞表面的纤毛。这种纤毛能够、而且只能够沿顺时针方向旋转。结果,控制心脏分化的信息蛋白都被纤毛转动而形成的涡流,甩到胚胎中线的左边,从而确定心脏的位置。其它器官则随后相应份化。如果还想知道,纤毛为什么不能够逆时针转,那就得追究到构成纤毛蛋白的氨基酸的不对称性了。天然氨基酸,既有左旋,也有右旋;但有机体的蛋白质几乎都是由前者构成的。再追根刨底问下去,作者就搬出李政道和杨振林的诺贝尔奖,宇宙本身的不对称了(failure of conservation of parity)……这本书的奇妙繁杂,可见一斑。

McManus教授是一个“收藏家”。跟不对称有关的科学发明、文学艺术、风俗人情,事无巨细,他都一一收集研究。类似下面的这两个典故,就写了整整一章。策划电影《泰坦尼号》的拍摄时,为了节省开支,大船的模型其实只造了右边一半,左边一半是后期制作时,靠镜像原理复制的。电影中一个主要镜头,是船在英国港口出发前,乘客们从左边上船(port一词,本意即“左边”)。船的左右复制容易,但演员这么一“复制”,就全反了-下回再看这电影时,瞧仔细了,港口道别的人,尽是左撇子!美国总统里一共有六个左撇子。因为水门事件接任总统的福特,上任后很不受大众喜爱。其中一个原因,是他显得很笨拙,跌跌撞撞的,毫无领袖风范。福特去世时,纪念文章里谈到,他上大学时曾是校足球队的主力。记得我当时还琢磨,既然是运动员,怎么会给人不协调的印象呢?这个疑问,里根的助理们却有完美的解释。原来,福特是左撇子,举手投足常常跟周围的人反过来,结果就老撞在一起。因为里根也是左撇子,大家就立下规矩,所有人都要站在离总统左右一步或身后半步以外。这样,无论他往哪个方向转身,都不会撞上:里根总统的完美形像就是这样塑造起来的。

最后,作者还在书中一一解答、破除关于左右手的各种神话:左撇子是否更聪明?更有创造性?寿命更短?尼安德塔人都是左撇子吗?(答案全是否定的)

说到该书的不足之处,我最不满意的,是作者的文字风格:总的说来,写得乾巴巴的,象学术论文。另外,很多简单的长句,却出人意料的拗口,常常得重读几遍,才能搞清楚该怎样断句,非常影响阅读的流畅、专注。但瑕不掩玉,丰富精彩的内容,教授对该书倾注的感情和心力,怎么赞扬都不过份。

书中第七章列有确定一个人是否为左撇子的测验题。我做了一遍,不甘心,又做一遍:十个问题里,只有开易拉罐一项,我肯定是用左手。如果把人群大致分为“极左”“偏左”,“偏右”和“极右”的话,我“仅仅”属于占人口80%以上的极右派。原来,萦绕一生的“左手情结”只是一个错觉!如果说,读这本书有所遗憾的话,这就是了-它使我彻底地失去了那个擅长用左手的我。

□ 读者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