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每天平均有三场不同题材的辩论在同时举行。或许我们有必要复温一下关于辩论的规则。这些规则有的已经存在上千年,自古希腊起就有了;有些则是在美国社会里经上百年锤炼的结果。这些所谓规则都不是硬性、机械的。遵守这些规则不是为了让我们赢得所有辩论;但它会让我们赢得对手的尊敬。更重要的是,它们可让我们更有效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节省自己及读者的时间。
一一列举所有“规则”显然是不可能的。我只是想在此抛砖引玉,让大家把自己平时积累珍藏用的得手的辩论大法、秘义都拿出来分享一下。
大而言之,有效的辩论规则起码应该包括这二点。一是有效组织自己想表达的观点;二是在正确使用逻辑。
什么是有效地表达自己观点的结构呢?很简单,那就是先把自己要说的观点或立场在段首先明确地陈述出来。与此相关的是在美国法律界比较流行的结构即所谓IRAC(这个结果当然是在美国入侵伊拉克之间就有了的 :-)。 (IRAC的详细操作等网上应该可以找到)
IRAC的具体分解如下。I代表issue。先点明讨论的issue或position是什么。R是rule,是我们想引用来讨论这个I的规则或权威(详见后)。A是application/analysis。即分析并应用所引权威同目前问题的相关性。这点很重要。我们都知道“魔鬼也会引用经文为自己辩护”。无论什么样的观点,我们都可以在文献中支持。关键是我们如何建立一个人在几百年前不同场合下说的话,同自己时下谈论的内容有什么关联。没有一定的关联,我们就不能引用或依赖这个Rule。一种常见的情景是我们引用一大堆名人名言,或名词术语,却没有任何分析或说明。最后,C是通过这些分析所到达的conclusion。
如果一个论点通常有几个论据,最重要的、最有力的论据应该最先说。不要“好戏在后头”。现代人的耐心极有限,一眼望不到好戏就不会再等下去了。如何评估自己论据的好坏、轻重很重要。一个相关的问题是“如何自己对这个观点只能说一句,这句应该是什么?”从重要到次重要这种次序,也符合我们的思维习惯与逻辑。
正确使用逻辑是辩论规则中很重要的第二条。它的反面是避免所谓 logical fallacy。这并不是要我们去弄本很复杂的大部头逻辑书来啃。这个网站(http://www.logicalfallacies.info)是我见到的对logical fallacies介绍得最简明扼要但不又失其全面性的地方。建议有兴趣的人认真花三十分钟到一小时读一下。(我也求求一切想参加辩论或对辩论感兴趣的人都去读读。我保证你读后会为自己读过这些材料感到高兴的:- )如果对这些逻辑误区有些基本的了解,许多不必要的“辩论”或许会避免。
据我观察这儿最常见的fallacy是所谓 ad Hominem (人身攻击)。这一点古希腊人都知道是辩论误区,因为它同辩论主题缺少相关性。
另一个常见的fallacy是Appeal to Authority,或 Appeal to Wrong Authority。说来好笑,在美国法学院入学考试(LSAT)的逻辑测试中,总有一个答案选项是“appeal to authority”,但这个答案通常是错的,因为试题中通常没有这类情况。但是现实中这fallacy却很常见。举个例子说,前两天有个帖子好象谈爱因斯坦对圣经经文评论的翻译。如果这爱因斯坦的话(无论原文或译文)被引用在关于圣经福音书的性质讨论中,就可能有Appeal to Wrong Authority之嫌。因为爱因斯坦虽然是物理权威,但他不是圣经专家,不是神学家或不是任何宗教方面的权威。再者,他的评论的context我们不清楚,也不能随便不加分析地使用。
说到底,所谓辩论的规则只是常识,易知难行。尽管我们来这儿娱乐性质偏多,但既然我们有时花了许多时间来谈论或辩论一些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重温一下有关辩论的知识是有益的。如果我们能起码能避免在我看来是辩论的Cardinal sin : ad Hominem,代之以“张三犯了appeal to antiquity的错”,“李四犯了Fallacist’s fallacy之fallacy”,这儿的辩论会更好玩一些。
正如我开始所说,我拾人牙慧(有的还可能是假牙)地把一些零散的东西拼放在一起,是希望大家都能提供一些对改善我们交流有益的经验与建议。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19/2009
嘿嘿,谢风子。
我最常用的方法是:偷换概念 :)
No True Scotsman,还有这么个fallacy,我说有时会觉着speechless呢。
风子 wrote:
我也求求一切想参加辩论或对辩论感兴趣的人都去读读。我保证你读后会为自己读过这些材料感到高兴的:- )
appeal to consequences :)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19/2009
辩论会怎么能缺律师呢 :) we need fengzi to be the judge....!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19/2009
- posted on 06/19/2009
炒碗冷饭。我曾想把这些辩论中的谬误都讨论一遍,太费劲了,没继续写。
论说文写作之三:对事不对人
廖康
要想说服人,最重要的方法是运用逻辑。人是理性的动物,再蠢笨的人,只要神经正常,也会讲理。你要是心平气和地讲理,人们通常都会听,都可能被你说服。可你一旦进行人身攻击,哪怕是间接的,哪怕仅仅露出一点讥讽或蔑视,闻者感情的体液就可能涌起,淹没理智的通路,拒绝接受你的观点了。就算你即将口吐莲花,人家也不愿意听了。书写的文字更容易产生误解;由于没有语音语调、表情手势来帮助你表达,玩笑可能读不懂,调侃可能被当真,善意可能被当成恶意。善意尚且如此,恶意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论说文一定要对事不对人。这个原则在西方传统悠久,概念普及,他们至今仍沿用拉丁语Ad Hominem来表明这种谬误。如果老师在您孩子的作业本上写下这字样,您可不要紧张,那不是说您的孩子可能有同性恋倾向,而是指其论点“对人”了,要改过。攻击人的形式除了直接和间接指责别人以外,还有一种也较常见,那就是翻老账,说别人以前曾经说过与现在的观点相反的话,拉丁文是Ad Hominem Tu Quoque (你也曾)。下面我就一一举例,详细说明这些谬误。
不用说,骂人话绝对不应出现在论说文里。辱骂不是战斗,也不是论说。有些话,像洋奴啊,数典忘祖啊,什么什么党的走狗啊,言者可能认为并不是辱骂,而是陈述事实。这种词语用在征讨檄文里可以,用在论说文里就不恰当了。毕竟,你不是要图一时笔头痛快,你是要想说服人家,也就是把读者看作你可以争取的潜在同盟,当然要尊重对方了。如果对方真是洋奴、走狗之流,你就根本不应该跟他们浪费笔墨。
更常见的对人不恭是间接显现于字里行间的,比如:“这也值得大惊小怪吗?在……书中,古人早已说过……”或者:“你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这种话的言外之意就是说别人孤陋寡闻、学问欠缺。世界上的事情如恒河沙数,知识更是无穷无尽。近百年来,知识爆炸,任何人若想一直走在本行业前沿,都必须终生不断努力学习,文艺复兴时期达芬奇那类百科全书式的人物已经不可能再出现了。谁都可能有未查不晓之事,即便是普通常识,也有遗忘疏漏之时。你看到了,指出来就是了。千万不要加上那句多余的话。别人大度还好,越是碰到见识少,学问小的人,也许就是你希望通过自己的文章说服的人,越是可能因为你那句不尊重人的话离你而去。
还有些人自己辞不达意,却总是怨别人看不懂自己的意思,经常说:“跟你说话真费力气!怎么还不懂?再跟你说一遍……”他们自己却不觉得这些话伤人,但他们应该好好想想,这些话言外之意,不就是说别人笨吗?文字和语言不同,缺乏语音语调,缺乏情景,缺乏表情手势。你自己若不写清楚,别人就很难猜想到你想表达的意思。所以作者在文字上应该对自己特别严格,对读者格外尊重。
有一种逻辑谬误是把人化入事中,把人等同于事。在谈到堕胎问题时,常听到有人这样说:“他当然反对堕胎了,他是牧师嘛!”而对他提出的反堕胎理由,无论多么有科学依据,也不置一词。这种不屑一顾的态度就等于说,神职人员的看法都是出于信仰,与科学无关,不值得辩论。宗教的确不在论说的范围之内,这一点我在下一篇里会详细探讨,但是你不应该因为人家是牧师,就不看他的具体论点了,就想当然地以为人家不讲逻辑,不讲科学。同理,也不应该这样说一个妓女、小偷、犯过罪的人,或什么党员。根本就不应该提人家是干什么的,有理就说理好了。
最后一种“对人”的辩论法比较有欺骗性,也是我们在教学中要花力气讲述的,那往往是以“你也曾”开头的。有一种记忆力特别不应提倡,那就是专门记忆别人的过错或别人以前某种观点的能力,用在翻老账中。两口子吵架,经常会说这种话:“你以前还……你不是说……你也曾……”记忆是有选择性的,往往是对自己有利的就记住了,引用时也不顾当时的背景。很可能他们早已忘记当时是怎么回事了,却只管当下痛快淋漓。写论说文可不能沦落到夫妻吵架的地步,辨理就是辨现在谈论的道理。不要提以前的事。以前有以前的情况,时空交错的那个点不可能再回去了,提它做甚?再改编一句名言:“我以前的看法只代表我当时的观点……”也就是说,我现在完全可以有不同的看法。你翻我一年前的老账和提我小时候撒尿和泥那会儿说的傻话并没有本质差别。你说我的观点前后不一致,可世界上有几个人的看法是终生一致的?
当然,这里讨论的都是关于正式论说文的一般情况。如果受到你反驳的一方是变色龙,总是彼一时,此一时地为自己的利益改变原则,那你当然要指出这种行为模式。这并不同于一时一事地翻老账。而且,在网上一来一往的短帖子不在此内;讨伐檄文,匕首投枪一类的杂文也不在此类。那些文体的目的在于表明一种观点,或指责一种观点,只求赞同者读了痛快,反对者读了恼火,并不期待读者看完文章后就接受作者的观点。他们尽可以痛快淋漓地宣讲、嘲笑、反讽、指责。其效果往往可以为论说文做反证。
总之,论说文的目的是说明事物和道理,希望读者能够接受作者的意见,所以一定要对事不对人。哪怕是间接的不恭之词,也必须尽量避免。其实,你只要真正在内心深处尊重读者和辩论对象,就不大可能出言不逊。言为心声,读者通常也能够在字里行间看出你的真诚或虚伪、谦逊或傲慢。
2007年7月15日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0/2009
抛砖引玉初见成效。
已有大家碧玉三块,加州翡翠雕器一件。
liaokang wrote:
炒碗冷饭。我曾想把这些辩论中的谬误都讨论一遍,太费劲了,没继续写。
- posted on 06/21/2009
风子这一线够理论,那么多东西,还有廖康线上,我只同意不要人身
攻击,别的与咖啡里ADD的风格还是有些矛盾。。。
怎么说呢?有些条令,估计学一辈子都难,如“座佑铭”。如果一下
列得太多就有可能一文不名了。要说咖啡我还是怕人身攻击。
有许多人都不自觉地在进行,我具体说一点咖啡吧:我觉得有些莫名
的匿名,有的很短暂,但明眼人一下就能看出来。再说现在技术发达
,咖啡精通电脑的多着呢,随便查询一下Ip就能核实了。望性急瞎换
ID的人不要自欺欺人。
第二点,咖啡里的人都读书不少,况且网上搜索有能力一个比一个强
,有些转贴,或者转文,或者片段,最好能把原处说明,给一个link,
就怕引起别人得觉得剽窃。本来也不谋名营利什么的,这又何必?别
的当然有许多,但又何必都指出来呢?
派对啦,首长批文,阿Q画圈圈,这些也是中文网的一般。算了。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1/2009
可叹一些人脾气暴躁,一些人自视过高;其实都挺有才的,却总是把才华用来跟人吵架,打遍天下,尽皆敌手。唉!把这些才华和时间用来写文章、作学问、关心时事、百姓和生活,该多好啊。可叹这种好话没人听,有时候,大概也需要一些投枪和匕首刺激一下。完了,我也绕回来了。世界上事的确太复杂! - posted on 06/21/2009
XW多愁善感我也习惯了,老廖论坛上也多愁善感我倒还不常见。:)
就我个人而言,其实我心里也怕这里成为君子论坛和老干部活动站。虽然有利于修身养性,嘴里却要淡出个鸟味来。也不是俺这个江湖中人的期盼。难得这一线君子网站,只缺老尚一个老同志。如果凡事都按这里提议的辩论规则去执行,或按一个固定的流程去执行,那大家睡着觉也可以参加辩论,我呢只需要把我当年做研究生时的人工智能专家系统推理算法改编运行一下,让它帮我上来参加辩论就可以了。
辩论不用讲那么多理论。实践中,就两点,一,学会共存;二,尽量避免对身边活网友持续不断的直接攻击和尖刻谩骂。
首先,辩论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一定要分出胜负,直到其中一方吐血死去为止。恰恰相反,辩论的最终目的应该是想办法使双方方共存下去,这样辩论本身才能存在。否则没人陪着玩了,江湖都没了,自己还混个啥子劲头,这不是自己绝了自己的后路嘛?要真那样的话,就成了标准的蠢人辩论 -- 论坛之蠢,莫过大焉。
其次,咱们大家都是有博士学位的人(不管都是些啥球科的博士),要学会不要用脏字烂词搞对身边的鲜活网友直接和持续不断的网身攻击。攻击是可以的,但只要注意三点,就会使自己的攻击更体面一些。
第一,尽量不要直接面对面地攻击。你比如,我对七月的方式和品味有意见,但我从来不会面对面地指着她的鼻子,说“你这个蠢姑娘,贴文档次怎么会这么低,ZT这都是什么乱七八遭的”-- 我要是当面一线这么说,不用问,其它网友都会觉得这人有毛病 (就象我觉得老虻和老tar有毛病一样,怎么能那样对待圣大师,难道还真觉得自己是球个啥呀?)。七月对我也有意见,但她从来都不会当线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个自以为是的蠢人,你以为你是谁?(也许她这么说过,但至少我没看见)。 她只会在我被十面埋伏的时候,冷笑两声,“多行不义必自毙”,然后愉快地当一个袖手旁观乐哈哈的网管。我哭笑不得,却也怪不着她。所以我们两个人,即使再过十年,也还会共存下去。
第二,不要用脏字。主动和经常直接用脏字的网友,都是脑子有病的网友。愚蠢之极。因为脏字最简单,傻子都会用,而且没脑子的货色往往用的最好 (我这里并不是要说具体哪位网友)。你会用,人家就不会用,互相骂将起来,你能讨到什么好处吗?有时候个别老网友用了,人家也就看你老,不愿意修理你,那么大年纪了,让你一下而已。你有丝毫骂赢的优势感,都是因为人家可怜你,不愿意跟你一般见识。又哪里来的优势呢?
第三,不要一点火就着,而且持续不断。网上辩论,气急败坏最要不得。有些网友能因为别人说中国或中共几句好话,或说奥巴马几句坏话,就气急败坏,死去活来地跟着追着说这话的网友骂,这犯得着吗?人家有啥不能说的?群体智慧也罢,民主也罢,最终不都是要让各种利益声音都发出来吗?即便假设他真得沾过共产党官僚的光,他替所谓的专制说两句好话,怎么了?他就该被骂死吗,被小瞧死?至于吗。他骂的是奥巴马,不是咱们身边的网友;或他支持中共,但并没有辱骂哪个网友,那我觉得,其它人就不应该直接针对他去骂。骂了,在别人看,就是理屈词穷的心虚,穷咋呼。其它网友都年纪老大不小了,这里面没有小学生中学生和不懂事的大学生,用得着你出头来当道德卫士,来保护我们广大网友价值观和判断力的纯洁性和鲜嫩性吗?这就叫不懂好歹啊,希望以后有这种倾向的网友,特别是老虻和老tar这样的老同志,懂得自律和自制,重拾自知。ABC和圣大师,在这一点上,绝对是值得大家尊敬的。身边的网友如果都不能共存,你还跟大家谈个球的民主,当个球的民主斗士啊。你来支持的民主,谁敢信啊。
当然,我也有问题,主要问题就是老点名,结果搞得象老廖说得,打遍江湖,都是敌人。唉唉。江湖命数啊。:)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1/2009
del. - posted on 06/21/2009
Thanks. I agree that the supreme rule of debate is no rules. :) I think your rules are clearly better articulated, more relevant. I vote for their adoption.
令胡冲 wrote:
辩论不用讲那么多理论。实践中,就两点,一,学会共存;二,尽量避免对身边活网友持续不断的直接攻击和尖刻谩骂。
首先,辩论最终的目的不是一定要分出胜负,直到其中一方吐血死去为止。
其次,咱们大家都是有博士学位的人(不管都是些啥球科的博士),要学会不要用脏字烂词搞直接和持续不断的网身攻击。攻击是可以的,但只要注意三点,就会使自己更体面一些。
第一,不要直接面对面地直接攻击。
第二,不要用脏字。
第三,不要一点火就着,而且持续不断。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1/2009
唉,我也是乘火打劫,搭风子的便车,故作伤感一下,把咖啡里一点
点小儿科点一点。
你这么明白的人,会不明白?
令胡冲 wrote:
XW多愁善感我也习惯了,老廖论坛上也多愁善感我倒还不常见。:)
匿名贴很可怕,除了人身攻击,扇风点火最可怕。你不要说,这里许
多人争得忘了东南西北,还真吃这个。
以前阿姗聪明,当即就删,不然怎么叫“阿删”? - posted on 06/21/2009
xw wrote:
唉,我也是乘火打劫,搭风子的便车,故作伤感一下,把咖啡里一点
点小儿科点一点。
你这么明白的人,会不明白?
唉。我能不明白嘛 。你说什么我能不明白。旁敲侧击我都看得一清二楚。可有些话该说还得说啊。:)
我得休息了,过些天再见。有找我喳的,兄弟你帮我阿删吧。有些事情不点名,不揭锅盖,总也不熟啊。总得有人揭嘛。:))
匿名贴很可怕,除了人身攻击,扇风点火最可怕。你不要说,这里许多人争得忘了东南西北,还真吃这个。
这个我同意,应该当这里一个执行原则。凡是有脏话争执,先删无名或匿名的网贴,不会错。
- posted on 06/22/2009
感谢令胡说了一通大实话。
也特此声明一哈,那条调侃线上关于WQ的计算,我的确没有把你和阿姗往250方面靠的意思,之所以在帖子中声明“非250整数”,就是为了凸显差异。没想到有人专门去误读,切;)
想到你二位都是大度之人,不会计较被我强迫抓来当客串吧?(谁叫你们都是咖啡的名人呢? 下一回该轮到风子和blx妹妹了:))
令胡冲 wrote:
XW多愁善感我也习惯了,老廖论坛上也多愁善感我倒还不常见。:)
就我个人而言,其实我心里也怕这里成为君子论坛和老干部活动站。虽然有利于修身养性,嘴里却要淡出个鸟味来。也不是俺这个江湖中人的期盼。难得这一线君子网站,只缺老尚一个老同志。如果凡事都按这里提议的辩论规则去执行,或按一个固定的流程去执行,那大家睡着觉也可以参加辩论,我呢只需要把我当年做研究生时的人工智能专家系统推理算法改编运行一下,让它帮我上来参加辩论就可以了。
辩论不用讲那么多理论。实践中,就两点,一,学会共存;二,尽量避免对身边活网友持续不断的直接攻击和尖刻谩骂。
首先,辩论的最终目的并不是一定要分出胜负,直到其中一方吐血死去为止。恰恰相反,辩论的最终目的应该是想办法使双方方共存下去,这样辩论本身才能存在。否则没人陪着玩了,江湖都没了,自己还混个啥子劲头,这不是自己绝了自己的后路嘛?要真那样的话,就成了标准的蠢人辩论 -- 论坛之蠢,莫过大焉。
其次,咱们大家都是有博士学位的人(不管都是些啥球科的博士),要学会不要用脏字烂词搞对身边的鲜活网友直接和持续不断的网身攻击。攻击是可以的,但只要注意三点,就会使自己的攻击更体面一些。
第一,尽量不要直接面对面地攻击。你比如,我对七月的方式和品味有意见,但我从来不会面对面地指着她的鼻子,说“你这个蠢姑娘,贴文档次怎么会这么低,ZT这都是什么乱七八遭的”-- 我要是当面一线这么说,不用问,其它网友都会觉得这人有毛病 (就象我觉得老虻和老tar有毛病一样,怎么能那样对待圣大师,难道还真觉得自己是球个啥呀?)。七月对我也有意见,但她从来都不会当线指着我的鼻子说,你这个自以为是的蠢人,你以为你是谁?(也许她这么说过,但至少我没看见)。 她只会在我被十面埋伏的时候,冷笑两声,“多行不义必自毙”,然后愉快地当一个袖手旁观乐哈哈的网管。我哭笑不得,却也怪不着她。所以我们两个人,即使再过十年,也还会共存下去。
第二,不要用脏字。主动和经常直接用脏字的网友,都是脑子有病的网友。愚蠢之极。因为脏字最简单,傻子都会用,而且没脑子的货色往往用的最好 (我这里并不是要说具体哪位网友)。你会用,人家就不会用,互相骂将起来,你能讨到什么好处吗?有时候个别老网友用了,人家也就看你老,不愿意修理你,那么大年纪了,让你一下而已。你有丝毫骂赢的优势感,都是因为人家可怜你,不愿意跟你一般见识。又哪里来的优势呢?
第三,不要一点火就着,而且持续不断。网上辩论,气急败坏最要不得。有些网友能因为别人说中国或中共几句好话,或说奥巴马几句坏坏,就气急败坏,死去活来地跟着追着说这话的网友骂,这犯得着吗?人家有啥不能说的?群体智慧也罢,民主也罢,最终不都是要让各种利益声音都发出来吗?即便假他真得沾过共产党官僚的光,他替所谓的专制说两句好话,怎么了?他就该被骂死吗,被小瞧死?至于吗。他骂的是奥巴马,不是咱们身边的网友;或他支持中共,但并没有辱骂哪个网友,那我觉得,其它人就不应该直接针对他去骂。骂了,在别人看,就是理屈词穷的心虚,穷咋呼。其它网友都年纪老大不小了,这里面没有小学生中学生和不懂事的大学生,用得着你出头来当道德卫士,来保护我们广大网友价值观和判断力的纯洁性和鲜嫩性吗?这就叫不懂好歹啊,希望以后有这种倾向的网友,特别是老虻和老tar这样的老同志,懂得自律和自治,重拾自知。ABC和圣大师,在这一点上,绝对是值得大家尊敬的。身边的网友如果都不能共存,你还跟大家谈个球的民主,当个球的民主斗士啊。你来支持的民主,谁敢信啊。
当然,我也有问题,主要问题就是老点名,结果搞得象老廖说得,打遍江湖,都是敌人。唉唉。江湖命数啊。:)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2/2009
哈哈,有令胡和touche在,怎么会担心这里变成君子论坛呢?:)
令胡还真是有些侠气。把自己这几条原则用得也够游刃有余。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2/2009
哈哈,那我也加一条,当对方不愿意或不屑与你辩论时,就不要总是追在别人后面,挑起事端。这样更有侠气。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3/2009
这是对网友的无理要求了。凭什么我只能等着你对我有明确兴趣了,我才能跟你辩论?究竟想说什么,主动权在想说的人手中,还是在被说的人手中?:)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3/2009
虽然老瓦鼻子不好,但同浮生风子巴黎雪一样,网上风度不错,支持一下:)
老瓦 wrote:
感谢令胡说了一通大实话。
也特此声明一哈,那条调侃线上关于WQ的计算,我的确没有把你和阿姗往250方面靠的意思,之所以在帖子中声明“非250整数”,就是为了凸显差异。没想到有人专门去误读,切;)
想到你二位都是大度之人,不会计较被我强迫抓来当客串吧?(谁叫你们都是咖啡的名人呢? 下一回该轮到风子和blx妹妹了:))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3/2009
令狐冲,这次那一大段话,还真说的很中听,粗旷真性情而不失侠义情怀.给你points.
有时想想,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现在爷要骂人,去他的!
咖啡还真能炼人只要看咖啡mm一个个象巾帼英雄,智勇双全,凛牙俐齿, 俺.....得学着点!
哎,小风是男网友,还是女网友? - posted on 06/23/2009
July wrote:
哈哈,那我也加一条,当对方不愿意或不屑与你辩论时,就不要总是追在别人后面,挑起事端。这样更有侠气。
今天我倒是同意七月这一贴。七月的性格我知道一些,讲话直来直去
。有时令胡跟别人的诗贴,是有点言不由衷,当然我理解他一番客套
的心理,但大凡写诗的人一般真不怕寂寞。
我有多少诗都是独线一条,这又有什么。象赏石另一线说科学创造中
的乐子,写诗中也有乐子寻的。有时我也干着急,想寻个方式私下劝
令胡一下,可怎么找得着呢?又说几句老话了,当年谁走了咖啡,闹
下一些分歧,我还是以圆来着。可是因为令胡一个不知深浅的贴子我
不仅挨了苏姗的骂,还真的就与一个旧咖啡断了交往。我恨那个令胡
啊,跟他贴子中暗示几次,他都故作不明。
这咖啡这么多年也不容易。大家能在一起就好,吵不吵的,记得三国
里面甘宁与凌统有杀父之仇也能共待一廷,写千古赤壁!
- posted on 06/23/2009
xw wrote:又说几句老话了,当年谁走了咖啡,闹
下一些分歧,我还是以圆来着。可是因为令胡一个不知深浅的贴子我
不仅挨了苏姗的骂,还真的就与一个旧咖啡断了交往。我恨那个令胡
啊,跟他贴子中暗示几次,他都故作不明。
有这回事?!我都不知道。我只记得有一次我们吵架在先,紧接着咖啡出技术故障,
令胡揭发说你在伊甸上说是我干的。是这事么?:-)
我以前也挺烦令胡的,后来想想,嗨,英伦天气阴郁,不说笑话恐怕日子不好挨。
你就是个唐僧脾气啦。时间长了倒也就习惯了,也了解到其中的好处。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3/2009
XW和苏三什么时候的事情,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4/2009
虽然不是令狐的粉丝,但他说的话,我一直觉得中听。
共存,就是这么个理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批也点到为止好了。网上网下要一致。 - posted on 06/24/2009
风子这帖好。洋人辩论之前都要set一下ground rules,咱们也需要这样。除了技术性的规则,我在touche那帖说了,最起码的ethical rule 的就是应该尊重别人的言论,观点不同不应该导致人身方面的指责。
另外提两个建议:
1 我基本上是不同意删帖的。如果的确有性质恶劣的,当然也是要删的,但可以把删除的帖子都存到“cafe Lite”那里吗?这样既保障了该帖主发帖的权利,也平息了不必要的争执。对与特别恶劣的,除了删帖,是不是实行一下罚款?也好支持咖啡的营运,呵呵。
2 想到dude在科学人文提到民主的局限体现在咖啡就是精华帖的下沉,既有cafe lite,是不是也可以搞个cafe classic?把July,废名、老瓦、dude、xw、susan、等等所有的(我来的晚知道有限),包括风子这篇,六四讨论,等好的原创作品、讨论线同时也保存在classic的栏目,这样,既方便我们自己对经典的重读,也可以使新来的咖啡豆们迅速领略到咖啡的积淀。
dude 有一帖将咖啡所有跟音乐有关的线都列举了,这种方式也应该收入cafe classic,多好的文献综述啊。
请网管网友们参考!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4/2009
雪妹妹的建议好。第一条我早先也提过,但技术上很难实现。以前也花了很多精力搞分类,后来又取消了。咖啡铺子太小,就这几个人,大家自觉点就好了。
刚才看到这一线,又讲到阿删的缘由。雪妹妹,你在咖啡呆久了,就能体会到删某些匿名贴的好处了。我一贯认为,不负责的转贴和骂人的匿名贴是可以酌情删减的,因为这种贴首先对别人是不尊重的,不应该享受同样的“言论自由”。 - Re: 辩论规则提要posted on 06/25/2009
顶楼主的帖子.
大家讨论, 是应该有个君子协定.
希望我们华人同胞也学会一点辩论的规则. 西人这方面比我们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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