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很有味道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未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他问。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他说。
读完最后三句,我在电脑前愣了那么一小会儿。心里嘀咕了一句:这本书读起来真他妈有味道。这味道不象品茶,也不完全象喝酒,象不象吸大麻就不知道了。总之,有那么一点爽,一点晕,也有一点点茫然。或者,是它们的混合体。按老马尔克斯的说法,这是一种类似苦扁桃树在春季开花时发出的气味,细若游丝,若隐若现。这感觉只有当事人自己知道,没法跟人分享。我猜,没准阿里萨与乌尔纳米最后搞的黄昏恋也就这味道。
二、有时他会偷着乐
我觉得,老马有时象个老顽童,写着写着,憋不住会自己偷着乐一把。比如,写到里面的一只鹦鹉,很特立独行,很博学,会好几国英语,还会跟你对骂;比如,阿里萨在给费尔米纳求爱的庄严时刻,竟然掉下了一摊鸟粪;还有就是阿里萨的叔叔莱昂十二这样一干子妙人。马尔克斯写人物,有种“妙”不惊人死不休的气魄。就算理想型好男人乌尔比诺医生也很“搞”。他不但一度被乌尔纳米逼得象女人一样坐在马桶上小便,更糟糕的是一生中的唯一一次偷情也没偷爽。在做爱的时侯居然“恪守给自己规定的框框:做完一切,不超过做一次静脉注射的时间”。
这就很好,很有趣。“对一些书来说,有趣是他存在的理由”。我一直把王小波的这话捧为阅读的圭臬。恰好,前几天读到马尔克斯的一个访谈录,他也说:“至于普通读者……当有人对我说我放不下这本书时,我就放心了”。怪不得。原来这是老马下的钓饵。
三、不怎么魔幻,也不怎么现实
很多人都说老马尔克斯丢弃了魔幻,写得“很”现实。“很”肯定不对。不过,确实不怎么魔幻。至少,不象《百年孤独》。那里面的魔幻“霸”得很。至于费尔纳米、乌尔比诺医生、阿里萨这种三角形的的爱情、婚姻,从发展线索上看,确实还比较靠谱,用所谓的专业术语就是跟生活比较贴近,读着舒服。但就是不怎么现实。
一是里面的爱情都被他老人家涅成了独特的造型,夸张到了极致。比如阿里萨吧,说他情圣也可。说他色狼也对。五十年爱一个人,同时又泡了600多个妞,这种夸张,不现实。
还有就是76的老头跟73的老太,大家门牙都掉得差不多了,身上还有股老太太的酸臭味,在一艘船上搞浪漫,就差没摆泰坦尼克式的POSE,这也不现实。
我觉得,这恰恰是马尔克斯跟传统现实主义的分野。多数人写爱情是自己跳进去写,这也是现实主义写法一个最起码的要求,哪怕前面是个粪坑。要不,怎么贴近角色?而老马则是跳出来,不但跳出来,还用显微镜放大给你看。所以,爱情看上去很夸张,很变形,很搞笑。但其本质却一目了然。
四、煽,还是不煽?
不魔幻,不现实,煽不煽?按说,“煽”一直都是爱情小说的独门暗器。你看,无论是梁祝、廊桥遗梦、泰坦尼克。古今中外哪个不煽?哪个作者不是一手捏着香帕一手拉着你,一把鼻涕一把泪地煽。煽得好,你陪上几滴不值钱的眼泪。煽得不好,你起一身鸡皮疙瘩。概莫如此。
马尔克斯显然不喜欢这种煽法。至少不这么弱智地煽。这个大鼻子下有斯大林式美胡子的哥伦比亚人喜欢跟大家“拧”着。你说爱情纯洁,他偏给爱情掺点杂质;你说爱情忠诚,他又让阿里萨偷了600多次情;你说爱情浪漫,他就在这时候掉下鸟粪。有人把这称为反乌托邦。这样说,也成。
五、脱还是不脱?
最后一章最精彩。
作为这部书的高潮,五十多年的马拉松也跑完了,几千封情书也写了,两人终于走到了一起,多不容易啊。既然上了船,花也献了,情话也说了,红酒也喝了,华尔兹也跳了,接下来总该干点啥吧。但要让一对70多的老人上床,这不但要巨大的勇气,还要巨大的智慧。尤其是两个人的心理很不好把握。否则,这小说就要废了。按乌托邦的写法,当然是隔岸观花,写得越朦胧越好。他们的做法一般是象影楼给老太太拍金婚纪念照那样,用章子怡的身子配上老太婆的脸先糊弄一下,然后,再让他们摆个泰坦尼克式的POSE了事。总之,得美化美化,艺术艺术吧。
如果这样写,那就叫:啥人玩啥鸟,武大郎玩鸭子。
老马当然不玩鸭子,人家玩凤凰。他的高明之处是来了个乾坤颠倒大法。不但不美化,还让这一对老情侣上一出脱戏,且一脱到底。让费尔纳米那丑陋不堪的身子曝光。于是,它就俗到了极点。按张艺谋(这人基本上是属于玩鸭子这一水平线)他们的说法,大俗就是大雅。我本来很讨厌这么一句话。但现在不得不说,没有这一脱,小说的力度要大打折扣。老马的毒辣之处是你读每个字都很震撼,但又觉得它入情入理,毫不牵强。最绝的,我觉得是男女主角的心理把握。尤其是费尔纳米,从丧夫后的寂寞、失落、内疚过渡到一种坦然,这其实是对死亡的一次挑战。你得承认,这样一对老人,他们成功了。既然如此,老毛都说了:共产党员死都不怕了,还怕脱吗?
六、到底什么是爱情?
这样的傻问题本不该问。问了也没有答案。或者说,有很有很多答案。古典主义会说,爱情是一朵玫瑰。浪漫派又说,爱情象冬天里的一把火。现代派则说爱情是一把锁。到了后现代那里,他会很蔑视地告诉你,爱情是一砣屎。
问马尔克斯呢?他说,爱情是一种病毒。然后,他搞来一架显微镜,把爱情放大给你看。在老马的显微镜下,爱情果然是病毒,这病毒的名字就叫霍乱。因此,所有爱着的人都有病,爱得越深,离死亡越近。阿里萨就是个最好的案例。他其实在初恋的时侯就犯病了,当时就不断腹泻,高烧,口吐绿水。后来,症候是没了,病毒却潜伏下来了。潜伏期长达五十多年。好在婚姻是爱情的抗体。乌尔诺比医生就是乌尔纳米的抗体。
这个比喻是不是还有这样一层意思:古典主义的爱情也跟古典主义的霍乱一样,离人类越来越远了?也许。
七、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说完了。
- posted on 12/14/2007
我这人,人家给点阳光我就灿烂,那天,七月和浮生一忽悠,我头脑就发热,连夜泡制了下面这篇文章。就把它送给七月和浮生吧。
《关于魔幻现实主义的变奏曲》
因为开始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突然想起了读《百年孤独》的一些事。
主部主题:
这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我在老家的乡下工作。有次生病,需要打几天点滴。当地医疗条件恶劣,每天下午,我必须提着三个盐水瓶到几公里以外的一个矿山医务所去。为了打发时间,就带了这本《百年孤独》。
那是一栋三层楼的破房子,因为矿山已经停产多年,这栋楼也基本上废弃了,院子里长满了杂草,青苔则已经爬到了二楼墙面。
当时,医务所只有一个在奶孩子的中年妇女,据说是北京协和医科大学的高材生。她既是那里的医生,也是护士,还是院长。但我怀疑她根本就不懂医。好在我也没指望她干什么,唯一祈祷的是她能顺顺溜溜地帮我把针扎进手臂里。但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她每次都干得很费劲。但她从来不检讨自己的技术,不是埋怨我皮太厚,就是说我毛细血管太细,很难瞄准。我不得不为了迎合针头快速地将手臂移来移去。真是岂有此理。
干完这事以后,她就下去劈柴、喂猪、奶孩子。等药水滴得差不多的时候,我必须扒在那扇掉光了玻璃的窗上,朝下高声吆喝。有一次,我的嗓子快喊哑了,她却一点反应也没有。任我在楼上跺脚、摇窗户,干着急。我被逼得没有办法,看到楼下有一条狗,我想,只有发动这狗帮我狂吠,我才能得解放。于是,我用皮鞋狠狠地砸了过去,可惜,鞋落在了离狗两米多的地方,那家伙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继续呼呼。还好,第二只鞋就准多了,距离它只有不到三十公分。MD,它上前嗅了一下,打了个喷嚏——估计是我的脚太臭,熏的,它挪了挪身子,继续睡觉。我被逼得没有办法,只好拆下一块床板,用尽吃奶的力朝那懒狗砸过去。谢天谢地,这狗终于拐着脚一跳一跳地狂吠起来。这时,院长才急冲冲地上来,一边不三不四地骂着,一边用手揉她那发胀的奶子,然后恶狠狠地把针头从我皮下揪了出来。因此,我不得不为《百年孤独》付出了血的代价。
变奏一
现在回忆起来,在这样一个地方读《百年孤独》确实很魔幻现实。夕阳从窗户里照进来的时候,我一只手举着《百年孤独》,另一只手除了打针,还要负责驱赶那些胆大妄为的老鼠。在今天的回忆里,我都还能闻到一种由药味、鼠味、猪粪味、狗骚味混合起来的气体。因为当时这个地方异常偏僻,方圆几公里都是山。这里病人很少,据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十年来,就我一个。说明当地人民的体质已经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老鼠们对我这种两头尖中间大,眼睛上镶了玻璃的生物充满好奇,它们实在想不通为什么我的手臂要跟高高挂起来的一个白色的透明的坛子连在一起,难道这是一种新型发电装置?有一只发育不太良好的幼鼠实在忍受不了好奇心的折磨,于是大着胆子,顺着塑料针管爬上盐水瓶上研究了一番,最后,它得出结论:靠,这个人有病,竟把身体里的水往坛子里灌!
副部主题
这样读《百年孤独》,显得我很有品位似的,其实不是这样,这本书我基本上没怎么读懂,我被N个奥雷连诺搞得头晕,点滴的量不得不在原来基础上加了一瓶治头晕的安定。实际上,这书也不是我的。是我一个高中同学的。
关于这个同学,倒有些事情可以跟大家聊聊。他原来是个进步青年,高中的时候学习很好,考上了国内一所很好的大学,读的是的半导体专业。而我则高考落榜,回家务农。他很喜欢阅读,也很善于思考,是我崇拜的对象。如你所知,我那时也是一个粪青(浇粪的青年),为了弥补没有上大学的缺憾,我疯狂地读书,好给自己的虚荣心装点门面。不过多数都没读懂,好处就是我能说出许多生僻的名词。
承蒙我同学很看得起,他给我寄了不少最前卫的西方思想类的书,不断勉励我要自强不息。所以,有段时间,我们经常通信。讨论的问题都是论如何改造中国人的国民性,自由民主、刺猬还是狐狸、公平还是效率优先这类问题。64的时候,他还从外地赶到北京在广场上混了一阵子。据说,清场那天,他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时候,左耳朵还被子弹擦破了一小块皮,流了点血。也因为这个原因,分配的时候受了影响,被发配到了新疆。但他依然乐观,毕竟是新疆啊,多神秘的一个地方,可以在天池里洗澡呢。这对我们那个偏僻的小县城来说,这个梦遥远得象在银河系游泳一样。
探亲时,我问他新疆有什么特点。
“没别的,就是冷,特别冷!”
“冷到什么程度?”
“呔,我每次去小便的时侯都要带根棍子!”
“带棍子干吗?”
“尿一拉出来就结成冰棍了,总不能拿手掰吧,只好一边尿一边用棍子敲!”。
他老婆——当时小县城里的头号美女,也是县诗歌社的一个女诗人,就这样,见面才三天,就倒进了他怀抱。
可惜的是,天池的水太冷了,他的热情也因洗了下去。不出两年,他在那里就活得不耐烦了。于是,从单位上跑出来,在广东打了一阵子工。从打工开始,我们就断了联系。从此很少有探讨哲学方面的话题。
N年以后,有一天,我在街上溜达,走到医院附近一条街,碰到了这个老同学。从外表看,他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显得更富态些。据说他在广东赚了大把的票子,陶到了金。于是想到落叶归根。便跟老婆合计,回县城开了一间小时装店。他老婆写诗三流,做生意倒一流。店里的事务基本上包了,且打理得井井有条,生意也不错,让他插不上手。又给他生了个可爱的儿子。我同学过上了幸福生活。
变奏二
开时装店好像不太需要哲理,也不太需要半导体专业方面的知识。不过也难说。
话说老同学无事小神仙之后,他每天唯一的工作就是搬一张小竹椅子坐在店门口,手上拿一把苍蝇拍,很认真地拍苍蝇。这个时侯,他的幽默感终于落实到了行为上,他拍苍蝇的动作因为过度专业显得非常另类。比如说,挥拍的时侯,要做一个类似京剧里斩马谡的动作,如果配上锵~锵~锵~锣声,就是很美的京剧。我很奇怪,时装店又不是饮食店,个把苍蝇算什么,干吗要那么费力地斩尽杀绝?我问他。“因为苍蝇就在那里!”。这是他的回答。
后来我终于明白,原因有两个:一是为了学以致用,不将专业荒废,二是他一腔热血没处撒,不为无聊之事,何以度有涯之生?何况,主席都说了,与蝇斗其乐无穷。因此,他便跟苍蝇较上劲了。刚开始,他试图逮住一些活苍蝇,想在上面装上微型发射装置,这些装置可以发送一种微波,这些微波可以干扰苍蝇的飞行。为此,他还在县里结晶硅厂搞了些极其微小的硅片,试图通过某种特殊的途径,将二级管、三极管直接合成在上面。经过上万次试验,还是失败了。
不管怎么,他的科研精神令我感动,加重了我对他的崇拜。有一天,他受了《书剑恩仇录》“棉里针”陆菲青的启示,设想也可以象陆老那样,用飞针消灭苍蝇。因此,他每天凌晨三点就起床,苦练飞针。有阵子,他迷恋这种武功到了极点,遗憾的是,一年时间过去了,一只苍蝇也没有扎到。唯一一次,是他在梦中将飞行的苍蝇钉在了墙上。结果,他在一阵尖叫声中惊醒,开灯一看,他老婆脸上一粒雀斑上扎着一枚大头针,针尾还在微微地颤动。从此,这项训练就被他老婆禁止。
后来,他还试验了一些其他的方法,比如,从南非引进一种学名叫阿拉贾诺的昆虫,然后让这种昆虫跟苍蝇杂交,然后定期地打干扰素。这样,就可以把这种昆虫的基因嫁接到苍蝇体内的同时进行物种改造。不出一个月,这里方圆一里之内的苍蝇就会患上洁癖,且有店铺恐惧症,还会协助蜜蜂采蜜。因为这种昆虫的基因复制能力极强,很可能五年后,全中国的苍蝇都将变种,如果这个试验成功了,这将是一件多么伟大的事业。正当他提笔给南非的同学写信时,他老婆提出一个问题:这就意味着,以后喝的蜂蜜很可能是由苍蝇采来的?而他老婆多年来,一直靠喝蜂蜜排便,一想到蜂蜜是由苍蝇采来的,他老婆就恶心。因此,这项伟大的试验也不得不终止。
他还试验了其他方法,都无疾而终。最后,他终于得出结论,在这样一个开放的系统里,对付苍蝇的方法最有效的还是古老的苍蝇拍。于是,他还是回归到事物的本原,开始苦练用苍蝇拍杀敌的本领。不久,他的小店就是这条街上唯一没有苍蝇的店子。
(注,本文经中国林业部鉴定,公证部公证,绝无虚构成份,如有虚构,我愿负法律责任,甚至提别人的头来见诸位大侠)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14/2007
这篇让我想起了第一次读古典的巴赫和其他一系列, 古典的情感都藏得很深,非常喜欢。 - posted on 12/14/2007
好极了!我也是这般看的。
老马当然不玩鸭子,人家玩凤凰。他的高明之处是来了个乾坤颠倒大法。不但不美化,还让这一对老情侣上一出脱戏,且一脱到底。让费尔纳米那丑陋不堪的身子曝光。于是,它就俗到了极点。按张艺谋(这人基本上是属于玩鸭子这一水平线)他们的说法,大俗就是大雅。我本来很讨厌这么一句话。但现在不得不说,没有这一脱,小说的力度要大打折扣。老马的毒辣之处是你读每个字都很震撼,但又觉得它入情入理,毫不牵强。最绝的,我觉得是男女主角的心理把握。尤其是费尔纳米,从丧夫后的寂寞、失落、内疚过渡到一种坦然,这其实是对死亡的一次挑战。你得承认,这样一对老人,他们成功了。既然如此,老毛都说了:共产党员死都不怕了,还怕脱吗?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14/2007
今天有点忙,可来了好几次咖啡,就为了看古典。看得断续,看得差点想牺牲中午免费的午餐。好在推迟了。
我爱看古典。写得一溜小跑似的。又有趣又其实很老实。上次说我不看小说,不准确。而是我爱看每一句都能给你点什么,你从哪里都可以看下去,看上去的那种。既然是文字,那就给我语言本身的魅力。那些靠情节吸引人的小说,不如连续剧练得方便了。不太是现代的表述特征和节奏。
要去吃饭了,总之,很好看。大家都来看看吧。 - posted on 12/14/2007
终于惹得古典开始忽悠了,我很有成就感哈:)马尔克斯的人物和故事,我觉得都是高度提炼出来的夸张。六百多是不是吹牛? 对一般人当然是天文数字,但老马本人也是不省油的灯,记得他自诩过五百(恕我一时找不到出处)。
这篇小说的前半部最耐读(可惜就是电影删减的部分)。他朋友的自杀,是医生一辈子行医生涯中,见识的第一例不因为殉情的自杀。这句话传递的信息量很大,越回想越可笑。
鹦鹉也是一个有趣的角色。医生与老婆个性格格不入,他笃信宗教,崇拜古典音乐,疏于子女,热心公益;而老婆憎恨教会,追求风雅,醉心花鸟,饲养了一大群宠物,却尽数染上瘟疫,医生一度发毒誓:“家里不允许滞留任何不讲话的东西。” 所以老婆引回来一只学舌的鹦鹉,逼得医生就范。当然吃茄子的小典故,则是费尔米娜认命的笑料。这种细节的夸张是老马的专长,的确谈不上魔幻,但仍然给读者无穷魔力。
看样子得抓紧复习《百年孤独》一把,以迎合咖啡近来的小说书评,廖教授贬《水浒》,剑客批《红楼》,古典忽悠《金瓶梅》,再接再厉哈。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15/2007
再顶古典。真的好喜欢。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15/2007
书评很来劲, 暗暗说一定要弄一本来读.
后面的主题和变奏也很"搞", 魔幻啊:)))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15/2007
切,还说自己是慢马,深更半夜就开练了。虽然不敢贪鞭子的功,还是要谢谢古典的魔幻现实,老鼠爬吊瓶对你也许是现实,对我绝对是魔幻 :)
笨笨说的一溜小跑还真是这感觉,一口气跑完了,再来一遍,好看,就是有点要笑岔气。古典是不是自己也偷着乐来着。
笨笨,霍乱符合你对小说的要求 :) - posted on 12/17/2007
不好意思,周末没有上网,所以到今天才回帖,抱歉。
谢谢七月、浮生、笨笨、阿毛、WOA和所以阅读文章的朋友。现在是文字泛滥的时代,某种意义上来说,读文章比写文章更累。所以真的要好好谢谢你们。
七月:看来我这文章送得很值,换了你的三次表扬,赚大了。^_^
笨笨:“写得一溜小跑似的”。真是个好诗人。其实我前面写得过于紧凑,真是小跑似的,有焦虑症的嫌疑。^_^
WOA:真的很感谢推荐了这么好一本书。要说深刻,我在网上读了好些这本书的书评,我觉得还是你的最深刻。我呢,读书都是很浅,所以只好写这种八卦型的东西。^_^
阿毛:这本书确实值得读。^_^
浮生:那只老鼠对我来说,也是魔幻。^_^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17/2007
今天看完你的书评,第一时间就冲到书城去,郁闷的是没有这书。
- posted on 12/17/2007
古典古典我们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
守望古典 wrote:
不好意思,周末没有上网,所以到今天才回帖,抱歉。
谢谢七月、浮生、笨笨、阿毛、WOA和所以阅读文章的朋友。现在是文字泛滥的时代,某种意义上来说,读文章比写文章更累。所以真的要好好谢谢你们。
七月:看来我这文章送得很值,换了你的三次表扬,赚大了。^_^
笨笨:“写得一溜小跑似的”。真是个好诗人。其实我前面写得过于紧凑,真是小跑似的,有焦虑症的嫌疑。^_^
WOA:真的很感谢推荐了这么好一本书。要说深刻,我在网上读了好些这本书的书评,我觉得还是你的最深刻。我呢,读书都是很浅,所以只好写这种八卦型的东西。^_^
阿毛:这本书确实值得读。^_^
浮生:那只老鼠对我来说,也是魔幻。^_^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18/2007
回小曼:这书在国内没有出版,原因是老马一直敌视中国。只有电子版的,这是书的链节:http://www.mypcera.com/book/wai5/maerkesi/hlsq/001.htm 回笨笨:有你这么好的读者,写文章的人就不愁没米了。感动ing。我打算早点回老家去多种大米去,不行,就把自己变成大米~~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18/2007
这魔幻不是八十年代就流行中国吗? 怎么你们现在还在谈? :-)
当然, 古典的文章是一直都写得很好的.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18/2007
文学永远不会过时的。^_^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18/2007
True. I always enjoyed your writing and posting.
守望古典 wrote:
文学永远不会过时的。^_^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20/2007
Ruozhi wrote:
True. I always enjoyed your writing and posting.
守望古典 wrote:
文学永远不会过时的。^_^
呵呵,深感荣幸! - posted on 12/21/2007
承蒙古典厚爱,把我的ID挂了这么久,干脆也回敬一把,送你一首N年前写的情诗(咖啡里的lesbian主义一直是大行其道,但除了与小赵~偶而断臂,我还没有移情的前科:))
孤单情人
“用一朵玫瑰来怀念我”他对她说。
―――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
枕着这束招魂的油菜花
我堕入春天的现实
每扇午夜的门都敞开胸口
从心跳到
心跳的距离感
第一次不靠陌生相连
无助的油菜花怎样强扭笑容
挥别的手又怎样阻挡风中
将撕裂的心情
一层一层遮掩
分离是一杯独斟的醇酒
盛着我们一个冬季的余温
病入相思最善解醉意的晦涩
腮边每一滴晶莹的酒
都能酿一个苦苦的笑
那些被时针剪碎的油菜花瓣
越过我柔情的手指
如思念的长发纷纷飘乱
我寻不见花间浅笑的踪影
也如握不住此刻
你在天边的叹息
爱情之后仿佛霍乱于深夜复燃
梦醒时分已是匆匆地走过一生
惟有走不入镜中的
我充分消瘦的双眼
穿过梦境将你的寂寞探看―――
给你一束含笑的油菜花
可不可以用它拂去
整个春天的孤单
1990.3 - posted on 12/21/2007
九零年就写得这么好了? Woa的诗韵律很好, 读起来仿佛被韵律带动, 而不是词语. 此外, woa的诗热情奔放, 有通常男诗人少有的阳刚之气. 以前和简杨谈, 她也非常喜欢老哇的诗, 还特别佩服语言能力.
WOA wrote:
承蒙古典厚爱,把我的ID挂了这么久,干脆也回敬一把,送你一首N年前写的情诗(咖啡里的lesbian主义一直是大行其道,但除了与小赵~偶而断臂,我还没有移情的前科:))
孤单情人
“用一朵玫瑰来怀念我”他对她说。
―――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
枕着这束招魂的油菜花
我堕入春天的现实
每扇午夜的门都敞开胸口
从心跳到
心跳的距离感
第一次不靠陌生相连
无助的油菜花怎样强扭笑容
挥别的手又怎样阻挡风中
将撕裂的心情
一层一层遮掩
分离是一杯独斟的醇酒
盛着我们一个冬季的余温
病入相思最善解醉意的晦涩
腮边每一滴晶莹的酒
都能酿一个苦苦的笑
那些被时针剪碎的油菜花瓣
越过我柔情的手指
如思念的长发纷纷飘乱
我寻不见花间浅笑的踪影
也如握不住此刻
你在天边的叹息
爱情之后仿佛霍乱于深夜复燃
梦醒时分已是匆匆地走过一生
惟有走不入镜中的
我充分消瘦的双眼
穿过梦境将你的寂寞探看―――
给你一束含笑的油菜花
可不可以用它拂去
整个春天的孤单
1990.3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24/2007
Ruozhi wrote:非常同意!WOA的好诗藏在这里太可惜了,是否可以考虑把它单独贴出来?
九零年就写得这么好了? Woa的诗韵律很好, 读起来仿佛被韵律带动, 而不是词语.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24/2007
班长的诗写得真是甜蜜而有力量。
只是我一看见油茶花就想笑,以小曼不太靠谱的想象力,这里面肯定藏了一段与油菜花不得不说的罗曼史。:)))
另外,班长当年是不是也是罗大佑李宗盛等人的粉丝啊?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12/26/2007
承蒙大翻译若之美言,那就再厚脸当一回王婆,把这条古董老线卖给古典,
http://www.mayacafe.com/forum/topic1sp.php3?tkey=1162767327
把这条陈年老线卖给小曼:))
http://www.mayacafe.com/forum/topic1sp.php3?tkey=1160869588 - Re: 说不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仅以此文答谢WOA)posted on 08/27/2009
今天order了这个电影,因为实在太心烦。
Please paste HTML code and press Enter.
(c) 2010 Maya Chilam Found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