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这是周泽雄先生与秦晖先生商榷的文章。秦晖先生喜欢引用一位德国新教教父的话,以此为自由派设立了很高的门槛。周泽雄先生反驳了这位神父的话,认为其在理论上站不住脚。在周泽雄先生看来,对什么是自由派,用不着高标准严要求。个人只要有一种天然的自由主义性情,就算是一位自由主义者。
全文约8.6千字
内容摘要:
一、神父之惑
下面这段话,据说是一位在纳粹屠刀下遇难的德国新教神父留下的,近年来在国内引用甚频,几乎每位试图强调“积极自由”之必要性的学者,撰文时都会用它来为观点鸣锣开道: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不是工会会员,我继续不说话;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这段话具有强烈的震撼性,骤然面对,大脑里再闪回出电影《辛德勒的名单》的苦难场景,那么,不假思索地服膺其中哲理,让胸膛随之急剧起伏,就会成为一种条件反射。果然,差不多每位引用者都是把它作为不证自明的公理来看待,似乎它既是我们思考的唯一前提,也构成我们思考的当然出发点,而对这段话本身进行推敲则属多余。
当然,秦晖先生是例外,在大作《实践自由》里,他对这段话里隐含的逻辑漏洞进行了稍纵即逝的辨疑,指出:“再残暴的专制也不会杀掉一切人,最后轮到自己被害只是一种几率有限的可能性”,不过,秦晖也仅仅指出其涉嫌夸张之处,对这段话的精神则全盘继承。他著名的“自由主义实践者三层次论”,从情感到逻辑,都是在这位新教神父的精神照耀下启航的。
其实,这段话除了具有震撼人心的特点,还兼有逻辑不通的特征。它预设的前提是,世上只有两种人:追杀者和被追杀者,任何仅仅没有出面阻止追杀的人,都将难逃一死。所以,不出面阻止(即“不说话”)与遭到追杀,最终将合二为一。秦晖先生从“几率”角度对它略启疑窦,而它真正的问题出在前提有误,可敬的新教神父漏算了一种人:虽不反抗但绝不助纣为虐者。假如把这种人作为预设前提,再原样搬用德国神父的逻辑语式,意思已全然不同:
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厌恶做帮凶,我不干;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厌恶做帮凶,我不干;此后他们追杀工会会员,我厌恶做帮凶,我继续拒绝;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厌恶做帮凶,我还是拒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结果他们发现,根本没有人愿意为他们效命,所有人都厌恶做帮凶。
假设性推理必须遵循由易至难的原则,更高级、更苛刻的假设条件,必须建立在相对初级的假设已被推翻的基础上,而不能忽略初级且可行的假设,直接拿更高级的条件作为前提。这也符合经济学原理,在成本低廉的原材料(假设是塑料)足以完成生产的情况下,却偏要以黄金作为预算依据,如果不是存心做假账的话,所有的老板都会怒不可遏。回到新教神父的语境,充当暴力的反抗者较之拒绝充当暴力的打手,条件苛刻得多,前者非勇士莫能为,后者却对任何人都谈不上苛求。而如果目标仅限于避免遭到追杀,那么,假设人人都拒绝充当暴政的鹰犬,实际上也就达到了假设人人都是勇士所能获得的效果:没有一个人会被追杀。既然如此,忽视“人人不充当打手”的平易目标、转而把希望寄托在“人人成为勇士”的高难度目标上,不仅学理上说不通,在现实生活中也势难奏效。它唯一奏效的领域,恐怕就是纸上慷慨了。
所以,把这段话作为推导的前提,几乎注定了结论的错误。
二、缺乏层次感的“三层次”说
秦晖先生的长文《实践自由——再祭李慎之》逻辑绵密,辩义精当,立意高远而能脚踏实地,读来深受教益。我发现,该文唯一可商之处,几乎都源自那个“神父之惑”,由于未能对神父的语境多加运思,而是将其视为一种“先天地而生”的不二法理,遂致由此展开的种种分析误入了歧途。
在该文里,秦晖从实践角度提出了一个划分自由主义者的原则或标准。不知是措词上的疏忽还是思虑不周,他把这三条不知该如何定位的东西命名为“层次”,而我们读来却嫌其严重缺乏“层次感”。秦晖认为,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自由主义的实践者,必须依其所处环境的制度特征而异,“已有自由秩序的条件下”与“还存在奴役的条件下”势同冰炭,故入选标准也将随之上下,不宜等同。“三层次”依次为:“1.维护自己的自由(不做奴隶),2.尊重他人的自由(不做奴隶主),3.反对他人之间的强制(坚持废奴主义)。”
所谓“层次”,通常指一种循序渐进的进阶,无论地质分层还是观念或境界分层,都是如此,比如王国维的“三种境界”说,马斯洛的五大意义层次,都只表明程度高下,而非性质上的云泥之判。“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虽不及“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来得高迈,但总还不失为一种“成大事业、大学问者”的初始境界,正如马斯洛意义树的顶端虽遥遥俯瞰着末端,但位居末端的总还不失为一种人的意义而非兽的意义,则无疑义。君子、贤人、圣人也不妨自成一道层次序列,而小人、泼皮、奸佞之流则属另一道序列,两者不得交叉混淆。
反观秦晖的三层次说,就颇令人愕然了,所谓“1.维护自己的自由”,原本不在此层次之内。秦晖自己不仅强调“愿意做自由人,这是成为自由主义者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他还提到:“因为‘人性恶’的低调预设已经假定,人往往易于重视自己的自由而漠视他人的自由,甚至于不希望被支配而希望支配别人也是一种不仅人之常情,在生物界也常能见到的现象。”既然标准已大幅放低至“生物界”,且言外之意还包括此“第一层”会让自己走向自由之反面的可能,那么,再将其视为自由主义实践的层次之一,岂非多事?难道,“维护自己的自由”不是只有在与“自愿做奴隶”的状态进行比较时,才略具意义?自由主义者的标准实不必迫降到这般地步,好比为了说明金刚钻的强度,我们不应拿豆腐加以论证——简单地说,这个“1”是多余的,应予剔除。
再看“2.尊重他人的自由”。按说,这才是自由主义实践的真正发轫点。判断一个人是否属于实践的自由主义者,借助“1”这个窗口我们极可能毫无所获,而一旦他做到了“2”,那么,说他是一名自由主义者,也就八九不离十了。秦晖也有此念,不过他设定了一道不容逾越的界限,即只有“在自由秩序已存在(即‘他人之间的强制’已不是问题)的条件下”,我们才可以把做到“2”者称为自由主义者,而在“还存在奴役的条件下”,仅仅做到“2”,尚远远不够。秦晖以陈寅恪、钱钟书为例,毫不含糊地指出:“如果处在今日西方那样的环境中,说他们是自由主义的典范的确不为过。”而在中国,他们“充其量只是个自由民,却不能说是自由主义者”。于是我们看到,这个第二层次,对于西方人来说,其实倒是第一层次,而对于苦难的中国人而言,它仍然连第一层次都没有够上,依旧被秦晖版的自由主义高墙堵在门外。从“三层次”说的立论严谨度来看,确实够错乱的,论证了半天,前两个层次竟然不算数的。
秦晖虽然弄出了个“三层次说”,他留给中国自由主义实践者的“层次”,实际上只有一个:你非得一跃达到第三层次,即“反对他人之间的强制(坚持废奴主义)”,秦晖才会认定你是一位自由主义者。理由是:“在存在着奴隶制的条件下,自由主义者不仅自己不当奴隶也不做奴隶主,而且应当积极推进废奴运动,他也许可以不反对别人‘自愿当奴隶’,但他绝对不能容忍别人强掳或强卖他人为奴,最简单的理由是:容忍了别人强迫他人为奴,就难免有一天别人会强迫自己为奴。”我们已经看到,这条“最简单的理由”,逻辑直接来自德国新教神父,而我刚刚指出这条逻辑的桩基不稳。该说法虽然在道德层面闪烁着熠熠辉光,在逻辑和经验层面只能视为一种中邪,所以,类似“自由主义者自己必须做圣徒,必须有殉道精神”的指示,我也就姑且当成一种鼓舞人心的口号来听听了。一种道理,如果在理性和经验的层次上双双败北,那么,我是不可能因其道德辉光而认可的。
三、不堪重负的“鲁宾逊岛悖论”
所谓第三层次的自由主义者,秦晖先生将其概括为“利他的自由主义者”。为了从“逻辑上说明”自己的观点,他假借一个“鲁滨逊岛悖论”开始破题,以便把焦点虚拟性地集中在“鲁滨逊岛上的第三个人”身上。
在笛福的故事中,众所周知,鲁滨逊岛上有两个人,鲁滨逊和星期五。秦晖设想了若干可能性,笔锋一转,切入与正题攸关的假设,即当“岛上来了第三个人”之后,“假如这第三者看到的是‘鲁滨逊手持利剑奴役了星期五’,他会如何反应?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了”。秦晖接着假设道:“如果他当鲁滨逊的帮凶,或者与星期五为伍,他当然就不是自由主义者。如果他满足于‘相互冷淡’的‘消极自由’,既不像鲁滨逊那样强制别人也不像星期五那样受人强制,但同时又对他人之间的强制行为视若无睹,不想‘使人自由’,那么他能算自由主义者吗?”
假设至此,秦晖郑重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问题不在于“使人自由”有多么高尚,而在于这样的视若无睹等于默认奴役制度。而今天你默认了“鲁滨逊手持利剑奴役星期五”,明天或许他就会手持利剑来奴役你了。因此,捍卫星期五的权利,就是捍卫你自己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不努力“使人自由”的人,哪怕他自己保有着“消极自由”,也不能称之为自由主义者。换言之,自由主义者必须反对“鲁滨逊手持利剑奴役星期五”,即便鲁滨逊并没有奴役自己。
我们发现,这个推论中省略的部分,仍然来自德国新教神父那段格言的言外之旨,它被秦晖视为不证自明的第一推动力了,一把用来衡量他物而自身却免于衡量的尺子。
依我小见,所谓“鲁滨逊岛悖论”只是一种聊供沙盘演习的虚拟袖珍模型,迷恋这个小岛模型,化繁为简,抽绎出几条小道理,不失为一条便捷方式,而欲直面现实生活中“实践的自由主义者”,现实本身的复杂性将使得这座小岛丧失立论的起码价值。通过这个小岛,我们失去的东西远远大于得到的。根据秦晖给出的条件,我甚至可以认为:世界上将不再有自由主义者可言。
秦晖的条件是:“在存在奴役制的条件下,第三层次是最重要的,没有这一条,他充其量只是个自由民,却不能说是自由主义者。”我们发现,秦晖没有圈定范围,他没有说:所谓存在奴役,仅指自己所在民族、所处地区。我们通常认为,一名伟大的自由主义者应该具有宽广而非狭隘的胸怀,他对“存在奴役”的认识,将不会局限于本民族、本地区,而必然扩展到全人类。那么,结论就讽刺了:在我们这座星球上,截至目前,“存在奴役”的地区始终不曾消失过。如果伟大的自由主义者胸怀足够宽广,那么,假设他是英国人,在英国之外的任何地区只要存在奴役,他的身心感受将不会因为他是英国人而有所不同。我们还知道,真正伟大的自由主义者,大多不会热衷于做一名“爱国主义者”,他们更愿意像马克思那样以“世界公民”自命。如此看来,那些没有为存在奴役状态的地区鼓与呼的欧美自由主义者,与生活在“奴役区”但还徘徊于“第二”层次的消极自由主义者,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之别:他们同样没有达到秦晖高悬的“第三层次”目标。秦晖没有理由把他们单独论列,除非他想把人家假设成具有民族主义特征的狭隘自由主义者。
所以,秦晖若坚持把“存在奴役制的条件”限定为本民族、本地区(实际上他避而不谈),欧美世界伟大的自由主义者,恐怕不会认同,因为这标准不仅不高,还过于“自扫门前雪”了。难道,让被迫处于奴役状态的人重获自由,不是一个具有普世性的理念吗?你不是强调“自由主义是一种真正的理想主义”吗?你不是认为“自由主义者自己必须做圣徒,必须有殉道精神”吗?那么,请不要剥夺欧美自由主义者的“理想主义”和“殉道”精神,把通向伟大道路的机会单独留给(比方说)中国的自由主义者。
一把丧失精度的尺子,既不足以衡物,也无以论人。
…………
- Re: 周泽雄: 自由派的门槛---――和秦晖先生商榷posted on 07/02/2008
我看中国有个不小的毛病就是知识分子以为自己和自己的滔滔浑言能呼风唤雨定夺天下。我看了都累。谁把他们当回事啦? - posted on 07/02/2008
touche wrote:
我看中国有个不小的毛病就是知识分子以为自己和自己的滔滔浑言能呼风唤雨定夺天下。我看了都累。谁把他们当回事啦?
既然是商榷,也不能说是呼风唤雨。再说,滔滔不绝的知识分子,还
真能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一点最具中国特色了。
康梁、孙文皆是能言会著。
自立在另一线说,日本知识分子都从政,左右政局。此不止政治思想
家大隈重信,还有伊藤博文。我对自由主义了解不够,据说与罗素还
有关联。此文读来,这三点:
“1.维护自己的自由(不做奴隶),2.尊重他人的自由(不做奴隶主),3.反对他人之间的强制(坚持废奴主义)。”
直觉得第一点最重要,象牛顿第一定律。 - Re: 周泽雄: 自由派的门槛---――和秦晖先生商榷posted on 07/02/2008
我看都是些贫嘴混饭之辈。
光用嘴搞政治的和着眼于政治运作的人写出来的东西不一样。这和搞哲学的与搞科研的差别很像。 - Re: 周泽雄: 自由派的门槛---――和秦晖先生商榷posted on 07/02/2008
也觉得这种定义之争没有什么意义。按照有些人的标准,连知识分子的门槛都很高呢,更别说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门槛啦!
Please paste HTML code and press Enter.
(c) 2010 Maya Chilam Found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